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明轩擦着汗,也未注意到凌茗瑾的异常,反而是跟着她进了屋,满是抱怨的说道:“有几位店主太不讲道理了,退租的那日收了前,现在却不愿搬,我在那说了一天嘴都说破了也不顶用,明日还是你去吧。”
到了一杯茶咕咚咕咚的喝可下去抱怨了一通后萧明轩才看到了凌茗瑾不在状态,想到今日是完工大会本该高高兴兴,他不由得疑惑了起来。
“怎么了?”
拧眉,萧明轩凑到了凌茗瑾身前。
凌茗瑾这才发现,萧明轩一直被自己取笑的婴儿肥脸已经清瘦了好多,虽然现在衣裳一些脏乱,额前的刘海也被撩拨得岔在了两边,但看上去已经有了俊俏公子哥的模样。
“知道了,明日工地放假,我与你一同到桃花街去,今日胡先俊去工地要了我一个千两的红包,明日把他也叫上,拿了这么多个红包,也是该做事了。”
凌茗瑾扭头,不去看萧明轩现在这张看上去有些魅惑的脸。
似乎,除了自己姿色平庸,在自己身旁出现的青年男子都是俊美的,是自己审美下降?还是大庆盛产美男子?
凌茗瑾是普通女子,对美男子没有抗拒力也没有仇视,但携子之手与子偕老对她而言似乎是很遥远梦幻如泡沫的传说。
尽管她很期待在这样的盛世里与一个人去创造一段传说,但现实与想象的差距还是让她将这个所有女子都会幻想的传说放在了心里,装作不在意,刻意不在意。
“难道你想用强?”听到凌茗瑾提到了胡先俊,萧明轩脑子一道白光闪过想到了凌茗瑾的目的所在。
“若真的蛮不讲理,用强便用强,若他好说,我自然也好说。”
凌茗瑾目露凶光凶神恶煞的瞪了萧明轩一眼,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自己好说话,但却不代表可以随随便便骑到自己头上,退租那日自己给了银子宽限了十天就已经是仁至义尽,现在又来胡搅蛮缠,真当老虎不发威么?
做人没有这个道理,凌茗瑾一直都想做好人,但一直都做不了好人,所以在她双手沾满了鲜血后,她也不可能成为逆来顺受的好人。
强势,是成功人士永恒的法则。
不管是在二十一世纪还是大庆,强势都是一个成功之人极其重要的东西,做过乞丐杀手的凌茗瑾尤其懂得这点,杀鸡儆猴,以威慑人,都是必要时候必须用上的手段。
“你这人,真不像个姑娘。”萧明轩啧啧两声后,发出了一声感叹。
“谁说姑娘就要儒弱谁不能强势,是你脑子有问题而已,并不是我的行为有问题。”凌茗瑾无奈的叹气耸肩,辩驳了萧明轩的话。
“可我见到的姑娘除了武林里的极少数女侠会如你这般外,也没见到谁家的姑娘如此,虽说我大庆民风彪悍,但也仅限于男子,若是一个女子不端庄贤淑温文尔雅,只怕到时没人敢娶你。”
出于习惯,萧明轩又用自己的大男子主义思想把凌茗瑾的话辩驳了回去。
就如他所说,大庆就是这样,就如他表现的一样,大庆的男子都有这种大男子主义想法,男子在青楼喝花酒见姑娘,那是风雅,姑娘在家中不守妇道只要与男子有了稍微密切的关系,就会被指指点点说是不干不净。
穿越到古代,就要承受这样的封建思想。
凌茗瑾无力改变大众的想法,但改变萧明轩一人的想法的动力与魄力还是有的,况且这个与大唐无限相似的社会,以前不是还出现过一个女皇吗?
“别说你喜欢这样的女子?大庆前有女皇,现有长公主,都是巾帼不让须眉的人物,你一概而论,岂不会有眼无珠。”
“女皇长公主是女子中的例外,但观之大庆,也就出现了這两位女子,我是不喜欢那些儒弱女子,但相信没多少男子会喜欢强势的女子。”
“总有人喜欢,有人喜欢我愿嫁,便好。”
………………
………………
萧明轩张嘴了半日,却只字未说。
凌茗瑾一眼未看,只是整理着屋子里的东西。
凌茗瑾今日穿的是前几日布庄老板送来的那身锦云缎做的衣裳,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外罩品月缎绣玉兰飞蝶氅衣,内衬淡粉色锦缎裹胸,袖口绣着精致的金纹蝴蝶,胸前衣襟上钩出几丝蕾丝花边,裙摆一层淡薄如清雾笼泻绢纱,腰系一条金腰带,贵气而显得身段窈窕,这就是长安那些大家闺秀喜爱的装扮,凌茗瑾虽然算不上绝美,但一穿上这身衣裳,整个人也显得贵气逼人了起来、
就在昨日,书画店古董店布庄的老板都来了消息,说是愿意在渝水河那边开业的时候搬过去。
也许正是因为三位老板开了先河,这两日也有几位老板送来了些贵重的东西表明了自己的意向。
凌茗瑾这两日是收礼收到手抽筋,但这些礼品她不打算全收,渝水河那边的商铺自然是要质量也要老字号的,她将自己觉得不错的一些店铺老板送老的礼品分了出来一一给了答复,但那些她看不上的,她打算让人一一将礼品送回去。
“你不是向来都是只许钱进不许钱出的主?今天怎的肯将这么多礼品送回去?”
