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被枪指着头(1 / 1)

珠光宝气 宝哥 1490 字 8个月前

于东海整个人站在那里,像是一个木头桩子一般,神经仿佛被一道闪电狠狠的劈了下来,变得非常的麻木,眼神之中暗淡无光,仿佛一瞬间失去了光彩。

这种结果让于东海倍受打击啊,尽管一百万美金对他来讲,也不算是大数目,但是,这种心理上的打击却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家伙喜欢古董,因此,才在这个圈子里面混,算是在圈子里面有点小名气。

于东海轻易是不会打眼的,但是没有想到在这村正刀上却是实实在在的栽跟头了。

空气仿佛都变得凝固一来,炙热的风,像是一个蒸笼一般围绕着于东海,让他感觉到呼吸有点困难。

喜欢古董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一旦自己费尽千辛万苦弄到手的古董,结果打眼了,那种沮丧的心情,就像是仿佛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扼住自己的喉咙一般,头脑一片空白。

许久于东海整个人站在那里,像是一个木头桩子一般,神经仿佛被一道闪电狠狠的劈了下来,变得非常的麻木,眼神之中暗淡无光,仿佛一瞬间失去了光彩。

这种结果让于东海倍受打击啊,尽管一百万美金对他来讲,也不算是大数目,但是,这种心理上的打击却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家伙喜欢古董,因此,才在这个圈子里面混,算是在圈子里面有点小名气。

于东海轻易是不会打眼的,但是没有想到在这村正刀上却是实实在在的栽跟头了。

空气仿佛都变得凝固一来,炙热的风,像是一个蒸笼一般围绕着于东海,让他感觉到呼吸有点困难。

喜欢古董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一旦自己费尽千辛万苦弄到手的古董,结果打眼了,那种沮丧的心情,就像是仿佛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扼住自己的喉咙一般,头脑一片空白。

许久于东海才回过神来说:“这原来是一把带着诅咒的妖刀,难怪那美国佬卖给我的时候吗,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还是我对东瀛那些刀的历史不怎么样的理解啊。赶明,找个下家把东西给让出去,也许能够找补回来一点损失。”

在商言商,于东海怎么样都是一个生意人,虽然此刻受到了非常大的打击,整个人精神也是萎靡了不少,但是,不管是怎么样,利益才是他最为关心的一个事情。宋军却是继续打击他说:“卖出去?也是不怎么样的容易的,你看到了没有,这村正刀上面的铭文,大正村正北条,这六个字就不怎么样的对劲,怕是这刀也是有点问题。”

此刻听到宋军如此的说,于东海心中那个就别提多郁闷了,本来买到了一把传说中带着诅咒的妖刀,这就已经是够郁闷的了。

但是没有想到在这样子的一个情况下,就算是妖刀都有问题。

于东海不甘心的说:“大正年间的村正刀,拥有者是一个北条家族的武士,这有什么不对吗?”

这刀上的铭文其实就像是瓷器上什么大明洪武年制,也许有些瓷器还有一些堂号,工匠的名字隐藏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反正就是一个意思了。

东瀛那边一向是跟着华夏学的,这一套也是学过去了。

刀上的铭文于东海看不出来什么破绽来,要是能够看出来的话,那也是不会购买了。

宋军摇摇头,非常惋惜地说:“不对就是不对,这话是没有错的,但是成了铭文的话,那就有问题了。大正是上一任天皇的年号,按那帮小鬼子对他们天皇的尊敬,一个武士敢在自己的刀上面雕刻上天皇的年号吗?

