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无赖慕云峰(1 / 1)

点青眉 子楣 1801 字 9个月前

这家胭脂店,小鱼舍不得,李小蕙也舍不得。现在店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胭脂都是她自己动手做的,如果要走,这些胭脂是都带不走的。

而且,若她真的远离了大都市,去什么小渔村,胭脂生意是做不得了,她要靠什么谋生?打渔么?还是就吃那点老本儿?

在临淄这么个大城市,她都觉得有些无聊有些闷,从小在现代都市中成长起来的她,受得了远离城市偏僻地方的生活么?

她是不是真的有些惊慌过头了?她在临淄城中都呆了大半年,今日上街不巧才遇到那男子,说不定以后也不会遇到呢,她在担心什么?

李小蕙的手抚上她眉梢的那一颗小痣,早应该将这颗痣消掉,可惜现在再消掉,也来不及了,反倒是会引人猜疑。若是以后真的有机会到别的城市去,一定要先将这颗痣消除。

虽然还没有打定主意,但是当李小蕙见到慧慧的时候,还是问她,现在还对胭脂店感兴趣么?

慧慧不解地看着李小蕙,问道:“什么意思?”

“我记得慧姑娘从前对收购小妹的胭脂店很感兴趣啊。”李小蕙道。

慧慧想起她从前曾派人来给李小蕙捣乱的事情,以为李小蕙是和她旧事重提,尴尬之余又有些恼怒,俏脸一沉,道:“慧慧当初鲁莽,李姑娘现在还记恨么?”

李小蕙急忙道:“慧姑娘会错了小妹的意思,小妹只是想问,现在慧姑娘还想不想要一家胭脂店?”

慧慧微微皱了皱眉头,道:“当时不过是慧慧一时心血**,现在俗事烦扰,恐怕慧慧现在是心有余力不足了。”说着,慧慧微微一笑,伸手轻按在自己的小肚子上,道:“慧慧现在已经有更重要的事情了,别的事,就顾不上了。”

李小蕙看慧慧那一脸幸福的模样,再看她的动作,也猜出一二,“慧慧姑娘有喜了?”

慧慧又是高兴又是娇羞地一笑,点头道:“慧慧也没想到,不过大夫说有了,便肯定是有了。”

李小蕙恭贺一番,又替慧慧着想,劝她道:“好多脂粉中都有铅粉,这种东西用多了,会吸收到人身体里,平时还好,若有了身孕,对孩子不好的很,铅粉这种东西,容易造成小产,慧姑娘以后还是不要用了。”

“有这么严重么?慧慧见别人也一样用啊。”

想要向古人解释清楚现代医学可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想要对从未接受过现代科学熏陶的人说明白铅对胎儿的影响,而且让人信服,就更加难了,几乎是不可达到的任务。李小蕙想了想,道:“是真的,慧姑娘听说的那些无事的,毕竟少数,小蕙卖胭脂也好久了,见过听过的却不少,不用胭脂,会对孩子更好一些呢!”

肚子里有了一个小生命,女人就会变得小心翼翼,慧慧听李小蕙这么一说,也有些担心,可是若不化妆,又担心每日素面朝天太丑。

李小蕙虽然对慧慧说不上有多喜欢,但是想到她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夫君,算不上什么大恶。而且慕云峰不再来胭脂店之后,慧慧倒成了胭脂店的大买主,照顾了李小蕙不少的生意。

“那我选几样铅粉少的胭脂水粉给你。”

慧慧既然没有收购胭脂店的意图,李小蕙真想要转手,就得另外找买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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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李小蕙盘下胭脂店的时候,为了免得和那中年夫妻纠缠,所以出价极高,后来寻到这处店面,也花了不少银两,算起来,她那些积蓄的三分之二都投入了这里。现在想要出手,卖的太贵没人愿意接手,太便宜李小蕙又不甘心,且担心后半辈子没钱,会过穷日子。

李小蕙并不是个犹豫不决定主意随风摆的人,如果她还如初来临淄城时,或者是刚刚离开洛阳城时的情况,那么留下还是离开,她决定了就不会再犹豫。可是如今不一样了,她有了“点青眉”胭脂店,这里虽然算不上她的家,却也算是她的根,她在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个可以安定生活的地方,也是她投入了大量精力和心血的地方,就这么离开,实在有些舍不得的。

没有合适的买主,李小蕙就这么犹犹豫豫了好多天,那男子并未如李小蕙预料的那样找到她,一切都安如从前。李小蕙就这么悬着心,抱着侥幸继续她的胭脂生意。过了年,冰雪消融之后,李小蕙用冬梅的花瓣做成了晓春,用春日里的迎春花粉和粟米碾压成的细粉做成了水粉软香,渐渐地,她也要淡忘掉那个男人的事情了。

李子林隔一两个月就会亲自来一趟,每次自然少不了买些胭脂回去,而且次次都要买李小蕙自己做的那些,对于别的却一点兴趣都没有。骆鸣宇倒是也来过,隔着远远地,不肯进店,也不说一句话,只是看一眼便走,走的极快。

