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药没了(1 / 1)

大角,快跑! 潘海天 2442 字 8个月前

大角,快跑! 七、药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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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行进着黑压压来势汹汹密密匝匝的人群,那些挎着长矛的骑兵,披着铠甲的重装步兵,散漫的轻步兵,一队一队的过个没完。太阳慢慢地斜过头顶,象是一个巨大钟面上的指针,面无表情地不可抗拒地转动。大角躲在深深的草丛中,又饥又渴。他计算着时间和回家的路程,时间越来越紧了。

他决定另外找路回家。大角悄悄地倒退着离开那丛掩没他的牛蒡草,直起腰来,却惊愕地发现两个黑鹰部落的游骑兵勒着马伫立在前方低矮的小丘上,一声不吭地注视着他。

在那一瞬间,大角目瞪口呆,他动弹不得,属于他的时间仿佛在那一瞬间僵化冻结了。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骑兵,像张开黑色翅膀秃鹫一样策马飞驰而来,打着呼哨,他们的马蹄悄无声息,一阵风似地掠过了他们之间的距离。骑兵在马上猛地俯下身来的瞬间,大角能看到他鹰隼一样锐利的眼睛,闻到他身上那股冲动的野兽般的气息。随着一声响亮的撞击,大角就腾云驾雾般飞到了空中。

大角惊慌地喊叫,踢蹬着双脚,却只能让那双钢铁般的臂胳越夹越紧。风拍打着他的脸庞,他只能看见草地在他下方飞驰而过。

他被带到了一个闹哄哄的营地,一声不吭的骑士把小男孩甩在了地上,驾着马跑远了。大角惊慌地把药包抱紧在怀中,四处张望。此刻已经是傍晚时分,营地上燃起了无数的火堆,炊烟笼罩,空气中充斥着马牛粪燃烧的气味。这是一个有着深棕色皮肤的强壮的民族。男人们剃光下颌的胡子,随身携带着腰刀和武器。他们显然还保留着驯服动物的习惯。大角看到几只狗在营地中跑来跑去。几个背着小孩的女人吃力地在河边打水,她们为了一个水勺而大声争吵。

一时间,仿佛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满脸惊慌失措的小俘虏,就在大角茫然四顾的时候,又从营地外冲进来几个骑马的武士,一个家伙叫道:“喝,看哪,他们抓到了一个小家伙呢。”

他们大笑着纵马围着惊惶的大角乱转,把大角包围在马蹄组成的晃眼的迷阵里,硕大的马蹄溅起的黑泥甩在大角的头上和脸上,酒气从他们的嘴里往外喷涌。“哈,我看他可以给你当个小马童。”“还不如给你女儿当个小管家的,哈哈哈。”他们看到了大角紧紧抱着的小包裹。“看哪,他还抱着个什么宝贝呢。”一个显然是喝得最醉的武士嚷道,他利落地抽出刀子。劈刺的亮光像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大角的眼膜。

夕阳黯淡了下去。

“不要——”大角拼命地尖声叫喊了起来,在这一瞬间,整个营地寂静无声。他的喊叫声穿透了杂乱无章的营地,静悄悄流淌的河水,一直到遥远的红色花岗岩山才传出回声。那个肮脏的背着小孩的老女人掉过头来看他,让她们争吵个不休的铁制水勺掉在了地上。

压抑着愤怒和可怕的悲伤,大角低下了头。药包散在地上,水银有生命一般在地上滚动,汇聚又散开,渗入地下;珍贵的浆果被马蹄踏得粉碎,点点四溅,和马蹄下的污泥混杂在一起;那些土色的鹰嘴豆,带着海水气味的磁铁,沾染着风之清香的罂粟,都变成了破碎的泡沫;它们的香气散乱飘荡,仿佛一个精灵在风中卷扬,散发,化为乌有。

在无遮无挡的平原上奔跑时,太阳烤灼着他的肩脊,让他几乎要燃烧起来;在大树下露营,露珠一滴滴地渗透他的毯子,让他感受夜的刺骨冰凉;在森林中的巨兽大声咆哮,威胁着要将他吞到肚子里;大角一直没有哭过。然而现在,一切都变成了可怕的值得哭泣的理由。看着地上散落的药包,泪水一下子冲出了他的眼眶。大角站在那儿,画面一幅幅地晃过他的面前,他悲从中来,为了梦想的破碎,为了生命的逝去,大角像一个初生的婴儿那样,放声号哭。

透过朦胧的泪水棱镜,一副贴着金片的马蹄踏入了他的眼睛,它们猛地冲了出去,又折回来,就在眼看要踩在大角身上时突然煞住了,停在他的面前,腿脚僵僵的,不耐烦地撅着。

他听到马上传来嗤的一声轻笑,“我当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个没用的哭哭啼啼的小孩,为了一包杂碎东西,哭成这个样子。”

