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特殊的吻(1 / 1)

合伙人,风投公司内的顶尖大佬。

一般情况下,合伙人的身份地位是高于d,为风投公司内的顶尖实权人物。

只有一些特例的风投公司,是由董事总经理作为最大领导者。

但凡是出众一点的风投公司,能成为合伙人就代表着你已经是业内的一方大佬级人物,在圈内拥有非常突出的实力与地位。

岳灵静的舅舅是魔都普林资本的合伙人,所以,他有资格说这种话。

他的名字你去百度里随便一查,查出来的内容会惊掉你的下巴。

实际上,别说是魔都普林资本的合伙人了,就算是被程逐拒绝的天诚资本的合伙人,在杭城都能算是顶尖的一批人。

在2014年公布的十大风投品牌排行榜上,魔都的普林资本虽然没有上榜,遗憾未进前十,但也属于第二梯队里最顶尖的存在。

在圈内,很多人都觉得普林资本并不比前十里的某几家风投差。

岳灵静很快就联络了程逐,并按照逼气十足的舅舅的嘱托,告诉了程逐他的名字。

“岳东易,怎么也姓岳?”程逐先是惊讶于姓氏。

既然是舅舅,那么,他和岳灵静的母亲应该是一个姓的。

由此推断,要么岳灵静的爸妈都姓岳,要么,岳灵静的爸爸是传说中的赘婿!

程逐查了一下岳东易的资料后,也倍感惊讶。

“没想到,她舅舅居然是投资圈里的大佬级人物!”

而且他在年纪只有26岁的时候,就做出过一笔500万美金的投资。

这笔投资,让他在业内直接出名,后续更是挖掘出了不少水下项目,成为投资圈内的一方大佬。

但是,这26岁时的500万美元来自于哪里,就值得深思了。

要么就是年少有为的可怕人物,在那个年代,年纪轻轻敢拿出500万美金搞投资,是想当恐怖的。

要么就是岳家不是普通家庭。

程逐个人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感觉这位岳东易和咱们沈明朗是两個极端啊。”程逐在心中想着。

一个是投资界的传奇人物,商业嗅觉无比敏锐。

一个是创业界的自杀狠人,败家手段花样繁多。

从各种角度考虑,程逐都是很愿意和岳东易见一面的。

因为这个人的个人经历里,有好几次投资方面的神来之笔。

和这种人合作,能引起的轰动也会更大。

柚茶就会直接和那些岳东易过往投资的项目,画上等号!

这一点所能起到的作用,和程逐前期直接碰瓷星巴克,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嫌弃杭城的天诚资本档次不够的原因之一。

高端网红奶茶,是目前他推出的崭新商业模式,全国目前仅此一份!

它的商业模式,注定需要长期的进行大规模的包装与炒作。

不能低调,就要持续的张扬!就要把逼格给搞出来!

因此,程逐已经开始期待明日的见面了。

“没想到啊,狐言的小师妹居然还能起到这种牵线搭桥的作用?”

“可以,我单方面承认你是我这届的校花了!”

“放心吧静静,如果合作愉快的话,你看涩图的事情,我会烂在肚子里的。”程逐拍着胸脯保证。

但是,一念至此,他突然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岳灵静是知道我卖qq内衣发家的!她是知道我qq大亨身份的!”

“她会不会和他舅舅讲?”

想到这里,程逐突然笑了。

“是我想法幼稚了,他们干这行的人,随随便便就能查到我的很多信息。”

“其实我靠qq内衣起家的事情,有心人只要想去深挖,就还是能挖出来的。”

“大信息时代就是这样,哪怕现在只是刚进入15年,也是一样的,只是没24年时透明的那么夸张罢了。”

这个狗男人很快就转换了思路。

由此可见,我的这个身份秘密,并不宝贵!

静静,你沉迷涩图的事情,才致命!

可以可以,我占据着信息高地!

翌日,程逐早早起床。

他按照林鹿的吩咐,在保暖内衣外穿上了一件棉质的白色衬衫,然后再套上一件黑色的大衣。

小鹿在听到他今天要去见投资圈的大佬后,便强烈要求他今天这样出门,要穿得正式一点,并在出发前等一下她,她有东西要给程逐。

程逐和岳东易约的时间是下午两点。

所以,他干脆便选择和林鹿一起吃个午饭。

“我的礼物呢?”程逐问。

他其实能大致猜到林鹿要给他什么。

“伱出发前再给你,急什么!”元气少女非要保持神秘。

吃饭的过程中,程逐还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沈卿宁还是没来新杭公寓住?”

