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节 罗素·;剀 斯的郁闷(1 / 1)

“喂喂,虽然我不知道我这是在那里,不过我还是要说明一下,我是爸爸是**集团的老总,我爷爷是华国华南区的开国老将军,想要钱的话,要多少我给…”。这位新人衣着光鲜,样貌英俊,绝对的‘白马王子’。这人有点小聪明,方天华是如此评价的,不过马上以怜悯的眼神看着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在这没有法律的轮回世界,一些偏激的轮回者上前多踩几脚,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不,只见半资深者中的一位,就是一脸不爽的对着‘白马王子’的膝盖就是一脚。

虽然只经过一个世界,但身体素质也绝非一个名普通人可比的。‘喀嚓’一声的骨折声,让人从心里发毛起来。

半资深者人脸上出现兴奋的表情,上前对着‘白马王子’就是一顿猛踩,那扭曲的眼睛里透着畸形的快感,也许他在现实世界里就受到这种富家公子的压迫欺凌吧。

方天华继续自己的演戏,跟那四名新人做着差不多的表情,一脸惊恐的看着那人的虐人场景。

保护时间也不知不觉的过去,黑发青年淡漠的看了那四人组合与那五位新人,还有倒在地上哀嚎‘白马王子’一眼,说道:“我们走”。微胖少年与阎霜跟随黑发青年离开。

那四位半资深者相互对望一眼,最后谁也没上去搭讪。方天华看着那人离开后,从地上站起来,说道:“虽然不知道你们在玩什么游戏,不过妈妈叫我回家吃饭,这样,我也走了,拜拜”。多么强大的一句话,众人的脸上都布满了黑线。

四位半资深者这时没上前挡住,这种性格不搭边的炮灰不好利用,还不如让其自生自灭,也许连他们也没有想到的时,如果他们真的上去拉方天华去做炮灰,那么他们的一生将注定是场杯具。

这个任务对于方天华而言实在是太过于简单了,不管是生存100小时也好,还是毁灭一架飞船也好。

这时在空中出现让人感到非常不祥的一大片极行的云朵,隐约可以见到一架庞然大物。方天华看向空中,却是极其不屑的冷笑,就趁现在嚣张一下吧。

支线,方天华现在准备去找寻传说中的支线任务。英文式的路标显示了此时的地理位置,这里是美国加洲帝王谷。

天空传来一阵呼啸声,方天华抬头望去,却是一架红色的民用飞机划过,在尾端喷出阵阵白烟,驾驶座上的是一位明显喝过酒的颓废大叔。,心中隐约对这架民用飞机有一丝影像,心中一动,也许他就是我所寻找到的支线任务也说不定。

于是方天华挥手向空中示意,并且叫道:“大叔,大叔~”。

民用飞机上的颓废大叔听到了方天华的叫唤声,也向方天华挥手示意,这时一位开着摩托车的少年从车道上驾驶而来,向空中的颓废大叔挥手叫道:“罗素~罗素?~~”。

方天华脸上带起勾起一丝玩味的笑容,将沙漠之鹰从储物戒指拿出,对天就是一枪。

带着恶意的微笑,用两人都的到的声音说道:“我想找个地方,喝喝茶,你们不介意吧”。

在过去半个小时后,一辆白色的房车里,方天华将握着沙漠之鹰的手在桌子上轻轻敲击着,看着自己对面的四个人说道:“首先,我要先声明一下,我不是强盗”。

对面的四人不为所动,看着方天华手里的那把沙漠之鹰,显然方天华手里的枪让对面的四人鸭梨很大。

“然后,我要去一个地方,我想塔下顺风车”。说完,方天华手里的沙漠之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金闪闪的金块。“如果不答应“。那把沙漠之鹰再次出现,对准天花板就是一枪。这一枪直接把车子上方打了个窟窿。那三名17岁的少年,将自己的弟弟妹妹护在自己身后,而罗素大叔却是将自己挡在他们三人的前面。

沙漠之鹰又再次消失,金块又再次出现就这样摆在四人面前。

那名颓废的罗素大叔的目光并没有被这块金块所吸引,看到方天华收起手枪,松口气,拿起自己的酒壶喝了起来,不冷不淡的说道:“坐上来吧,金块归我们了”。

而罗素大叔的三个孩子没想到自己父亲这时竟然会有这种气魄,挡在面前不说,还对金钱无动于衷。对于这位父亲不知不觉间出现了崇拜的心理。

罗素大叔的喝口酒后,又再次说道:“忘了告诉你,十年前,我可是有被外星人劫持的经历”。

“是吗,那些外星人是不是都长着长长触须,拼拼的脑袋”。罗素大叔一脸惊呀的说道:“你怎么知道”。

触发支线:罗素?剀斯的郁闷。

任务说道:“十年前罗素?剀斯被外星人捉走,然后又被放出来。这件事是罗素?剀斯一生难忘的记忆,也是他终生的骄傲。只是这件事没有人相信,这让他非常的郁闷。

任务要求:至少让三人相信罗素?剀斯十年前被外星人捉走。

耳边响起这句话的同时,方天华看向罗素?剀斯与他身后的三人,嘴角勾起极其伪善的笑脸说道:“当然知道,因为在十年前我也在场”。

方天华一句话得来了在场至少三人的同情眼神‘又是一位神经病’。

只是罗素?剀斯却是一声不肯的看向方天华,“我的真实身份是未来人,从未来而来。现在我来讲一下历史,再过去一天,外星人就会对地球发起攻击,各大城市都会被无情摧毁,一天后,美国就会发射核武器攻击,只是攻击会完全的无效,再过去一天,地球上的所有有生力量全灭,人类将全面转入地下,再过一个月,外星人就会离开,而这时地球君上的气候将会变的…讹~,想象一下,如果那天地球上的树木全没了,会发生什么事情。…人类也在这种极度恶劣的条件下生活了几百年,无数人死去,不过也有极少数的得到进化。而我就是这伙当中最幸运,也是最强大的进化者,可以穿越时间,所以我来到了这里。。按照现在的时间来算,我第一次穿越是在十年前”。

方天华的话无疑是天方夜谭,包括罗素?剀斯在内都是看神话一样的目光看着方天华,也许刚刚方天华所讲的不是人话,而是神话,话说‘神经病’三字当中也有个‘神’来着。

不管最后如何,方天华将金块往车上一扔,自己则在后尾箱里,靠着车壁,闭眼养神起来。

虽然车里多了一位不速之客,不过这辆房车依然还是按照着原路的剧情路线前行着。

而在美国此时的某个城市里。也迎来了一伙不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