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大理卿慎剖疑案 李世民悔伤人命(3)(1 / 1)

唐太宗 赵扬 2198 字 8个月前

戴胄等四人一溜儿进入殿内,戴胄走在最前面,李世民见他眼角挂有泪痕,知道他已得知了张蕴古的死讯。

四人向李世民行礼,李世民问道:“你们挑这个时辰入宫,有什么事儿要奏?”

戴胄说道:“臣急急入宫,是见刑部拿着皇上手诏,入大理寺将张蕴古抓走,并送往东市斩首,就想找皇上讨一个情儿。现在张蕴古的头已落地,救之已晚,臣想问个明白:张蕴古到底犯了什么死罪?”

魏征、房玄龄、王珪也奏道:“臣等前来,正为此意。”

李世民冷笑道:“张蕴古平日一派儒雅之气,现在看来,他其实是道貌岸然,心怀鬼胎。你们想不到吧,他竟然敢来愚弄朕!”

张蕴古原来是庐江王李瑗的幕僚,李瑗谋反被杀,李世民下令不追究牵连者,这样,张蕴古辗转入了京城。张蕴古入京城后向李世民献上了自撰的《大宝箴》,其中论及时政,观点精辟,且文辞凝练,博得了李世民的嘉奖,被授为大理丞。任职之后,他勤恳务政,公正处事,口碑相当不错。

戴胄追问道:“臣愿闻其详。”

“好吧,朕若不将其中详细一一说出来,谅你们也不会甘心。戴卿,记得那日朕去狱中巡察吗?其中有一名叫李好德之人大呼冤枉。张蕴古当时对朕说,这李好德犯了妖妄之罪,是因为他患有癫疯病,犯病时说话胡言乱语,自所难免。朕当时也信了这厮的言语,嘱你访查清楚,若李好德果然有病,可以立即放出。”

戴胄点头道:“不错,确有此事。臣得了皇上的旨意,立刻派人出外访查,并让狱医为其会诊,事有凑巧,那李好德昨日在狱中又犯病。臣正准备将此事向皇上奏闻。”

“哼,你想不到吧。那李好德之兄为相州刺史,是张蕴古的好友。张蕴古那日得了朕的言语,晚间即带酒食入狱室与李好德同饮,他们在那里吆五喝六,好不热闹。就是在这个晚上,张蕴古将朕的言语告诉李好德。到了第二日,那李好德在狱中得意忘形,逢人就说:皇上已饶我罪。你们看,张蕴古以大理寺之官,却与囚犯混迹一起,既馈酒肉,又入狱共饮,无非因为那李好德是其好友之弟,就存心包庇。他处心积虑套了朕的话,使其谋得逞,存心想愚弄朕,你们说,他该不该杀?”

戴胄顿首道:“陛下,张蕴古与囚犯同席,又露泄陛下之语,与囚犯又有亲密关系,确实有罪,然其罪不至死。陛下,臣派人访查清楚,那李好德确实患有癫疯病,他前日在狱中又发作一次,狱医入室确诊。张蕴古所奏并非虚妄,确有其事。”

“哼,焉知不是张蕴古通风报信之后,那李好德在狱中诈疯呢?”

“臣之证据确凿,不敢欺瞒皇上。”

房玄龄、魏征、王珪在旁边听着他们君臣两人辩论,心里头升起一阵寒意。他们想不到李世民居于大内之中,却对外面的动静知道得一清二楚。像这狱中之事,从人之背景到诸般细节,举报得事无巨细,犹似亲眼目睹。

魏征谏道:“陛下,臣想戴大人之言,亦有道理。那张蕴古确实不该泄露皇上之语,且有瓜田李下之嫌。若李好德果然有病,则张蕴古所奏并不虚妄,其有罪当罚,然罪不至死。陛下不信戴大人之言,然臣想那向皇上奏事之人,是否也有偏颇之处,乃至断章取义,夸大其辞呢?”

王珪也奏道:“皇上原来规定有制度,凡死刑之人须由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共同议定,处决之前还要由刑部履行查核之责。皇上今杀张蕴古,就免了这些程序,臣以为有些不妥。”

李世民见这三位大臣都替张蕴古说话,又见房玄龄在一旁默默,因问道:“玄龄,你以为呢?”

