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百夫长说道:“昨天晚上,一队正在王国北部边境巡视的游骑回来报告,说在风魔谷外发现了韩锋的尸体。他们见尸体的情状太过诡异,所以沿路没有声张,而是用马车秘密运回城中。因为我当年是从那里过来的,所以万夫长召我过去一同查看尸体,没想到……真是太惨了。尸体像是被某种锐器撕扯过,不但面目全非,全身上下也没有一块好肉,全凭腰间的军牌才能辨识出他是谁。”
淳于琼摇头道:“野兽干不出这种痕迹,是风魔干的。”
庄森呆道:“风魔?那是啥?”
“那是在风魔谷一带流传了数百年的传说。”
“这……这太不可思议了!”
淳于百夫长不置可否地笑笑,然后转回话题,正色道:“据说在三百年前的某一天,风魔谷中突然出现了一头怪物。那怪物行踪神秘,没有人见过它的真正样貌。因为它来去如风,无影无踪,所以被当地人称为‘风魔’。奇怪的是,它只杀人,并不吃人,杀完人之后会将尸体抛到谷外某处醒目的地方,好像并不介意被人发现。所以,一些人认为风魔并非动物,而是人,一个或一群以杀人为乐的凶徒。”
庄森沉吟片刻,问道:“属下记得北部边境离王城至少有数千公里之遥,韩锋去那里做什么?”
“在那里建有一批要塞,用来抵御北边的越龙国大军。两个月前正好轮到韩锋所在的部队去守边。”
“韩锋所在的要塞正好容纳一个百人队,其他人都没有事,包括他的九名部下。”见庄森一脸不解,淳于百夫长解释道:“据韩锋的同袍回忆说,事发当晚,韩锋一个劲儿的说听到了号角声,而整个要塞都是静默的。想必你也知道,两国边境间出现号角声意味着什么。这些年越龙国内乱,不可能有心思撕毁盟约举兵南下,而我们更不可能贸然发兵北上,所以不可能存在号角声。”
庄森问道:“除了韩锋,还有其他人听到号角声吗?”
“没有,只有韩锋听到。”淳于琼道,“也许韩锋太有责任感,也许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耳朵没事,他趁大家不注意时独自一人离开要塞去寻找答案,结果第二天凌晨寅时被巡视边境的斥候发现了尸体。”
庄森道:“长官,我能够做什么?”
“我想派你去风魔谷跑一趟,查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庄森领命,不过片刻后嗫嚅问道:“我刚结束新兵期,并没有多少外派经验,您为什么……”
淳于琼明白他想说什么,打断道:“之所以派你去,就是因为你是生面孔,而且能力不差。对了,到时候你乔装打扮一下,军牌可以带上,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明白吗?”
庄森是个聪明人,登时恍然,压低了声音道:“您是担心韩锋的死,可能跟边塞军人有关?”
淳于琼沉声道:“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一切皆有可能。不过你也不要逞强,我可不希望损失一名得力干将,明白么?”
“明白!”庄森肃容领命,心头却暖洋洋的。
在青国的北部边境有一大片横亘着的延绵山脉,在山脉的中段有一条长长的峡谷,这是连接谷外和谷内的唯一通道。这条峡谷约莫有十里长,最宽处近一里,最窄处仅仅能容纳一辆马车经过。
峡谷的北端是越龙国,南端是青国,至于中间这十里地,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划分,一旦开战,就是双方大军南下北上的要道。
为了抵御南下的越龙国大军,青国在南面这头建造了一座堡垒及若干卫星要塞,形成一道防御屏障。因为这里叫风魔谷,所以其堡垒自然而然被称作“风魔堡”。
风魔堡后面有个村子,居住着五百多个村民,常年以狩猎为生。
庄森的职业是剑士而非骑士,而按照这个恶梦剧本的规则,大部分职业只有到了第三层境界时才能养灵宠,其中就包括战马飞虎一类的坐骑,所以他目前只能徒步前行。
既然是暗中调查,那么必定要乔装打扮一下。时值盛夏,他身穿短打,肩跨包袱,戴顶汉阳笠,背后斜插着一柄双手剑,活脱脱一副江湖游侠的模样。
青国武风盛行,没有投身军旅的剑士、刀客、拳师等职业武士大有人在,他们被世人统称为“游侠”或者“浪子”,所以庄森这一路走来并不惹眼。
他不会骑马,也没有资格骑马,但总不能靠两条腿走上好几千里路吧,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所以沿途时而蹭个马车,时而蹭个舟船,顺顺利利地就来到了北部边境。
梦境世界内本来就地广人稀,越靠近边境,人口就越是稀少。
太阳火辣辣地烘烤着大地,豆大的汗水不断涌出,渐渐模糊了双眼。朦胧中,前方出现了一个小木屋,大约二十平米,里面没人,看陈设似乎也已经很久无人居住了。横竖这种天气都无法查探什么,他便索性在屋子里躲一下荫凉再走。
就在这时,眼角的余光瞥见右侧的树林中走过来两个人影,其中一个好像正远远地向他比划着什么手势。
庄森出于谨慎,抽出背上的双手剑,小心翼翼地迎了上去,顺便问问风魔堡怎么走。
经过一番寒暄后,得知两人是附近的村民,来林中砍柴。
庄森见两人身体瘦弱,不像是能打家劫舍的强盗土匪,就信了七成,不过仍旧在心中提着三成警觉心,长剑始终没有放下。
其中一名村民说道:“看这位爷的打扮应该是位游侠吧?风魔堡离这边还有不少路,眼下酷暑难耐,路也不好走,不如就去村里歇歇脚。咱们村的米酒和大枣子虽然不怎么有名,但相当的解渴解乏。”
庄森问道:“就是离风魔谷不远的那个水石村吗?”
那人忙道:“对!对!大侠你去过咱们村?”
庄森道:“当然了。你们村长跟我族中的一位长辈是老相识了,他经常来你们村子,不过我倒是头一回。”
“那以后就多来来吧,咱们村山清水秀,酿出来的酒度数虽然不高,但是味道可甘甜啦!还有那醪糟,甜到美滋滋,在井水里浸一晚上,就连小孩子都能喝上几大碗呢。走,现在就带你去尝尝!”
庄森点点头,礼貌道:“那就多谢了,请二位在前头带路吧。”
一路走来,庄森不时问东问西,两个村民也挺有耐性,有问必答。
庄森忽然问道:“听说你们村长年轻时在王城的御林军中任职,跟我那位族叔是同袍。有一年,大王在西郊狩猎,遇上人熊袭击,要不是村长眼疾手快将其格杀,恐怕……嘿嘿!人熊那是啥力气?能徒手将它格杀的已经不是‘猛士’二字所能形容的啦!可惜我听说村长也因此落了个残疾,被迫退出行伍,断了大好前程。否则以他的本事,混到现在最低也得是个校尉!不,万夫长!”说完一阵唏嘘。
“嗨,谁说不是呢!”那两个村民也是好一阵长吁短叹。
庄森忽然望向左手边上的汉子,亲切道:“对了,两位大哥都叫啥名字啊?待会见了村长,我也好在他老人家面前好好谢谢二位呀!”
左边那人说:“大侠你客气啦,,我叫纳兰庭。”
庄森道:“纳兰婷?女字旁的那个婷?好秀气的名字啊!”
那人忙道:“说笑了,是庭院的庭。”
“原来如此。”庄森点了点头,又问右边那个:“那你呢?”
那人赶紧道:“我叫公孙洪,洪水的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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