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不寻天火了。
有着如此严苛的入场条件,百花街上其他的酒楼本来都在看不寻天的笑话,哪知道人们不仅没有对它嗤之以鼻,还越来越推崇了。
至于原因嘛,就在“面子”二字上。
举子们为什么做梦都想考上状元?状元出来四品官,可进士也不低,六品起步,能力高的,混个三四年,当个外放三品也不是不可能。
但举子们的眼里就只有状元二字,自然不是他们没有耐心,而是,状元这俩字,太有面子了啊!
不寻天用免费的赏乐游玩,吸引了一批已经具备知名度的人进来参观,而人都是有扎堆心理的,他们来了,他们的朋友就也要来,高昂的门槛既大大满足了客人的虚荣心,又让只差一步之遥的路人深深扼腕。
我的文章怎么就没比过那个人呢?
官职太低竟然就不能进去,这酒楼比应天府衙还看人下菜碟!
呜呜呜,偶像在里面,我想见偶像啊……
诸如此类。
门口聚着那么多人,旁人还以为这不寻天有多火爆,周边的酒楼掌柜更是恨得咬手帕,这么好的生意,一个月得赚多少钱啊!
孟昔昭表示:没多少钱。
……
这话是真的,他真的没赚多少,虽然不寻天非常火,可截至目前,才登记了一百多位客人,不寻天内部没有皮/肉/生意,收费最贵的就是听曲儿,可歌姬人数太少,很多时候客人来了,还得排队。
客人怨声载道,孟昔昭也急得嘴角起泡,坏事坏事,这场面有点不可控了啊,他一开始估算的,登记客人最多也就一百名,客人们又不能天天来,一天接待个二三十人就已经是旺季了,谁知道,天天都有一百多号的人流量,仿佛这群人别的事不干,就在不寻天蹲着一样。
额,其实也没有。除了文艺复兴专区里,确实有那么几个人天天在那坐着吟诗作对,还有四楼有几个音乐老饕,天天过来亲身排队,摇头晃脑的听歌姬们唱歌,其他人,都是两三日一来的。
这些人不是登记的贵宾,而是贵宾们带来的陪同。
有贵宾的娘子、贵宾的好友、贵宾的丈人、还有贵宾的儿女,除了好友有正经事干,其余人就跟门外晃荡的无业游民一样,别的没有,就是时间特别多。
孟昔昭:“……”
他当初允许贵宾带陪同,是想更好的掌握这些人的人际关系,按理说么,在男权社会,男人对外都是要展现义气二字,那他们登记的陪同一定就是自己的至交好友,或者恩师同窗。谁知道这帮已婚男,一个个的还都挺顾家,登记的全都是自己家眷。
不过,转念一想也是,除了某些因为有官职,就被他放水放进来的,剩下都是自身就具备贤良名声、或者人尽皆知的大文豪,这类人顾家,也是常理之中的。
再说了,这些家眷名单也不是完全没有用,至少现在他知道,谁疼媳妇,谁又关爱自己的孩子了。
把名单放下,拿起账本,孟昔昭长叹一声。
贵宾制的酒楼就是这点不好,每个客人都要像祖宗一样的伺候,一人最少配两个侍女,桑烦语那种级别的,更是要配四个,再结合这天天的人流量,他就是把参政府薅秃了也配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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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院都来跟他抱怨了,府里抽调人手太多,再这样下去,小娘子院里的丫鬟都要拿出来充数了。
孟昔昭老脸一红。
还是从外头雇人吧,总不能真找自己的妹妹借丫鬟。
正寻思着是不是要再找傅济材进口一批歌姬后人的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人。
孟昔昂今天休沐,就过来关心关心自己的弟弟。
“二郎。”
孟昔昭抬头,看见他,顿时笑了一下:“大哥,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里。”
孟昔昂在他屋子里踱步,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然后才说道:“听说你那酒楼生意不错。”
好吧,关心弟弟只是顺带的,打听酒楼情况才是真的。
孟昔昭默默瞅着他,见他一副明明就很好奇,却还要装成我才不关心这种琐事的样子,真心替这个大哥感到惆怅。
不管哪个时代,深柜都不容易啊。
孟昔昭淡淡道:“还好,如今开张七天了,赚了一万二千两。”
歌姬白嫖,美女是他身边的莺莺燕燕,这些都不算成本,但装修可是掏的他自己的小金库,还有那些珍珠、绫罗绸缎、金银玉器,以及那扇死贵死贵的紫檀木门,这些成本加一起,把他荷包都掏空了一半。
想回本,最起码还得再等一个月。
孟昔昭感觉自己赚的不多,因为百花街上的大酒楼,哪一家不是每个月十几万两的白银哗啦哗啦过,他七天才赚这点,已经是垫底水平了。
然而孟昔昂却是瞳孔一缩。
竟、竟这么多!