大角抬起头来,看到了马背上骑着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她安坐在高高的马上,圆圆的脸儿晒得又红又黑,明亮的眸子在暮色中闪闪发光。她嘲笑式地用手中的马鞭甩着圈子。小马撅着蹄子,不耐烦地又蹦又跳。

“这不是杂碎东西,是给我妈妈的药,她就要死了。我是来找药的。我找到了水银,我找到了磁铁,我找到了罂粟,我找到了鹰嘴豆……本来只要再有一份好运气,我的药就齐了——可是现在……全都没了。”大角忍不住眼眶又红了起来。

“什么你的药,你的妈妈,现在都没有了。你是我的。”小女孩骑在马上,宣布说。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强盗,强盗就是这样的呀。”女孩笑吟吟地说,她转身面对那几个现在毕恭毕敬的骑手,学着大人的口气说道,“把他带到我的帐篷里来,这个小鬼现在归我了。”

大角被带到一座白色的帐篷中,两个武士退了出去。大角的眼睛适应了帐中点燃的牛油蜡烛的光亮,他看到宽大华丽的地毯尽头,一个漂亮的女孩正对着铜镜装束。她把一柄嵌满宝石的短剑一会儿正着一会儿斜着地插在腰带上,始终不太满意。大角进来后,她转头看了看大角,微微一笑,又快乐,又淘气,正是那个骑着马的小强盗。

她停止了摆弄短剑,盘腿坐在阿拉伯式靠垫上,拍了拍靠垫一边,说:“过来,坐在我边上。”

大角倔强地摇了摇头,站在原地没有动。“我们那儿只有最亲密的人才能互相碰触。”大角骄傲地说。

小女孩脸色一沉,生气地说,“可你现在是我的奴隶。我爱要你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还可以用马鞭抽你。”女孩示威地说,“如果你肯求我,也许我就对你好一点。”

大角睁大了眼睛,他还不太了解奴隶这个词的含义。“我们是自由的,”他反驳说,“我们从来不求人做什么。”可是他很快想起曾经求过大夫救他妈妈的生命,于是又迷糊了起来。

“呸,自由?”小女孩扁着嘴轻蔑地说,“只要我愿意,我们随时可以攻陷你的城市,把你们的男人全部杀光,让你们的礼仪和道德化为灰烬。”

“胡说,你们才不敢去攻打我们呢。”大角不甘示弱地喊道,“你们不敢来的,在森林里你们的骑兵施展不开,在森林里你们会害怕我们的飞行器,我们会从天上向你们倾泻石块和弓箭。”

小女孩满脸怒气地叫道:“黑鹰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作害怕。我们不去打你们,是因为你们那儿在传播瘟疫。现在我们要去攻打的是那个传说中的闪电之塔。我们要一直往那个方向走,草原大得很,我们也许要十年后才能回来——那时候,你会知道黑鹰的厉害。”

他们气鼓鼓地相互而望。一边站着瘦弱、肮脏、苍白的小流浪汉,头发是黑色的,乱蓬蓬地支棱着,在出来找药之前,他的生活单调恬淡,每日里只是和着高处的阳光穿透清澈的蓝天和幽深的山谷;一边坐着骄傲、高贵、矜持的小强盗,如牛粪点燃的火光辛辣,如她的短剑锋锐,她的生活自由辽阔,永远是没有止尽的漂泊。帐中蜡烛的火焰猛烈地抖动着,轻烟氲成一圈圈发光的雾霭,然后一点一点地沉淀下来。他们相互而望,岁月流光在他们年轻的胸膛两侧呼啸而过。

年纪如此相似却又无从相像,就如同一棵树上的果实却青红不一。造物主和光阴玩弄的把戏让他们充满好奇和相互探索的欲望。

“好啦,”小女孩首先试图与大角和解,“吵架没意思的。我的名字叫飞鸟。别生气了,和我说说你的城市,还有那些漂浮在海上的城市,飞行在云中的城市……和我说说吧——我想知道其他城市的生活,可是他们让我看的时候,那儿总是只剩些冒烟的断墙和残缺的花园。”

远处传来了三声号角,在夜风中轻快地传扬着,悠远嘹亮。

“哎呀,没时间了。”女孩叫道,“你的身上又脏又臭,你要赶快去洗个澡,换套衣服,然后和我去参加宴会。”

这些野蛮人的宴会在露天里举行。围绕着篝火散乱地围着一圈矮桌,桌子上摆放着成块地烧烤过的牛羊肉,干面包,还有大罐大罐的蜂蜜酒。这些野蛮人席地而坐。他们用银制的刀子把大块的肉削成薄片塞进嘴里,他们先咬一大块面包再往嘴里塞一勺黄油,他们喝酒的样子让人害怕他们会被淹死。

