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郑家的氛围相比,周家这边显然要更加欢快。
两天前,李素华就开始筹备今天的见面,老大和老二都结婚了,唯独剩下小儿子,可不得好好准备准备。
上午八点,周家厨房里的灶火已经升了起来,李素华一边做着饭,一边时不时的朝着门外瞄上一眼。
“蓉儿这丫头,怎么还没过来。”
“真是一点也靠不住。”
昨天李素华还特地给女儿打了个招呼,让她今天早点回来帮忙。
结果倒好,这都八点多了,人还没回来。
暗自吐糟了一阵女儿之后,李素华又冲着外面喊道。
“秉昆!”
“你走了没有?”
“还没呢。”
“这都几点了,还不快点过去接人!”
一看儿子还没出发,李素华不由催促道。
“再不去,一会儿人都要来了。”
听到这话,李杰不禁感到一阵无奈。
他之前明明跟老娘提过,自己和郑娟约好了,早上十点过去接人。
现在才八点多,李素华就开始催。
不过,他也能理解。
李素华一直心心念念他的终身大事,如今好不容易看到影子了,激动一点也正常。
随即,李杰朝着厨房里回了一声。
“好,我待会就去。”
可以想象,如果不出门,李素华肯定会一直催,与其这样,不如早点过去。
多出来的这点时间,他还能和郑娟聊聊工作。
明年,不,应该说是今年的广交会,小青山村肯定是要继续参加的,只是这次的商品势必要换一换。
厂子扩大了不少,单纯的卖老产品,只怕养活不了偌大的工厂。
今年工厂主打的产品是沙发。
同样的,沙发的设计思路仍然是出自后世,相比于市面上千篇一律的沙发产品,小青山村生产的沙发极具视觉冲击力。
李杰大胆的启用了纯色的设计,突破现有家具的单调取色,以蓝、红、橙为主打。
如今沙发已经进入了正式生产阶段,过了正月十五,工厂会运一批样品到市里的门店。
李杰要和郑娟商量的便是沙发的事。
目前,沙发单纯的只做展示,等到展销会结束后,才会正式接受订单。
“别待会了,现在就去!”
“知道了,这就去。”
眼见李素华一再催促,李杰只得套上厚厚的大衣,简单的拾掇了一下就出门去了。
这边,李杰前脚刚走,周蓉后脚就回来了。
看到只有周蓉一个人回来,李素华不由意外道。
“怎么就你一个?晓光呢?”
周蓉解释道:“厂子里临时有事,把晓光给叫过去了,不过他临走之前跟我说了,中午一定赶回来。”
一听是公家有事,李素华顿时语气一变。
“你这孩子,也不知道跟晓光说说,厂子有事,还回来做什么,公家的事更重要。”
周蓉莞尔一笑:“妈,您可是咱们家的老佛爷,您老人家都下了懿旨,晓光哪敢不听啊。”
“去,去,去。”
李素华嫌弃的摆了摆手:“都什么年代了,还老佛爷,亏得你还读过书呢,破四旧算是白学了。”
“妈,您还知道破四旧呢?”
周蓉哈哈一笑,如果换做是别的地方,她肯定不敢如此大胆,但这是在家里,偶尔放肆一点也没什么。
看到女儿越说越没边,李素华当即瞪了她一眼。
“别贫了,赶紧去把菜洗洗,一会你弟就要回来了。”
“哦。”
周蓉吐了吐舌头,踱步来到案板前,拿起一颗大白菜就往门外的水池赶去。
婚后,周蓉着实改变了不少,起码她现在不是那個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姑娘了。
结婚之前,蔡晓光是住在家里,吃饭什么的,从不用自己做。
结婚之后,他和周蓉并没有和长辈住一起,而是搬到了外面,单独居住。
至于房子的问题,自然是分配的房子。
自打搬出来之后,吃喝就得自己动手了,蔡晓光心疼媳妇,也跟着学起了做饭。
但他的厨艺简直比周蓉还要差。
被逼的没办法了,周蓉只得拿起了锅铲和菜刀,当起了大厨。
屋里。
除了女儿刚回来时露了个头,其他时间,周志刚一直待在屋里。
此时,他面前摆放了一堆东西,其中既有花花绿绿的票子,也有银行的存折。
三个孩子都成家了,有些事也该做了。
虽然周家不是什么富裕之家,但家底还是有一些的,这些年,周志刚和李素华两个也存了不少钱。
大儿子远在边疆,一时半会估计也回不来。
那边的条件艰苦,周志刚和李素华一直想补贴一点给他们夫妻,但是却遭到了秉义的强烈拒绝。
眼下,小儿子也快结婚了,正好借着‘分家’的机会,一次性补给秉义夫妇。
当然,‘分家’只是借口,周志刚做这个决定,主要是为了让子女们过得更好一点。新笔趣阁
沉吟半晌,周志刚将桌上的东西分成了三份。
第一份最多,家里的大部分现金和存折都在这一堆里,这是分给周秉义的。
和其他两个孩子相比,老大的条件是最差的,况且秉义和冬梅还有孩子要养。
他们理应分得更多一点。
第二份是一小部分现金和一张二百块钱的存单,这是分给周蓉的。
分给周蓉的少了一些,不是因为周志刚偏心,也不是因为周蓉是女儿,而且出嫁了。
而是因为三个儿女中,周蓉的生活条件是最好的那个。
蔡晓光年纪轻轻就是重托厂的中层干部,周蓉虽然不是干部,但收入也不算差。
所以,周志刚才会给周蓉分得少一点。
最后一份,单独来看是最少的那一份,仅有一张房契以及一个巴掌大的盒子。
然而,如果论价值,这一份却是最多的。
房契是光字片老屋的,而盒子里装着的则是周家的传家宝,一支满绿的翡翠手镯。
小儿子虽然分得东西最多,但小儿子身上的担子也是最多的。
以后他们两个老人肯定是跟着小儿子的,由小儿子养老送终也是这边的传统之一。
分好所有的家当,周志刚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什么重担。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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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第七十七章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