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拟蛇,刺杀!(1 / 1)

曹贼 庚新 2261 字 8个月前

坏夫人很美,但曹朋不敢去招惹。

他大体上明白了,环夫人为什么要在典府召见他,而不是在司空府。原因很简单,司空府里,卞夫人是大妇。即便环夫人甚得曹操的宠爱,也必须要顾虑一下卞夫人的耳目。曹昂死后,丁夫人和曹操分道扬镳,已无寰转余地。所以在司空府里,环夫人比卞夫人低一头。

这同样是个聪明的女子,怎可能落人话柄?

典府是一个绝佳场所,谁都知道,曹、典两家关系很好,曹朋和典满,更是小八义的结义兄弟。

曹冲才五岁,年纪还小。

但越如此,环夫人才越是要谨慎。

这启蒙老师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不重要。

环夫人为曹冲找的,并不是老师,而是一个在未来,可以让曹冲依靠,可以扶持曹冲的心腹。

“妹子,友学也不过十七,而且刚惹了祸事被削爵罢官,两三年内恐怕没机会复起。如此一来,他日友学能否给予五公子帮助,怕还是一大难题起……,…夫人这样安排,是否有些草率?”

典夫人面露担忧之色。

环夫人微微一笑,“姐姐何必担心。

阿福这个人,其实非常聪明。你看他现在是个白身,似正落魄,但他日若复起时,必然一飞冲天。十七岁为越骑校尉,看似风光无限,实则危险重重姐姐可想过,他这次若不是成了白身,以他立功的速度,十年后司空还能赏赐他什么?若赏无可赏时”才真是危险。”

典夫人一怔,倒吸一口凉气。

是啊,十七岁就坐上了越骑校尉的职务”如今正值乱世,建立功业并非难事。以曹朋这样的升迁速度,短短一年便从睢阳北部尉,历任北军中候,渎亭校尉,而至越骑校尉之职。

十年后,这孩子怕是能做到九卿”乃至更高。那时候,曹操还能用什么东西,赏赐曹朋呢?

赏,没东西可赏。

不赏,又担心臣下不服。

如果真的到那一步,就算曹操再信任曹朋,也会产生杀心。

曹朋和典韦的性质不一样,典韦从军至今,已近四十。等他老了,曹操可以给他一个爵位,让他安享晚年。但曹朋…“十年后,他正是好年纪。难道那时候”曹操能让他解甲归田?

所以,在许多人眼里,曹朋很倒霉。

可是在环夫人眼中,曹朋日后的成就,必然更高“……,典夫人是个普通的村妇,没什么长远目光。

但环夫人不同”她嫁给了曹操,就必须要学会与众不同的视角。

“阿福正落难时,所以这时候与他交好”远胜过日后他飞黄腾达,再去拉拢。

只要他答应做仓舒的老师,那么日后这师生之谊就少不得,他再寻其他门路,怕也不容易。”

环夫人说罢,与典夫人一笑。

“姐姐,我可以和你打赌,十年之内,若无什么意外,他定重新回到秩两千石的高位。”

秩两千石,那就是郡守、州牧一级的官职。

典夫人笑道:“只要妹子愿意帮他,又何需十年?”

环夫人咯咯笑道:“姐姐,若阿福真英雄,又岂需要我去帮衬?若他不是真好汉,我帮他也没有用。你看着吧,不需要我帮衬,他就能飞黄腾达。只不过,他现在还需要等待时机。”

典夫人撇了撇嘴,有些不太相信。

不过心里面,还是盘算起来,阿环看人甚准,她既然从众多人中选择曹朋,这曹朋必有过人之处”“嗯,虽说阿满和他是结义兄弟,可是这关系终究有些疏远,还应该再与他加强才是。只可惜,我膝下没有女儿,若是有个女儿,岂非能和他关系更亲密?可惜了,可惜了!

“夫人,小五困了,我们要不要回去?”

夏侯真从外面走进来,典夫人的眼睛,不由得一亮。

环夫人说:“我难得出来一趟,何需那般着急回去?

小真且待仓舒睡一会儿,等我离开时,自会找人与你知晓。”

“是!”

