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_十五(1 / 1)

我很快在茶餐厅找了一个当服务员的工作,这份工作做起来一点也不难,比起在杂志社要好多了,起码不用整天受一个自以为是香港人的冷言冷语。

算了,不提以前的事了,人都要往前走,虽然我不知道距离要穿越回去的时间有多久,只要还在这个年代,我就要珍惜每一分钟,可能下一秒我就再次碰到周星星。

为了有再一次的配戏的机会,我买了CALL机,随身携带,手机太贵买不起。

这家茶餐厅是一对夫妻开的,从四川来的,我称为男老板张师傅,女老板张太太,他们给我安排了住处,虽然挺简陋的,但只要一张床,有个栖身之处就很难得,顺便可以在他的店里偷学一下炒菜的手艺,或许哪一天就会为我心爱的周星驰,烹饪一桌佳肴,你们知道吗?周星驰有三大爱好,第一就是吃,这点我们很像哦,绝对的吃货。

至于其它两大爱好吗?以后我在文中会讲到哦,继续锁定吧。

可是等待的日子总是那么遥遥无期,转眼过了半个月,我每天都在期待CALL机响,可它象冬眠了一样,整日睡觉。

我想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不该来的时候怎么想都没用,让等待随着光阴如流水般从容吧。

茶餐厅的生意一直很好,整日忙的焦头烂额,除了周星驰,无暇想其它的事,只有在打烊之后,回到自己的小窝,捂着被子,在睡意还没有上头的时候,想起刚来香港时的境况,于风杨现在会不会满世界找我,也或者他会觉得我终于有了独立的想法,不再依附他的帮助而觉得庆幸。

会是什么呢?跟我已经无关紧要了。

有时候餐厅里会放周星星的电视剧,《盖世好侠》,许多年轻人吃完饭还舍不得走,就贮在餐厅的座位上看他的表演,周星星的表演在电视剧里已经有了明显的喜剧色彩,这个剧集应该是周星驰在1988年拍的,至于在他的第一部银幕处女作《霹雳先风》之后还是之前,这个我还无从考证,据我所查的网络和书籍记载,也是模糊的一笔带过,有的记载是写着周星星在TVB单元剧集出任男主角之后,但他不满足于只拍摄电视剧,在酒吧里喝酒消磨时光的时候碰到了第一个伯乐李休闲,让他出演了《霹雳先风》,从而一举夺得1988年金马奖最佳男配角;有的记载就是说周星星拍完《霹雳先风》拿奖之后,TVB才让他出演男主角;我想,周星星拍第一部电影,应该离他拍电视剧的时间很近,当然,这也是猜测,具体的时间,就由哪位深知实情的读者来留言告诉我吧。

周星星任主角的电视剧不多,我记得有《咯咯的女友》、《盖世好侠》、《他来自江糊》,当然《他来自江糊》里,周星星和万籽良各分秋色,虽然第一男主角应该是万籽良,但周星星在这部戏里绝对出彩,让人惊喜,没看过的读者赶紧找个带子来看吧,记得要找正版哦。

周星星的电影总是我闲来无事时拿来,让内心快乐充实的法宝,相信很多读者都是这样的心态吧,我们心中的唯一喜剧大师,应该是周星星没错吧。可是我比你们还要多拥有一项,那就是,他是我爱的人

,不止是一个明星,一个喜剧天才。

穿越来到1990年的香港,半年过去了,无聊的日子总是一天挨着一天的过,没有新鲜感,没有使命感,就是早上起来等着太阳东起,下午等着太阳西下,这半年的时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周星星的情景,他时而严谨的皱眉,时而浅浅的微笑,带动着鼻梁上的小痣欢快的跳跃,多么希望在近距离的看到周星星,闻到他身上清新的气息,可是CALL机自从买来之后,就没有响过,因为这个号码,我只是留给了庸盛公司。

我在茶餐厅的工作,除了每天端盘送茶,又多了一项送外卖,因为人手不够,送外卖的小伙子不干了,新人又没请到,张师傅张太太也是没办法,不过限于我对香港地形的不熟悉,我只负责在茶餐厅两公里之内的区域送外卖,周星驰演过外卖小子何金银,我也变成了一个外卖,小妹。

这天,我又出去送外卖,张太太把地址交到我手上,我就欣然的拿着外卖篮子出发了,因为这个地址我经常送,是一个先生叫的外卖,他特别喜欢张师傅的川菜手艺,他本人是偏爱重口味多一些。

早就熟悉的路,闭着眼睛都找得到的门牌号,叫外卖的先生住在七楼,等电梯来,电梯门开了,里面走出来两个男人,推着一个车子,看上去是一个垃圾车,车上有一个黑色的大袋子,里边鼓鼓囊囊的,应该是垃圾吧。

两个男人,一高一矮,一瘦一胖,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是从事清洁工作的人员,穿的黑色的西装,我就这么看了一眼,就被其中一个男人恶狠狠的瞪回来,心生胆颤,看看又不犯法,至于那么凶?

