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又遇狼群(1 / 1)

似乎是脱离了吵嚷人群的嬉闹,这荒芜地带的天空繁星更加璀璨,更加有一种迷离的美感。

她放松了几分抓在缰绳上有些紧张的手,惬意的享受着最后轻松的时刻,凉爽的风吹拂在脸上,并没有感觉到寒冷,反而是帮她驱赶着心头紧张的感觉。

程洛鸿偏过头,忽然愣住,朦胧的月光下,秦凤翎的笑容浅浅的,一如多年前他们初次见面时候,秦凤翎笑着冲他挥动小手。

那时候的他们,没有任何牵绊,不会觉得这个世界有这么多的苦楚,那时候的他们,拥有的是世界上最纯真的笑容。

月光下,秦凤翎耳朵上的小绒毛都看的一清二楚,她是个美人胚子,从小就是。

黎明前的黑暗总让人觉得不安心,就连经常行走在前往漠北的公孙先生也是,“天马上亮了,这段时间很容易出事,大家跟紧一点,都小心周围,万一发现什么立马告诉我。”公孙先生回过头,谨慎的冲着二人说道。

秦凤翎短暂的惬意,也因为公孙先生的提醒而结束,牵着缰绳的手渐渐握紧,前方是看不清楚的黑暗。

漠北的野狼总是在这样快要天亮的时候出行狩猎,因为这个时候是荒漠中猎物意识最薄弱的时间,一整天的奔跑让他们疲倦不堪,在黎明快要来到的时候,他们大多都会卸下疲倦,找一个足够舒服的地方,休息一下。

黑暗之中,三个人一前两后的走着,秦凤翎紧张的听着周围每一丝动静,她是个杀手,职业的灵敏让他第一时间发现了周围出现的危险。

“嗷呜。”

果然,在她意识到后一秒的时间,草丛中的狼群就发出了慑人的叫声,这是他们在进食之前的信号,听起来让人觉得心寒。

程洛鸿忍不住将马匹靠近秦凤翎,他能做到的,就是等一下危险来临的时候,尽全力保护住身边的人。

公孙先生立马勒住缰绳,让马停步,同样伸手让两个人也停住脚步,竖起耳朵,仔细分辨着狼群的方向,和他们的意图。

小心翼翼的从包裹里掏出一些东西,塞给身后的两个人,“这个东西,能暂且躲避危险,都不要说话,一刻后太阳升起,只要能躲过这一劫等到太阳升起,我们就没有危险了。”

公孙先生的声音很小,生怕被周围的狼群发现。

狼群就是有这样的特点,在发现猎物之后不会立马进攻,而是躲在一个绝对好的位置,观察自己的猎物,在等到一个最合适的时机,触动,一举将猎物纳入口中,不到那个它们心中最合适的时刻,他们是绝对不会动手。

而公孙先生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他给程洛鸿和秦凤翎的是一些黑熊的粪便,黑熊不是属于漠北的动物,自然长期生存在漠北的野狼会在第一时间发现,他们闻到的是自己不熟悉的动物味道。

机警的它们一定会更加小心的盯着自己的猎物,观察自己这次的猎物是否会对自

己不利,然后找到合适的时间,发动攻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秦凤翎只听到自己心脏猛烈跳动的声音,还记得多年前,在那个黑暗之中进行训练的她,也同样体会过这样一秒钟如果一小时的难过。

黑暗的笼罩,困难重重的保卫,再加上自己心里在这样艰难环境下的胡思乱想,整个情况就和一团麻一样,乱的不行。

狼群绿色的眼睛在黑暗之中发出光芒,秦凤翎尽量不聚焦让自己不去看那些渗人的颜色。

“嗷呜。”

猛地,山脊上一只狼忽然发出叫声,接着躲在草丛里的狼也跟着迎合起来,一瞬间,荒芜的草原上,到处都是狼群的叫声,听起来异常可怖。

秦凤翎的双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面对人类的敌人,她最起码知道大家都是怕死的,可是面对这样的生物,上天给予大自然的恩赐,她能做到的除了逃命,还有什么?

