第二百三十八章男大当婚女大当嫁(1 / 1)

长歌当宋 我欲乘风归 1392 字 8个月前

随着资善堂的讲课停下,叶安发现自己的生活陡然间充实了起来,给皇帝讲课真的耽误事…………

大相国寺边上的酒馆虽然扩建了,但依旧“客满为患”,为了方便摩肩擦踵的顾客等待,叶安只得在街对面租下一块空地,搭上棚子放上长凳给人歇脚。

这样火爆的生意令他自己也没想到。

只得在自己的宅院中聘请木匠,开始了他的第二产业,家具生产………………

原本这家具产业他是不打算早早动手的,但架不住需求大,同时也要为酒馆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于是只能把秦慕慕请过来。

女人天生就是家装的高手,尤其是在看到叶安的宅院后,这位还未过门的“女主”便在破败的宅院中开始当家做主起来。

当然照旧对萱儿“关心备至”,把这个背负几条人命的“小姑娘”吓的心惊胆战。

秦慕慕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彻底降服这个不安定因素,在兰桂坊如此,在府宅中依旧如此。

收到消息的王帮特意回来一趟,催促叶安早日完婚,虽然有些仓促,但实在是架不住这两位“活祖宗”的胆大妄为。

哪有还未成婚便住到一个宅院中的?

秦慕慕无所谓,叶安更无所谓,铁憨憨觉得不好,萱儿觉得自家侯爷被侮辱了,而王帮如同被烧了屁股一样着急。

在叶安看来,奉子成婚都算不得大事,但在这个时代的人眼中,这就是不知廉耻,目无礼法的大罪过,出门的时候脊梁骨都能被人给戳断了!

好在叶安和秦慕慕都没有家人在。

但叶安的长辈却是不少,玄诚子,王渊,王皞都算是叶安的长辈,即便是蓝继宗和陈琳都知道了消息,斥责他的无礼。

秦慕慕为此还被刘娥召见,呵斥不止一次,说她有辱女子名节,更有辱天家。

叶安知道消息后有些纳闷,怎么就有辱天家了?自己和秦慕慕住在一起,和老赵家有一毛钱的关系?

还真的有,蓝继宗和陈琳这两位宫中大官再次联袂而至,说是恭祝乔迁之喜,但脸上的神色仿佛叶安欠他们十万贯似得。

一边喝着酒,一边吃着叶安亲自烤好的肉,蓝继宗不满的瞪着叶安道:“叶侯,不是老奴说你,你怎生就不明白道理呢?!你这么做可是让天家也跟着蒙羞啊!”

“你就多余和他说这话,一顿老拳下去,他便知晓该做什么了!”

陈琳斜斜的看了叶安一眼,又笑眯眯的对给他斟酒的秦慕慕道:“好慕慕啊!你可不能由着他胡来,阳城县君的诰命头衔可是圣人赐下的,这就是在夸赞你的妇德,你现在和他住在一个府宅里,便是没有在一张床上困觉,可也是从一个大门进出,坊间对你的风评可是大有诋毁,如此岂不是打了圣人的脸面?”

秦慕慕缓缓低头,用细若蚊吟的声音道:“陈伯伯说的是,小女知错了。”

这样的态度就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越是漂亮的人儿委屈认错的时候越能得到别人的原谅。

于是叶安便立刻遭到猛烈的抨击,俩个老家伙吃着自己的,喝着自己的,还在对自己“口诛笔伐”,自己还要陪着笑脸。

更可气的是,从一开始便是秦慕慕自己主动搬过来,最终什么错都算到了自己头上!

便是叶安脾气再“好”…………眼下也不敢发作,一个劲的陪着笑脸,同时宣布了和秦慕慕的婚期,正月之前!

看着秦慕慕吃人的眼睛,叶安心中的快意便如同“暴揍”了陈琳与蓝继宗一般的舒坦。

而这俩人终于舒坦了,蓝继宗笑道:“这便是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们两人的事情在东京城可算是一段…………奇闻异事,就该早日完婚的!”

这话说的,啥叫奇闻异事?难道不该是一桩美谈吗?

虽然不爽,但叶安知道这两人是为了自己好,但他很奇怪:“两位大官这般的清闲?难道就不用在宫中当差?”

陈琳和蓝继宗用极为奇怪的眼神看着他,随即恍然大悟道:“叶侯你还真是不知晓!今日乃是承天节,我等也得了清闲,这才出宫来寻你…………祝你乔迁之喜,再说家中的琐事也要处理一番不是?”

好吧,感情今天是真宗皇帝的生辰,宋代每个皇帝的生日便是一个节日,官员可放假三天,而这其中还包括了太后的生日,以及历代皇帝的生日。

好家伙~~现在算下来每年就有十几天的圣节假期,这还不算大中小等十余种节假的…………

春节,冬至和寒食节三大节朝廷给假七日,圣节给假三日,春社、秋社、上已、端午、重阳、立春、人日等十八小节给假一日。

用蓝继宗的话来说,一年下来朝臣们有五十四天的节假,这还不算请假。

人生在世难免有些三灾五病的,最长的病假可请假百日!这让叶安感叹“真是人性化管理啊!”

当然最重要的婚丧假期也不短。

丧假的日期最长,明确规定为三年,这是官员必须遵守的,无论是什么原因除非皇帝下旨夺情,否则必须回乡守孝三年,而这对一个官员来说几乎是致命打击。

这其中牵扯太多的政治利益以及手段,蓝继宗和陈琳都没有详细说明,因为守孝对叶安这个“石头中”蹦出来的云中郡侯来说根本就不存在…………

婚假九日,也已经相当富余了,尤其是叶安把日子定在了年关之前,而婚假不光包括自己的结婚所得的假期,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也有着一至五天的假,但所谓的假期只限于官员。

这样的福利制度,让秦慕慕这个家眷都大呼老赵家的“给力”。

秦慕慕和叶安都不想早早完婚,虽然这个时代十五六岁的年纪完婚并不是一件稀奇事,但对于他们来说还是有些心理负担的。

可架不住这个世道上的礼法规则,何况两人有时又经常需要在一起,于是完婚便成为叶安最好的选择。

现在房子也有了,叶安自己也有了相当稳当的“职业”,秦慕慕的兰桂坊和叶安的酒馆都能给这个小家带来足够的财富。

两人需要合理合法的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叶安和秦慕慕的事情,于情于理秦慕慕这个比叶安大上三岁的阳城县君也该嫁人了。

这不是你认为,而是别人认为的事情。

在蓝继宗和陈琳看来,秦慕慕需要一个男人作为依靠,这一点和她与叶安成婚的理由如出一辙。

不是秦慕慕认为她需要,而是蓝继宗和陈琳,甚至是刘娥认为她需要,她头上的阳城县君就是因为叶安才获得的,为此秦慕慕非常不爽。

但…………反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