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啊,你真是我的财神爷!”
李小蕙高声喊着,搂着小鱼转了一个圈儿,自从小鱼跟着她之后,她是事事顺利,想要弄一间大些漂亮些的屋子做商铺,马上就找到了一家要转手的绸缎庄。想要了解长安最近的流行趋势,正巧有人从长安来,而且和李小蕙住在了同一家客栈,而且那家的女眷又从长安买了极多的胭脂水粉眉笔等物,又正巧与李小蕙说得投机,没等李小蕙开口,那女子就送了李小蕙一堆的胭脂水粉,她说她自己买的多了,自己用不完,本就是准备用来送人的。
这可真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东风,自然就是要选个好日子,一等那店铺完全装饰好了之后,就可以开张大吉。
“姐姐,要起什么名字好呢?”小鱼依着李小蕙,看着那已经趋近于完工的店铺,自己心中也是高兴之极。
这胭脂的买卖本来就是她家的,从小到大她也不知道接触了多少种不一样的胭脂,以至于只隔着盒子闻一闻,就知道是什么花儿做成的。但是她却从来没喜欢过,因为在家里,她只是做粗重活计的,店里贵重的东西,她是从不能碰的。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在小鱼心中,现在的店是自己的,李小蕙正式和她结拜成了姐妹,小鱼也抛弃掉原来的姓氏,随李小蕙改姓李,所以,她现在是李小鱼。
李小蕙说小鱼是她的福星,对于小鱼来说,李小蕙才是她命中的救星。
“什么名字好呢?”李小蕙看着应该放牌匾的地方空空地,暗自琢磨,到底要取一个什么名字才好?既要有内涵,又要不落俗套,在李小蕙的想象中,她的店最后是要名扬海外的,那么这个名字,一定要好。
“点绛唇,如何?”李小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词牌名,她初读点绛唇这三个字,就觉得其中喊着无限的柔情蜜意,是极美的一个名字。
点绛唇虽然是词牌名,不过这个词牌名,应该是在宋朝以后才出现的,词这种形式在唐朝虽然已经诞生,但是仅仅作为坊间流传的一种形式,不过是歌谣一般,并不入大雅之堂,也就没那么多讲究。
“好啊好啊。”小鱼连连鼓手。
李小蕙看着小鱼的侧脸,不过短短的几天,现在的小鱼已经没有了当初那种胆小惊恐的模样,她的养父母不在了,就像是搬走了压着小草的沉重石块,石块在的时候,小草都会坚韧地从石缝中钻出来,一旦石头没有了,小草就会长得更加繁茂。
小鱼看起来比原来也漂亮了,而且近水楼台,她的脸上也淡淡地施了一层胭脂,再用一层淡淡地水粉遮盖,所谓飞霞扑面,就是为此。完完全全是个小姑娘活泼可爱的模样,却又在不经意间透出那么一点点不成熟的魅惑。
小鱼的眉毛很粗也很黑,因为尚未成年,她并没有像其他成年女子那样习惯性地踢掉眉毛,而是保留着原本的眉毛,粗粗黑黑的两道眉,形状却是弯弯的,配上小鱼脸上的飞霞妆,竟然英气无比。
李小蕙脑中灵光一闪,笑道:“点绛唇不如点青眉,就叫点青眉好了。”
“青眉?”小鱼一怔,心中暗道,青眉两个字,可和胭脂没有多大的关系啊!