即使是在宴会上豪啖畅饮,每一个武士都依旧穿着他们的铠甲。他们带着长矛和圆盾,他们束着胸甲和胫甲,他们戴着黄铜的头盔,他们聚集在一起,金属的铠甲融化了火的光泽,这些可怕的掠夺者在金属的光亮下,锐利、灼热、生机勃勃。

一位雄壮的武士端坐在篝火的另一端,他就是黑鹰——这个部落正是因为他的骁勇善战,因为他的残暴虐杀而扬名天下。令大角惊讶的是,他已经不年轻了,他的脸上布着无法掩饰的皱纹和疲惫。坐在他身遭的都是黑鹰的贵族和首领,他们人数不少,但是他们都老了,年青的首领很少。此刻,他们正在吵吵嚷嚷,大声争论着什么。

“……那座高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越它守卫的分界线。我比谁都更了解这座高塔的威力。我亲眼看到3000名进攻者死在它的死光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讲述那次失败的进攻和三千名死去的骑兵时,他的脸上依旧是一副勇敢的神情,但他的膝盖却在微微发抖。

“不惜一切代价。不惜一切代价——”

“可是现在我们拥有了无与伦比的巨大火炮,我们拥有最好的铸炮匠人,我们用黏土模胚铸造出了整整二十座大炮,我们正在把它们拖过整个大陆……”

“……必须有更大的火炮,射程更远,威力更大……”

“吭啷”一声响,一个酒杯被砸到了地上。

“这是个狂妄的计划!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去翻越整个大陆去攻打那座小镇——这块平原富裕丰饶,给养充足,我们可以在这儿抢劫20个城市,我们可以在这儿舒舒服服地过上十年的好日子。谁都知道,那些人龟缩在高塔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们贫穷,愚昧,呆滞,不思进取,我们不想为了芝麻大小的利益去和霹雳之塔做战。”一名坐在下首的首领突然跳起身来叫道,一道旧的刀笆横过他的眉毛,让他的神情显得曲扭凶狠。几名首领随声附和。大角注意到他们大部分都是年轻人。一些参加宴会的人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他们悄悄地把手按到了剑柄上,关注但却依然平静地凝望宴席上首的动静。

“二十年了,”黑鹰仿佛没有注意酒席上剑拔弩张的气氛,他端着一杯酒,沉思着说道,“二十年前它让我们失败过;二十年来,它一直矗立在大陆的尽头,在嘲笑漠视我们的权威。纵横草原的黑鹰铁骑在它面前不得不绕道而行——那些被践踏过的种族,那些被焚烧过的城市,因为它的存在而欢欣鼓舞,因为它的存在而心存希望。你们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他端着酒杯,冷冷地环视左右,“这二十年来,我在梦中都一直想着要攻打它,因为我知道,只要它存在,黑鹰部落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草原霸主,就不可能真正地扼住自己命运的咽喉。

“现在你们却要退缩吗?你们想要害怕吗?你们贪恋这块土地上的牛奶和蜜酒,却不明白终有一日这些鲜花都会死去,财富会死去,你们会死去,我也会死去,但有一样东西不会死去,那就是我们死后留下的荣誉。”

“黑鹰,”另一个年轻的贵族语气恭敬地说,“在你的带领下,我们在这块大陆上寻求流血和荣誉,赢得了草原的尊敬。我们也尊敬您。”他语气一转,说道,“可是现在你已经老了,你的头已经垂下来了,你想要去攻占那座闪电之塔,不是为了我们部落——是为了你自己。你害怕被荣誉所抛弃,却要带我们走向死亡。”

“我依然是首领。”老人平静地说。

“那就证明给我们看吧。”年青强壮的刀疤武士叫道,他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拔出利剑,闪电般朝黑鹰砍去。这一下动当真是人如猛虎,剑如流星,而黑鹰甚至都没有站起来,大角看到他眼睛里的一道亮光,在那一瞬间里,他脸上的皱纹和疲惫一扫而空。他的小臂挥动了一下,年青的武士仰面倒下了,他的胸口上插着一把银制的餐刀。他倒下的时候带翻了两张矮桌,桌子上的器皿瓶罐打翻了一地,鲜血和着蜜酒四处流淌。吵嚷声平静下来。黑鹰宛若没事举杯喝酒。“明天,我们继续前进。”黑鹰说,这次没有人站出来反对他了。

“那是我的父亲。”飞鸟骄傲地对大角小声说。

“可你刚才一点也不为他担心。”大角惊讶地说。

“那当然。如果黑鹰刚才在战斗中死去,那是他的荣耀。”飞鸟说,脸蛋被兴奋燃烧成绯红色,“我们所有的人都渴望能死在战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