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何处是归程(下)(1 / 1)

赵氏春秋 飞花 2364 字 8个月前

外面传来响亮的雷声,大雨正在倾盆而下,这样的日子正是传说中巫龙儿现身的日子。但这次,她们再说破了嘴皮,我也不会出去的。

忽听善财童子漫声吟道:“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即见君子,云胡不喜。巫龙儿,原来你那么怯懦,才受了这么一点点打击,就想缩在罐子里一辈子也不现身吗?既然如此,我们不如把这个罐子丢进大海之中,让别人再也找不到这个罐子,也省却了世间的祸害。”

太过份了,居然要把我丢进大海里去,还说我是世间的祸害。

我立刻向上跃起,自罐口跳了出来。

我不知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至少我跳出来以后,落在地上以前,我又变回到原来的巫龙儿,只是全身**,没穿一件衣服。

善财童子好笑地看着我:“原来你身材那么差劲啊?”

我呆了呆,连忙缩起身子,用手挡住关键的部位:“我诅咒你长针眼,你这该死的神棍。”

善财童子笑道:“你就这样对待救命恩人吗?”

此时围在旁边的巫家女人们已经拿了衣服披在我身上,我回头看看身后的陶罐,只觉得一切都是如此不可思议,似只是做了一场梦。

“到底怎么回事?我不是从三十九层楼跳下来了吗?为什么我没死?居然还进了那个陶罐?”

我一口气问出一串问题,这才四处打量,我在一间奇怪的房间里,房内贴满了各种符咒。

“这又是什么地方?这些鬼画符是干嘛的?”

善财童子拍了拍手:“看样子你已经完全恢复了,这说明我法力高强。”

我不屑地撇了撇嘴,“难道真是你这个神棍救了我?”

“不错,正是平生救了你。”太婆婆回答我。

平生,连姓都省略了,用得着叫得那么亲热吗?

我甩了甩手,踢了踢脚,一切正常,没有缺胳膊少腿,说什么我也是从三十九层楼跳下来的,居然会如此健全,太让人失望了吧!

“你跳下来以后,样子是很恐怖的。”太婆婆似看出了我的想法,解释说,“大家都以为你死了,就把你直接送到火葬场。但我们都知道你不会那么轻易死去,所以我们用了一点障眼法,把你从火葬场里换了出来。”

我眨眨眼睛,太婆婆的法力似又高明了,居然可以把一个那么大的人用障眼法换出来。

“然后我们就设法把你收入陶罐之中,带回到中国来。因为你在陶罐里已经住了两千多年,里面早已经充满了你的灵气,这个罐子是让你恢复元气最好的地方。”

我侧头想了想,这说起来有点矛盾。当年赵嬴子和赵叔带用尽心力将我封印在陶罐之中,就是为了不让我脱逃。想不到过了两千年,这陶罐竟成了我的避难佳地。

“但若任你自生自灭,虽然你不会死,短时间内也绝不可能恢复。所以我们只好与平生联手,用半仙道观及巫家最高深的法术来助你疗伤。如果不是我们两家联手,你只怕又要在罐内住上二千年,才能完全复原。”

又在夸大其辞了,难道半仙道观和巫家最高深的法术相当于蛇妖二千年的修为?那我这个蛇妖不是太失败了?

虽然心里这样想,脸上当然不会表现出来,不过我也不会肉麻当有趣地感激到痛哭流泣。

我说:“我在罐中多久了?”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问出那个不想问的问题:“他们两个人怎么样了?”

“你在罐中已经两个月之久,欧洲的危机也已经解除了。天赐和天养都回到H国,现在H国和J国关系融洽。”

已经两个月了吗?我看着窗外飞落的红叶,秋天到了,大概已经开学了吧!

“表姐,你不用担心,太婆婆说你生了重病,已经向学校请了假。只要你身体完全恢复了,就可以回学校去上课了。”

可是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我现在已经是全世界的名人了,大家都知道我死了,我又忽然出现,那岂非成了诈尸?

“关于这一点,你更不用担心,巫家使用了法术,使学校里的人都以为新闻中的巫龙儿是另一个人,与你全无关系。”

不会吧?这么轻松就解决了一切问题?我又可以开始原来无忧无虑的生活?

