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前世冤孽
这些天就快被老婆逼死了。
真想死掉算了。
前世的冤孽,到这辈子,怕是不会善了。
据说要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法子就是嫁给他或娶了她。这话还真不假。本**就快被老婆弄死了。
今世的夫妻,在前世绝对是冤家。有道是,不是冤家不聚头。血海深仇有木有?
世界就快垮了,却死活要买房买车,欠下一屁股债。
石油全面枯竭,缺油、缺电、缺气、缺水、缺食。住城里的,最倒霉。住乡下的,最起码还能啃啃树皮、草根,再不济,还有观音土。
但就有人这么想不通,这么不理解,包括我老婆。
给大家普及一个常识:抗战的时候,城里的房子特不值钱,越靠中心,越没人住。因为鬼子特别喜欢轰炸城中心。那么城里人通常住哪呢?大多跑到了乡下,甚至逃进了山区。
一旦形势大变,乱了起来,住城里绝不是好选择。
但我老婆就是不信。
夫妻,夫妻!
前世的冤孽!
少年也碰到了他前世的冤孽,至少也是前段时间的冤孽。
被金胖送下来的女子,他是见过的。
在摘掉她的头套后,少年就把人认出来了。
当初在丹东的收容所里,和自己交换衣服的就是她。只是当时没想到,这人竟是女的。
女子竟也还认得少年。
像这种情形下,还能意外重逢,真是大出两人意外。
少年给女子松了绑,抱出了箱子。果然,她的双脚是废的,自己没法走。不过,就在这地下室里,也是想走,都没法好好走。
两人由于语言不通,几乎没法交流。
也幸好少年被关得无聊,近来有在网上自学韩语。
拿了笔和纸,给女子写字。
然后逐字逐句,拿到网上,查询翻译。
倒也把事情弄明白了个大概。
这女子叫张玉珠。她老爹是金胖的亲姑父。由于和金胖起了矛盾,被肃清了。这女子当然跟着倒了大霉。
在鸭绿江冰冻时,好不容易逃到了华夏。后来又辗转到了南韩。本以为终于逃脱厄运。
哪想到,金胖忽然发威,解决了南韩。她又重新落入魔掌。
估计金胖记恨她的逃跑,命人挑断了她双脚的脚筋。而现在,又给投进了地下室。
少年很想告诉女子实情:金胖是把她“拐卖”给了自己,以便生出个娃,好给金家传宗接代。
但少年毕竟还小,狠不下心,没学老家的那些光棍儿。趁人之危,搞个霸王硬上弓。而是老老实实地把人伺候着。谁让她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废呢。
不过金胖可是下过命令的。
少年这可是抗命不遵,闹不好,得承担后果。
而且说起来,两人已经是结义兄弟。少年作为弟弟,本份上,也该听从金胖这个哥哥。所以后果还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