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无双美味
余政说:“老付,你去烧水绰螺丝,我和小曹弄蚌壳就行了。”
“老余,你一发言就知道,你不是农村人。别看螺丝和蚌壳都是四五斤,可是要把蚌壳弄出来,花费的时间可比螺丝长。”付玉华说。
“不会吧!不就是,划开,把肉取出来就了事吗?”曹方卓感慨到。
“蚌壳划开的时候要小心,动作不能过快,不然容易伤到手。蚌壳打开后,有几个美味的地方要留下。比如蚌壳边上的俩个肉柱,中间的肉,边上的俩条肉边。最麻烦的是,中间的肉里面有脏东西,要划开来洗。”付玉华一边坐着示范,一边讲解。
“这么难!!早知道就只要螺丝,不要蚌壳的。”曹方卓说。
余政听了曹方卓的话,笑着说:“我也不知道这么麻烦。但是蚌壳比螺丝的味道更好。”
“是吗?我以前从来没有吃过,不知道味道如何。”曹方卓说。
付玉华说:“反正没事,让老婆子去烧水弄螺丝。娘们儿的手脚比我们灵活,螺丝让她一个人整就行。我们三个人一起整沙壳,不相信弄不出来。”
这个意见,曹方卓和余政自然不会反对。
你想想,俩个吃货的眼里,现在只留下了美味的影子。他们怎么会去想,别人的感受呢。
曹方卓用刀划过河蚌靠近背部的肌肉,轻松的把沙壳打开。他记得这两块肉,好像叫闭壳肌什么的。把里面可以食用的都取出来,外面的肉边到容易一拉就行了。可是被分成四瓣的闭壳肌,却必须用刀子去刮才弄得下来。
把中间的斧足用刀划开,里面淡黄色的东西都挤出来。连同剩下的东西,都装在一起放到一边。以后,可以让付玉华,用来喂鸡或者其它家禽家畜。
蚌的外壳也要集体堆放,避免弄伤脚,农村人都喜欢打赤脚。
淡淡的腥味,并没有阻止曹方卓和余政的热情。俩人不断的残杀着河蚌,根本就没有考虑过,那也是一条命啊!
当曹方卓打开第十三个蚌壳的时候,蚌壳里闪过一道亮光。他立马用神识锁定,防止有意外发生。
不过,神识传回的信息,让不由笑了起来。
大声的喊道:“哈哈!珍珠,我的运气真好。居然在河蚌里发现了天然的珍珠。”
“真的、假的。水库里的蚌壳居然有珍珠。”余政说。
付玉华说:“小曹的运气没得说。河里和堰塘的蚌壳都会出珍珠,前些年就有人捡到过。不过,这个事情,遇到的机会不大。”
其实,淡水珍珠并不值钱。曹方卓发现的这一颗,最多就二十快钱。但三人还是乐呵呵的去找珍珠,因为这代表好运。
但是曹方卓的心思变了。他把珍珠放在兜里,然后一边思考,一边划蚌壳。
定风珠是神话故事里经典的法宝,记得这件法宝就是用巨大的海水珍珠炼制的。淡水珍珠虽然没有这么牛,但是用来练习画符,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既然河蚌自己就能产生珍珠,那么自己若是大量养殖。那不是就有许多珍珠,作为练习符文的材料。
好!就这查一查,淡水珍珠养殖的问题。
三人并没有在随后的解剖过程中,都没有再发现珍珠。看来天然珍珠形成的机率,不是一般的小。
把肉边似的外套膜、柱状的闭壳肌装在一起盐渍一下。
剩下的斧足,不光用的盐更多,而且还要不停的大力挤压、揉搓。按照付玉华的说法,这样才能使食材干净。看着乳白色的**,从这些肉块中流出来。
曹方卓难免有些其他想法,感觉真的不是那么美好。而且沙壳特有的味道,腥得真的让人受不了。
中午之前,终于把蚌壳和螺丝都打整出来了。
曹方卓三人用香皂不断的洗手,腥味都还是没有清除干净。余政和付玉华两人可不在乎,他们的酒瘾已经上来了。捧出花生,各自倒上一杯白酒,俩人就喝了起来。
因为曹方卓不能喝酒,俩人也不劝他。就这样两人一边喝,还一边跟曹方卓谈天说地。
曹方卓不明白,这么热的天气,喝白酒。火辣辣的不难受吗?他认为这个天气,喝啤酒或葡萄酒、饮料适合些,若是冰镇一下更好。
老嫂子已经把螺丝炒好了,应该算是爆炒螺丝吧!
