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非常经典的伏击战,虽然规模很小,可效果真的不错,过程也很完美无缺,近百人能一举消灭五十多名精锐的突厥骑兵,如果不是占有地理优势的话,是根本做不到的,也不可能在瞬间就解决战斗,况且还是零伤亡,这样的战绩真的值得自豪。
战场打扫完毕后,姜松一行立刻拍马向北方的纵深继续挺进,为了达到隐藏行踪的目的,姜松一行没有休息,基本就算前行了二天二夜,地到第三天的凌晨才找到一大片山林躲藏起来,安排好明暗哨后,姜松也坐下来休息,这连续二个昼夜的赶路,确实非常的累。
此时的姜松一行,应该是到了后世的蒙古大草原一带,这绝对是突厥的老槽,稍不留意就会有被围歼的危险,所以每上步都必须小心谨慎,这样才能活得更长久,这是姜松一贯的主张。
休息一个白天后,大家的体力都得到了恢复,黑暗来临时,姜松安排杜大勇等侦察小队对周边进行侦察,然后再决定猎杀行动的具体事项,姜松也必须把方圆上百里的周边情况弄明白,先把退路给安排好,一旦发生意外,可随时闪人。
午夜时分,杜大勇派出去的几个小队都回来了,对周边的情况有了一定的侦察,在左手的西方百里的地方有一中型的突厥人部落,该部落大约有1000人左右,而在右手的东面二百里地的地方也有一中型突厥部落,也差不多一千人以上,在正前方的北面是里外有一大型突厥人部落,人数高达数千人,这是姜松一行不敢惹的部落。
情况摸清楚后,姜松在地上用树干在比划,思考攻击的可能性,如果突袭的话,吃下一个中型部落是有可能的。最差也能逃跑掉,毕竟现在差不多每人都有七匹战马,逃跑不会有难度。
“杜大勇,还是继续派侦察小队对周边再进行详细的侦察,侦察的范围再远一点,咱们现在已经到了突厥人的中心地带,一定要小心谨慎,展开的猎杀行动也必须是万无一失,否则宁愿放弃行动,也不勉强做这有危险的行动。”
姜松及手下护卫在这座不知名的大山中一呆就是一周时间,经过一周的侦察,把周边近近千里范围内的情况都搞了个明白,这才让姜松的心中感觉有点踏实。
通过侦察得知,越往北突厥部落越多,其规模也越大,通过抓捕到的突厥人进行审讯,知道往北大约二千里的地方就是启民可汗的王庭所在地,这样的话,北面是不能再前行了,如果往东面去的话,搞不好针被突厥人围追堵击,不容易逃跑出去。因为东面不仅有突厥人,还有契丹人的部落,而往西面的话,搞不好被突厥追杀后,只能逃往西域,况且还要通过一个大沙漠,感觉也是很凶险。
姜松根据侦察小队带回来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思考,不时在地上左比右画,计算行动的时间安排,这是一个技术活,很是耗费脑力,要想保证猎杀行动的成功,那就要计算好每一步的用时,甚至连撤退的时间安排都要经过周密的计算。
姜松花了一整天的时间策划行动细节,就评估得失,把各种意外情况加以分析,做好各种预案,到时候一旦发生,马上启动计划好的方案。
想清楚所有的细节后,姜松把所有护卫都叫了过来,把详细的各种方案告诉大家,也让大家发表一下意见,毕竟
三个臭皮匠能顶一个诸葛亮,这是真理。
大家听完后,也发表了一些看法,也经过姜松的思考,最后觉得计划可实施,该想了都基本想到了,差的就是执行。
夜色茫茫,五月的北方大草原还是感觉寒风剌骨,特别是在战马上驰骋,真有点象是过冬天一样,当然,经过这几个月在草原上的猎杀活动,姜松及手下的护卫都已经习惯晚上行动。
午夜后,姜松一行顺利到达目的地的边缘,姜松让大家下马休息,同时派侦察小队再次侦察确认情况。
杜大勇亲自前往侦察,回来后嘻嘻一笑道:“少爷,突厥部落没有出现什么新情况,而且这个部落在外围居然没有任何的明暗哨,真是天助咱们。”
姜松一下子愣住了!这怎么可能,突厥人居然不在外转安排明暗哨,那不是找死吗?
“杜大勇,你确认突厥部落的外围没有哨兵?”
“确认!”
陆霸点头道:“主人,估计是突厥人觉得这里是突厥人的中心地带,相对比较安全,所以才没有哨兵在外围值夜。”
姜松想想也觉得只有这个解释才说得过去,否则没有道理不安排哨兵在外围值夜。
“陆霸,随后你带一半人马从南面往北面杀过去,我带剩下的人马从西往东杀过去,咱们这次是偷袭,一定要把动作搞大,声势越大越好,让突厥人一下子弄不清楚咱们到底有多少人马杀来。”
这是上千人的中型部落,如果是悄无声息展开行动的话,肯定很难成功,搞不好会陷入困境,只有打突厥人一个措手不及,直接把对方给打蒙,打瞎,制造更大的混乱,那才能让猎杀行动获得胜利。
“好的!”