我怔怔地发了会儿呆,心里莫名地有些失落,好象失去了一些重要的东西,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知道我永远都不可能再见天赐和天养,虽然我们还同样存在于这个世间,却已经等于生死离别。

我打开电视,锁定新闻频道,总会有一些他们的消息吧!

一直等了很久,才终于看到一则欧洲的新闻:H国的两位王子和好如初,相携访问南美洲。这是欧洲危机发生以后,两位王子第一次共同出访……

原来我到底不过是他们生命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

“表姐,你就别难过了,其实任平生也不错的。”七岁小表妹老气横秋地劝慰我:“要知道,门当户对自古以来便是如此。从古代形成到现代的规矩,一定是有道理的,要不然也不会存在那么久了。就算你再新潮,再叛逆,有许多事情还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我拍了拍她的头,“就算他们两个都不要你表姐,你表姐也用不着嫁给那个善财童子吧?我的理想是嫁给一个亿万富翁,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如果嫁给了那个神棍,以后一辈子不都变成了神婆?”

“小姐,你知道有多少美女追在我后面,我连理都不理。我愿意娶你,是给你面子。”任平生不满意地回了我一句。

我心里一动,这个人,难道是屠岸贾。我用力甩了甩头,甩掉自己莫名其妙的想法。我现在大概得了穿越心理病,无论看见什么人都会把他联想到是某某人的转世。

我横了他一眼:“你有我厉害吗?我可是险些成为皇太子妃的人。”

后来,我便有了皇太子妃这么一个夸张的绰号,再后来,我回到学校,开始紧张的高三生活。

一切又回到了原点,过去的一年,不过是一场梦。

但我到底有所改变。我开始学习真正的巫术,夜晚的时候经常跟随着表姐表妹堂姐堂妹们蹲在黑灯瞎火,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或者坟地废茔等待妖怪出没。

这种活可真不是人干的,更何况是我们这一群如花似玉的美女。这个时候,其他的美女都在灯红酒绿的销金场所腐败,而我们这一群大美女,却在与野狗野猫为伍,还要与各种小虫战斗。

我越来越对巫女敬仰有加,历代的巫女,为了守候大地,放弃了身为女子所应享受的一切。当别人与家人幸福地嬉戏玩乐时,孤独地与可能对人类造成威胁的异生物战斗着。

所谓之异生物,就是有别于正常生物的精变者,这是我发明的名词。在现代社会,什么都要讲究科学,连妖魔鬼怪也要用个更加科学点的词来代替了。

“表姐,如果天赐和天养又回到你的身边,你会选谁?”小表妹总是追问着我同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让我颇为伤神,天赐与天养,两个都那么好。

“可不可以两个都选?”

“难道你想过女尊的生活?”小表妹眨着眼睛。现在的小孩子真要不得,才七岁就懂得女尊这个含义暧昧的词了。

“你又偷偷上网看无聊小说了吧?”

小表妹笑咪咪地回答:“女尊也很好啊!男人欺负了女人几千年了,现在也该轮到我们扬眉吐气了。”

我看着她心花怒放的笑脸,无言以对。

如果天赐与天养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会选谁呢?

“巫龙儿,你又在睡觉了!”

班主任大叔的怒吼声在我的耳边响了起来,我惊跳,睁开模糊的双眼。昨天晚上出去降妖,搞到深更半夜,白天不打瞌睡才怪呢!

“你知不知道已经是高三了,就要考大学了,你还总是上课睡觉,就算学习好也要注意点影响。何况你是要考清华北大的,总是睡觉,能考得上吗?”

我打了个哈欠,“大叔,难道我会考不上吗?”

大叔眼睛瞪得灯泡一样大,咬牙切齿地看着我:“要是考不上呢?”

“那就打个赌吧!要是考不上,我请你全家吃一个月的饭。要是考上了,你请我全家吃一个月的饭。”

班主任大叔呆了呆,喉头上下滚动了半晌,大喝一声:“我才不赌呢!打这种赌的人一定是笨蛋。”

我又打了个哈欠,现在我比以前更不在意,对于周围的一切都淡然处之。似已没有什么能够再让我心动情动。

眼角似乎扫到了一个人,我大吃一惊,身边的座位上坐的应该是武松,但那个人显然不是。

我立刻转头,一张金发蓝眼白皮肤的脸笑咪咪地看着我。

“天养!”我尖叫,“你怎么会在这里?”