房玄龄缓缓说道:“陛下曾经说过:死者不可复生。张蕴古今日被杀,其即使有罪,也须慢慢审理,核查清楚,以不负天下之望。事已至此,还望陛下将各方之言验证一遍,方为不枉。”

房玄龄的言语虽然比较缓和,但李世民听得出来,他明显和其他三人一个鼻孔出气,也就不想听下去,遂挥手道:“朕今日心情有点乱,此事明日早朝时再说,朕今晚会好好想想此事。你们退下去吧。”

李世民是夜沐浴一番,不令人侍寝,独自一人倚长灯之下读汉人之赋。汉赋之中,他偏爱枚乘的《七发》,不仅因为该赋有华丽的辞藻,更喜其中那汪洋恣肆的结构及此起彼伏的警句。因读的次数不少,他对其中的一些段落能够背诵。此时他触目所及,只觉语句熟悉且字字珠玑,遂诵出声来,一气读完,待他诵到“于是太子据几而起……霍然病已”的结尾句子时,心情也因此舒畅起来,就披衣而起,绕室漫步。

想起了白日之事,他现在彻底回过了味儿。自己当时暴怒之下,认为张蕴古耍了小花招行包庇之事,难以听进戴胄等人之劝,才误伤了人命,现在追悔莫及。看来人之性格确实有缺陷,若兴之所至不加抑止,就会做出乖张之行。自己多次说过要以秦始皇、隋炀帝为鉴,日常平静之时还做得不错,一遇情绪波动时就将之抛到九霄云外。像自己多次说过“死者不可复生”,“国之大莫大于法”之语,缘何一到此关头就忘得一干二净呢?这次杀了张蕴古,上次杀了卢祖尚,两个官声不错的吏员死于自己之手,自己的这种行为又与隋炀帝之行有何不同?

李世民懊恼地走到窗前,用力一把推开窗子,一阵风恰好透窗而入,吹得他脑子更加清醒起来。

明日如何处理这尴尬的后事呢?

李世民躺在榻上,在上面翻来覆去思索此问题,迷迷糊糊中,也不知到什么时辰方才入睡。

第二日一大早,只听净鞭三响,百官鱼贯进入两仪殿参加朝会。李世民待群臣奏事完毕,方才说道:“朕昨日错杀了张蕴古,现在追悔莫及。可是张蕴古的脑袋已经落地,朕再后悔,他也不能复生了。朕想了一夜,此事错在朕身,因要惩罚自己。虞卿,你过来。”

虞世南出班站立在李世民的面前。

“你立刻代朕拟出《罪己诏》,将朕错杀张蕴古的过程详细写出,表达朕之追悔不及心情。诏成之后,今日要明发天下,使天下之人知道朕之失。”

李世民因为错杀一人而发《罪己诏》,实在大出群臣意外。自古以来,人们奉行“君让臣死,臣不敢不死”的信条,多少皇帝滥杀无辜,臣下以为这是皇帝的权力,不敢有言。像张蕴古之罪虽不至死,毕竟也有错的地方。因此颁发《罪己诏》,群臣中有部分人认为是小题大做,没有必要,因为这样容易降低皇上的威信。

果然,有数名大臣出班向李世民哀求,请其收回成命。

李世民坚决不同意,说道:“皇帝的威严不是靠严厉来维护,须使臣民知道,皇帝不是神灵,也有犯错的时候。如此,上下同心且互相监督,方是治国之大道。为人者皆爱顾及颜面,然因顾颜面忘了处事的规范,所失会更多。朕为皇帝,一言一行皆对天下影响甚大,若为维护暂时颜面好看,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长此以往就会失了天下。虞卿,你速速拟诏,晚间前要明发出去。”

虞世南躬身答应后退回班中。

魏征及戴胄等一班人见李世民如此悔悟,心里顿时释然。房玄龄出班奏道:“皇上如此高风亮节,臣等心里实在明朗。臣等掌刑部,未遵守决死刑犯须三复奏的条文,也有失处,请皇上一并降罪。”

李世民挥手道:“刑部当时坚持要三复奏,朕暴怒之下不许,则此事错在朕一人,与你们无涉。玄龄,张蕴古人死不能复生,你可嘱吏部前去抚慰其家人,可以复其官荫以为补偿。”

