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挟天子以令诸侯(1 / 1)

地球大脑 沈晨 1291 字 11个月前

“喂,醒醒,醒醒……”

一个粗狂的声音,在耳边响彻着,同时感受到一个粗糙的手指,在晃动着自己。

沈虚朦胧地睁开了眼睛。

迎面看到一个……

野人?

没错,只能用‘野人’两个字来形容了。

这鞋拔子脸,长得难以置信,还跟七八年没洗似的满是污垢,头发长的跟摇滚歌星似的,只不过因为太脏了而打结了,一缕一缕得跟麻花似的。

尤其这身上的衣服……这哪里是衣服嘛,分明就是一张张树皮,勉强裹住身子了,露出的胸膛和腿脚,都能看到粗糙的皮肤,简直不比树皮差。

“你是?”

沈虚挠着后脑勺,坐了起来。

看了看四周,这应该是在一片山谷中,四周远眺着山峰林立,杂草树木丛生,隐隐约约有些莫名野兽的叫声。

这是在一片原始森林里?还是草原中?

旁边怎还会有野人啊。

“哎呀,你可总算醒了,在这破地方睡觉得劲吗?”旁边野人说着。

沈虚一惊。

这怎么是方言呢!

而且还是标准的河南方言啊!

“这是哪啊?”旁边无名也醒了过来,看到旁边的野人,露出微微的惊讶。

“这是时空幻境啊,俺是这个幻境的使者,负责你们这个幻境里的任务执行。”

“啊,幻境使者啊。”

沈虚点点头,站了起来。

无名也瞭望着四周。

“那个,幻境使者啊,我叫沈虚,她叫无名……你叫什么啊?”

“我啊?名字有点长,你记好了啊,我名字叫——尼古拉,阿列克谢耶维奇,别涅沃列恩斯基。”

“嘛玩意?”

“尼古拉,阿列克谢耶维奇,别涅沃列恩斯基。”

“咋起个这么个名字?”

“是这样,最近俺一直在学习中文,觉得越是长的名字越有气势,所以就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哇。”

野人满嘴的河南方言说着。

“行吧,尼古拉……司机!得就叫你司机吧!”沈虚点点头,“司机,你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这里的任务吧。”

“好嘞。”

司机娓娓道来了。

这片时空幻境里,是一片上古时代的原始山林里,山林里有两个帮派势力。

一个叫老大山贼帮,一个叫大老大山贼帮。

“什么?这是什么名字?”沈虚诧异。

“哎,当时俩帮派闹得凶,都想要在各个方面碾压对方,包括名字,所以我们起了个老大帮,对方为了完虐我们,起了个大老大帮。”

“卧槽……”

这辆帮派的帮主,脑洞比自己还大啊。

紧接着,老大帮和大老大帮旷日持久的战争就开始了。

俩大帮派为了争夺第一,从最东打到了最西,最南打到了最北,从山脚下打到山顶,从树林里打到了小溪里。

此刻呢?

我们惨败了!

说到这,司机竟然‘噗噗’地哭了起来,但奇怪的是,他这张鞋拔子脸上并没有眼泪啊!

这tm是假哭啊!

“惨败啊?惨到什么程度呢?”

“惨到……”

司机左看右看,但最终压低了声音说道:“惨到整个帮派,基本都归并给对方了,咱这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啥?

这叫啥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这不就等于全军覆没了吗?

“那我们这次的任务是?”

“吞并大老大山贼帮。”

“那大老大山贼帮,有多少人?”

“八九千人吧。”

“卧槽。”

沈虚差点吓得翻一跟头。

这tm就剩司机一个人了,就算加上自己和无名,也最多三个人,可要吞并对方八九千人的山贼帮?

这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吗?

“放心,我有办法。”

安静片刻后,无名忽然高声说道。

“什么办法?”

无名站起来,脸庞昂扬地面向蓝色的天空,一副踌躇满志的模样,道:“所谓擒贼先擒王,我们只要把这个大老大山贼帮的老大给擒住了,那么‘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些山贼不就是我们的了?”

咦,说得有些道理啊。

沈虚点了点头,惊讶于这个无名的知识量啊。

这才几天呢,连‘擒贼先擒王’‘挟天子以令诸侯’都知道了。

“那个大老大山贼帮,在哪个方向呢?”

“在,在那个方向……”司机指了指日落的方向。

远远望去,的确在这极远的地方,有一团乌漆嘛黑的东西,跟安营扎寨地帐篷似的。

“好,你们等着我,我这就把他们首领抓了。”

“哎……”

沈虚在后面叫着,司机也是瞪大了眼睛。

可是只见这个无名,速度跟刘翔似的,一溜烟地就跑向了极远处,叫也叫不住。

丫的,沈虚再一次觉得,这女人没脑子了。

就算要‘擒贼先擒王’,但也得事先计划一下啊,半夜搞个突袭啊,哪有这晴天白日地就过去了?

“我说小伙子,你这朋友,是不是傻?”司机注视着无名远去的身影,淡淡地说。

“我觉得也是,但是她挺厉害的。你知道魁老吧?就是制造这片幻境的人,这个叫无名的女孩,是魁老亲手制造出来的最强武器,匹敌整个山贼团绝对不是问题,只是——”

沈虚忽然想到了一点!

在进来之前,魁老把这个无名的功力,给封印住了啊。

所以,现在她应该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吧?

可是看这样子,她似乎完全忘却了自己功力被封的事啊。

“喂,无名……”

沈虚跟在后面,遥遥地跑了过去。

“唉,你可别跟去啊,你也进去了,就又剩俺一人了!”

司机也在后面跟了过去。

……另一边,在相距五十公里开外的山谷中。

作为这片山谷里仅剩的唯一山贼帮派,在吞并‘老大山贼帮’后,简直是如日中天,不可一世。

帮主盖伦,尽享着整个山脉的荣耀,八千多帮众每天打猎种地,都要给自己上贡。

吃香的喝辣的,感受荣华富贵,就是此刻盖伦的生活。

但唯一的缺憾,也是显而易见,众人心知肚明的。

那就是,盖伦没有儿子。

唯一的女儿阿依土鳖,还是一个又高又胖,虎背熊腰,大胡子拉碴,略微秃顶,声音豪迈得堪比盖伦的……女孩纸。

年龄已大的盖伦,此刻坐在石屋内,发愁着该如何解决女儿的婚事。

在七天前,他其实就做了一个方案。

安排手下,向其他山脉的其他帮派,以及各种闲散人员发放宣传单,要在大老大山贼帮内举办一场‘才艺征婚’。

顾名思义,就是号令四面八方的人过来,进行才艺展示,而被女儿阿依土鳖看中的人,就会共结连理,进而代替自己成为大老大山贼帮的王。

就冲着最后一点,七天来陆陆续续地有各界人士过来了。

盖伦想,希望这一次能解决自己女儿的婚事吧。

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忽地,帐篷外传来了吼叫声。

“大老大山贼帮的帮主呢?快给我站出来!本小姐要擒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