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冤大头(1 / 1)

九洲风云录 天佐 1750 字 9个月前

看完关于“魅影蛇”的资料,我并没有马上将那本书册还给苏良,而是随便翻看起来。

对我的动作,苏良没有半点的表示,仅仅是在我的眼睛余光中耸了耸肩,道:“这本书册子,可是我们‘万事通’目前最主要的成果之一。

怎么样,不赖吧?就是这么一本册子,就是价值无穷啊!嘿嘿,只要我们之间进行合作,这本册子,甚至更多的信息都会交给你,保证你在短时间内成为一个超级高手!”说到最后,苏良又开始有点意气风发不能自已了。

不过这一次对苏良的这种自我吹捧,我并没有反驳,而是微微点头表示赞同。

虽然我看到的仅仅是少数几种怪物的属性描述,但是从资料上的详尽程度来看,他们这个情报组织确实做了很多的工作。

可以想像,他们在得到这些资料的同时,付出的代价肯定不小。

事实上,单单是这一本册子,就是价值无穷了。

所以,对这个“万事通”,我这个时候倒是真地信心十足了。

心中微微一思索,我沉吟道:“苏良,凭借这本册子,合作的事情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不过我想知道自己具体能够得到什么好处?还有履行什么义务?我想之前你所说的还是有些笼统。”

“哈哈,兄弟,只要你同意就行了。

至于利益和义务,全都在这里了。”

说着,苏良神色有点诡异地从怀中拿出了两张羊皮纸。

我接过苏良递过来的那张羊皮纸一看,只见一个大大的标题写在羊皮纸的最上方——合同。

确实是合同,而且是纸质的合同。

看到这份密密麻麻写着各项条例的合同,我微微一愣。

因为现实中,这样纸质的合同固然还存在,不过“电子协议”却是大为流行。

现代最先进的电子、生物技术加上原始而有效的防伪技术,使得“电子协议”成为了目前商界的主流合同形式。

就像当初,我成为足球队守门员的时候,就使用“电子协议”的。

经过短暂的惊讶之后,我对这种传统的合同形式生出了兴趣,仔细地阅读起上面的条款来。

这些条款的主体,就像苏良之前所说的那样,目的就是将我培养成超级高手;同时,要求成名之后的我,对“万事通”这个组织进行回报,亦即帮助“万事通”做广告。

当然说是做广告,但是考虑到刻意而为的缺点,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是保密的。

也就是说,我需要做到“不经意之间”将成功地秘诀推到“万事通”身上。

有时候越是遮掩,就能够起到更好的揭示作用。

不能不说,苏良他们这个组织已经考虑到了方方面面,各项条款十分之详尽,可是对游戏世界法律稍微有些了解的我,知道就算是签了这份合同,所能起到的作用也是很有限。

因为合同条款再怎么详尽,也不能将原本一件十分笼统的事情,变得确定起来。

怎样才算是尽力将我变成超级高手?标准是什么?还有我又怎样才算是履行了义务?都不可能设定具体的数值来进行约束。

所以,这份合同,显然象征意义大于约束意义。

苏良显然也明白这一点,在我看完了合同将其放下,用手指敲打桌面的时候,苏良道:“现在我们组织连正式的房产都没有,想要在衙门申请开店,那是根本不可能。

而且这里毕竟是游戏,想要毁约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这个只是一个合作意向,签了也就是表明兄弟答应和我们组织合作了。

至于具体的事情,以后兄弟和我一起商量着就可以了。”

“说实话,小弟还真是应该多谢火眼兄弟你。

不然让我去干那种无聊的情报收集工作,就算是工资再高,也无聊得要命。”

工资?看来苏良他们在现实中还真是一个集体了,或许还真是一个信息公司也说不定呢。

“行了,我明白你的意思。”

从怀中拿出一支毛笔,我心中默念着“行书”,不知道是**控沾了便携墨汁的毛笔还是毛笔操控着我的手,熟悉的“火眼”两字出现在合同上。

×××××××××××××××注:字体可以改变,可是一种字体的笔画却是不会改变。

也就是说,第一次写了那种字体的名字之后,下一次就会仍然是那种样子,唯一的区别就是大小。

这可以保证签字的有效性。

而基于便于查看姓名的原因,像草书这样的字体是不能运用于合同签名中的。

×××××××××××××××看到我签下名字,苏良马上将另一份交给我。

依样画葫芦签下名字,两人各自一份。

当然在我签名之前,合同上早就由苏良这个“对外事务部”部长代表“万事通”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哈哈,火眼兄弟,以后我们就要通力合作了。”

