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教(1 / 1)

小寒资料集 心随梦寒 2047 字 8个月前

玄教是符箓三宗分衍的支派之一。创始于元初,流传至元末。

该派直接从龙虎宗分衍而来,其创始人为元初龙虎山道士张留孙。他在至元十三年,随三十六代天师张宗演赵阙觐元世祖,留侍阙下。此后以祈祷术‘有验‘,为元世祖所信任。十四年,赐号上卿,铸宝剑与之。

十五年,赐号玄教宗师,授道教都提点,管领江北淮东淮西荆襄道教事,佩银印。此后历成宗、武宗、仁宗等朝,宠遇不衰,屡蒙加封,由上卿加特进上卿;由知集贤院事到领集贤院事;由玄教宗师到玄教大宗师,并加开府仪同三司。至延皊二年,头衔为‘开府仪同三司、特进上卿、辅成赞化保运玄教大宗师、志道弘教冲玄仁靖大真人、知集贤院事、领诸路道教事。‘张留孙从至元十五年作玄教宗师以后,即陆续从龙虎山征调道士到两都崇真宫,或委以京师道职,或派至江南各地管理教务,以这批人为骨干,逐渐发展组织,最后形成一个规模较大、辖域较广的一个道派,时人称之为玄教。

玄教的组织规模是比较大的。单就其领导骨干而言,即有几十人至百余人。袁桷《玄教大宗师张公家传》中,即载其主要弟子五十四人;首为继任玄教大宗师吴全节;其次,以真人佩银印者三人:夏文泳、毛颖达、王寿衍;以真人制书命者三人:余以诚、孙益谦、陈日新;以玺书命者九人:何恩荣、李奕芳、张嗣房、薛廷凤、舒致祥、张德隆、薛玄曦、徐天麟、丁应松;其他弟子三十八人:上官与龄、何斯可、……

等。显然这是玄教最主要的骨干。赵孟瞓《玄教大宗师张公碑铭》谓张留孙有弟子七十五人。元明善《大元敕赐上清正一万寿宫碑》谓张留孙弟子中,‘制授主名宫观者百许人。‘由此可以推知其规模之大。

据玄教宫观的分布情况看,其传播范围也很大。现存资料记载,除张留孙坐镇京师崇真万寿宫外,又选派大批弟子主持各地宫观。如余以诚领镇江路诸宫观。孙益谦领杭州佑圣观、延祥观。陈日新除提点大都崇真万寿宫外,又领龙兴路玉隆万寿宫,还领杭州宗阳宫。何恩荣提点信州真庆宫。李奕芳提点南岳庙,兼领潭州路衡山昭圣宫、寿宁宫住持提点。

张嗣房提点潭州岳麓宫。徐懋昭主常州路宜兴州通真观,并在信州龙虎山建仙源观、神翁观。上官与龄任常州路通真观住持提点。王寿衍提举杭州开元宫,兼领杭州路道教诸宫观。

薛玄曦住持镇江乾元宫,又住持杭州佑圣观,兼领杭州诸宫观。薛廷凤领镇江马蹟山紫府观,后领杭州四圣延祥观,再后兼领镇江道教。徐天麟、冯志广住持龙虎山仙源观。何斯可主信州仙岩元禧观等。以上这些,仅是现存资料中的部分记录,分别见于有关传记、碑刻。实际上玄教弟子所领主要宫观,遍布今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等省,加上在北方两京附近的宫观,可见传播地域是比较广的。组织规模、社会影响都超过当时南方诸符祭派和北方的真大道、太一道,较之北方的全真道也毫不逊色。

