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世兵王_第十六章、照片后面的字(1 / 1)

沦世兵王 半夏 1804 字 8个月前

陈陌安静的坐在这辆吉普车上,看着身旁身材娇小的李诗妍,眼神中充满了复杂的味道。他知道,若不是当时这个女孩站出来救了他一命的话,他或许就真的死在了那些人的乱刀之下。而让他感到庆幸的是,李诗妍在慌乱之中,竟是把他的包也带上了。而如果没有这个包的话,陈陌就算逃出了追踪,也会因为身上的伤而流血过多死亡的。

陈陌包里面装了很多东西,其中不仅仅有武器,还有军用药物,而最让他谢天谢地的,还是包里面的两把钥匙。而就因为这两把钥匙,才让陈陌看到了一丝希望。

基明学校的后面是一座大厦,陈陌早在几天前就将高原给自己买的车放在了大厦的地下室,以备后用。而他的车钥匙则是一直放在了自己的这个包里,庆幸的是李诗妍这小丫头机灵,把他的包也拿了出来,不然的话,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至于另外一把钥匙,则是城东那座山上的一个军事基地的钥匙,那个军事基地是高原早就为他建好的,当初陈陌空降在那座山上的时候,他已经去看过了。那个军事基地,倒是他现在的一个最好去处。只不过,让他自己都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么快便会以逃命的方式回到七天前自己的那个原点,这让他的心微微感到黯然。不过就算这样,陈陌的斗志却并没有被击散,反而更加的昂扬。或许,他是想要从这里重新开始。又或许,一切都没有开始过。总之,当他重新从这座山下来的时候,他不会再像今天这样走歪路了。

“喂,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陈陌对着正在开车的李诗妍问道。

“你给我记好了!本小姐叫李诗妍,你的救命恩人。”李诗妍对着陈陌昂了昂头。

陈陌点点头,笑了笑,没有再说话。看着车子缓缓驶出城外之后,眼皮再也撑不住,竟是直接靠在座椅上睡着了。而在他的身下,鲜血和酒精的味道,已经弥漫着整个车内。

李诗妍看着身旁睡着的男人,再看了看他身下的鲜血,眼神中再一次闪过一抹惊讶。先前她只看见陈陌在上车后,便拿起车上一个矿泉水瓶子往自己后背上浇。她当时也没有想到这居然是酒精,而现在问道这股子气味的她,再一次为这个男人的坚毅感到佩服。她很清楚,酒精虽然带有消毒的效果,但是会让伤口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从而导致伤口产生剧痛。陈陌原本就有着不轻的伤,现在再加上酒精的冲洗,那种滋味,定然是不会好受的。

而李诗妍,则从上车开始,便于陈陌谈笑风生,而后者,脸庞之上不但没有露出半分痛苦之色,反而时不时还露出勉强的笑容。这一点,让的李诗妍很难想象得到,这个男人,到底是经历了何种沧桑与痛苦,才能做到了这疼痛不露于外表的境界。

李诗妍不敢再想,拼命的将车子提速到了最快,飞速的朝山那边失去。不过,她却不知道陈陌说的具体地点在哪里,所以在行驶了一会儿之后,她便将车子停在了这荒无人烟的山脚之下。

陈陌依然还未苏醒,而李诗妍则是将陈陌的座椅放了下来,打算先为后者将伤口处理了。李诗妍脱去了陈陌的外套,然后再将他的身子微微扶起,将陈陌里面的衣服也脱了去。于是,陈陌的上身

便毫无保留的落入了李诗妍的眼中。

纤瘦的上身,却布满肌肉,全身的每一处,几乎都充满了力的感觉。而在这结实的身体上,却是留下了密密麻麻的伤口,如同就像一个被缝补起来的布娃娃一般,让李诗妍忍不住心口微微一疼。

李诗妍看着这一幕,她的眼眶微微湿润了,她终于知道陈陌那一句话的意思了,原来,陈陌不是不疼,而是真的疼习惯了。

轻轻的在陈陌胸前的一记刀伤抚摸而去,之后李诗妍便不再迟疑,立马将陈陌脚下的包拿了起来,将里面的东西一咕噜倒了出来,不断的在其中寻找着什么。

李诗妍翻着翻着,一个大概巴掌大小的铁板印入她的眼帘,她拿起仔细一看,铁板上正好凸出了两个大小不一的字,正是陈陌的代号,尖刀。李诗妍看了两眼,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便将这个东西放回了陈陌的包里,开始继续寻找着有用的东西。

找了大概两分钟,李诗妍才从这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中找到了两样有用的东西。一样是麻醉药,不过只是仅仅是局部麻醉。而这种麻醉药,是市场上禁售的,因为它的药性很大,只要涂抹在伤口处,便能让伤口局部麻醉半小时左右。而另一样东西,则是陈陌的那个黑色皮夹子,里面有着不少的刀具和针线,正好现在可以为陈陌补缝伤口。

