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Baier慢吞吞吃完盘子里的东西,抬头说:“你是去找羡君可吧,那个可爱的中国姑娘?”
Sebastian微微脸红,点头默认。
老Baier笑起来,拍拍儿子的脸颊:“你啊,瞒得过我吗?我太明白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是什么状态,心比棉花还软,身子比钢铁还硬,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女人,像磁铁一样吸引你赴汤蹈火。你第一眼就想要她,没有别的办法,除非得到她,否则那种求之不得的渴望永远烧灼你的心。”
Sebastian也笑了,父亲是懂他的,而且很懂女人。老Baier生命中经历了三个(也许更多)完全不同的女人,Brigitte Schumann是个贤妻良母,默默无语地瞒了35年,独自抚养私生子长大成人,只为了成全Hartmut Baier的声誉和婚姻。Sebastian的母亲Christina von Metzradt是他唯一法定的妻子,高贵美丽的贵族名媛,他这一生只结过这一次婚,虽然后来感情由浓转淡,可是一见钟情的那种悸动以及十几年美好的婚姻生活,他终身难忘。因此,他绝对不会再迎娶任何女人来玷污她独一无二的地位,哪怕那个来往十几年的意大利情人。
Michael思索再三,还是把羡君可在成都的联系方式,做项目的公司地址,预订的酒店,往返航班等信息都打印出来交给Sebastian,中英双语。他的语气是公事公办的:“中文部分是成都方面发过来的,说实话我看不懂,你拿着自求多福吧。此去路途遥远,你自己保重身体。酒店她很可能退掉了,在自己家住,她家的地址我帮不了你。”
Sebastian笑得明朗而轻松,拥抱Michael:“哥哥,我知道你心地善良,绝对不会为难我的。为了报答你这一张最珍贵的纸,你可以从我车库里可以随便选一辆跑车开走,保险管家会帮你处理。”
Michael推他一把:“才说你不是纨绔子弟,这就现出原形了!少拿钱财收买我!君可如果没有准时回到公司复命,我唯你是问!”
当Michael和Sebastian打嘴仗的时候,在遥远的成都,已经入夜,羡君可没住酒店,日日回家吃晚饭,陪爸妈。她洗过澡陪爸妈看了一会儿新闻就睡觉,家里离公司有点远,所以她得早起才能错开上班高峰,准时到达。
睡前她翻阅《蓝月亮》,从上飞机开始她就捧着这一本书,欲罢不能,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一口气看完。故事并不复杂,但Sebastian的文笔细腻流畅,充满感人的丰满细节。
……
男主角的母亲因为车祸意外身亡,男主陷入巨大的痛苦之中,每天去画廊看母亲生前的作品。有一天他在那里呆坐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坐在他身边,默默无语地看那几幅画,一个小时她没有
挪过。她长得很像他母亲,尤其是侧脸。
因为这个,他爱上那个女孩,他们很快坠入爱河,闪电同居。女孩子是个芭蕾舞演员,非常忙碌,经常到处飞,参加演出。男孩子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他没法忍受这种聚少离多的生活,辞掉工作,以母亲的遗产为生,每次女孩子去演出的时候他都跟着一起,形影不离。
年轻的女孩子深感受到束缚,她觉得男孩的爱让她窒息,可是男孩子缠她更紧,恨不得占有她舞蹈之外所有的时间,事情夸张到连她排练的时候他都要在一旁守着看。
女孩子有一天发现了男孩子存在电脑里的母亲的照片,发现自己和他母亲惊人相似的容貌,她大发雷霆,斥责男孩是有恋母情结的变态,她离开了男孩。
男孩子在一个月亮冰蓝的夜晚,躲在画廊的洗手间直到锁门,夜深人静,他独自坐在母亲的画作面前,割腕自杀,用鲜血墙上写下:“我怕孤单,我想要爱。”
……
羡君可掩卷沉思,Sebastian有恋母情结吗?这本小说是否有自传色彩?不得而知,至少在她和他的关系中,她并未觉得她是散发母性光辉的那一方,但是Sebastian的控制欲和对“亲密”的渴望,和小说的男主角如出一辙,正如小说写的——我怕孤单,我想要爱。
等闲离别易消魂,忽然之间,她无比思念远在德国的Sebastian,掏出手机写了一条短信,告诉他,她想他,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Sebastian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正在家中整理行李,准备去机场。他看见“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意,他回了一条:“亲爱的瓷娃娃,我比你想我更想你,泰迪熊会证明给你看!”