玄教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发展成如此大的规模,主要是因为得到了当时统治者的大力支持。其原因,一方面是,蒙古族世奉萨满教,在思想上较易接受龙虎宗和玄教奉行的符箓道术;另方面,更主要的是因元前期全真道势力发展过猛,对群众影响过大,引起了统治者的疑忌,从其统治的利益着想,必须对其略加制约,而把扶植道教的重点转到张陵听创道教这方面来。其得到元朝统治者的大力扶持,具体表现在玄教首领所受的尊宠上。前面说到,玄教创始人张留孙,从元世祖起,受到历代皇帝的尊宠,其政治地位之高,道教权力之大,在当时道教诸派首领中是独一无二的。不仅如此,他与他的弟子吴全节还参与了元朝的政治,‘朝廷有大谋议,必见咨询‘。多次受诏外出访贤,向朝廷推荐官员;官吏间发生矛盾纠纷,又主动为之疏解。赵孟瞓《玄教大宗师张公碑铭》说,张留孙‘每进见,必陈说古今治乱成败之理,多所裨益。士大夫赖公荐扬,致位尊显者,数十百人。及以过失获谴,赖公救解,自贷于死者,亦如之‘。

他们的这些活动,一方面取得了皇帝更大的信任,将他们‘比于亲臣‘;另方面,交结大臣并在其中获得令誉。当延皊四年,张留孙年满七十时,仁宗为之大举祝寿,‘赐宴崇真宫,内外有司各以其职供具,宰相百官咸与焉‘。元惠宗至元四年,吴全节年满七十,庆典一如张留孙。张留孙死后,送回龙虎山安葬,‘自京师至其乡,水陆数千里,所过郡县,迎送设奠,不约而集。比葬,四方吊问之使交至‘。‘自王公以下,治丧致客,未有若此盛者‘。张留孙辈利用元室对玄教首领的尊宠和优越的政治地位,使玄教获得很大的发展。

玄教是从龙虎宗分裂出来的,张留孙和他的许多弟子,都出身龙虎山,其基本信仰和主要方术,亦与龙虎宗无异。但是,它有自己的传承系统,有独立的组织体制。因而它是一个独立的道派,与原龙虎宗有别。

其传承系统共历五代。第一代掌教张留孙,掌教四十四年。其生前所受的封号,除开府仪同三司以外,其余各项,皆为其后历代继任者所承袭。第二代掌教吴全节,字成季,号闲闲。龙虎山道士。于张留孙逝世之次年,即至治二年,继任掌教二十五年,于至正六年逝世。第三代掌教夏文泳。字明适,号紫清。龙虎山道士。延皊七年,张留孙预将教事付吴全节时,命夏文泳继吴之后嗣教。至顺二年,吴全节告老,夏即遵嘱嗣教。至正六年,吴全节逝世后,正式继任掌教。但仅四年,于至正九年逝世。第四代掌教张德隆。字元杰,自号环溪。张留孙从子。早年学道龙虎山。至正九年继夏文泳掌教。时已至元代末期,至正十一年,韩山童的白莲教和刘福通的红巾军相继起事,天下大乱,元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中。张德隆掌教至何年,未见记载。

一般学者皆以张德隆为玄教最末一任掌教。但从王祎《马迹山紫府观碑》和苏伯衡《梁道士传》的记载中,发现继张德隆之后,还有一个于大宗师掌领玄教,而据《汉天师世家》卷三《张正言传》考之,此于大宗师当为于有兴。他先后拜师何恩荣、薛廷凤、薛玄曦,为张留孙之再传。考上述诸文所记,至正十四年,于有兴已任掌教,至正十八年仍在掌教任中。此时离元亡已不到十年,他可能是玄教最末一代掌教了。

在玄教掌教的嬗递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掌教传承制度。主要的有:第一,除第一代掌教张留孙由元世祖直接任命外,其后的几代掌教皆由前任掌教选定,推荐给皇帝,由皇帝降‘玺书‘加以任命。第二,继任掌教在接任时,除必须有皇帝正式任命的‘玺书‘外,又须以张留孙遗下的大宗师印和宝剑相承传,以为内部凭证。据袁桷《玄教大宗师家传》记载,宝剑为至元十四年由元世祖所赐,上刻‘大元赐张上卿‘;印则是皇庆二年仁宗所赐,上刻‘玄教大宗师‘,手授曰:‘以是传教俾永远‘。这种以印、剑象征教权的传承办法,是模仿历代天师以张陵都功印和佩剑相传承的制度而来。但玄教大宗师的印、剑都来自皇帝所赐,比张陵的印、剑更具有权威性。玄教掌教所受的玺书和印、剑,又明确表明其教权直接来自皇帝,他们可以凭借这些象征教权、皇权之物,独立自主地行使对该教派的管理权,不必再听命于天师。因此,无论该教派所辖区域道官的任命、宫观的建立,以及道士的吸收等,都是由玄教历任掌教独自处理。