体力得到完全恢复后,姜松大手一挥,大爱纷纷跳上马背,十五人一排组成冲击队形向突厥部落冲了过去。
战马的速度也在不断的提升,到达突厥部落时,战马的速度达到了巅峰,冲锋距离仅仅是三里地,在战马的高速奔驰下,只是瞬间就杀进了突厥人的部落中。
大地发出轰隆隆的震动,有如千军万马奔腾而来,沉睡中的突厥人感觉大地在激烈的震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凭那多年战斗的经验,知道那是有大量的骑兵冲杀过来了,这是骑兵的战马发出的响声。
突厥人刚从睡梦中爬起来,立刻就面临凶狠刀枪的斩杀,甚至夺的突厥人连情况都搞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就升天了。
一些精明的突厥虽然知道有骑兵杀来,可东西二个方向都有强烈的大地震动,这动静真的很大,根本弄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马杀来,只知道砍杀声响成一片。
在这样声势浩大的冲杀中,很多突厥人只顾着逃命,很少有人奋起抵挡,就算是部落的首领再怎么叫骂也没有啥作用。
姜松及手下护卫所弄出来的动静确实很大,虽然只有近百人,可身后的战马可是还有七百多匹,这七百多匹战马在高速中奔向突厥部落,那阵势绝对是吓死的,加上夜色蒙蒙,突厥人根本看不清楚具体的情况,等到看清楚时,迎接突厥人的是寻亮马刀或鸟黑的长枪。
姜松和陆霸二人分别带领护卫从二个方向向突厥部落碾压过去,这就如同是一台高速旋转且高效的碾肉机,所
到之处都是鲜血狂喷,大把的突厥人倒在上,没有断气呻吟不断。
姜松及手下护卫充分发挥战马的高速优势,对突厥部落给予毁灭的打击,不论是男女老幼,只要在攻击的范围内都会毫不犹豫的果断出手,把对方击毙,绝对不会心慈手软,更不会犹豫不决。
护卫们出手越来越快,也更加的凶狠,攻击的效率也越来越高,杀人的手法更加合理,都在力求一刀致命,力量适度,绝对不想多费一分力气,这些都是护卫们在这几个月的战斗中总结出来的,也算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都是经历过生与死的残酷考验。
突厥人没有组织起任何的有效的抵抗,关键是速度太快,根本没有时间组织抵抗,等准备想抵抗时,其大局已定,这就是利用骑兵突袭的作用,一切都讲究一个字,那就是快!是闪电一击,是致命的一击。
极少部分突厥人的反抗,那也如同是螳臂当车,无法阻止姜松及手下护卫的猎杀,更无法给对方造成伤害,只会是无益的死亡,早一点升天。
这次的猎杀行动没有要求全歼,这对于仅有百十号人的姜松一行来说是困难的,况且也没有这样的必要,只要达到目的就行。
猎杀行动仅仅是一少于香的时间就结束了,当然,部落里的突厥人逃走了差不多有数百人,姜松不理会逃跑的突厥人,而是让手下护卫立刻打扫战场,把战利品搞到手,特别是战马绝不能放过。
“松哥,你过来一下,这里有个金黄色头发的妖怪。”
姜松狠狠的瞪了一眼正在大喊大叫的罗士信,这是什么时候,胡说八道可是会影响军心,再说了世上那有什么妖怪,不都是人搞出来吓唬人的吗?
“士信,别乱叫。”
“松哥,是真的有妖怪,那妖怪嘴里叽叽喳喳,说些什么没人能听得懂。”
姜松真是哭笑不得,拿罗士信半点办法没有,谁让他岁数太小呢?能和孩子一般见识吗?
摇摇头,姜松苦笑道:“好了!带我去看一下是什么人装神弄鬼。”
姜松随罗士信到了突厥部落的首领居住的地方,见一木桩上正綑绑着一名金黄色头发高鼻梁的洋人,这那里是什么妖怪,这是地地道道的西洋人。
不过出乎姜松的意料,在这种地方会有西洋人,这也是太扯了,让姜松很难想象,西洋人到这拉屎不生蛆地方来做啥?不会是脑袋进水了吧!
一名护卫见到姜松后,立刻跑过来道:“少爷,这妖怪不停的在叽叽喳喳,我们见被突厥人绑在木桩上,那应该就是突厥人的敌人,少爷你平时不是教导我们,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敌人的朋友就是敌人,所以,我们才没有把这妖怪给斩杀了。”
姜松差点暴笑起来,这小了也真逗。
“你做得很好!你叫什么名字?”
“少爷,我叫牛进宝。”
“好了!这里交给我来处理吧!你去忙其他的事,咱们马上要走,得尽快打扫战场。”
“是!”
姜松看了看绑着的西洋人,试着用英语问道:“你是什么人?”
那名西洋人听到姜松居然说的是英语时,脸上立刻露兴奋无比的神色,立刻恭敬的道:“我叫卡巴奇,是罗马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