他们从我身边走过,我突然闻到了一股什么刺鼻的味道,好想作呕,我想,大概是垃圾的味道吧。

到七楼了,电梯门开了,有股寒意扑面而来,这位先生住的是独层独户,平时这里很少有人经过,除非是他的亲朋好友。越往里走,越觉得不对劲,当拐过弯就能直通他的房门时,我惊呆了,地面上赫然出现了斑斑血迹,更让人心惊胆战,呼之欲出的是他房门上显目的血手掌,难道他出事了,被人害了?刚才从电梯里走出去的那两个家伙,难道是凶手?垃圾车上的那个黑袋子?还有他们身上刺鼻的味道,此时此刻我象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冷水,那刺鼻的味道是血腥味,没错,是浓重的血腥味。

想到此,差点晕厥,报警,赶紧报警,现在那两个凶手刚出门,应该能追的上。

我知道一楼大厅就有保安人员,而电梯这时却死等不来,从楼梯跌跌撞撞的冲下去,抓住一个当班的保安,哆哆嗦嗦,把我亲眼看到的说了一遍。

那个保安,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小姐,你刚才说什么?”

“我刚才,说,说什么,你,你听不懂吗?”我喘着粗气。

“我确实没听懂?”

“混蛋,七楼出人命,那里住的一个先生,被害死了,你们赶紧报警,要快,我还看到凶手了,是一高一矮,一瘦一胖的两个家伙,刚刚,就是刚刚从电梯里走出来,还推了个垃圾车。”

“小姐,

你没病吧,别在这里胡言乱语了,我们这儿保卫森严,怎么可能出现命案,你快走,要不然我报警了。”

“你赶紧报警,要不然就让凶手跑了。”

“神经病。”这个该死的猪脑袋保安一边骂着一边把我推出了门外。

我一趔趄摔在地上,手磕破了,再爬起来准备冲进去,但保安已经把大门关上了,任凭我在门外大呼大叫,他们就是不理,这香港的保安人员到底听不听的懂人话,还有没有保全意识,就算认为我是个神经病扰乱视听,也为了安全起见,到七楼去看看才对,我从门外的玻璃看过去,那几名保安居然背着手,佯装在那里巡罗,其实眼睛盯着厅里放的赌马的消息。

对,我自己去报警,冲到一个电话亭旁,投了个硬币进去,刚拨了两个九,电话就被一只大手摁住了:“小姐,你挺多管闲事的。”

一个粗重的男人的口音,我缓缓的转过头,又差点晕厥,站在我面前的居然是那两个杀人犯,我的天呢,不会这么背吧。

可是我连这个害怕的想法都来得及过到脑子里时,就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猛烈震击,晕了过去。

当我醒来时,周围一团漆黑,只有在头顶一个小天窗透着一点光亮,身边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在蠕动,抓过来一看,吱吱,是一只黑老鼠,吓的我大叫,七魂去了六魂半,我最怕老鼠了,这东西又脏又有病茵,这到底是哪儿?

门被重重的推开,探进来一个头:“别吵,老实点,你再叫,就把你跺了喂老鼠。”

“这是哪儿?你赶紧放我出去,你们这些丧尽天良的混蛋,别以为把我关起来,警察就找不到了,做了坏事迟早会遭到报应的。”

门又推开,有个人冲进来,一把抓起来,“啪啪”扇了我的脸两下,顿时火辣辣的疼痛。

“叫你别出声,你还来劲了,臭丫头,你若再不老实,门外有十几个兄弟,一起进来伺候你。”

伺候?我突然想到,这些人是没有人性的,难道他们要对我那个?我还不如一头撞死。

我眼睛死盯着门口,如果这帮禽兽真的冲过来,到时候那才真儿叫做惨绝人寰、生不如死,我不能坐以待毙,得想个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可是,这里层层把守,我逃脱的机会到底有多少?或者不但逃不掉,还会被痛打一顿,剁手剁脚,挖眼抠鼻,越想越恐怖,冷汗直流,浑身发抖。

痛定思痛,我不能先被自己的恐惧感打倒,我要冷静的分析形势,抓我的这帮人,如果没猜错,应该是黑社会,在香港可以公然跟警察作对,有帮派有团伙的,就只有黑社会了。

我不能跟他们硬碰硬,惹急了这帮混蛋,他们什么混蛋事都做得出来。

嘴角生生的疼,擦了一下,有粘粘的东西,屋里太黑,看不见,应该是血,刚才被那个混蛋扇耳光扇出的血。

在这样的环境底下,什么叫忍辱偷生,什么叫打落牙齿和血吞,如果我一直逃脱不了,慢慢就会学会这样的生存法则了。

我就应该想到,能穿越到这里,不一定全是好运,恶运现在开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