想当初,他也在百花街上开了一家铺子,三个月过去,不仅没赚,还倒赔进去几千两银子……
果然,他不是做生意的料。
如果想体会赚钱的乐趣,怕是只能去做官了。
唉,做官;唉,科举……
孟昔昭就这么看着孟昔昂的头顶飘来一朵乌云,然后慢慢的下起了雨。
孟昔昭:“……”
他默了默,说道:“大哥,不必忧心,车到山前必有路嘛。”
孟昔昂沧桑的看他一眼,眼里写着一句话:你懂个锤子啊。
“……”
孟昔昂走了以后,孟昔昭对着门口挑挑眉,然后又低下头看账本了。
他没说错啊,车到山前必有路,不过,还有个更简单的法子,把车砸了,也就不用费劲吧啦的找路了。
……
正准备发挥自己的险恶用心时,突然,外面又进来一人,而且这人还是跑着来的。
“郎君,来了,真来了!”
孟昔昭抬起头,一看是金珠,愣了一下,
他连忙站起来。
两人一起往府外走去。
孟昔昭还有点不敢相信:“真来了?”
金珠哪敢骗他这个,“是啊,那人自称姓秦,进来就说要见您,要不是您提醒过我,我都想不到会是那位。”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出府外,车夫就在这等着,他俩一前一后的钻进马车里,孟昔昭还在纳闷:“怎么这么快,我以为至少还要再等半个月。”
突然,他明白怎么回事了。
抿了抿唇,孟昔昭决定以后再想这个,先把眼前顾好了再说。
一路快马加鞭,等到了不寻天的时候,也是一盏茶之后了,孟昔昭给金珠打了个手势,让她一边待着去,然后他自己整理整理衣服,作出一副狂奔而来的模样,带着诚惶诚恐的表情跑进去。
跨过门槛之后,他还减了点速度。
进去他就骂:“秦大官!这是怎么说的,秦大官来了,你们居然不把人请回府去,该死的奴才们,明日就发卖了你们!”
秦非芒坐在椅子上喝茶,闻言,抬起眼皮,上下打量一眼孟昔昭,他微微一笑:“二公子不必挂怀,是我说,在这里等二公子就是了。”
孟昔昭呵呵发笑,看着不怎么聪明的样子,“中贵人都发话了,我自是听您的,对了,不知您今天来,是有什么事?”