农村称为象螺丝(象,当地的一种炒菜方式,就是把熟的菜肴在热锅里加些调料。),用酸菜和切碎的螺丝混炒。黄绿色的酸菜里点缀着点点红色的辣椒。螺丝肉有些事黑色的,这些是螺丝肉的外沿。多数螺丝肉是雪白色的,在碗里十分显眼。
曹方卓也不客气,直接就夹了一块螺丝肉到嘴里。
他第一个感觉就是清香,接着就觉得余味里有丝丝辣意。螺丝的肉很有嚼劲,是年轻人最喜欢的。他觉得这次找老嫂子做菜,真的搞对了。以前在街上也吃过炒田螺之类的,没有这么香,味道也相差甚远。
老嫂子没有留下来吃菜,转身继续去忙碌了。
曹方卓感叹,这也就偏远的农村能享受这个待遇。
要是再都市里,有几个女人会为男朋友或丈夫弄菜。许多都市的女强人们,都已经忘记了该怎么煮饭。
“嫂子的厨艺精湛,老付好福气。”曹方卓由衷的赞叹道。
余政说:“小曹羡慕吧!现在想找个这么样顾家的女人,真是比登天还难了。不说别的,就我那过世的老伴,做饭都要和我分个一三五,二四六的。”
“呵呵!农村的娘们儿,都比较勤快。我老婆好的地方,就是一手菜炒得不错。”付玉华也很高兴。
他最得意的就是老婆的菜做得好,他可以天天享受。当初家里介绍对象的时候,他就挑上这个会家务,没有长相缺陷的妹子。其它更漂亮的女人,他都没有认可。
余政的酒也喝得不少了,说也没有什么顾及。
“老付,瞧你那得意的样子。就给偷吃了鸡的黄鼠狼差不多。”
付玉华也喝得不少,说话声音也大了。
“小曹,我给你说。老余他嫉妒我,我明白,但是我很骄傲。我老婆是当年我自己选的,那时村里漂亮的女人也不少。虽然她们也愿意跟我过日子,我却一个都没看上。你知道为什么吗?”
曹方卓拈一段酸菜,轻轻的嚼着。酸菜一点都不咸,还有一股油脂的香味,感觉非常巴适。
听到付玉华说得话,他也一愣,怎么漂亮的一个也看不上。
于是问道:“老付,怎么漂亮的都看不上,你不会自卑吧!老余,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挑老婆不一定选漂亮的是对的,但是漂亮的都不选,绝对有问题。”余政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付玉华说:“你们知道个屁!!漂亮的女人,她的家里难道不知道她漂亮吗?你女儿漂亮,你会愁嫁不出去吗?当然不会了,爱美之心是所有人的都有的。因此,漂亮的女子,父母多半不会管她是否勤劳。有些过分的还会拿女儿的幸福,去博自己下半生的富贵。”
“恩!对!”余政和曹方卓感觉有道理。
有些人说漂亮的女子也会有才华,心地也好。这种可能是有的,但是他们没见过。他们也不认为这些,在赞美声中长大的女子,能有完美的人品。
付玉华继续爆料。“漂亮的女人选男人,一般会挑家世比较好的。我这样的家世,没有美女能看得上,这一点我有自知之明。那么,那些愿意和我结婚的美女,不用说有问题。”
“老付,牛人。那些大学没请你去当学校的教授,是他们的一个重大损失。”曹方卓说道。
余政说:“是啊!除了电视里,哪个女人会选择一个身份地位,没有优势的男人呢。老付的言论,我服。”
三人的高声谈论,付玉华的老婆也听见了。
听到自己男人有在发表外论,也是笑了笑。当初,付玉华作为一个年轻的队长,是许多女孩子的理想对象。村里漂亮的姑娘,也都乐意和他交往。他却偏偏选中样貌平平的自己,后来多次问他为什么?每次都是说这一套。
“小曹,你记住。没有特殊的本事,千万不要找漂亮的女人。”付玉华对曹方卓说。
余政问:“为什么?如果你个富家千金看上了他,有什么不可以结婚的。”
曹方卓到不在乎。
付玉华说的什么特殊本事,自己偏偏就有。所有一切假设都不成立,他当然无所谓了。不过,他也想听一听,付玉华的说法。
看得曹方卓俩人急切的眼神,付玉华也没有做作,直接说出他多年来观察所得。
曹方卓理解付玉华的说法,就是和美女结婚后,生活会有三种可能:
第一,你老婆白富美。
那么在交友的选择,日常生活等方方面面,必然产生矛盾。让俩人都压抑,日子非常难过。时间长了,离婚的机率自然要比一般人大。
第二,你老婆漂亮,有人看上了。
可能使用手段让你们分手,这些都是好人。他们或许直接追求,或者威逼利诱。只是让你老婆变心,离开你而已,不对你们俩个造成直接伤害。
第三,你遇到无耻的权贵。
他们会直接把你害死,或抢夺你老婆。甚至觉得他们不能拥有,那么别人也别想得到,直接害死你老婆。
三种情况是付玉华在这几十年风风雨雨中体会到的。余政说,他没有遇到过,因为他老婆很普通。但他肯定这种说法,是非常正确地。
曹方卓仔细想了想,没有本事和奇遇,事情发展很可能是那样。而且第一种的可能性占百分之八十,圈子不同,难以交流,最后分手。
至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是小说、电视里常有情节。美女和吊丝一起快乐的生活,只是许多人的幻想。可是现实生活,却往往跟幻想的场景是决然相反的。
最最可怕的是付玉华和余政都不知道的。
现在许多的女子没有什么贞操观念,结婚以后可能一样出去搞什么一夜情之类的。正如那首歌脍炙人口的歌曲所唱的,“这种女人拿来有啥子用”
结婚在曹方卓眼里,是两人彼此之间的忠诚。可现实生活中,还能找到这样的女人吗?
他宁肯不结婚,也不会和别的男人共用一个女人。当然这是指结婚期间,离婚后,就无所谓了。结婚前,女的私生活有问题,曹方卓也不会考虑。修仙之梦幻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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