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金银岛(1 / 1)

明末之七海为王 君威 1587 字 8个月前

但显然,这一次不是简单的买卖。

东椗岛位于漳州湾的南侧,深处往来南北的航路上,虽然没有多少人,但位置很关键。

这些年来,荷兰人就对大明贸易没有死心,他郑芝龙可是要防备一些的。

“红毛未经报备,就派炮舰来,坏了规矩,若是咱们没个态度,红毛怕是会蹬鼻子上脸,大哥不如小惩大诫,给红毛一个教训。”郑鸿逵眼见郑芝龙脸色难看,凑上来说道。

这些年来,郑彩越发胆大,做起买卖来是不管不顾,相对来说,他郑鸿逵考虑到郑芝龙的感受,还是颇为收敛,但也因此被郑彩拿走了大笔利润,此时有机会收拾他,郑鸿逵自然会抓住。

郑芝龙微微点头,说:“长久未和红毛动兵,他们怕是小看了我郑芝龙。”

“对红毛作战,卑职愿为先锋,直捣洋鬼巢穴,不破不还。”施琅倒是觉得这是一个建功立业的好机会,立刻跪地请战。

郑芝龙勉力他几句,吩咐他带麾下船队整顿兵备,为船队前锋,施琅很是满意,立时去了。

“四弟,对红毛作战,何人为主帅的好?”郑芝龙问向郑鸿逵。

郑鸿逵呵呵一笑,说道:“大哥这话错了,哪里是作战,只不过是小惩大诫,莫要惊动的朝廷的好。”

郑芝龙闻言,先是一愣,继而点头,郑家船队许久不与外敌作战,此时忽然起了战心,一些规矩却是忘掉了。若是真对红毛作战,须得去福州,请示福建巡抚的好,可郑芝龙也不想作战,就是给荷兰人一个教训。

“四弟提醒的极是,倒是愚兄一时忘却了。”郑芝龙哈哈一笑,说道:“难得四弟娴于兵事,劳烦你一趟,如何?”

郑鸿逵坐在椅子上,放下茶杯,他知道,若是郑芝龙真的有意让自己担当这个主帅,方才当着施琅就宣布了,再让自己提点施琅为先锋,这样用起施琅来,才会得心应手,但刚才只点先锋战将,不任主帅,必有深意。

郑鸿逵略微一想,就是明白了,他拍了拍自己的大腿,说道:“大哥啊,我也老了,再上战船颠簸,怕是这老胳膊老腿的难以承受。这种事,还是要看年轻后辈的,方才那施琅,龙精虎猛,这等年纪,才等让红毛信服呀。”

郑芝龙连连点头,郑鸿逵眼见自己的话说的合郑芝龙的心意,于是说出了人选:“毕竟不是真打,就是带着船队去吓一吓红毛。以我所见,福松.....哦,不对,现在该叫大木了,大木最为合适。”

虽然钱谦益远在江南,但与福建书信来往,不仅确定收郑福松为弟子,还赐了名字给他,等郑福松出现在江南,便是福建郑成功之子,姓郑名森,字大木了。

“大木过于年轻了。”郑芝龙摆摆手。

“就是因为他年轻,我才举荐他。”郑鸿逵脸色严正起来,抱拳说道:“大哥,此下无别人,有些不该说的话,兄弟积淤心中许久,不吐不快。”

郑芝龙呵呵一笑,招手让房中仆役也出去,郑鸿逵才是说道:“上次去广州的时候,我便看出来,大木他读书读的有些迂阔了,过多的讲忠孝仁义,听旁人说你的不是,见天下纷繁复杂,竟然怀疑咱们郑家所作所为。

殊不知,郑家才是他的根。下个月,他要去江南求学,这是升龙之途,我不拦着,可我就怕,他去了江南文名之地,受那些大儒影响,更怀疑大哥的谋略,忘了郑家的存亡之道。

日后大木可是接大哥的班的,他要是总是如此,和咱们郑家人离心离德,怎么接班?”