公孙先生微微低下身子,他似乎注意到了什么,牵住缰绳的手缓缓握紧,“大家跟紧了。”

他忽然大吼一声,扬鞭起身,马蹄立马踩下,飞快的向前冲了出去,秦凤翎和程洛鸿也是立马反应过来,赶紧牵住缰绳,用力的甩下鞭子,跟进公孙先生的马,向着远处飞驰而去。

彼时,原本笼罩在黑暗中的天空忽然出现了一道靓丽的颜色,三个人同时抬头,远处地平线上的太阳露出了一个头,火红色的光芒将整个大地瞬间点亮。

秦凤翎回过头,草丛中的狼群们四散跑向与他们相反的方向,“公孙先生,公孙先生。”秦凤翎叫了两声,扬鞭的公孙先生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她也扬起鞭子,紧跟公孙先生的马匹,身边的程洛鸿则稍微放慢速度,一面跟进秦凤翎,一面能够保护在她的身后。

行了大约一个时辰,公孙先生才将马匹的速度放慢,整整一个时辰,三个人的额头上都出现了汗水,公孙先生回过头,看着气喘吁吁的二人,笑了起来。

“哈哈,好久没有跑得这么畅快了。”

清晨的阳光照耀在三个人的头顶,程洛鸿回过头,看着秦凤翎,水珠顺着她的嘴角流淌出来,落在胸前,湿了衣服,胸口似乎有什么东西若隐若现,他赶紧收回目光。

“公孙先生,霎时扬鞭,为何?”程洛鸿也有点不解,明明说好了要在那里等候,怎么忽然又加速。

公孙先生亦拿起水壶,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漠北最常见的是三五成群的野狼觅食,可是你们发现没有,我们今天遇到的,竟然是成群结队的狼群,看来我们是撞见了他们在商量大事的时候。”

秦凤翎一扬眉,没想到狼群竟然和人类一样,有这样的管理机制?

“之前在山脊上的那一只,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狼群的头领,而在草丛里迎合的那一只,应该是二把手,我之所以在那一刻扬鞭,是因为我感觉到他们已经将注意力集

中在了我们的身上,如果那一刻我们不跑的话,多半会在太阳升起前,成为他们的珍馐。”

公孙先生笑了笑,多少次,他领着想要去到漠北的行人,从狼群的口中脱离,多少次,他面对狼群从来没有过紧张,可是这一次,想必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在漠北的路上行了多次,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数量庞大的狼群,还差点丧命。

“休息一会儿吧,漠北的日出,是最好看的,每次那些行人总是要求在这样的时刻,停歇片刻,好好享受一番。”公孙先生跳下马,从包裹里掏出一些草,喂给疲劳了一夜的马匹食用。

程洛鸿先跳下马走到秦凤翎的身边,伸手将秦凤翎从马背上扶下来,“休息一下吧,吃点东西,累吗?”

程洛鸿忽然的关心让秦凤翎皱起了眉头,她早就知道程洛鸿的心思,只是她的心里早已经有了那个人,“恩。”秦凤翎接过程洛鸿递过来的干粮,转身向前走,与公孙先生并肩,此刻,她只想静静的享受一番。

红色的光芒从地平线上开始,将所有的生物染上了喜庆的色彩,温暖的感觉也从远处一点点的游走过来,在整个冷风阵阵的漠北狂野上,给了人前所未有的安慰。

秦凤翎忍不住闭上眼睛,上天总是给了大自然许多的恩赐,只是人们却总是选择看到眼前的假装,不愿意亲自体会这样盛况的真切,如今她有了这样亲自体验的机会,又怎么会轻易的错过。

阳光温暖的抚摸着她的每一寸肌肤,温暖的感觉从心底散发出来,驱赶着一个晚上的寒冷,睁开眼睛,阳光也从刚开始的红色,渐渐转变成为金色。

散在每一个角落的金黄,像是为这个世界改变了季节,鸟儿们从金黄色的阳光中穿越而过,即使是在这荒芜的漠北,都让人感觉到无限的温馨。

秦凤翎席地而坐,一手握着水袋,一手抓着干粮,一口一口,虽然味道不怎么样,可却依旧安心。

等到太阳完全从地平线上漏出来的时候,公孙先生才跳上马匹,“时间差不多了,走吧,接下来你们可要跟紧了。”

程洛鸿居高临下,对着坐在地上的秦凤翎伸出手,她犹豫了一下,握住程洛鸿的手,站起来。

程洛鸿托手,将秦凤翎推上马背,这才自己上了马,阳光中,他似乎看到秦凤翎在冲她笑,嘴角的酒窝,印在他的新房,细水长流的温暖,让他欢愉。

公孙先生熟悉了漠北的每一处地界,能够扬鞭轻松的在这样破烂的地方飞驰,这可苦了紧随其后的秦凤翎和程洛鸿。

秦凤翎之前只是对骑马感兴趣,可是却从来没有长时间的骑马,没想到这次扬鞭,竟然让他喜欢上了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

秦凤翎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一个小时的路程让她精疲力尽,再加上前一天滴水未进,喉咙里干的快要冒出火来,她赶紧伸手拉过马背上的水囊,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