要知道这刀是用来杀人的实战刀,不是观赏刀,那是要见血的。

除非这个武士的脑子进水了,不然的话,那也是绝对不会有这种举动的。

因此,这刀是有问题的,不应该有大正两个字。如果我猜想的没有错的话,这把刀可能是那个戴维上校自己自作主张雕刻上去的,要是小鬼子的话,那不管是什么人不敢有这个胆量的。反正这把刀应该不会是大正天皇年间的村正刀。”

如此说来,于东海心中更是哇凉哇凉的,一点信心都没有了,宋军说的非常的透彻,按照那帮小鬼子对天皇的忠诚程度,绝对不可能有这种事情发生。

因此,这个时候,于东海已经相信,这把刀可能有问题了。

宋军倒是开导他说:“其实这也没有什么,算是一件小玩意,找个机会处理掉吧,这刀留在身边的话,总是有点不吉利的。”

宋军也是看到这村正刀有如此的破绽,也就没有发动异能看个究竟,反正一百万美金,那是坑冤大头呢。

三十万,最后自然是被宋军给带走了,这个时候,留下的便是于东海那几个一脸疑惑的手下。

红狼一脸的疑惑不解,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老板那么的怕宋军这家伙,当下红狼恶狠狠地说:“老板,宋军不过是一个人来而已,用得着那么怕他吗?不但把黄明这小子给放了,而且钱也是被拿回去了。”

于东海狠狠的瞪了红狼一眼说:“钱钱钱,你就知道钱,你知道刚才我们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吗?当时我们是被抢指着脑袋的,我敢说一个不字吗?若是说这个时候我敢说一个不子,说不定下一个人脑袋开花的人就是我。”

这话说出来,把红狼给吓了一条,下意识的缩缩脑袋,好奇的看看周围的一些能够隐蔽的地方,反正是说,在这样子的一个清下,他没有发现什么人拿着枪。

因此,红狼皱着眉头说:“没有看到什么枪啊,老大你是不是多虑了。就宋军这小家伙,他会有枪吗?”

似乎,红狼是怎么样都不可能相信宋军是有枪的,在我天朝,枪支的管理一向是非常的严格的,一般人轻易不会有枪。

于东海没有好气地说:“我的感觉是不会有错的,刚才确实是有人带着枪瞄准了我们,要是我没有这个感觉,早就被人给砍了扔去喂鱼了。别人是没有枪支,但是警察呢,宋军的老师是什么人你别忘记了。警察局局长张阳可是宋军的师兄,找个警察来帮忙有什么难的。笨蛋,一群笨蛋,宋军在来的路上已经报警了,但是你们还傻乎乎的不知道,活该被宋军玩死你们。”

被一个人拿着枪暗中瞄准,那是一种极度冰冷的感觉,处在死亡线的边缘,稍微的一不小心,便是能够跨过去,再也回不来。

于东海白手起家,混到现在这个地步,绝对离不开他的这种感觉。

当年他在缅甸丛林里面,干的是走私的勾当,他们五个人一起去的,结果在进丛林的第二天他就感觉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危险,于是他毅然转身回去,就算距离接头的地方只有两千米,就算走过两千米就有百万财富,但是于东海毅然回去了。

当他走出二百多米的时候,一阵枪响,他的四个同伴被乱枪打死。

死状之惨,让于东海一个月都生活在梦魇中。血肉在空中伴着子弹的节奏绽放出来妖艳的花朵,生命随着空气的流动慢慢的消失。

来年,那一片丛林必然枝繁叶茂,没有人为他们悲哀,没有人为他们收尸,甚至是除了于东海之外没有人会记得那个地方。埋伏他们的游击队也只会记得他们身上有多少钱,你会记得哪天你在什么地方答打到一只兔子吗?猎人是不会那么做的,在猎人眼中,于东海他们就是猎物,这就是丛林法则。

而漏网之鱼于东海正是借着这二百米,有机会死里逃生。

宋军刚刚的来的时候,于东海脑海之中个便是有了这种冰冷的感觉。

因此他一点没有犹豫就把黄明放了。

想想自己刚才居然是被人用枪指着头,红狼也是一阵的心有余悸,这事情,太扯了,幸亏自己刚才没有动手,不然的话,什么夺命十三刀,一枪干掉。

于东海没有好气地说:“这事情不是那么算玩的,回头找个人去警察局投案自首,把这样子的事情抗下来,我可不想到最后羊肉没有吃到,倒是惹了一身骚。”

这个案子既然宋军已经知道了,那警察也是一定知道了,虽然于东海自己也是说了,这样子的问题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在这样子的一个情况下,这确实是违法了。

因此,这事情必须是有一个人抗下来,于东海才好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