他这话问的也不突兀,因为秦非芒是个太监,虽说太监也能逛瓦子勾栏,但他们都是偷偷的,哪有一上来就要求面见主家的。
虽说是个太监,但秦非芒长得挺高,而且年岁大了,四十左右,跟孟旧玉差不多的年龄,他肤色很白,脸上的皱纹也少,看着竟仿佛才三十上下。
崔冶一笑,孟昔昭就想跟着笑,因为很好看,而秦非芒一笑,孟昔昭后脑勺就跟被针扎似的,因为觉得他要使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二公子这酒楼干得不错啊。”
“哪里哪里,”孟昔昭一脸谦虚,“还有,您别叫我二公子了,我是您的晚辈,哪里称得上一句公子呢,您跟我爹一样,叫我二郎就行了,要是您不愿意,就直接叫我的名字。”
说完了,孟昔昭脸上带着纯真的笑容,心里却在想,快说不愿意、快说不愿意、快说不愿意……
可能是他的默念洗脑成功了,秦非芒还真不愿意跟他弄得这么亲热,平板的扯了扯嘴角,他说道:“二公子说笑了,咱是在皇宫里当差的,平日最在意的,无非就是规矩二字,二公子就别折煞我了。”
孟昔昭笑着摇头说不敢。
这是他见过的第二个太监,他已经深深的意识到了,这个群体有多不好打交道,看来他一上来就放低姿态是对的,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宁得罪小人,不得罪太监。
更何况这人还是本朝第一太监,几乎能跟孟旧玉齐名的奸佞一员。
他是距离皇帝最近的人,皇帝干什么都找他,据说连皇帝私库,都是他把着的,皇帝脑袋一拍,又想干点什么劳民伤财的事了,也是他来主持,要不是孟旧玉“害死”
詹慎游的名声太猛,谁是大齐第一奸人还说不定呢。
作为皇宫内部贪污第一人,秦非芒手里项目有的是,没闲工夫跟孟昔昭这么一个乳臭未干的小郎君胡咧咧,于是,他很快就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陛下最近听说,孟参政的幼子开了一家酒楼,专门招待有才之人,酒楼在应天府颇具盛名,陛下听闻,心怀甚慰,想要与民同乐,二公子可要好好准备才是。”
孟昔昭恰当的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大官放心,为了您的赏识,昔昭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好!”
秦非芒看他一眼。
关我什么事?我什么时候赏识你了?
就传个话而已,搞得好像陛下能来,是我拉来的一样。
虽说这话听着挺舒坦的,但秦非芒也是个人精,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孟昔昭好像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无知少年郎,看这拍马屁的功力,都快赶上他了。
默了默,秦非芒虽然有点警惕,但也没真的把这事放在心上,毕竟在他眼里,孟昔昭就是一个小毛孩,再加上之前十来年的“孟旧玉小儿子是短命废物”的洗脑,想这么快就把印象扳过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毕恭毕敬的送走了秦非芒,孟昔昭直起腰,轻吸一口气。
他转过头,恰好,金珠已经走了过来。
两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神里看到了严峻以待的决心。
成败就在此一举了,开工!
……
*
如今的这个皇帝……
是个特别令人无语的性格。
要说他,就不得不说一下他的祖先,之前的几位皇帝。
在大齐出现之前,管理这个国家的皇朝叫越朝,越朝之前呢,是匈奴人入主了中原,但是没待几十年,也就四十来年,就被越朝皇帝赶回草原上去了。
但这也导致了越朝几乎年年都在跟匈奴干仗,国库就没富裕过,穷兵黩武,百姓们的日子根本过不下去,于是,作为越朝贵族之一的崔家,就反了,自立为王。
大齐的开国皇帝不太地道,抓到了越朝皇族以后,没有干脆利落的杀了,而是找了个风水宝地,全部活埋,因为他觉得这样可以利用越朝皇族身上残余的龙气,让大齐的运道越来越好。
但是这也没得到印证,因为没几年,他就死了。
第二任皇帝是个爹宝,无比崇拜自己的亲爹,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大臣,非说他爹坑杀前朝皇族缺大德了,所以才死的那么早,他一开始还忍着,后来自己登基了,他就不忍了,把这些说过他爹坏话的,全杀了。
