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3章 决斗狂魔普希金(1 / 1)

极品打捞王 老杨半仙 1124 字 11个月前

‘决斗狂魔’是谁?当然是有‘俄罗斯诗歌太阳’和‘俄罗斯文学之父’之称的普希金。

知道普希金的人都知道他是死于一场决斗,但是大多数人并不知道的是:普希金从十七岁开始一直到他死,其实经历了三十多场决斗。

很多人不理解普希金这种搞文学的怎么没事要跟人决斗,其实在普希金生活的那个沙俄时期,决斗是俄罗斯上流社会男人之间解决争端的最高礼节,只有身份身份相当的贵族才有资格举办决斗。普希金在当时是出了名的爱决斗,有什么纠纷就去决斗。

文人嘛,都是这个德行,说好听点儿是‘文人风骨’,说难听点儿就是死心眼。而且普希金的决斗站在旁观者角度看,极有‘耍小聪明’的嫌疑。

普希金是出身于贵族,他父亲可是当年沙俄禁卫军军官的存在,而普希金也是年少成名,从小就展露出自己的文学天赋,在贵族圈里是极有名气的存在,十五岁的时候,他的诗歌就已经发表在《欧洲通报》上,到了17岁的时候就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十八岁就创作了极有影响力的《自由颂》。属于是‘别人家的孩子’!

而他第一次决斗就是在他十七岁的时候,在参加一次舞会的时候同自己的亲叔叔汉尼拔争夺一个姑娘,因为抢不过自己叔叔气的普希金直接发起决斗邀请。

当然,这场决斗没有进行下去:被家里人干预最后这个事情不了了之。

但是也就是这个事情让普希金喜欢上了‘决斗’,从此之后只要有点儿纠纷就拖着别人去决斗。

其实这看起来普希金很有勇气,其实这里面也有他耍‘小聪明’的存在。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那个时期的‘决斗’因为是贵族礼仪,所以决斗的时候也要讲风度:一个人把自己的手套扔向对方就意味着提出决斗邀请,而决斗的俩人首先要决定出‘出枪权’,确定好谁先出枪谁后出枪,然后俩人再轮流向对方开枪。对方出枪的时候不能躲,如果躲闪就是懦夫就是失败者。

那么问题就来了:普希金出身贵族自己又极有名气在贵族圈里极有声望,如果真的一枪把他给毙了,就要面临普希金家族的报复以及让自己今后在贵族圈混不下去的结果。

虽然嘴上都说决斗是神圣的家人不得插手,但是谁能眼睁睁瞅着自己儿子白死?普通人都知道‘血债血偿’的道理更何况是贵族家庭?

于是这事情就变得比较尴尬起来:普希金没事就拖着人决斗,如果不跟他决斗就会被嘲笑成懦夫,如果决斗的时候不敢开枪那也是会被人嘲笑成懦夫;可是如果真的和他决斗那打死他的后果也挺严重。这该怎么办?

于是那时候普希金的决斗基本是这样的流程:

普希金:“我要跟你决斗!”

路人甲:“我接受!”

普希金:“我是勇敢的人,我让你先开枪!”

路人甲:“不,我比你勇敢,让你先开枪!”

两人争执半天后决定好谁先开枪谁后开枪,然后各自一枪打了个寂寞谁也没打中。

普希金:“我这一枪打的是你躲闪的位置,没想到你面对我的枪口竟然不躲闪?尽管我和你有争执,但是不得不承认,你是一个勇敢的人,你赢得了我的尊重和友谊。”

路人甲:“巧了,我也是这么想的!不如我们放下武器去喝两杯?”

普希金:“好呀好呀,这酒我请。”

路人甲:“别别别,这酒算我的……”

旁观者甲:“瞧瞧他们多勇敢,面对子弹毫不畏惧,两边都是勇敢的人。”

旁观者乙:“普希金,我要给你生孩子。”

旁观者丙:“我也要我也要……”

瞧瞧,血腥风雨的决斗最后变成了双赢!再加上现场有时候有和事佬直接劝说双方各退一步……别看普希金经历了三十多次决斗,其实一发子弹都没挨过。

一直到他遇到了不按套路出牌的丹特斯。

当时普希金娶了号称‘俄罗斯第一美人’的娜塔莉亚,俩人感情生活如何没法评论,起码X生活是很协调的,六年生了五个孩子。

不过由于娜塔莉亚太漂亮了,就算生了那么多孩子依然不乏追求者,其中有一个就叫做乔治-查理-丹特斯的存在。

这个丹特斯是法国没落贵族,当时法国正好波旁王朝被推翻,他就逃到了俄罗斯。因为长相英俊能说会道,深受圣彼得堡上流社会贵族女性的青睐,那时候的贵族圈也就那么大,丹特斯这软饭硬吃生生吃成了普希金的姐夫——他娶了娜塔莉亚的姐姐。

不过他这还不满足,又把目标对准了娜塔莉亚准备姐妹花通吃,嗯,基本上那时候的贵族圈就这么乱。

其实现在也差不多。

然后作为职业软饭王他很快就搞定了娜塔莉亚,搞的整个俄国上流社会人尽皆知,而他的义父就是荷兰驻俄国大使,还专门写了一封匿名信侮辱普希金。于是普希金再一次扔出了白手套。

只不过这次丹特斯没按套路出牌:直接一枪轰在普希金肚子上,而后开枪的普希金一枪打在丹特斯的肩膀上。他想上去补枪的时候负责公正决斗的荷兰人没让他开第二枪(按照决斗规矩,后出枪的可以开两枪),于是普希金就这么死于决斗。

不过这次决斗可以说没有赢家。

普希金死了,丹特斯也不好过,直接被贬为平民赶出俄国带着自己的老婆也就是普希金的大姨子回到法国度过余生,而普希金的老婆娜塔莉亚在她死后找了个老实人接盘,到了今天都时俄罗斯的‘历史罪人’被人唾弃。

“嗯?”萧鹏突然眨眨眼道:“他现在朗诵的这首诗被我们国家一个乐队改成了歌,那首歌我还很喜欢呢。”

卡辛听后眼珠一转:“老板,你能用俄语唱一下吗?我想知道你们国家的音乐人怎么改编普希金作品的。”

萧鹏笑道,这有什么难得,说完他直接唱了起来:“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的哭泣,孤独忧郁的日子里,相信这冬季会远去……”

新裤子乐队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的歌词基本上就是普希金的同名诗歌。说唱就唱毫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