“四弟说的是,这一点我也发现了,也曾提点过他,他母亲也是如此,最近这几日,他倒是老实了不少。”郑芝龙说。

郑鸿逵正色说:“光是提点不行,也该让他与咱们郑家一脉融会贯通了,水师那些人,都是他的叔伯兄弟,借着这次对红毛弹压,熟悉熟悉,大家与大哥都是一条心,他见了,也该心里有些数,总不能,四书五经说的都是对的,他这些长辈兄弟,都是错的吧。

再者,上次大木在广州对敌英吉利红毛,威名在海陆传播,日后他去了江南,再难有建功的机会了,不如这次交由他来,也让海外的红毛知晓知晓,咱们郑家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红毛见了大木的威风,也就熄了那觊觎的心思。

大哥,我这话说的不好听,可都是肺腑之言啊。”

“哈哈,四弟,我总是和大木他母亲说,论起对大木的关爱,你这叔叔比我这当爹的还要上心。

你都这么说,我还能怎么办,如你所请了。但大木终究年轻,我还不放心,弹压红毛,你在他身边辅佐一二,莫辞辛劳啊。”郑芝龙连忙把郑鸿逵搀扶起来,动情说道。

这个时候,郑鸿逵也不老胳膊老腿了,立时应了下来。

东椗岛。

雨缓缓的下着,潮湿的空气遍布这座岛屿,海浪冲刷着东椗岛的海滩,周而复始,永不停歇。

弗里斯坐在海边的雨棚下,任凭海水冲刷着自己的脚踝,在雨幕之中享受着钓鱼的快乐。

远处还可以看到模糊的帆影,来往的都是满载货物的戎克船,让弗里斯知道,这是一片富饶的土地,只是可惜,已经有了主人,那是让公司都无可奈何的尼古拉一官,中国海的王。

“希望我要去的地方,是一片同样富饶的土地,希望鞑靼人的国王,比尼古拉一官更容易打交道。”弗里斯喃喃自语说道。

“司令官阁下,商务官请您回卡斯特利库号上,有重要的事务商议。”副官来到了弗里斯的身边,低声说道。

“那个只知道数金币的商人懂的什么,他肯定是要让我在这里再呆几天,好满足他与那位郑家将军交易的贪心。”弗里斯的脸上全是不屑的笑容,而他的副官也说道:“是的,鼠目寸光的家伙,眼里只有看的见的金币,对于未来的美好一无所知。”

与旁人的副官都是年轻俊秀的青年不同,弗里斯的副官是一个皮肤黝黑的热那亚人,与他一样,有着丰富的航海经验,一生之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和土著斗争,是真正的勇士。

弗里斯毫不怀疑,如果哪一天自己在战斗中倒下,自己的副官可以接过战刀,指挥的和自己一样好。

“那你说,我还去吗,我亲爱的刚萨斯。”弗里斯问道。

副官刚萨斯问:“那您要去长崎补给吗?”

“根本不需要。”弗里斯说道,他想了想:“下一次补给,我会选择在北方某个有土著的岛屿,从他们的手里直接抢来所需要的东西,至于长崎,我们不能出现在那里,我听闻,金银岛就在属于日本的将军。”

“那您不需要再见讨厌的商务官,他只在长崎有一点影响力,在未知的地方,他的作用甚至不如一位刚上船的水手。即便他死了,只要印信还在,也不影响我们另外一个任务的成功。”刚萨斯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焦黄的牙齿,更显阴森。

弗里斯却是无奈:“事实上,他在福建也有些关系,没有他,我们就无法与郑彩将军进行秘密贸易和补给,只是很可惜的是,这位尼古拉一官的右手,熟悉东方海洋每一个角落的男人,也不知道金银岛在哪里。”

“但我们仍然要约束商务官,他喝了酒,那张嘴就连上帝都控制不住,我们不能让郑家的将军知道我们的另外一个任务,不然会很麻烦的。”刚萨斯说。

弗里斯是这支探险船队的指挥官,在四年前,巴达维亚的荷兰总督派遣了一支船队北上探索,去寻找葡萄牙人寻找了八十年都没有找到的金银岛,结果只有一半的人活下来,弗里斯没有参与那次行动,但现在他被赋予了相同的任务。

金银岛不知在哪里,但很多本地的商人都确信金银岛是存在的。

弗里斯很想把几年前失败的那群人拢到麾下,但他失败了,因为巴达维亚总督野心勃勃,他给予那支队伍一个新的任务,南下探索‘南方大陆’,也就是后世的澳洲。

“相比来说,塔斯曼那个家伙比我们幸运,他是必然成功的,而金银岛,却虚无缥缈。”弗里斯谈及了另外一支探险船队的指挥官。

南方大陆是确实存在的,这一点荷兰人很清楚,因为每年从欧洲来到东方的船只,在经过好望角之后,会擦着南半球的咆哮西风带向东进发,一直到看到澳洲大陆后,才向北,抵达巴达维亚。

只不过,南方大陆有多大,是什么样的地方,荷兰人不清楚,因此才有了塔斯曼船队的探索,他要绕南方大陆,找到其西海岸。

刚萨斯笑了笑:“我觉得,我们另外一个任务完成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做到了,我们就会重新开启与中国的直接贸易,这会让阿姆斯特丹的绅士们也会感觉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