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邪派高手(1 / 1)

时空旅人传奇 文词 1689 字 8个月前

第十一章 邪派高手

霍建华左手手指在不经意间滑过张知秋的背部大穴!

张知秋仍是边走边说,恍若不觉。

霍建华的脸色已经开始发白了。

霍建华顺天府第一高手的名头是用拳头和钢刀剿匪、捕盗杀出来的,但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他的压箱底功夫其实是练到第九层的无相劫指,尤其是左手,一指既出,力可洞穿金石!

但他刚才盛怒之余用八成功力使柔劲点出的这一指,感觉却是非常奇怪。

非金、非石、非肉。

不知是何种奇门功法。

霍建华当然不知道,张知秋在长袍下面套着的是产自现代地顶级军用软体防弹衣。

在这短短地几百米路途中,霍建华已经把张知秋定位于一位顶级的一流邪派高手了。

霍建华现在唯一想到的事,就是明天一定要让妹妹搬家。

二人进入主屋正堂,张知秋才忽然尴尬地意识到,自己家里现在整个就是一个空壳,就是这正堂客厅,也是空空荡荡地没有一张桌子,没有一把椅子。

张知秋迟疑着不知自己是否应该把客人带到卧室——这在明朝好像不是很合适的。

正在胖子左右为难地纠结时,却看见面前地霍建华眼里的瞳仁急剧地收缩,脸色也变得如雪般苍白。

大感惊讶与恐慌地张知秋仓惶地一回头,却是看见了一身白衣飘飘地林仙儿。

看着林仙儿的装扮,张知秋也忍不住地微笑起来:看来女孩子无论美丑,这打扮自己的功力都是一样的不同凡响。

林仙儿现在的扮相是那款除了人物造型与武器样式之外纯属垃圾的网游中最经典的仙女装之一,诛仙剑就挂在她盈盈一握地细腰间一条精美绝伦地玉带上——上面镶着大大小小N多地“珠宝”,晃的人刺眼,但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再无一丝半点的任何装饰。

最妙的是,在林仙儿的脸上,居然还蒙着一块白绸,而只露出睫毛弯弯大眼睛的林仙儿,用从古到今所有的审美标准衡量,都绝对是超级大美女。

“哈!想不到这个帅的没有天理地帅锅也会走眼,被一个丑女震成这样,真真是大快人心啊……”张知秋乐的肠子都快打蝴蝶结了。

“姑娘所配是否诛仙剑?”霍建华无视那条耀眼地“玉带”,眼睛却是死死地盯着林仙儿腰间的那柄华丽丽地宝剑。

剑鞘上自然也是镂刻着这三个古篆字的。

想不到明朝的文化人有这么多。

张知秋在旁边由衷地感到很惭愧。

张知秋就不认识这三个漂亮的象花纹一样的“字”。

就算是现在,这“三朵花”只要分开了,胖子照样还是不认识……

诛仙剑的卖相自不用提,那剑鞘的奢华也绝不逊色、甚至还在“玉带”之上,恐怕就是放在臭水沟里它也会放光的——这可是采用顶级现代奢华材料、由专业造假人员、使用专业现代科技、花费N多时间、呕心沥血地炮制出来、职业唬人用的东东,第一时间给人的那份震撼,张知秋当初也是为之一晕的……

更夸张的是,剑鞘上边装饰的各式真真假假的“珠宝”也实在是太多了,你别指望这个年代的人有这个识别能力,知道什么是化工合成材料的。

想想吧,张知秋用一串十元钱的、不明成分的地摊货珠子,都能在鼓楼大街换得一套五进院子的大宅,而这柄诛仙剑当时可是斩了胖子几万大元的!

“正是。”林仙儿的声音清冽如远山寒泉。

“小姐可是来自海外仙山?”霍建华的声音也有些喑哑。

有了名牌壮势,“姑娘”也能立刻变“小姐”。

林仙儿对此问题不予作答。

张知秋悄然一乐:高!实在是高!林仙儿的这番表现,比自己可实在是强太多了!

霍建华深施一礼,倒退而出。

“顺天府总捕头霍建华告辞!”退到门外的霍建华站定,重新报名礼毕,这才转身徐行。

“哎,霍兄慢走!”张知秋急忙跑出来相送。

“今日实在是抱歉,明天兄弟就去采办一众家居用品,届时当再请霍兄一聚。”张知秋还是半文不白地拽文。

“不敢、不敢。张公子客气。”霍建华急忙再次深施一礼。

他已经听出来了,刚才那位腰悬诛仙剑的神秘少女,就是先前口称“公子”,给自己回话的那个高手。

你让他如何再敢对张知秋不敬?