夏侯真飘然离去。

典夫人的眼珠子,却滴溜溜直转。

“小真,确是个好孩子,只是这命,也忒苦了些。”

环夫人一怔,旋即叹了口气道:“是啊……我也曾与妹妹说及此时,可是……你也知道,当初为了救她兄妹二人,妙才舍了刚出生的孩子。我那妹妹对此耿耿于怀,至今仍记恨在心。”

“这么好的闺女,怎能没个人疼惜?”

典夫人故作沉吟,片刻后道:“要不然,我收她做女儿………只是我这人粗鄙,不晓得真小姐能不能愿意。”

环夫人眼睛一亮,“若姐姐能收她做女儿,多个疼惜的人,那是小真的福气。”

典韦如今是曹操的心腹,虽然平日里不怎么说话,但环夫人却知道,典韦与曹操的重要牲“不如这样,我与妙才说一说,他定然愿意。”

“那可好……有个这么好的闺集,也是我上辈子积来的福气。这件事,就拜托妹子,若事成,我必然重谢。”

环夫人微笑,不语!

“夫人,夫人……,…”

两个女人正交头接耳的说话时,忽听有人喊叫。

只见一个婢女气喘吁吁从小径跑来,神色慌张的来到小亭外,“夫人,出大事了,出大事了!”

“出了甚事?”

典夫人眉头一蹙,不禁有些不快。

那婢女说:“曹公子,曹公子在街上,遭人刺杀。”

环夫人闻听,大惊失色。

“曹公子,如今怎样”可有性命之忧?”

从典府出来”曹朋有些头晕。

和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熟妇同席而作,与血气方刚的曹朋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况乎这熟妇还颇有心计,让曹朋更感头疼。虽说他最终做出了决定,却也无法抵御那熟女的风情。

幸好,熟女没有留他。

离开典府,天很蓝,风很柔,空气格外轻松。

曹朋上了马,沿着长街,缓缓而行。

一边走,他一边思付着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思来想去,他倒是觉得,自己的决定也不算错。

曹冲是还小,可正因为这样,可塑性很大。

如今的曹冲就好像一张白纸,曹朋这个画师可以在上面随意挥毫泼墨。

而曹丕则不一样”伴随曹操的浮沉,历经无数次战事,如今的曹丕已经被人打好了基础,留给曹朋发挥的空间,实在太少。接下来,他有两件事要做:一件是要为曹冲打好基础可别当了几天老师,结果被人发现曹冲越学越糊涂,那才真叫做丢人。

到时候,就算曹操不赶他走,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呆着:还有一件事“……是时候给曹冲,做一个身体检查了!

历史上”曹冲早天。

曹朋已记不清楚,曹冲究竟是什么时候病死。

隐约记得,应该是在赤壁之战前。但赤壁之战”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恩,建安十三年,没错”就是建安十三年。如今是建安五年,也就是说,距离建安十三年还有八年的时间。

八年,2920天,谁能告诉我,曹冲究竟是在哪一天挂掉?

历史上,对曹朋的死因众说纷纭。有的说他是病故,有的说他被曹丕害死。但真正的〖答〗案,谁也不知道,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曹朋现在要做的,就是先设法为曹冲检查一下身体。虽然未必有用,也算是未雨绸缪。如果他是被人害死……,那适当时机,需提醒环夫人。

想到这里,曹朋拨转马头,准备去找一下董晓。

董晓如今是太常太医令,师承张机。

先请董晓为曹冲检查一下,等将来张仲景来了,再请张仲景检查一下。

尼玛,我就不相信张大神医在,还能看不出问题?

只要曹冲身体没有问题,那将来就可以减少许多的麻烦,这个时候,董晓应该是在太常寺。从典府到太常寺,毕竟建阳大街闹市。曹朋思考着问题,沿着长街而行。前面,是一处拱门。过了拱门,就是建阳门大街。拱门内外,热闹非凡,行人众多。有再这里摆摊吆喝的,有买卖东西的,还有从建阳门大街出来,或者要往建阳门大街去的行人。官渡之战战况渐趋平静,也使得许都增添了一抹繁华之色。

就在曹朋要穿过拱门,进入建阳门大街的时候。

心里面,突然产生了一种诡异的悸动!