慧慧怀孕了,过了年,就很少出来,李小蕙偶尔见她,她的肚子是一日日地大起来,她的脸上也很少再用脂粉,蝴蝶斑一点点出现在她那张原本光滑洁净的脸上,眉也懒得修,有时候她的脸还会有些肿胀。原本的美人,看上去也不再那么美,但是到多出了一份准妈妈的幸福。

慧慧不再那么尖酸刻薄,她对人和善起来,看到路旁可怜的乞儿,会给钱给食物,若是看到年龄小的,还会让下人带回去,给洗干净了换身干净衣服,若是伶俐的孩子就收在府中,不养在府中的也会安排去处。

大概是她腹中的孩子在作怪吧,虽然慧慧没有从前那么好看,却让人觉得愈发亲近,愈发可爱可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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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云峰也来,陪着慧慧来的时候,俨然一副好丈夫的样子,可若他一个人来,便又是从前那副风流模样。他一副书生模样打扮,一袭白衣,不分季节地带着折扇,晃悠悠便进了李小蕙的胭脂店,左看看右看看,点点指指,随手买些胭脂。

若是这个时候李小蕙正巧在店中,他就会凑上去搭讪,李小蕙不理他他也不在意。他买了胭脂,会每一盒都打开,闻一闻看一看,闻到喜欢的味道,看到喜欢的颜色,就用指尖捺一些,先在自己唇上轻轻点一下,然后趁机蹭到李小蕙的脸上嘴上。

慕云峰的手段多得很,动作又快的让人看不清楚,十有八九李小蕙最后总要躲不掉,被他将那一点在他唇上擦过的胭脂蹭到自己唇上或者是脸颊上。

“慧慧马上就要生了,你能不能收敛点!”李小蕙不耐烦地推开慕云峰,恨恨地瞪着他,道:“想要调情,你可以去云轩阁!”

“阁子里的姑娘太主动,调情起来,没什么趣味。”慕云峰笑嘻嘻地,用沾了胭脂的食指在自己的唇上擦来擦去,将颜色捺地匀了。其实单看容貌,慕云峰的确是个非常俊美的男子,皮肤白,鼻子高挺,那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宛若一泓秋水,一副深情模样。李子林与他比起来,身材稍显剽悍,肤色也比他黑,而骆鸣宇与他比起来,没有他身上那种对女子极有吸引力的气质。

不过,李小蕙一看到他就觉得讨厌,明明已经有了妻室,而且他的妻子怀胎七月,正自辛辛苦苦为他孕育孩子,他却在妻子面前展现恩爱,背着妻子出来到处调情,这种男人哪儿还有一丝半点的责任心和忠贞?

“骆鸣宇又不在,怎么,还怕被他发现,我们打起来么?放心!小蕙,我知道你关心我,我怎么会输给他呢?那天我不过是一时失察而已,想要赢他,对我来说简单的很。”慕云峰一边大肆吹牛,一边凑到李小蕙耳畔,用他那种独特的低沉的声音笑着,道:“小蕙,你能关心我,我真的很高兴啊!你看,你脸上的胭脂花了,我帮你捺匀。”说着就要上手。

李小蕙“噌”地一声,拔出一把匕首来,冷笑着指着慕云峰的脸,道:“要是我在这儿留一道伤,大概也很好看吧?我听说最美的胭脂是用人血做出来的,要不你让我试一下如何?”

慕云峰一丝一毫的惧意都没有,他笑着,道:“小蕙,只要你舍得,我有什么舍不得的?这张脸是给你看的,我自己又看不到。只要用我的血做成的胭脂能擦在你的唇上,小小一道伤痕算得什么?就算满脸刀疤也值得。”

遇到如此无赖的人,李小蕙也无计可施,她总不能真的就这么下手把慕云峰的脸划烂了吧?而且,李小蕙见识过那日慕云峰与骆鸣宇的一番拼斗,若那只是慕云峰真正实力的冰山一角,那么对武功丝毫不通的她就算是将匕首贴在慕云峰的脸上,真想下手的时候,慕云峰也有避开的办法吧?何必自取其辱?

李小蕙手腕一翻,将匕首架在自己的脸上,冷笑道:“那我的脸,你总看得到,要是我的脸上多这么一两道伤疤呢?”

慕云峰笑吟吟地看着李小蕙,女人有多爱护自己的脸,他再清楚不过,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是爱护自己的脸。李小蕙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但也算中上之姿,她只为了赌气就会伤害自己的容貌?慕云峰不信。

李小蕙看到慕云峰笑吟吟的一点没有后退的意思,一咬牙,反正这张脸这躯壳都不是她的,伤了就伤了!手上用力,就要在自己脸上划一刀。

一下小剧场,与正文人物及剧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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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慕:小蕙,别啊别啊,千万别。(说着扑上去要躲李小蕙的匕首,一不留神,那匕首在慕云峰脖子上划了一道,正好划断了动脉,血如泉涌)

小蕙:喂喂?痞子?喂!(小蕙抬头向天,喊道:该死的子楣,滚出来,你不是说这家伙后面还有戏么?现在死了怎么办?)

子楣神秘现身:死不了死不了,我就是让他稍微给你提供点胭脂原料,咩哈哈哈哈,作者最大,他流十桶八桶的血都死不了。

小蕙:小鱼,把澡盆子拿来……

小慕:靠!早知道今天出门就多灌几桶鸡血猪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