“霍兄何必如此多礼?大家互为邻居,本就该多多亲近吗!”张知秋倒是兴高采烈:这可是真正地明朝高人啊……

偷偷在心底仰视中……

“今日已晚,明日我当去拜访霍兄,不知方便与否?”张知秋恬着脸和人套近乎。

“霍某当倒履相迎!”霍建华骤闻此言,全身微不可察地一震,缓缓地直起腰来,一字一句,一脸悲怆地回答。

张知秋被霍建华奇怪地脸色吓住了,却又不明所以,于是在接下来的一段路上也就不敢再乱拉关系了。

这高人的心思果然不是凡人所能猜度的啊……

叹!

二人在大门口拱手作别。

站在门口,看着这街上来来往往的悠闲行人,张知秋不经意间竟有些发起呆来。

懵懵懂懂地反身掩上大门,却是就此呆立在门洞中神游天外,回想起不多的几次和父母一起晚饭后遛弯的旧事,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夏末的夕阳落山很快,不经意间天已朦胧。

张知秋悄悄抹去眼角的泪痕,自己用两手扯扯面颊,拉出一个怪异地笑脸:既然这生活总是让人悲伤,那么就自己多笑一笑吧!

哪怕只是假笑……

回到卧室,林仙儿已然不在,想来是去了厨房。

张知秋去里屋看看,那十斤排骨却是还在。

轻声地叹口气,张知秋又到双桥小区拿了一瓶啤酒,心情不好地时候,胖子总是习惯喝几口,想想又取了一瓶瓷瓶装地汾酒,这却是给林仙儿准备的。

当然,喝不喝随她。

随手将一箱红蜡烛直接倒在明朝卧室里屋——采购时,张知秋下意识地没选白蜡烛。

转身又把箱子扔回双桥,倒也是十分地方便。

快到厨房时,林仙儿又已跑出来迎接,走近了张知秋才发现她又换回了自己的那身旧衣服,不过,诛仙剑倒是紧紧地拿在手上,鱼肠剑则是别在腰上,胖子立刻她的造型被雷倒了。

“去把衣服换上,这破衣服烧了!”张知秋下巴一抬,摆出地主老爷的派头——没办法,两手都还占着……

“现在在做饭。”林仙儿又是远远地站着,嗫嚅地说:“这衣服也不破,我才打过两个补丁,有一个是前两天才补上的。”

张知秋几乎厥倒。

眼前这个怯生生地烧火丫头和刚才那个冰山般地白衣仙女真的是同一个人?

张知秋有些怀疑这个小丫头由于多年的动荡生活而患上了轻度地人格分裂症——这整个就判若两人吗!

“没的商量,必须换!”张知秋板着脸发话:“那些女式的衣服都是你的了,给我每天换一件地穿!”

林仙儿的脖颈又开始发红了——没办法,那张脸实在是太黑了。

这要不是张知秋紧走几步站到了她面前,就连脖颈也看不见……

“可那些衣服……”林仙儿真的是要哭了,泪珠在眼眶里滚来滚去。

“衣服这么了?”张知秋有些奇怪:“别愣着了,把这些排骨炖一半,红烧一半!”

“有些衣服只能是以后少奶奶穿……”林仙儿唧唧歪歪地说着,一只手终于开始抹眼泪了——另一只手还紧紧捏着诛仙剑。

“我晕!”张知秋很想拍拍自己脑门,可惜没有第三只手:“那啥,那些衣服你随便穿吧,你自己改改,具体我就不管了;我只要求你把身上的这件扔掉就行!”

现代网游女性的服饰是什么样子的,想必是个现代人就都清楚,除了少数几款品种,大多数都深谙薄、露、轻、透之真谛,还真不怎么合适在这个时代亮相。

“嗯!”林仙儿闻言立即雨转晴,眼睛里也神奇地马上一滴泪水都看不到了:“这件衣服我给其他没衣服的姐妹吧,还很新的,烧了多可惜……”

见张知秋的脸垮的难看,林仙儿马上转移话题:“公子,要红烧肉的话,我们家没有盐、酱和糖,要出去买些才好。”

张知秋果然马上被转移了注意力:“怎么可能?我昨天各种调味品都放了许多,足够二十人吃一个月了,怎么就会没了呢?难道是昨晚被人偷了不成?”

见林仙儿也是一脸地吃惊,张知秋也不奢望有人来帮自己提骨头了,紧赶几步抢进厨房,灰不溜秋地小京巴摇头摆尾的跑过来迎接……排骨。

看那半斤装的碘盐和一瓶瓶生抽、老抽、香油、花生油们都规规矩矩地呆在昨天呆着的地方,张知秋啼笑皆非地踢开对着排骨跃跃欲试地京巴:“这不都在这里吗?!”

听了林仙儿的解释,张知秋才知道,如果是自己单独进来明朝的厨房,那一定也是找不着东西的:盐是浅黄色地可疑块状结晶体,里边应该是含有大量地硝(题外话,我一直怀疑古人短命与长期食用硝盐有某种关系);酱是黑色糊状物,具体成分不明;糖的古今差别倒是不大,是浅棕色,应该算是红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