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是阳春三月,武当县临山而建,举目望去,层峦叠嶂,烟云接天际,清风吹拂,天色碧蓝,更衬得葱绿的大地朝气蓬勃,令观者无不心旷神怡。
秦亚茹望着这般的蓝天白云,嗅着空气里的芬芳,才终于彻彻底底地接受了现实,这地方的的确确是她生活了近三十年的地方,破旧的小院还不是那个为了郡主娘娘修建的奢华宅院,而是她生活了五年的家。
“娘?”
大郎对着黑陶罐子里的黄米粥口水直流,却规规矩矩地先端了一碗,伸手凑到秦亚茹唇边,“娘,喝粥,好香的。”
秦亚茹愣了愣,复杂的目光落在拼命吞口水的男孩子身上,看着他黑白分明,清澈漂亮的瞳子,一颗心也不知不觉地柔软了几分,是了,现在的大郎还是个孝顺,知礼的好孩子,自己便是懦弱愚笨了些,到底是书香门第出身的闺秀千金,平时对孩子的教导从来没有掉以轻心过,孩子虽然小,却已经很懂规矩。
若不是他在三岁上就被接到郡马府,年纪实在还太小,那位郡主娘娘着实是个极会哄人的,她自己又怕孩子将来不好,宁愿忍着思念,也不肯多见孩子几面,或许……或许她曾经视若至宝的儿子就不会与她生疏成那个模样!
“你喝吧,锅里还有许多。”
秦亚茹揉了揉儿子的脑袋,把碗凑到他的嘴边,大郎闻言,略有些忧虑地探头瞧了瞧米缸,咬了咬嘴唇:“娘,咱们的米可不多了。”
“这种事,不需要你担心。”秦亚茹低低一叹,“娘总不会让你饿肚子。”
大郎怔了怔,显然没想到自己的娘亲会说的如此坚定,往常生活艰难,一说到这些,他娘亲嘴上不说,却总免不了偷偷抹泪。
忽然想到什么,大郎脸上忽然露出一抹浓郁的喜色:“娘,是不是爹爹要回来了?爹爹一定是当了大官,要接娘和我去享福!”
秦亚茹眯了眯眼,见大郎高高兴兴地捧着米粥,大口大口地吞咽,俏脸一点点冷下来——一个能许下荣华富贵的亲爹,一个落破潦倒,连饭都吃不上的娘亲,这个孩子会选择谁?
指尖冰冷,秦亚茹冷静地端起缺了一角的碗,抿了一口黄米粥,粥很粗糙,大半都是麦麸,刮的喉咙难受的厉害,不过,她还是强忍着,将热气腾腾的黄米粥喝进肚子,身体才暖和了些许。
大郎这几日又困又累,喝了粥,便不免困乏,秦亚茹哄着他睡下,看着孩子稚嫩的小脸儿,不由苦笑——才三岁呢,这么小的孩子便是再早熟,又能知道什么?
当娘的总是希望孩子能好,即使过了这么长时间,这点儿愿望,总不会变,上辈子她觉得儿子跟着亲爹和郡主娘娘,才有光明的未来,这一世,她却明白了,跟着那样一个会抛弃妻子的爹,她的孩子绝不会成长成一个出色的男人,就是再有钱,再有地位,再享荣华富贵,要是变成个连亲娘都不认,不知道孝顺的白眼狼,也是无用!
如果大郎自己选择跟着陈文岳,那她无话可说,但这一回,若是大郎选择自己这个当娘的,她便要承担起一个母亲的责任,把他教导成才。
只是,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想得到孩子何其不易?
便是她与陈文岳和离,便是陈文岳和郡主不要这个儿子,陈家宗族也不会允许孩子跟着她!
秦亚茹揉了揉眉心,把杂乱的思绪驱离,若说跟了高枫十年,学到的她觉得最有用的东西,大约就是永不绝望,自己想要什么,便一步步地去努力争取,眼下之事,还不至于太糟糕,陈文岳此时,恐怕也不大在乎大郎,何况还有个郡主在,这事儿,也不是没有操作的余地。
春风轻拂,还泛着凉气,秦亚茹呆在充满回忆气息的小院中,她不免想起了陈文岳。
他是爹爹的学生,在文轩书院的所有学生里面,陈五郎家境不好,学问却是最好的,写得一手好字,很得爹爹看重。
自己虽是女孩儿,可爹爹为人颇为开明,一向把她当男儿教导,读书习文,丝毫不肯放松,在七岁之前,她都是在爹爹的书房里厮混,所以,他们两个是那种真正的青梅竹马。
陈五郎的容貌已然模糊不清,只记得是个极俊秀的男人,现在想来,其实他们夫妻两个,也有过甜蜜温馨的日子,也曾经琴瑟和鸣,夫妇和谐。
举目四望,瞧见整齐的菜畦,又看到屋前的葡萄架——这葡萄,还是陈文岳亲手种的。
四岁那年,自己不知为何,忽然闹着要吃葡萄。
葡萄虽然并不算贵,可在这等小地方,对四五岁的孩子来说,绝对不易得,陈文岳见自己馋的厉害,哭得梨花带雨,就记在了心里,愣是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一日只吃一餐,省下些铜钱,给她买了一串葡萄。
之后很多很多年过去,她却依旧记得那葡萄的滋味,天下间无物可比!
后来葡萄藤渐渐长大,陈文岳在葡萄藤架子前面搭了个秋千,一手捧着书,一手推着自己在院子里玩耍,小时候的她,根本便是陈文岳的小尾巴,片刻都不肯轻离,稍微有那么几日不见,定要哭天抹泪,让爹爹都头痛。
如今想想,陈五郎也不容易,既要读书,还得哄着小女孩儿胡闹,他那会儿,纵然口中不说,指不定还在心里偷偷埋怨,怨自个儿浪费了他宝贵的光阴。
也是,隐约记得也有那么几次,陈文岳被缠得烦了,忒无奈地扶额长叹:“你一个女孩儿家,怎么整日里张牙舞爪,不肯消停!”
他不懂,那时的小姑娘虽然还小,却已经有了小心思,正是因为喜欢的厉害,才拼命想靠得更近,不愿意远离。
冷风吹拂,天上忽然落了细雨,雨中还夹杂着雪花,秦亚茹伸手,看着晶莹的雪花落在掌心,融化成水,湿漉漉的,凉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