李诗妍先是将陈陌的身子翻了一下,让陈陌趴在了座椅之上,然后,她将车内的灯光打开,借着灯光看清了陈陌身后的伤口。陈陌的后背一共被砍了四刀,四道伤**错而过,让得后背依然是血流不止。

李诗妍看见这一幕,顿时有些胆怯了,但是犹豫片刻之后,她终究还是下了决心。只见她将手中的麻醉药扭开,顺着陈陌后背的四道伤口缓缓倒去,麻醉药在遇到鲜血的时候,发出一阵阵嘶嘶的声音,让得李诗妍顿时有些头皮发麻。在确定麻醉药起了作用之后,才开始为陈陌缝补起伤口来。

一针一线从陈陌的肉中穿过,让得睡着了的陈陌都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不过最惨的还是李诗妍了,她每穿一针,心就会微微疼上一次,每缝一线,又会忍不住多看两眼。她以前连衣服都没有缝过,更别说给人缝伤口了,不过她却很细心,生怕哪一针缝歪了,会影响伤口的间隙过大,导致出血。

半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李诗妍终于将陈陌的伤口密密的缝在了一起。她将手中沾满鲜血的针线用纸巾擦干净,然后又将针线放回了皮夹子中,开始为陈陌包扎起伤口来。长长的纱布将陈陌的整个身子缠住,没有丝毫经验的李诗妍几乎是胡乱的将陈陌的伤口包扎的。而等到包扎完毕,陈陌的上半身基本上都缠上了洁白的纱布。

李诗妍将小手上的鲜血擦干净,又将头上的汗水擦干,然后才开始将陈陌的东西收拾进包里。

陈陌包里的东西有很多,而李诗妍则是一件一件的为陈陌装进包里,而当她装到一半的时候,一张没有过胶的照片却是印入了她的眼帘。李诗妍好奇的将照片拿了过来,而在看见照片上身穿军装的一大行人之后,她的表情却是变得异常的精彩了。

陈陌的脸庞上虽然涂满了油彩,但是身材消瘦的他却是站在一大群壮汉的前面,所以李

诗妍一眼就发现了陈陌。

“这家伙,居然是当兵的?还是上尉?”李诗妍有些惊讶的喃喃道,而后嘴角化为一抹微笑,用着一种小花痴的声音再次小声自言自语道:“不过,蛮帅的。”

李诗妍看着照片,又仔细看了看趴在自己身前的陈陌,眼神之中闪过一丝笑意,表情也是略微有些满足。

就这样注视了久久,李诗妍终于将眼神移开,再次看了看手中的照片之后,便打算将照片放回包里。只不过在这之前,她似乎又发现了什么。

照片的后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让得李诗妍的眼神再次忍不住停留在了照片上面,而看着这些小字的她,脸色也是变得愈加的难看。

“2011年8月2日,是我离开老刀特种部队的日子。我的离开,并不是因为服役期满,也不是因为伤退。而是因为一个没有人知晓的秘密。

其实我并不想离开这里,离开我生活了一年的家。但是,这一年它给了我很多在社会中得不到的东西,给了我终身难忘的兄弟情义,也给了我一个为国效力的战场。所以我要回报它,用我的生命去回报它。我知道这是一个骗局,但是我依然坚定的站了出来,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死,会有人不甘心,更会想方设法的弄死我。我一个小小的少校,怎么能斗得过三颗亮丽的金花?不过我不后悔,真的不后悔!就算是时光再次扭转,我也会依然做出那个决定。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个道理他明白,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为他的儿子报仇。我很庆幸,庆幸自己当初一颗子弹便结束了那个小子的生命,不然等到那小子的身份告知于天下之后,世上便会再多一个祸害。

今天是我在老刀大队最清闲的一天,因为脚上有伤,我最后去留念的时候,是刘中队亲自为我开车,高大队陪我看景的。看着这眼前的一幕幕,我忍住了眼眶中的湿润。我知道,从今天离开之后,我就不再是一个军人,也不再是一个好人。我要么去做一个彻彻底底的坏人,要么就只能做死人。但是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忘了我的信仰与使命。所以,当我放弃我自己生命的时候,那并不是因为我活不了了,而是因为我真正的除掉了国家最大的毒瘤,可以安安稳稳的去休息了。

我不是聪明人,但我也不是笨蛋,那个无名无姓的组织根本就是他为了弄死我而扯下的幌子。只不过,高队挽救了我,他把重军所有的高官都叫到了一起,跟他们说了我即将卧底的事情,这,也算是让我以后不会死在自己人的手里吧。

我最不放心的,还是我的父母,从我十六岁大学毕业开始,我就没再回家看过他们,所以这一次,我在家中呆了半天,好生生的陪了他们说了半天话。然后我又告诉他们我任务缠身,不能再陪他们二老。所以我丢下这些年我在军队攒的五万块钱,便匆匆折身到了南京。我知道,这一次,我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不管我以后是死是活,迈出了这一步,就不能回头了。

做一个好人,会死;而做一个强大的坏人,能活。而我却选择了后者,这并不是因为我苟且偷生,而是在这个世界上,我放不下的东西,太多,太多...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尖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