“对啊,沈明朗没跟你说吗?”林鹿略感惊讶。

“说什么?”

“宁宁跟他一起去云省了啊,她说是被她哥哥硬拉去的,一起帮你的柚茶对接供应商去了。”林鹿回答。

“我还真不知道,沈明朗没跟我说。”程逐怀疑是沈卿宁不准他说。

至于是她自己要跟去的,还是沈明朗硬拉她去的,那就有待商榷了。

傲娇少女的话,可信度总是非常低。

但这个结果是好的,这本就是程逐的目的之一。

“呐!等宁宁回来了,你可要好好犒劳一下她!”林鹿居然还这般吩咐起来。

“虽然沈明朗现在加入了柚茶,但你是大老板,你说对吧?你总要表示表示的嘛!”元气少女补充。

“好好好,都依你。”程逐立刻点头答应。

这可是你说的啊,是你说要——好!好!犒!劳!她!

林鹿还想再聊几句,但程逐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和她聊太多,以免出什么岔子,所以他立刻开始转移话题。

“唉,那你现在一个人住在出租屋里,我很不放心呐!”他故意搞点骚话。

话题果然就被转移开了,两人开始打情骂俏起来。

这便是恋爱初期的滋味呀。

逐步发生进展,一点一点的占有。

这个过程,其实和暧昧期一样上头。

饭后,程逐把林鹿送回新杭公寓。

在下车前,她才从包里取出自己要给程逐的东西。

声优少女还是和往常一样,很臭屁的自己给自己配音,把东西拿出来时,嘴里还献宝似的说着:“铛铛——!”

如程逐所料,那是一条领带。

一条tb的斜杠领带。

这两年貌似正好是这个品牌火起来的时候。

“去谈正事呢就要穿得正式一点,你看,正事和正式都是谐音。”林鹿还开始讲起了自己买领带的用意。

程逐笑了笑,接过领带看了看,演技十足的开始面露难色:“麻烦了!我不会打领带!”

很多大一男生不会打领带也是正常的,很多人刚走入社会时都不会。

但是,程逐如果连领带都不会打,那才是怪事。

他就是单纯逗林鹿玩儿。

“哼哼,我会!”臭屁少女立刻就开启了臭屁模式。

她冲程逐招了招手,示意他靠近过来一点,她来帮他系。

车内本就狭窄,两个人身子都前倾后,靠的自然极近。

在这个近乎于封闭的空间里,仿佛相互都能感觉到彼此的鼻息。

林鹿一开始还是在认真打领带的,但到了后面,感受着程逐那落在自己脸庞上的直勾勾的目光,不由得小脸微微发烫。

她确实可以很熟练的打领带,但她很快就意识到了帮自己打和帮别人打,还是有着不同的,毕竟方向是相反的。

这使得这个过程持续的有点长,她就在那翻来覆去的弄。

“你给我打领带,你脸红什么?”

“因为你一直在看我!”

“我看你你就脸红啊?”

“你再说我就不给你系了!”

“你好像也系不起来啊。”

“不可能!就是方向错了,我往这边绕一圈就可以了!”

过了十几秒后,林鹿才长舒一口气。

呼呼!终于系好了!

“你看,这不就系得很漂亮吗?”林鹿无比满意自己的成果。

还别说,打了领带后的程逐,给人又是另外一种感觉了。

他这个人的气质与斯文无关,所以也称不上斯文败类。

但和所谓的西装暴徒,似乎又没到那个份上。

正装并没有束缚住他身上那份与生俱来的不羁感与痞气,相反,这种人穿上偏正式的衣服,也别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有一种说法,眼镜是男人的黑丝,领带是男人的珠宝。

程逐低头看了一下,林鹿确实把领带打得有模有样的。

刚刚她把程逐的衬衫领子给立了起来,现在还很贴心地帮他把领子给翻下来,并好好整理了一番。

整理好后,林鹿开始欣赏自己的战果,还把领带的末端给拿起来在手指上绕圈把玩,嘴里则很臭屁的说着:“我的审美不赖吧?你打这条领带还挺好看的。”

“那是因为人帅。”程逐回答的也很臭屁。

程逐低头看着她把玩领带的手指,笑着说:“拉一下?”

“什么?”林鹿起初没听懂。

“拉一下。”程逐再次重复,眼睛则看着林鹿的右手。

心中无比纳闷的小鹿还是照做了,缠绕着领带的手指轻轻一拉。

就是这么一个拉的动作,连带着程逐的脖子与身体跟着向前一探,小小的力劲却足够拉动这样一个一米八几的男人。

他就这样吻上了她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