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光字片周边,鞭炮声此起彼伏,鞭炮响的最热烈的时候,周家的团圆饭已经开席了。
考虑到周志刚难得回来一趟,蔡晓光和周蓉一起回来了,本来他们是准备晚上留在这边的。
但周志刚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
他是那种别人敬他一尺,他敬别人一丈的人。
为了这事,周家特地开了个早席,下午三点不到,周家就吃起了年夜饭。
一个多小时过去,这桌饭也接近了尾声。
周志刚转头看了眼时间,举起酒杯道。
“来,大家一起举杯,喝完这杯,晓光,你带着周蓉赶紧回去吧,别让你爸妈等太久。”
此话一出,桌上的人顿时举起酒杯。
饮下杯中酒之后,蔡晓光这才开口道。
“爸,您平时难得回来一趟,待会我和周蓉陪你聊会天再走。”
“那怎么行呢!”
周志刚想也不想地摇了摇头。
“我在家又不是待一天两天,想聊天,什么时候都可以,今天是除夕夜,你们早点回去。”
眼看周志刚态度坚决,蔡晓光也不好拒绝,他只得看向了一旁的周蓉,给她使了个眼色。
两人相识多年,虽然蔡晓光什么话都没说,但周蓉还是精准的领会了蔡晓光的意图。
只见周蓉笑嘻嘻的端起酒杯,娇声道。
“爸,我敬你一杯,感谢你不远千里给我们带的礼物。”
周志刚斜瞥了周蓉一眼,知女莫若父,从小看着周蓉长大,这丫头心里打得什么主意,他还能不清楚?
不过,今天日子特殊,大过年的,周志刚也不想扫兴,端起酒杯和周蓉碰了碰。
等酒下肚了之后,周志刚目光一转,瞧向了闷头吃饭的小儿子。
女儿的心思,他知道,也理解。
但这么做不合适。
人蔡家做的已经很到位了,直接让蓉儿这对新婚夫妇来到他家过年。
他不能不懂事。
该回去还是得回去。
何况,过年求得就是一個团圆,这饭也吃了,酒也喝了,目的已经达到了。
周家这年过得热闹,蔡家也得过个热闹年。
“秉昆,陪伱姐,姐夫喝一杯,然后你送送他俩。”
听到这话,周蓉朝着蔡晓光翻了个白眼,露出无可奈何的神色。
‘我老爹是一家之主,他都这么说了,我也没办法。’
蔡晓光心领神会,同样回了个无奈的眼色。
‘我懂。’
这边,两人无声的交流完毕,那边,李杰举起了酒杯,依照周志刚的嘱咐道。
“姐,姐夫,祝你们来年心想事成。”
三人一起将杯中酒喝完,周蓉和蔡晓光先后二老打了声招呼,然后三人便起身向门外走去。
刚到门口,人还没院门,周蓉便止住了步子,回头摆了摆手。
“秉昆,你赶紧回去吧,别送了。”
李杰摇了摇头,‘认真’道:“这怎么行了,老头子可说了,让我们把你送到家门口的。”
“你怎么不懂事呢!”
一听这话,周蓉瞬间急了。
“今天什么日子,你让爸妈两个人在家,多冷清啊,而且这回去的路,我和你姐夫不知道走了多少遍,哪还要你送?”
看到周蓉较真的模样,李杰忍不住乐了。
“你笑什么啊?”
眼见李杰忽然笑了起来,周蓉有些不解,又有点生气。
好好说话,笑什么笑?
“你……”
周蓉抬了抬手,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蔡晓光给制止了。
“蓉,你误会秉昆的意思了。”
周蓉面露疑惑的看着丈夫,眼看如此,蔡晓光顿时笑了笑,跟着解释道。
“秉昆这是被你爸特地打发走得啊。”
“你想啊,咱爸这一去就是好几年,咱爸和咱妈这么长时间没见了,总得说点贴心话吧?”
“这时候,咱们下辈在场,总归不太适合吧?”
闻言,周蓉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
好像确实是这样?
“好了,咱们走吧。”
眼看周蓉明白了,蔡晓光大手一挥,拉着周蓉的小手便往外走去。
家里人还等着他们回去吃年夜饭呢。
两人刚抬脚,周蓉还不忘回头瞅了李杰一眼,眼神里满是得意的神色,似乎是在说。
‘单身狗,羡慕吧?’
‘还不快抓紧找个媳妇!’
看到这一幕,李杰不由莞尔一笑。
周蓉这还真是深切的贯彻了李素华的吩咐,时刻不忘提醒他,赶紧结婚。
催婚这种事,即便是李杰,也是避免不了的。
不论他经历了多少个世界,心理年龄有多大,在长辈眼中,他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什么年纪办什么事,二十多岁的年纪,最该办的就是婚姻大事。
眼瞅着都快二十二岁了,连个对象都没有,可把李素华给急坏了。
如果说小儿子不够优秀,李素华还能理解一些。
但数遍同龄人,小儿子绝对是最优秀的那一撮人,谁家孩子,二十出头就上报了?
谁家孩子,二十出头就能当上厂长?
哪怕是个副的,那也是厂长,正儿八经的那种,手底下管着百来号人呢!
李素华知道女婿和小儿子关系好,曾经找蔡晓光打听过,结果这一打听,差点把她给气坏了。
许多姑娘都喜欢‘秉昆’,不少人还主动发起了追求。
可‘秉昆’这孩子倒好,一个都没接受,直到现在还是单身。
“唉,你说这孩子,可咋办哦。”
另一边,等李杰三人走后,李素华立马向丈夫倒起了苦水。
“别人像他这么大时,哪个都结婚了。”
“咱们光字片这边,跟秉昆差不多大的,基本都结了,就剩下他一个了。”
说着,李素华语气微顿,犹豫片刻道。
“当家的,你说秉昆这孩子是不是……”
周志刚眼睛一瞪,没好气道。
“你在这胡思乱想什么呢。”
“秉昆不是说了嘛,厂子里工作忙,暂时没有精力搞对象。”
“再说了,他今年才多大?”
“二十一岁!”
“看把你给急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二十五六了呢。”
相比于李素华,周志刚更能体会儿子的处境,一个上百号人的厂子,可不是那么好管的。
男人以事业为重,这没错。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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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第七十三章催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