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咏春传人(求收藏!)(1 / 1)

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六,林风一大早的就带着自己刚买没几天的索尼随身听,又在路边的食杂店买了两瓶酒,直奔王老师家去了。

“当当当...”

“谁啊?这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房间里传来王老师抱怨的声音。

“王老师您好。”林风看着打开门的王老师,连忙问好。

“哦,原来是袁华来了啊,快请进。”王老师一看是区长儿子,立马换上了笑脸,赶忙把袁华让进了屋里。

“王老师,真是不好意思,冒昧前来,打扰您休息了。”

“没事,你今天来是有什么事情吗?怎么还带着礼物来的?”王老师看着林风手里的两瓶酒和索尼随身听。

“哦,是这样的,王老师,这礼物是给您孩子的,随身听,孩子学英语的时候都能用到,两瓶酒是给您带的,今天来呢,主要是想求您件事。”

“你能有什么事求我,你老爸不都能给你办了吗?”看着礼物,王老师笑眯了眼。

“这事儿他还真办不了,我想跟您学功夫。”

“学什么功夫,我是教语文的,又不是体育老师,哪会什么功夫啊。”王老师装作很费解的样子。

“王老师,您就别藏着掖着了,我都知道的,您的身手那是杠杠的,您就说愿不愿意教我吧,当然我是不会免费劳烦您的,该多少学费,您说了算。”

“你是怎么知道我会功夫的,我好像没展露过吧。”王老师有些疑惑的道。

“王老师您就别管我怎么知道的了,反正我就是知道。”林风总不能说我在电影院看的吧。

“教你也行,但是你得保密,也不用交什么学费,这样,你要真心想学,每天早上早起一个小时,在学校旁边的公园里,我教你。”

“真的?太好了,王老师,太感谢您了,您看我要不要拜师啥的?还有就是我们的门派叫什么啊?”

“拜师就不用了,现在也不兴这一套了,我们没什么门派,主要功夫就是咏春。”

“咏春?李小龙学的那个咏春吗?太好了。”林风有些激动的道。

接下来,王老师给林风讲解了咏春的来历,让林风回家每天都要扎马步至少一个小时,并且指导了林风扎马步的正确姿势,最后扔给林风一本人体穴位图册,让他回去背会,打架的时候不要往人的死穴上招呼。

从王老师家告辞出来,林风的心情还是十分激动的,这就要学习传说中的咏春了,学好了别说陈凯这样的小混混,就是专业拳手都不带怕的。

回到家,也没和家里人说,而是回到自己的房间,平复了一下心情,从书包里找出了抄歌的笔记本,经过这几天的奋战林风已经把背诵的一百首歌都抄完了,准备中午午吃完饭就去注册版权。

为了防止去了没人办事,林风还特意给自己便宜老爸的秘书打了电话,请他给版权局的人说一声,自己下午要去注册版权,李秘书一口答应下来。打完电话林风又一想,今天星期六人家似乎不上班吧。

可是刚过了一会儿,家里的电话就响起来了,是版权局的一位副科长,让林风下午直接到版权局的二楼办公室找他就行了。挂了电话,林风心中一叹,这个权利是个好东西啊,怪不得那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当官。

吃饭的时候老妈还问自己早上干嘛去了,林风只是说自己找同学玩去了,可不敢说是去找王老师学功夫去了,就是注册版权的事情,林风也嘱咐李秘书别告诉任何人,特别是自己的便宜老爸,不然他们肯定会以不务正业的名头不让自己自由活动了。

下午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儿,林风就骑着自行车来到了版权局,很顺利的找到了这位姓张的副科长,因为整栋楼就只有他一个人在上班。

“袁华同学是吧,你好你好,快坐,想喝点什么,我给你拿。”

“张叔叔您别忙活了,我不渴,今天真是给您添麻烦了,因为我要上学平时都没时间所以麻烦您星期六也来上班,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没事没事,我呆在家里也没什么事,以后有什么事你打我电话就行,不用这么客气。”

“好嘞,那就麻烦张叔叔了,这就是我写的歌,想要注册一下版权,麻烦张叔叔您给看一下。”说着话林风就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了自己的笔记本递给了张副科长。

“好好好,我来看看,这...这全部都是吗?”张副科长有些震惊的说道。

“是的,张叔叔,这都是我平时闲下来的时候写的,写了好几年呢,慢慢攒到这么多的。”

“不愧叫袁华,你是真有才华啊。”

“张叔叔您太抬举我了,就是没事的时候写着玩的,这不是我打算在学校里唱这些歌吗,怕以后引起什么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才来麻烦您给注册一下。”

“好的,没问题,你这个一共有多少首歌啊?”

“整一百首,我也是凑了个整数才拿过来的。”

“一百首啊。”张副科长有些欲言又止。“这个,小袁啊,这个你要是一二十首张叔叔就给你添上点钱就办了,可是你这个要三千块啊,你自己有钱吗?”

“这么贵啊?怎么能用您的钱呢,这样吧,张叔叔,要不您先帮我办着,我这会儿就回家去找我妈要点,再加上我这些年省吃俭用下来的钱应该够了。”

“好吧,我这也是没办法,国家规定的,一首歌注册版权的费用是三十块。”

“没事的,张叔叔,就麻烦您了,我先回家取钱去了。”

回到家的林风当然没去找老妈要钱,而是凭着记忆找到袁华的小金库,数了一下,六千块,都是这些年来家里拜年的人给的红包,便宜了林风。

回到版权局,林风半路上还给这位张副科长买了两包烟,把三千块钱交了,林风看到张副科长很贴心的把自己的笔记本复印了两份,一份他自己存档,另一份给了林风,让林风自己把原件保存好。并且告诉他,这个注册的时间可能会有一点长,估计到下周这个版权证明书才能下来,告诉他如果证明来了会打电话给他。

从版权局出来,林风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钟,还早呢,要不就去录几首歌的伴奏,这两天在学校里都只是用吉他伴奏,实在是有些单调。按照以前的记忆,找到了一家还算正规的录音棚,打听了一下一首歌要一百块。

林风在门外考虑了一阵,最终还是决定录了,他准备先录十二首歌,当然只是简单地录一下,肯定达不到发行的水准,一千二,让林风有些肉疼,自己这一天就把接近五千块花完了,也不知道啥时候那姐才能找上门来。

交了定金之后,林风就开始录音了,词曲交给录音师,这一次录的基本都是在电影中出现的歌曲,除了《相约九八》和《双节棍》,毕竟那姐还没和自己约歌呢,不能把这首歌提前放出去,而双节棍则是不太符合自己的风格,就留给夏洛好了。

一整个下午林风就没离开过录音棚,连晚饭都是在录音棚吃的泡面,七点吃完晚饭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在同学家要晚些才能回去,一直录到晚上十点钟,一共录了六首歌,和录影棚的人约好明天继续,林风就拖着疲惫的身躯和冒烟的嗓子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