“什么天养,请叫王子殿下。”班主任大叔更正我。

全班都表情暧昧地看着我,天养笑道:“我转学了,打算在这里读完我的高三。”

我张口结舌,无言以对,他居然又来了。他怎么知道我没死?

身后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看来你真的很喜欢他,看见他会兴奋成那个样子。”

我的脖子僵硬,全身颤抖,是天赐。

我一寸一寸地转过头,真的是天赐,他坐在我身后的位子上,一双褐色的大眼睛深深地注视着我。

“你,也来了?!”

他笑:“我怎么可以让天养一个人接近你?说什么你也是我最深爱的女人。”

我的眼中开始泛起泪花,我曾以为我失去了他们两人。

“不仅他们来了,我也来了。”

我另一边,一个声音不甘心地插入。我再次转头,善财童子总算以一个正常人的形象出现在人前。

“你,你,你,你不在道观里骗钱,到这里来干嘛?”

“我忽然想读书考大学了,不成吗?”

成,当然成!

只是现在我身边被三个大帅哥团团围住,这算是一种什么状况。

我只觉得头脑一阵晕眩,几乎当场昏倒。

我无力地坐倒在椅子上,认命地问:“你们要干什么?”

天养笑道:“我们三个已经约好,我们要重新追求你,看看到最后,谁能获胜。我们说过了,不用权势,不用卑鄙的手段,不用法术,完全以一个普通人的方式来追求你。只看你喜欢的到底是哪个,我们谁都不会再勉强你。”

怎么会这样?

“有完没有?”班主任大叔断喝一声,“虽然你们是太子殿下,王子殿下,善财童子殿下,不过这里可是学校,不是让你们谈恋爱的地方,我才是这里的老大。谈情说爱的事情,出了学校再说,现在给我乖乖地学习。”

我立刻把头埋在书本里,决定再也不看三个帅哥一眼。

下课铃声响起来,武松走到我身边,怜悯地拍了拍我的肩膀,“龙儿,你惨了。”

立刻六道杀人般的目光笔直地落在武松身上,他打了个冷战,“以后我都不敢和你说话了。”

他落荒而逃,在三个人的拳头加诸在他身上以前。

天啊!

我拿起书包跟在他身后狂奔出了教室。身后传来三个人不约而同的喊声:“龙儿,你到哪里去?等等我。”

天啊!谁来救救我!

我欲哭无泪,只觉得自己所处的并非人间。

屠成五岁了。长得俊美可爱,且聪明伶俐,无论什么都是一学就会。

屠岸贾总觉得很得意,他是真的把屠成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来看待,设想着将来有一日,把所有的一切都传给他。

那是一个下雨的夜晚,每当这种日子,他便会屏退身边的一切女子,拿上一壶酒,自酌自饮。

这样的日子,他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庄姬。

门被推开了,屠成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拉着他的衣襟,“爹,你又在喝酒了。厨娘告诉我,总是喝酒伤身,爹,你不要再喝了好吗?”

屠岸贾不由微微一笑,“爹不怕伤身,爹只是想起了一个女子。”

“是爹的心上人吗?”屠成天真地问。

屠岸贾哑然失笑,“你从哪里学来的这个词?”

“也是厨娘说的,她说男人独自喝酒的时候,一定是想起了自己的心上人。”

他轻轻叹息了一声,默默地又饮下一杯酒。

屠成忽然轻声唱起一首诗:“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即见君子,云胡不喜。”

屠岸贾一惊,目光不由落在屠成的身上。小小的孩童容貌俊美,竟似与死去的婴齐有几分相似。

他心里一动,如有所悟。

原来一切是这样的!

赵氏孤儿一事,以屠成长大成人,终于恢复成了赵武的身份,并且亲手诛杀了灭门凶手屠岸贾告终。

这件事情在历史上广为流传,人人都赞程婴忍辱负重,牺牲了自己的亲子,终于将赵氏孤儿养大。也赞赵氏孤儿恩怨分明,终能为死去的家人报仇。

只是当事之人的辛酸与痛楚又岂是外人能够明了?

赵氏复兴,以后三家分晋,成为赵国,这皆是后事,不在本书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