“绛唇自然美,人面桃花相映红,但是花开万片,却未免有些红的过头,就有些俗艳了。小鱼,你想想,上妆的时候,自然可以用大片的胭脂傅粉,可是点在眉头的,却只有那么一点点,可就是这一笔,却是最为关键的,没有了画眉的这一笔,那整张脸也就会黯然失色,但是若眉漂亮了,就会漂亮。
“再好的胭脂水粉,也需要这么淡淡一点的。故意地忽略了主要的,却点明次要的,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效果哦。”
小鱼对李小蕙这么一番话是似懂非懂的,反正在她看来,点青眉也罢,点绛唇也好,都是好听的名字,比她的那个爹原来用的那“胭脂铺”三个字雅致多了,也好听多了。而且,现在的店,也比以前好看许多许多,简直就是天上地下不能比。小鱼从来没想到,自己以前那么讨厌的胭脂店,居然也可以变得这么漂亮,那些小小的盒子,这么一摆置,旁边再放上铜镜,居然也会闪闪发光。
但是那光也是柔和的,不像银店里那些珠钗手镯,晃得人眼花,那些胭脂的盒子被擦得干干净净摆在那里,是那么好看。在加上摆在胭脂盒子旁边的,和盒子里装的胭脂配套的花瓣儿,无端地就生出一股柔媚来,让人想要试一试。
比如用玉簪花做的胭脂,旁边就摆上一朵含苞待放的玉簪花,还有茉莉花,更有胭脂花。
“走走,找人题字去。”李小蕙拉着小鱼就走。
“姐姐要找谁?”小鱼跟着李小蕙,小心地问道。虽然李小蕙和小鱼结拜了姐妹,但是在小鱼的心里,还是隐隐约约把李小蕙当成主人而非姐姐,这就让她在给李小蕙照顾店面的时候更加小心。因为小鱼害怕再回到从前那种生活中去,所以她尽量将一切都做到最好,让李小蕙满意,李小蕙越是满意,就代表她越是有用,李小蕙就愈加不可能不要她。
李小蕙却一直都为新店铺的事情忙碌,没有留意小鱼这点小小的心思。“有现成的人在,干嘛不用。”李小蕙笑道:“去找骆鸣宇。”
骆鸣宇的字写的极好,李小蕙是见过的,他给自己开的药方也宛然是一副书法作品。李小蕙小的时候曾经练过一段时间的书法,虽然自己写的不大好,但是眼力多多少少是练出来了,字好不好看,她还是分辨的出的。
骆鸣宇的字,飘逸洒脱,十分好看。盯着他写出的字看,时间久了,就会觉得那是一个个舞女在举袂而舞,衣袂迎风而飘,如若要随风而起。
如果李小蕙自己能写这么好看的字,她一定会恨不得炫耀地全天下都知道,只要是有机会写字的地方,她是绝对不会放弃的。怎奈她的字实在平平,虽然算不上东倒西歪,但也顶多就当得上“整洁”两个字。
骆鸣宇开始在那客店里和李小蕙比邻而居了几日,但是大概他也感受到李子林每次前来那浓浓的敌意,便主动告辞,幸而此时城中的一家大药铺那坐堂的老中医前几日刚刚逝去,此时正在找新的坐堂大夫,骆鸣宇便去了,晚上便也住在药店里,不再回客栈来。
李小蕙本以为,这么好的机会,可以让字挂的高高的,骆鸣宇一定不会拒绝,谁知她的请求刚说出来,骆鸣宇就连连摇头,说不行。
“为什么不行?”李小蕙本是满心欢喜而来,碰了一鼻子灰,自然有些郁闷。
“我的字,丑的很,李姑娘若找人,不如去找李兄。我的字,太过文弱,不免带着几分书生气,显得有些阴柔,写写药方还成,但是写大字,就未免气势不够。必须胸怀广阔的人,写出那样可以放在牌匾上的大字才好看,如我这般,只能写写小字。”骆鸣宇笑着回绝。
“我找不到他!他已经好几日不露面了。”李小蕙闷闷地坐在胡凳上,因为她时常来找骆鸣宇,便弄了一张高高的经过她改装的胡凳放在这里。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胡凳,但是习惯席地而坐的中原人还是习惯性地以席地而坐的姿势坐在胡登上,所以胡凳的高度很低,比小板凳也高不了多少,李小蕙不得不去找人改造了几张,以留给自己用,省的委屈了自己的双腿。
李子林就像是消失了一般,既没有说要走,但是又没有信儿,不会客栈,白天也不露面。李小蕙虽然从早到晚都是在忙着胭脂店的事情,但也察觉出李子林已经多日不归了。
骆鸣宇笑了笑,道:“李兄是有分寸的人,他会回来的,倒是李姑娘你的身体可要注意才好。”
“我的身体很好啊,我感觉好得很。”李小蕙嘻嘻一笑,只当是骆鸣宇的职业病犯了,看到谁都像是他的病人。
骆鸣宇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已经无数次地提醒过李小蕙了,她的身体虽然看似没什么大碍,但是从前受过的损伤不会这么轻易消除,需要细心养着调理着。若是不注意,现在借着元气尚在并无大碍,但是总有一天反噬起来会很厉害的。
可是李小蕙左耳进右耳出,根本就不当一回事,只要自己感觉没事就行。
当然,李小蕙也不是胡来,她对于自己的身体健康也十分注重,比如她每天早起起来都要坚持做一套稀奇古怪的,她称之为“早操”的东西。她还要散步,吃东西她也很注意,虽然不缺钱,她却很少像那些有钱的人一样顿顿肥甘,而总是选择素食,很少的时候才会加肉。
可是骆鸣宇依然还是有隐忧,不错,李小蕙的身体的确是很好,比摔断骨头的时候都要好些,可是有些事情,是会隐藏起来,在表面的安宁下藏好多年,忽然爆发出来。
真正的好大夫,是要在这些隐藏起来的疾病尚未爆发出来表现出来的时候,就发现并且诊断。骆鸣宇直到,自己不是神医,他所能治疗的,也只是表现在外的疾病,他没有扁鹊神医那样的本事,在疾病只发于肌肤之间的时候,就发现并且诊断出来,他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却说不明白那是什么,更没法子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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