“臣遵旨。”房玄龄答应后退下。

李世民将戴胄叫出来,说道:“张蕴古此次被错杀,主要因为朕雷霆一怒,将朝廷制度都抛在一边。假若依三复奏的程序去办,将时间缓了下来,朕也许会在镇静之后,不坚持杀之。由此来看,这处决死刑的程序非坚持不可。”

戴胄奏道:“处决死囚须三复奏的条文,自《北魏律》至《隋律》皆有之。隋末大乱,炀帝敕天下窃盗以上,罪无轻重,不需奏闻,皆斩。由此将杀人权下放至州县,无异鼓励臣下滥杀,使不少无辜者冤死在刀斧之下。我朝颁布《武德律》之后,将决死权集中于中央,不至于滥杀无辜,可前有卢祖尚,现有张蕴古,皆因陛下严词之下,有司不能坚持制度。由此来看,能否坚持制度,关键在于陛下。”

李世民觉得戴胄的话很刺耳,然细想想也是这个理儿,遂转身取过两支金箭,令身边太监送下台去,说道:“此箭自今日起,一支置于大理寺,一支放于刑部,你们见此箭如见朕亲临。今后理案判断时,你们须以国家制度及程序行之,若朕再有临时之语与法相违,你们可持此箭找朕说理。你们行事但凡依国家制度,则此箭之威力大于朕本身。”

房玄龄和戴胄接箭在手,感到手中之箭沉甸甸的。此箭今后对别人不具效力,唯对皇帝本人进行制约,自古至今,这样的事儿委实不多见。

李世民又想了一下,说道:“为了避免再犯误伤人命的错误,律令的条文须修改一下。自今以后,诸州决死囚时须严格执行三复奏的程序,至于京城以内,两日内须复奏五次,这样相对慎重一些,可以避免冤错案的发生。”

李世民又想起修改《武德律》的事儿,便将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叫出来询问。房玄龄现任尚书左仆射,总理全国之务,要忙碌一些。而长孙无忌以开府仪同三司参与朝政,时间上相对闲暇,其精力多放在主持修改法律之事上。

长孙无忌奏道:“臣与房仆射主持修改法律,共召集学士凡二十三人,现在已将前朝律典悉数收罗,以《武德律》为蓝本,对其中的律、令、格、式逐条对照,先汇成集注,再依现实逐条删减。争取再过五年,使新法出台。”

李世民点点头,说道:“法为国之权衡,时之准绳也,须谨慎为之,不能有漏洞。无忌,玄龄,你们制定新律时,要以错杀张蕴古为鉴,以宽仁慎刑之精神厘改之。且要法令统一,不能律文互出,造成漏洞,为人所趁。”

房玄龄、长孙无忌躬身领旨。

魏征奏道:“律令形成之后,不可数变。立法时须审慎而行,不可轻立;既立之后,必须审定,以为永式。愿新法成就之后,百年之内无须变更。”

李世民笑道:“魏卿所言保持律令之稳定,这一点很重要,为立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是新法成就之后,百年不变,朕看这一点断难做到。”

戴胄又奏道:“臣判案之时,觉得以往法令太过繁琐。甚至一罪之中,竟然有数条说法。律令不简约,让我们这些执法之人不能尽记,易生繁文,导致严刑。臣以为所定新法,务使简约,便于操作。”

长孙无忌不同意戴胄的说法,驳斥道:“天下万端,若归于一条刑之,必使执法者望文生义,凭空中猜测良多,使法令失了本意。”

李世民同意戴胄的建议,说道:“朕观隋律,见其中有斩刑二百余种,流刑有一百余种,可见其律繁而苛。无忌,戴卿让新法简约,仅是说了一层意思。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要以宽平的原则厘改之。比如将斩刑改为流刑,将流刑改为徒刑。法律的作用不在罚治本人,关键在于警示他人不可再犯,就是将人都杀了,对治理国家有什么用处?朕今日在这里说一条原则,新法成后,其斩刑及流刑条目各自不得超过一百条。”

李世民又唤出戴胄和刑部尚书,谆谆告诫道:“至于新法未成之前,你们还要以《武德律》为基准判案。判案之时,要以宽平的原则慎用死刑、流刑。如此一来,你们的肩头责任很重,若执法之人心术不正,极易发生卖狱之事,这样,御史台定然会参这些不法之人,则咎由自取。”

戴胄和刑部尚书顿首道:“臣等当先正自身,再诫约属下,不敢胡作非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