站在凌茗瑾身后看了一会儿的萧明轩奇怪的看了凌茗瑾一眼,对她这种近似抽风的行为不解。
“我是好人,我只拿我该拿的。”凌茗瑾说得很认真,也写得很认真,狭义上来说,她真的是个好人,虽然她做事有些不拘小节还有爱钱如命的怪癖,但这并不影响她是好人的这个定义。
“发觉你最近越发的臭美不可一世了。”
“你不也是?”
萧明轩耸肩苦笑,闭嘴不言认输,确实这些天,他天天躲在屋子里用他讨来的秘方瘦脸,而且事实这脸也确实瘦了,所以他在凌茗瑾面前总是会有意无意的就仗着身高优势抬起自己的下巴,以此告诉凌茗瑾,他已经不是她嘲笑的那个萧明轩,也没有双下巴了。
殊不知就是他沾沾自喜的时候,在临城的云翎山庄里,有多少人在为萧明轩担忧,少庄子失踪一直无音信,让开始还信心满满的庄主萧峰急了起来,受不了夫人每日的抱怨哭诉的他是连门都不敢进,但是通过了各种路子寻找却是始终找不到萧明轩的消息,就是问起白公子他也不知,茫茫大海,他要到哪去找呢?
一时间,他陷入了如北落潜之一样的状态。
但庄主萧峰比北落潜之幸运,就在前日,他收到了安州方面的消息,说这些日子安州出现了一个叫做萧明轩的公子一掷千金在安州大肆置办产业。
听到萧明轩这个名字的时候萧峰狂笑了一会儿,但听到一掷千金的时候他又有些疑惑了,萧明轩离家的时候可是一个铜板没带。
但总算是有了一条消息,萧峰并没有因为这些原因这放弃,整理完了手上事务的他在夫人的催促下动了身,踏上了北下寻子的路程。
萧明轩并不知道他爹正在赶往安州的路上,也不知自己的好日子就快到了头,他还沉浸在自己瘦脸见效的喜悦中。
与之相对的是长安城外,虽没有人马欢迎,但长公主的马车在来来往往出城进城的人中还是很显眼,有禁军护送,还有皇家专用的牌子挂在马车外头,没人敢对这两辆马车不敬,在见到后都是纷纷让开了道路。
进了城,长公主未去公主府,而是去了皇宫。
入皇宫时,禁军乍一看到长公主身后那名陌生的白衣男子,都不约而同的疑惑了起来。
白公子杜松,应招入长安,皇上恩赐内库府管事一职。就在长公主进宫不出一炷香的功夫,一道旨意就传了开来。
方才疑惑的禁军更是不解了起来,这样一个看上去有些病弱的男子,如何能担当这样的要职,还与大皇子在内库的权限相等,看来明日,朝堂里又要闹开了。
但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在第二天早朝的时候,这些面和心不和的大臣都没有上奏,而是都对此事保持了沉默。
就是下朝大皇子看到白公子的时候,也是一口一个白兄的叫得热乎。
到底在青州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众人越发疑惑,而从青州护送而回的禁军解开了他们的疑惑,于是几天之间,白公子的名字就传遍了长安,许多人都知道了天阑宴会上他的惊才绝艳,知道了他在青州的那些曾经,更知道了他的出身不过是青楼的老板,但圣旨已下,没人会笨得再去找茬,而在有心人的控制下,白公子简直就成了额有为青年才子的代名词。
几天内,白公子在长安名声大噪。
所有人都在热议着这位现在与大皇子并驾齐驱的白公子,甚至有人传出了当时天阑宴会上白公子的诗词,这些诗词博得了许多人的喜爱,成了长安内一时的风尚,就是养在深闺的小姐也都是吟上一两句。
一时之间,白公子成了长安百姓心间与北落潜之这位大才子同样值得尊重的士子,各种猜测众说纷纭,已然将白公子美化妖化。
但最重要的是一个结果,就是白公子,成了长安内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