历经无数次生与死的搏杀,使得他对危险有一种敏锐的直觉。

而修习白虎七变,更使得他的反应,远远超出常人。曹朋骤然感到了一种危险他……,…

那种感觉,就好像人行走于旷野中,被藏于草丛里的毒蛇盯上。

刹那间,喧哗嘈杂声,一下子消失不见,周围的人潮涌动,也似乎在这一刻,凝滞了!

曹朋猛然一提缰绳,**战马希聿聿一声暴嘶,仰蹄直立而起。

几乎就是在同时,一道人影从人群中暴起,犹如一抹幽魂,无声无息就到了跟前。一抹寒光闪过,血光崩现。

那匹马惨嘶一声,轰然摔倒在地上。

马颈被洞穿,创口呈异平茶……,…

也幸亏曹朋那敏锐的直觉,使得他提前勒马。

否则,这一剑,足以取走曹朋的性命。

“有刺客,保护公子。”

两名家将大声呼喊,而曹朋在战马摔倒的同时,已甩蹬飞了出去。

在地上一个懒驴打滚,翻身站起。

却见那两个家将惨叫一声,咽喉被利刃抹过,人已栽倒在血泊之中。

“杀人啦!”

大街上,顿时变得混乱不堪。

人们争相逃离,你推搡我,我推搡你,好像没头苍蝇般的四散而去。曹朋站在原地,暗自叫苦不迭。

付出了一匹战马,两个家将,却没有看到凶手的模样。

此时此刻,凶手就藏在这人群之中,更使得曹朋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行人从他身旁擦身而过,天晓得哪一个是平民百姓,哪一个是刺客。精神,在瞬间高度集中,曹朋下意识将手,放在刀柄上,警惕的观察四周状况。一抹寒光陡然在眼角出现,曹朋连忙错身闪躲,可是那剑光太快……曹朋虽然闪过了要害之处,却还是被剑芒抹过大腿。

如果他没躲闪,这一剑直接就会没入他的肚子。

曹朋不由得闷“哼一声,脚下一个趔趄,刚站稳身形,那一抹冷幽的剑芒再次出现,从他的肋下抹过。

月白色的衣裳,被鲜血染红。

曹朋心中,升起了无尽的恐惧“……

以他现在的身手,竟然无法觉察到刺客的影跷。

这也说明,这个刺客的危险程度,恐怕已超过了他之前所遇到种种危险的总和。

是谁要杀我?刺客在哪里?

曹朋的脑子急速转动,伤口处传来的痛楚,令他越发冷静起来。

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和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错身的一瞬间,那一抹冷幽的寒光,再一次出现。

剑出无声,犹如毒蛇吐信。

曹朋猛然一声大吼,身体向后连退两步,蓬蓬蓬,接连将三个行人撞飞出去,顿时撞开了一个空间。他想要拔刀,却见那剑光已到近前,根本不容他有挥刀的机会。他连忙再次跨步后退,剑光却如附骨之疽,紧随而来。行人惊叫着,四散而走…………曹朋也趁机,看清楚了对面之人。

他头上戴着一顶斗笠,遮着大半张脸。

颌下光秃秃的,好像是个少年。

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极为老辣,绝非一个少年能够拥有的身手。

那柄利剑“洗如毒蛇般,唰唰唰向曹朋袭来。剑光闪闪,剑气逼人“……曹朋可以发誓,这个人的身手,绝对超过了他之前见过的无数高手。不是说,他比典韦那些人能打!典韦他们的武艺,是用于战阵搏杀。而眼前这白衣男子的剑术,明显是用来刺杀,两者截然不同。

曹朋被那剑光逼得手忙脚乱,眨眼间身上又中三剑。

拱门下,行人早已跑了个干净,只剩下那白衣刺客,和曹朋麋战一处。

鲜血,已浸透了衣裳。

曹朋心中骇然:许都何时竟出现了如此身手的刺客?

这刺客的招数,紧走阴柔路数,诡异非常,可称得上是来无影去无踪,让人很难闪避躲开。

曹朋心知,若再拖延下去,就算他不被刺客杀死,也会因鲜血流尽而死。

必须要找一个出手的机呢……,白衣刺客一剑出手,曹朋猛然停住脚步,身形一闪,让开了要害之后,任由那柄长剑穿透他的肩窝。抬手蓬的一把攫住对方的手臂,另一只手拔刀而出“……,只见他踏步上前,刀光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