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篝火大会(1 / 1)

妃贼 维他命硬 1629 字 8个月前

清澈可见底的河流,还有这一些小分支形成了小溪,小溪中小虾小雨成群,看得凌茗瑾好不欢喜。

一欢喜之下,她就折了小溪一旁枯树之上的一根枯枝。

她这迅速而带着几分粗暴的动作,摇了安影一身的雪嚣。

安影也不气恼,缓缓用手打了去,等他抬头,只看到了雪地上飞舞着的凌茗瑾。

平整而雪白的雪地,就是她的纸,手中的枯枝,就是她的笔。

虽说暂时不知凌茗瑾书写的是什么,但从安影这个角度看上去,凌茗瑾这副专心致志投入的模样着实是有着那么几分格外吸引人的狗屎气质,天地一色,美景当前,不过是凌茗瑾,就是安影心底也生出了几分平时不会有的感慨,若不是美景当前舞剑不雅,他定然拔出他杀人的剑,舞他娘的一回。

拨开了一块石头上的雪,安影坐了下来,两手垂在膝头,听着溪水叮咚,看着凌茗瑾飞舞,确实让安影这几日沉闷压抑的心情得到了极大的舒缓。

随着凌茗瑾一同飞舞的,还有被她扬起的雪花,雪地之上,她的每一脚都轻得如同踩在棉花之上。

虽说剑法一般,但凌茗瑾的轻功还算是不错,待她写完了最后那一捺,她反手一转,将枯枝插在了雪地之上。

一旁的安影,眯着眼打了一个哈欠。

昨夜他饮了酒没有睡好,这一轻松一久坐瞌睡就上来了。

这一番飞舞书写,凌茗瑾双手也被吹得通红,看安影困乏,她也就不打算久留了。

安影对文人墨客的诗词没有兴趣,看凌茗瑾双手通红,他就起了身随着她一同离去了。

事实证明,乱写乱画总是会得到报应的,在可汗举办的晚宴之上,凌茗瑾就听到了有人朗诵起了这篇诗词。

正低着头喝着青稞酒的她猛然抬头,只看到了站在可汗身侧的一个威猛汉子端着酒碗口中念念有词。

她脑袋里嗡嗡作响,汉子接下来所念的诗词她也听不真切,倒是在汉子落座之后,她看到了北落霖竖站了起来笑着说道:“王子好词,好词啊!”

王子?

凌茗瑾一挑眉,低下了头。

“三皇子过奖过奖了。”那被北落霖竖称为王子的汉子站起了身拱手还之一礼道。

还好,凌茗瑾心思。

北落霖竖多次出使番邦,与人交流别有一套,在玉门之时他已经对草原人的习性有过了解,所以与挑眉交谈起来也是有说有笑好不热乎。

事后凌茗瑾才得知,这个被北落霖竖称之为望族的汉子就是可汗的儿子,也会是草原下一任的可汗。

当然,这些对她而言不重要。

喝了酒吃了饭,可汗还是觉得不够隆重,在他的命令之下,在部落那一片空地上架起了柴火堆,可汗说,今夜要彻夜狂欢。

篝火,烤全羊,这些东西凌茗瑾觉得比死板的在那喝酒比谁厉害比谁肚子里墨水多有趣多了,虽说安影担心她的身体,但在她的坚持之下也只能由着她去了。

篝火,她还记得在去年深秋的祈雨篝火大会上自己做过了什么。

草原蛮人对大庆人,多有着深入骨髓的厌恶,当晚除了可汗王子等一些有身份的出席在篝火大会上,余下的便就都是大庆的人。

北落霖竖第一次代表大庆出使草原算得十分成功。

草原的羊肥硕健壮,吃起来鲜嫩有嚼劲口感十足,大庆这一伙人里毕竟还是没有像草原人一样的习惯,篝火大会吃得有些沉闷。

这时,可汗便就叫来了歌舞。

草原歌舞与大庆所欣赏到的歌舞也大不相同,在歌舞伎热情的邀请之下,当即就有着不少的客商起身加入到了她们的歌舞之中。草原人人人都是歌舞的好手,在愉悦气氛的感染之下,可汗大手一招,让着自己的亲兵也加入到了歌舞之中。

虽说凌茗瑾很有兴趣看会耍大刀会耍菜刀的安影跳舞,但安影却是死守原则稳坐在篝火一旁。

北落霖竖也是放得开的人,所谓入乡随俗,他出使草原就是要加强与草原之间的关系,所以这个时候他就必须表现得对草原的一些习俗有着浓厚的兴趣,可汗当然不会载歌载舞,不过那个王子在加入了歌舞之中后却是让一个女子走到了北落霖竖身前邀请他也加入。