苏良开心地拍了拍我的肩膀,道:“老板,老板!快给我们上最好的酒菜,今天我们要好好地庆祝一番——”刚刚赶过来的酒店老板听到苏良的最后一句,心中一喜,那NPC很是大众化的脸上绽放出了大大的笑容,一句“好勒”显得轻快无比。

只见他原本想要向前迈进的右腿在落地的时候微微转过一个角度,身体更是配合着旋转完成了转身动作,同时口中喊道:“小虎子,小德子,三号桌,最好的酒菜,赶紧喽!”同时看到酒店老板那有点夸张的动作,我和苏良齐齐笑出了声。

不过很快,苏良就笑不出来了。

别看这家小酒馆很小,可是真应了那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话,酒馆中的藏货那可是十足的不少。

鸡鸭鱼肉,那是少不了;山珍海味,那是同样不少;最最让苏良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的是,最后端上来的那一盆“红烧熊掌”——标价10000两。

“老板,你、你们这里怎么会有熊掌?”苏良指着面前散发着腾腾热气的那一双熊掌吃惊地问道。

“嘿,客官,这可就是您的运气了。”

酒馆老板眯着那双小眼睛,脸上的笑容那份灿烂啊!只见他指了指刚刚端了熊掌来没有走出多远的小二道:“小虎子他大哥乃是我们‘福州城’小有名气的猎人。

前两天恰好猎到了一只熊瞎子,嘿,足有两千斤重啊!靠着小虎子的关系,我才紧巴巴地从他那里得来一对熊掌和一个熊胆。

待会儿,还有一个‘熊胆炖乌骨鸡’,保证两位客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哎呀——”酒馆老板丝毫不管苏良那难看之极的脸色,有点懊恼地拍了一下脑袋,转头向道:“对了,小德子,被我埋在后院的‘女儿红’起出来了。”

吩咐完,酒馆老板继续为我们介绍道:“两位客官,你们可有福了。

这‘女儿红’还是小老儿当年生女儿时候埋下的。

前两年,女儿出嫁还有些剩余,小老儿一直舍不得喝。

算起来,足有二十年了。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陈年佳酿了,那个滋味,绝对是纯正无比。

待会儿,客官您可要好好地品尝一番。”

于是苏良那原本黑得下人的脸色再次难看了几分。

在一边看到现在的我,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一时间,这间小小的酒馆中被我的快意笑声所充满。

酒馆老板,也在笑,不过不知道这家伙是在陪着我笑,还是笑碰上了苏良这个冤大头。

苏良也在笑,但是却在苦笑,想必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失言,会造成这样的后果吧。

不过别说,这个游戏里面的NPC还真是狡猾狡猾的,我的师父是如此,这个小小的酒馆老板也是如此。

或许,在以后和NPC打交道的时候我需要多多小心呢。

好酒好菜上来了。

我和苏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我是吃得开心。

进入游戏这么久的时间,我并不是没有好好地吃喝过,但是能够吃到熊掌,喝到正宗的二十年陈酿“女儿红”还是难得的。

别看现在市面上有着五十年陈酿的各种美酒,可是按照师父的说法,其实这些陈年酒都是已经进行勾兑过的,也就是说是在普通酒中加入一定份量的陈年酒。

若是在现实中,陈年酒一般确实是这样的一种喝法,可是这是在游戏中,没有酒醉这个概念(龙盛集团的解释是这方面想要做到真实化,恐怕要伤害脑神经),这陈年酒就显得有点不地道了。

所以,这种所谓的“陈酿”固然在味道和醇香上都十分不错,可是相比起来还是少了那么一种滋味。

在以前,我还以为这是师父为了多要几坛陈年酒才抬出来的借口。

不过现在嘛,当我真正喝到这纯正的二十年的“儿女红”的时候,完全相信了师父的话。

两种酒味道之间的差别并不明显,但是具体的意境就相差很大了。

喝着这正宗的二十年陈酿,我有了一种沁透心脾的感觉,丝毫不比师父的“玫瑰露”差。

于是在苏良苦大仇深一般解决堆满桌子的酒菜的时候,我则是悄悄地走到一边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买下了酒馆老板剩下的那十六坛二十年份的“女儿红”,花去银两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