玄教又有独立的组织领导体制。其首脑机关在大都崇真万寿宫,最高首领是玄教大宗师。下设玄教嗣师、崇真万寿宫提点、江淮荆襄道教都提点等职,以辅助大宗师工作。其下根据元朝的行政区划,设立各级地方组织。路设道录司,职其事者为道录、道判;州设道正司,职其事者为道正、道判;

县设威仪司,职其事者为威仪;最基层是宫观,设住持、提点、提举。可见其组织体系已经相当完备,这是多年经验积累的结果。

玄教在元代虽然兴盛,但它在道教理论上却无建树,倒是有不少弟子在儒学方面有相当造诣。其中以玄教第二代掌教吴全节最为突出。其师张留孙‘每与廷臣议论,及奏对上前,及于儒学之事,必曰:‘臣留孙之弟子全节深知儒学,可备顾问。‘是以武宗、仁宗之世,尝欲使返初服,而置诸辅弼焉‘。当时大儒吴澄也对吴全节的儒学十分称赞,谓:‘吴真人全节寄迹道家,游意儒术,明粹开豁,超出流俗。‘许有壬曾奉敕给吴全节的画像写赞语,其中有两句云:‘人以为仙,我以为儒。‘

吴全节自幼向空山道士雷思齐学《易》,对《易》学有相当修养;又十分推崇陆学,向文宗皇帝进陆九渊《语录》。第三代大宗师夏文泳对‘三教九流之书无所不读,而深明于先儒理学之旨。又尝受《河图》于隐者,有昔人未睹之秘。而于《皇极经世》之说,亦了然胸臆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弟子则更多,如吴全节、陈义高、朱思本、陈日新、薛玄曦等,皆工诗能文,尤以诗著名当世。吴全节有诗集名《代祠稿》;陈义高有诗文集名《沙漠稿》《秋岩稿》《西游稿》《朔方稿》;朱思本有诗文集名《贞一稿》;陈日新诗文集不存;薛玄曦有侍集《上清集》《樵者问》。他们的诗文皆博得当时许多诗文大家的好评。

玄教在修习方术上杂采兼收。除承袭龙虎宗的符箓斋醮外,杂采众家。如吴全节既向南宗道士陈可复学雷法,又向东华派首领林灵真学道法,还向南宗道士赵淇学内丹。夏文泳对‘道法、斋科悉加考订、折衷,下至医药、卜筮,莫不精究‘。徐懋昭‘游衡庐名山,遇真人授异书,能役鬼神致雷雨,祭星斗,弭灾沴,所至,人迎候之唯恐不及‘。陈日新‘道书丹经,大洞玉诀,灵宝黄箓斋科等书,皆极精诣。‘‘又能论人生甲子,推之以言其祸福寿天,奇中‘。陈义高‘旁通百家,用于致雷雨,役鬼神,于卜筮、推步,俱有大过人者‘。玄教随元世祖统一江南而兴,随元亡而亡,历世既不长,对道教的建树也不多,但在促成江南诸道派在元后期合并为正一道中,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方面,历代天师虽然受命掌管江南道教,但他们却长期住在远离京城的江西龙虎山天师府,而把联系皇室和联络各派的在京据点崇真万寿宫,交给玄教历代掌教居住。因而历代玄教首领实际成了天师在京的常住代表和代理人,由他们担当起联系皇室和联络各派的责任。通过他们的工作,帮助江南各派解决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协调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加强了它们的团结,为江南诸派最后联合成正一道大派作了必要的准备。另一方面,玄教组织的发展,又壮大了龙虎宗的力量,为正一道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组织基础。因此元代后期正一道的出现,不能忽视玄教所发挥的作用。它在道教发展史上的地位,也应予以应有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