母亲手术成功,老Baier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Michael放心地返回法兰克福,开着那辆保时捷,该死的Sebastian,他潇洒而去,飞到羡君可身边,悲催的Michael还得替他照顾大狗Tom,它乐呵呵地躺在Michael身边,跟着音乐的节奏挠座椅。
Michael咬牙切齿地想,挠吧,挠破了才好呢,那我就把Sebastian最爱的兰博基尼开走作为补偿。带着大狗回到家,Michael马不停蹄去超市买狗粮和食盆,不知道两周以后Sebastian和羡君可会不会如期回到德国,把Tom领回家。
他和Tom玩了一会儿,它活泼得很,和谁都自来熟,倒是好养。Michael苦笑了,养条狗的老男人和养猫的老女人都是可悲的,没人爱,只能和宠物相依为命。
第二天下班,Michael牵挂家里的狗,在公司餐厅买了两个汉堡,一个自己吃,一个给Tom,钥匙才插进门里,Tom已经大声吠叫,前腿搭到Michael的身上,热情欢迎。他把汉堡喂给它吃,开冰箱倒一杯果汁,三
五口吃完汉堡,趁天气还不是太冷,带Tom出去散步。
路灯下都是形色匆匆的行人,他牵着狗走到附近的小公园,绕池塘一圈只400米,几只野鸭懒洋洋地飘在池面上,等待路过的行人喂一把面包屑。
突然Tom兴奋地叫起来,朝一个牵着狗的女孩扑过去,咬住衣袖不放。那女孩身边是一只拉布拉多犬,体型比Tom这种狼犬小一些,但勇猛得狠,和Tom目光相对,互相看得不爽,撕咬在一起。Michael忙拽紧狗绳,用力拉开,拉布拉多犬的主人赶紧抱住自己的宠物,是一个年轻的德国女孩,头发染成葡萄酒红色,浅棕色的大眼睛灵动而妩媚。
她安抚好自己的宠物,站起来对Michael说:“抱歉,我没拉住绳子,让你的狗受惊了。”
Michael微笑说:“哪有,Tom很大只,一般狗欺负不了它。何况是它先扑过去的,应该我道歉。”
“它叫Tom,我的狗叫Tomy,真是巧!”
“啊哈,听起来很相似,真是巧合。”
两个人牵着狗站在路灯下聊了一会儿,这姑娘大方活泼,没几句就和Michael交换了彼此的姓名。她叫Gloria,就住在离公园两条街远的地方,到Michael家步行不过20分钟。
“那真巧。我在这儿附近住了两三年,一直没见过你呢。”
她笑起来:“你应该是最近才开始养狗的吧,不出来遛狗很难在傍晚遇得到呢,我也是晚饭后才有时间出门逛逛。”
二人越聊越投机,两条狗已经十分不耐烦,互相挑衅,一副要再战一场的模样。两个主人这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也许下次遛狗还能再见面。”姑娘挥手告别,大声说。他含蓄地招手,慢慢往家里走,也许吧。
Michael牵着狗回家的时候,想起Sebastian说,Tom对美女有天生的**性,凡是它有兴致扑倒的都是年轻貌美的姑娘,此言非虚。
在时差七小时的成都,下午时分,Sebastian走出双流国际机场,根据英文指示牌找到出租车,把写着羡君可公司地址的纸条递给司机看。地址写得一目了然,司机会意,帮这个高大老外放好行李,立刻出发。
他摇下车窗,吹着这个陌生城市的风,没有德国那么冷,一路都是簇新的建筑物,大型居民区,高楼林立。司机不会英文,没法交流,否则可以了解一下这个新鲜的城市。沿路都是一马平川的城市,宽阔的道路,连绿化带都那么豪奢,不像法兰克福和德累斯顿那种老城,街道狭窄,有轨电车穿梭在车流和人群中,成都是一座繁华的现代化都市啊。
跨越一条大河的时候,Sebastian看见远处古色古香的廊桥,河边两侧绵延的绿地和高楼,兴奋不已,这是他喜欢的风格,新旧交融,自然和建筑融为一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