有女子相邀,拒绝是不行的。

北落霖竖饮了一杯酒,大叫了一声好站起了身。

篝火四周,不论男女,拉手载歌载舞,薪火毕剥声被掩盖,刀子切羊肉的声音被掩盖,歌声直上九霄。

北落霖竖不是那等扭扭捏捏的人,加入人群歌舞之后,他也放下了自己尊贵的身份,拉上了身侧男子的手。

凌茗瑾看着眼前篝火四周欢歌的人,低着头闷声不响的吃着自己身前的羊肉,就算有人前来邀请她也只是摇头。

有一个女子上前邀请安影,被他冰冷的眼神瞪了回去。

好在大会气氛愉悦,而此次篝火大会最重要的人是北落霖竖,这两个没有身份一声不响的人不识趣不知趣也不会有人在意。

不过见凌茗瑾吃得起劲,在一旁俯视的婢女便就将一只刚烤好的烤全羊放在了凌茗瑾面前的桌上。

凌茗瑾已经吃得十分饱,但她总觉得自己还可以吃得十一分饱,加之无趣,除了吃她也就只能吃了。

这是在草原。

她记得这一点。

但总有人会忘了。

美好的开始,美好的过程,不一定有一个美好的结尾。

无数的名人无数的幸福小故事,最终都是毁在了这个结尾之上。

掩盖了一切的歌声,让人沉醉,让人忽略了身侧。

北落霖竖身侧,有一个女子有一个男子。

他与他们手拉着手,为了大庆与草原的百年友好和平。

但有人,却不在乎这和平不和平。

对有些人而言,比之和平,有对他们更重要的东西。

所以,在一切声音都会被掩盖,在一切行动都被被夜色与舞蹈遮掩的时候,会是一个不可错过的好机会。

可汗没有料到这一点,不然他不会这么冲动这么热情的药举办这么一场篝火大会。

王子没有料到这一点,不然他不会让人邀请北落霖竖加入到歌舞之中。

事发突然,无人可预料。

北落霖竖也没有料到,不然他嘴角的笑容不会这么的灿烂。

当北落霖竖在人群中倒下去的那一瞬,当人群乱起来的那一瞬,凌茗瑾啃着自己手上的羊腿呆了去。

北落霖竖倒下了,不是因为扭了脚也不是因为被什么绊了脚,而是因为被刀刺中。

一刀,就刺在了他的左胸口,那个致命的地方。

看着那把直入胸口只剩下匕首把柄的匕首,凌茗瑾想真疼啊!

在大庆使臣三皇子出使草原的时候,在草原可汗举办篝火大会欢迎的时候,居然出了这样的事情,不单单是可汗怒了,现在等这个消息传回到大庆,大庆一样会怒。

当然现在还顾不得其他,现在最重要的,是北落霖竖的生死,还有那个该死的凶手。

北落霖竖若是在草原出事,不管找没找到凶手,大庆势必迁怒草原一方,而草原出了这样的失误眼下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找到凶手。

这个亏,草原吃定了。

不管凶手是大庆人还是草原人,这势必会成为大庆与草原之间方方和平之际的导火线,百年友好和平,这是北落霖竖出使草原的责任,谁想,结果却是这么可笑。

他要赔上自己的性命,却最终换来了大庆与草原之间的战火。

这一场出使,对他而言很失败。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会死,会死在这一把匕首之下,不管可汗如何紧张如何心想着还有一线生机,在凌茗瑾这种杀人无数的人看来,北落霖竖的性命已经被阎王爷抓在手里了。

那是心脏,那是致命的地方啊,而且插得不差分毫,除非他是大罗神仙,否则必死无疑。

凌茗瑾觉得很戏剧化,明明是大庆的三皇子,为着大庆在番邦之间奔走立下了无数功劳,最后一次的出使,却是这般的戏剧化。

恐怖这几百年来,他是第一个死在草原上的皇子吧。

感慨归感慨,在这一场刺杀的背后,凌茗瑾看清了更多。

草原可汗不可能会这么笨笨到在自己的地盘上安排这一场刺杀,那么凶手,必然就是大庆那一方的,北落霖竖在大庆有着不少的敌人,谁能把手伸到这里?想想也知道,当然这些都是废话,要的是证据。

证据,于人群慌乱之中,她看到了证据。

一个黑衣男子,从人群中奔出,悄悄的潜到了一处没人察觉的地方。

这就是证据。

会想要在北落霖竖出使草原之时刺杀他的人,不用想也知道首当其冲的会是哪几个,凌茗瑾与安影,在场唯一坐着的两个人,同时发现了那个黑衣人。

来不及擦掉嘴角的肥油,两人就起了身飞速朝着那个黑衣人逃走的风向奔了过去。

寒风呼啸,两人从雪地掠过,拉出了一串脚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