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于风杨笑容满面的给我开车门,但我心里发酸,有种盲然的无方向感,我懂于风杨的心思,他笑,是因为我肯找一份稳妥的工作,养活自己,不用每天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想着周星驰做着白日梦,终于可以踏上生活的正途。
我真的那么不切实际吗?我不渴望有一个爱人,每天上班前甜蜜的分别,下班牵手到熙攘的菜市场买鱼买菜,回家一起下厨,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散步,这才是我的年纪应该考虑的事情,为什么到现在还是,对一个远在天边的梦割舍不下。
我在等什么?等待与周星星相遇的一霎那?
“想什么呢?”
“没,没什么。”
“你不用紧张,你到我们杂志社先熟悉一下,同事们都好相处的,都是些一看就会的工作,收收材料,影印材料,这些都很简单的。”
“反正打杂嘛。”
“你不喜欢?”
“没有什么喜欢不喜欢,有份工作有份薪水,能养活自己就够了。”
风杨用后视镜看坐在后面的我:“怎么了,今天?上班兴致不高?”
“没有,昨晚没睡好。”
“呵呵,肯定想了一夜吧,做这样的决定很艰难,是吧?”
“无聊。”我把头扭到一边,看着车外,不再理会他。
于风杨自讨没趣,不过还是掩示不住内心的喜悦,那表情象是中了一个三等奖,虽然只有十块钱的奖金,但总比没中好。
他以为是他的苦口婆心,把我劝入正轨的,他现在的成就感,肯定不只一点点。
心里闪过莫名其妙的伤感,象流过一滴泪,涩涩的苦楚,穿越到这里,已经快一个月的时间了,我与周星星的相遇简直是一个漫无目的旅程,虽然为了他,愿意去为时间等待,可为什么心里这么难过,眼角又有泪,肆无忌弹的滑到嘴边。
“怎么了你?”于风杨刹车停在路边,不安的回头看着我。
慌乱擦掉眼泪:“没什么。”
“还说没什么?发烧了吗?”
“没有。”
“我带你去看医生。”
“我没病。”
“想家了?想你的家人了?”
说实话,自从来到这里,我很少想念家人,穿越的喜悦和兴奋,已大大超过了想家的苦恼,我想念最多的是周星驰,翻来覆去的想念,只有他。
“不说话了?”
“我不太舒服,你去上班吧,我想在附近走走。”
“你不舒服,我带你看医生去。”
“我没病
,就心里不舒服。”
“到底怎么了?”
“我想一个人走走。”
“你在香港又不熟,你走丢了怎么办?”
“你听清楚了,我就算再人生地不熟,我的鼻子下边有张嘴,会问会讲话,我会在太阳落下之前回到你家的。”我开始对他吼,就是烦燥,莫名的。
“是,你厉害。”于风杨把头转过去。
车里面的气氛迅速冷至冰点,有点窒息。
“走了,放心,我不会走丢的。”刚要开车门下车。
“你想见周星星是吗?”
我迅速把眼光投向于风杨,盯着他的后脑勺,他背对着我讲出这样一句话,他懂,我的爱?
“你就这么想见到周星驰?”他又问。
“是。”
“我以为你肯到我单位去见工,已经把追星的热潮褪去了,想不到?”
“我不是追星,我是爱他。”
于风杨摆了摆手:“好了,别再跟我说这些糊话了。”
“周星星,是一个给大家欢乐的演员,他虽然现在刚刚走红,但以后会拍很多喜剧给香港人民看的,观众一看到他的电影都会开心-”
于风杨打断我的话:“我问你,你今天还去杂志社吗?”
“我,我想一个人走走。”
“好,下车。”
我开门下车,于风杨的车就绝尘而去,开的那叫一个迅速,这个家伙。
这是哪儿?看路牌,这难不倒我。
哎呀,坏了,我身上没钱呢,一会儿我怎么回于风杨的家?
怎么办?打公用电话CALL他,可是记不住号码,天呢,这可真是举目无亲了,对,找警察帮忙,想起有一出戏,在《堵圣》里,周星星从广东到香港找三叔,找不到,就请警察帮忙的,当然这个细节,喜爱周星星的读者想必看过了,在此就不作重复了。
警察?警察?
从街头望到街尾,也没看到一个警察,应该有巡逻的警察的,TVB剧里都是这么演的,难道只限于在电视剧里?再找找看。
刚转了一条街,就看到一大群人朝着某个方向奔去,还有一大群的警察在维持秩序,原来他们都在这里值勤,发生什么事了?火灾?不可能,有火灾,人们是不可能奔向那个方向的,应该逃命才是真的。
正想着呢,就听到后面急步跑过来好多人,转身一瞧,哇,差点撞个正着,跑什么?
可那些人还是一股脑的涌向前面的某个地方,那个地方,是个商场,难道是东西大减价?
没理由啊,刚才跑过去的可是一帮学生模样的,难道是书籍大减价?
拉住一个女学生:“出什么事了?”
那女学生冷不丁被我拉住,显然不高兴,随口说了一句粤语,就跑了。
说的什么?
我还是去凑凑热闹,看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跑过去,已经人山人海了,人们把整个商场的大门围了个水泄不通,根本就看不到。
周围的人脸上透着喜悦,纷纷用粤语议论着,我象个傻子一样,看看这边,看看那边,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
过了十几分钟,刚才围堵的群众突然躁动起来,嘴里喊着一个名字,星仔,星仔,星仔。
星仔?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是我听错了吗?仔细听一遍,确实是喊,星仔,周星驰?他在刚走红时,还没有被称为星爷,星仔没错的。天呢,这是要梦想成真了吗?激动的整个身体打怵,手脚发麻。
怪不得这么一大群人,怪不得这么一大群警察,原来今天有周星驰的活动。
我傻不傻,还以为闹火灾了。
但我一点也看不到,我被挤的差点丢了鞋子,香港的影迷太疯狂了,也许从来都没有奢望过见到周星星,就算在我那个年代,也没有跟风似的去任何有关周星星的组织团体,这样的场面,还是第一次遇到。
一大群人簇拥着往前走,我几乎脚快离地了,身不由己的在人群里象个肉球,一会儿粘到这边,一会儿粘到那边。
这样的人粘人的场面,持续了大概二十分钟,耳朵里充斥着星仔,星仔,星仔的声音,眼睛里只看到前面人的衣服,甚至把挤出来的鼻涕蹭到了前面人的后背上。后来这种热潮,一点一点的消失了,人群开始散开,散尽,我再定睛看站的位置,居然来了个180度的方向大拐弯,从街的正南方向,硬把我挤到了正北的位置。
再定睛看商场的门口处,一地散落的被剪断的红绸带,剪彩?活动结束了?我的周星星呢?
走了吗?我连一眼都没见到。天呢,机遇来的快,走的也这么匆忙,起码让我看个侧面也好啊。
我走过去,捡起地下的红绸带,一段一段的,这上面还残存着周星驰的体温,是吗?
“小姐,这绸带你要吗?”
眼前出现的是一个收废品的人。
“我,我。”一个“我”字,还在嘴里徘徊,手里的红绸带就被那人夺走了。
“你不要了是吧?”那人又利落的捡起地上剩下的一些,迅速的装进随身的袋子里,一溜烟的功夫就跑了个无影无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