其他大臣见状,这怎么行,纷纷上书谴责他的行为,但他连他爹的坏话都听不得,难道还愿意听自己的坏话么,于是,一挥手,把这些大臣也全杀了。
这是个狠人啊……一下子杀光了三分之二的朝堂,国家差点瘫痪,后来他又提拔上来一堆只说他好话的,然而这些人也活得战战兢兢,因为谁也没法保证自己永远说对话,只要有一句错了,
小命就不保了。
要不是这位皇帝同样没几年就死了,估计后面也就没大齐了。
第二任皇帝是爹宝,第三任皇帝就是个爹怕,别说大臣怕了,作为儿子,他更是怕的要死,登基以后,他先是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怕自己哪天也被杀了,然后,他就开始大刀阔斧的改革,他爹是暴君,他就做仁君,他爹杀大臣,他就绝对不杀大臣。他爹把整个朝堂改成了一言堂,他就把整个朝堂改成茶话会,谁都能讲两句,而且他全听。
……看上去好像是个好皇帝,然而事实是,这皇帝耳根子软,性子像面团,用现代的话说,他就是个包子,他根本管不住底下的大臣,很快,朝堂就变得乌烟瘴气,各种争斗层出不穷,甄嬛传见了都要摇头那种,经济倒是越发展越好了,可是跟邻国的关系越发展越差,因为武将想打仗升官,文臣则想踩他们一脚显示自己的厉害,都为自己考虑,没人为国家考虑,自然要完。
也不知道开国皇帝那个坑杀行为到底有没有起作用,这一任皇帝也很快就死了,虽说后人死得都早,但也因为死得早,岌岌可危的国家又保住了,终于,传到了如今这个皇帝手里。
如今的皇帝叫崔琂,年号天寿。
孟昔昭严重怀疑作者故意给他起这么一个年号,无数回,孟昔昭都把天寿帝看成了夭寿帝。
……
总之,天寿帝是在第二任皇帝和第三任皇帝的治理下长大的,祖父和爹的政绩如何,他不好评价,但他从这俩人的行为当中悟出了一点。
那就是,当皇帝,想干什么都行,不用遵守任何规矩,随心所欲。
于是,他青出于蓝,直接当了个随心所欲的皇帝。
他不残暴,也不懦弱,但他任性,就这任性二字,比前两者加一起的杀伤力都高。年轻时候任性的去御驾亲征,当天做决定,第二天就出发,十天后,他被敌军包围了,六万将士不得不冲锋陷阵,把他救出来,他倒是活得好好的,那六万人全都被匈奴杀了。
后来做梦,梦见蛇给他叼来了一个球,他觉得这是吉兆,顿时爱上了蛇这种生物,听说南诏的蛇最多,而且都特别大特别好看,他就下令攻打南诏,打到现在十二年了,无数人死在那里,南诏附近的江州鄂州更是饿殍千里,也难怪后来那边出现了反抗势力。
还有,最最让人无语的,他还是个情圣,对大臣家已经订婚,嫁衣都绣好了的女儿一见钟情,直接拆了人家的姻缘,把人往后宫一放,为了她,要废后,要杀人,要不是这个女人没活多久,后面还指不定干出什么事来。
但是,人死了也不耽误他作妖,他记恨那些阻拦他废后的大臣,居然直接改了婚姻嫁娶的规矩,给一夫一妻制又增加了个半妻的制度,半妻能入族谱,能出门交际,半妻生的孩子还算嫡子,可以继承爵位。他逼着那些大臣娶半妻,弄得人家家里乌烟瘴气,甚至有的还闹出了人命。
这骚操作,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全天下独一份。
而孟昔昭要拍的,就是这么一个皇帝的马屁。
这就是他为什么让桑烦语作情词,让歌姬们练情歌的原因,任性的皇帝喜好太难琢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真的很爱那个死去的贵妃,平时约人吟诗作对,都是讲情之一字,那孟昔昭也只能在这方面下手了。
孟昔昭还以为皇帝过两天才会来,哪知道,当天晚上他就过来了。
也是,他可是能做出第一天决定好、第二天就出征行为的人,明显是个急性子,要不是白天出来太明显,估计他中午就想过来了。
夜色中,孟昔昭在巷道一旁等着,远远的,看见几个人,拥护着一个人走过来。
孟昔昭精神一振,连忙迎上去。
站在最中间的,就是百闻不如一见的天寿帝,长得……勉强算不错,他今年三十六岁,保养的很好,气色也不错,看上去仿佛还能活好几十年。
孟昔昭:……可惜了,怎么他就没遗传到他们家的短命基因呢。
天寿帝旁边是秦非芒,后面那几个估计都是侍卫,但天寿帝旁边还有一个人,年纪跟孟昔昭差不多大,穿着明蓝色的衣袍,在一众人中很是显眼。
望了一眼那人头顶金灿灿的莲花冠,孟昔昭笑着作揖:“一切都准备好了,陛下,请随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