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顾聿初的项链【第一次见到你】(1 / 1)

(顾聿初与顾臻异父异母,无任何血缘关系,仅称呼为哥。)

进入死灵游戏前,顾聿初的人生有两部分,以16岁为分界点。

16岁之前他没见过父母,相依为命的爷爷在他10岁时病死。

租的地下室到雨天就会漏水断电,房租却风雨无阻地要交。

爷爷离世前交给他一张银行卡,说这张卡每个月都会由他根本不想管小孩的父母打来1000,刚好和房租抵销。

他上不起学,也找不到工作,只能靠着爷爷的朋友,经人介绍再介绍,进人数少的私人小厂干零工,打螺丝、做电子板、做缝纫、手工做打火机……

或者混进不需要用电脑录入信息的工地里,装成一个成年人去扛砖头、砌墙。

直到16岁生日当天,刚好收到了一笔工资,他决定去吃一顿有肉的。

穿着磨出洞的破衣服,他在巴掌大的苍蝇小馆里等着上菜,却等来了几位不速之客。

几个男人都西装革履,浑身上下透着钱的气息。

走在前面的男人气质最出众,五官也是顾聿初长这么大以来见过最优越的。

比他在广告海报上见到的明星还要帅。

走近时,身上有种清冷的味道。

这个男人与贫穷的环境格格不入,还带来一个颠覆他十六年人生的消息。

“我是顾臻,以后你也改姓顾。”

“跟我回顾家。”

他是顾家十六年前被抱错的小少爷。

a城上流圈子里有四家能只手遮天,顾家是其中一个。

顾聿初没等到上菜,就被请上了一辆宾利。一切都像做梦一样,随意又无厘头。

顾家如此厉害,孩子却能被随随便便抱错。

抱错后又过了这么久才找到他。

他有很多疑问,最后低头看着因为自己鞋底的污泥而踩出脏印的毯子,开口问道,“你是谁?”

顾臻说,“我是你哥。”

进了顾家,他才知道自己在生日那天点的肉,放在现在的餐桌上,连肉丝都算不上。

顾臻也不是他亲哥。

顾夫人身体不好,当年生下顾聿初后大出血,抢救回来被医生告知以后都不能生育。

被抱错的男孩没有富贵命,还没到能开口说话的年纪就夭折,伤心欲绝的顾夫人领养了顾臻,当做顾氏的接班人来培养。

顾臻比他大五岁,接他回顾家的那个月,刚开始接手家族生意。

顾夫人见到他穿着破烂衣服,哭得双眼通红给了他一张黑卡,“聿初,之前十六年亏待你了,以后你就是顾家的孩子,这张卡你先拿着当零花钱。以后缺钱了,或者想要买什么,就和妈妈说,一定尽量满足你。”

顾聿初看到卡上的余额。

一瞬间以为是显示出了问题。

要不然数字后面怎么会跟着那么一长串的

顾夫人给了他五百万的零花钱。

他拿着这么多钱都不知道该怎么花。

明明前一天,他还是个在餐馆里多花一块钱加个鸡蛋都要考虑很久的穷光蛋。

顾家的钱和权带他提升了太多的阶层。

他一下从需要跪着看别人变成了别人需要跪着看的人。

也让他接触到了更多、更广阔的圈子。

顾氏流落在外、受尽苦难的小少爷被找回来了。

他被带着出入各大名流场所,顾氏甚至还高调地开了一场欢迎会。

一时之间,a城的上层圈子都知道了他的名字。

顾聿初。

他在顾家过了衣食无忧的两年,每天和顾臻住在同一屋檐下,却很少能碰面。

顾臻刚接手公司,很忙。和他照面也只简单地问候两句,摸着他的头发,说他要多喝牛奶多吃点,长长身体。

明明顾家人都在围着他转。

他的眼神却总落在离自己最远的顾臻身上。

也总想让情绪冷淡的哥哥多看自己几眼。

顾夫人怕他没有朋友,捐了一栋楼,让他在成年后轻松进入一所学校,能够多和同龄人交流。

但是他连识字都吃力,每天上课,老师一开口说话,他就昏昏欲睡。

这所学校里有钱人家的小孩很多。

大家都叫他顾小少爷,抢着坐在他身边的位置,大家都想当他的朋友。

“顾小少爷好认真,上课还做笔记,我以前高中都没这么认真过!”

“上课多没意思,我新买了辆车,从国外空运回来,改天大家出去兜风!顾小少爷一起去吗?”

“今天的课真无聊!我们的身份,逃课都不会挂科,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玩点好玩的?”

他不知道什么是好玩的。

被带着去蹦迪,去酒吧喝酒,在夜晚飙车兜风,整个人都在极端的兴奋中感觉到以前从未有过的刺激。

原来这就是交朋友。

确实比以前一个人待在家里要开心多了。

酒吧里,他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被越来越多的朋友围在中间。

大家手中的酒杯相撞,有人给顾聿初递了一杯。

“顾小少爷,我家和顾氏今年还有合作,这杯我敬你,要让你哥多带我们。”

他刚接触到酒,觉得并不好喝。但因为这一句里提到的顾臻,因为大家误以为的他和顾臻亲密的关系,鬼使神差地喝下这杯酒,模棱两可道,“我回去问问我哥。”

“虽然你是顾氏才认回的孩子,但小顾总绝对宠你!之前咱们几次来酒吧闹得太晚,不都是小顾总来接你的?”

酒精上头,顾聿初也想起来了。当时顾臻不放心他,打了几个电话问他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最后亲自开车来接。

哄笑声打断了他的思考,朋友们转酒瓶选今晚的“幸运儿”。

“轮到谁来买单了?”

酒瓶停下,被指着的男人假哭,“你饶了我吧,我刚买了辆巨帅的摩托被我爸发现,冻结了银行卡,身上掏不出一千块来。”

“大家都是朋友。”顾聿初想起自己那张怎么用都用不完的卡,开口道,“今天我来买单吧。”

他开始频繁去酒吧,也经常请客。

因为出手大方阔绰和“对朋友好”而第二次出了名。

每一次他花钱,大家就对他更热情。

朋友介绍更多的朋友,酒吧和舞池的灯光一晃,谁的脸都看不清楚。每晚都有不同的人给他递酒,这些酒喝了就让人觉得飘飘欲仙,能忘记一切烦恼,甚至还会产生幻觉。

没人知道他玩得这么疯只是为了能让哥哥来接他回家。

不进酒吧之前,他一个月和顾臻能见上三面都算多。

进酒吧之后,每个超过12点的晚上,顾臻都会开车来。

他用一款很冷淡的男士香水。

每次顾聿初闻到这个味道。

就知道顾臻来接他了。

如果他醉得不是很厉害,他们还能在车上简单聊两句。

直到有一天顾家把他禁足停学,不让他再和那些朋友来往,他不明所以地被关在房间里,时间长了竟然觉得浑身上下被蚂蚁啃食般的痒。

他觉得冷,又觉得疼,拍着门想要出去,浑身又使不上力气,只能倒在地上不停地抓自己的皮肤,虚弱的叫一个总是在他幻觉中出现的人,“哥……”

有人从门口进来,把他抱起放在床上,给他喂水。

他疼得浑身发抖,打翻了水杯,被子全潮了。

抬头时,他第一回看到有了怒气的顾臻。

“别人给你的水,你随随便便就喝了,里面下了东西都不知道!现在吃个药就这么难?”

“公司的事情基本稳定下来。妈只会溺爱,爸身体不好这次还被你气住院了。顾聿初,以后我来管你。”

“先把你在外面染的瘾给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