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来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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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用力过猛就会丧失对身体的控制权,罗征现在就是这种情况。刚才跟狼搏斗的时候,他摔到了脊梁,以为自己要瘫痪了,万念俱灰,等挺过死亡的威胁,他才发现,身上最大伤其实是被狼爪抓破的肚子和近乎于脱臼的左臂,其他都是些擦伤等小伤,而且他很快有了知觉。他不禁大呼幸运,待到回复了一些力气,感觉自己可以动了,缓缓的站了起来。
几步走到狼的面前,入眼的情形使得罗征陷入了深深地沉默之中,他被震撼到了,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袭上他的心头,他感觉很压抑,他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想到了霸道的罗艺,想到了慈爱的彭夫人,想到了全天下所有的母亲,真的,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尘世间最伟大的爱是母爱,可怜天下父母心。
大狼已经死掉了,他摸了摸狼尸,还微微发热,看来是刚死不久。现在只有一只可怜的小狼崽,眼睛还没有睁开,笨拙的偎依在母亲怀里,嘴里含着大狼的**,吧唧吧唧有一口没一口的吮吸着,可怜的它还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带给母亲的却是生命的终结,父亲不知去向,母亲死去,刚出生就成了孤儿。罗征脑补了一下画面,大狼在临死之前,承受着巨大的痛苦,用尽所有的生机,艰难的产下了狼崽,颤颤巍巍的将身体弯曲起来,把小狼崽环住,看着自己的孩子吃到了奶,它才安心。可自己撑不下去了,它只有带着所有的遗憾跟不舍,无奈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罗征的眼睛湿润了。
罗征把一切都想明白了。他明白大狼为什么会冒着危险跟他抢猎物,他明白大狼为什么会躲不开马的临死一击,他明白大狼为什么在受了他膝盖撞击之后崩溃。它明明可以杀死他,却偏偏想要挣扎着回到狼窝,一切都是因为,它的孩子将要出生了,而他罗征最后的强力膝击,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让这一切来临。虽然大狼差点杀死他,可罗征现在一点都不恨它。
“少爷!少爷!少爷!啊?这,这,这!”罗一赶上来了,他看到罗征的狼狈的样子,一颗心差点跳出来,几乎从马上摔了下来,几步到罗奔征跟前。罗成把罗征的安危托付给他,如果罗征出了什么事,他万死难辞其咎,这次他太疏忽了,居然让罗征离开他的视线这么久,真该死。他的声音有点颤抖:“少爷,您没事吧,都怪我,是我疏忽,是我失职,少爷…”
罗征恢复的差不多了,叹了一口气,声音低沉,精气神很弱:“没事,罗一,这是个意外,我也没想到,你不用自责。”
罗一着急道:“少爷别说话,我先给您上药。”罗一将罗征的左臂归位,肚子上的伤口上了金创药,包扎好,待到检查不出明显的伤势,罗一看了看狼尸跟狼崽,小声的道:“少爷居然杀死了这么大一头狼,真难以想象。说起来这狼比较罕见,若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银狼跟草原狼杂交产生的后代,它的实力非常强大,据说,两头在一起可以逼退熊瞎子。纯血银狼更加厉害,是草原的圣物。少爷,少爷,你听到我说话了吗?少爷,少爷?”
罗征嘘了一口气道:“原来是草原狼神,果真厉害,不知道是我的幸运,还是它的不幸,真是世事无常。罗一呀,你待会把狼尸放进狼窝里,然后把狼窝平了,也算让它入土为安吧。这只小狼崽务必带走,毕竟一条命,看它造化,要是它能活下来,我就养着它。”
罗一迟疑了一下,道:“少爷,你可能不知道,这只狼的狼皮非常贵重,可能只是比老王爷的白虎皮差一个等级,而且它是一张完整的皮,毛色跟尺寸都堪称上品,可以算得上价值百金......”
罗一的话还没说完,罗征没由来的一阵愤怒,他罕见的打断罗一:“我说,埋了它,让它入土为安,听不懂我的话吗?”
罗一的思维还是草原的思维,狼肉他不稀罕,可这狼皮,他虽然见多识广,这等品级的狼皮,放弃了着实可惜。不过他还是被罗征的话吓了一跳,自从他跟了罗征,这是他见到罗征少有的的失态。
罗一面色微微一变:“是,少爷,遵命。不过,少爷,我还是想跟你说下,狼皮咱们可以不要,可这狼崽,且不说咱们草原的古语,白眼狼,养不熟,最基本的是养不活,依我看它活不过去今晚。”
罗征想到了自己,坚定的道:“罗一,相信我,它绝对可以活得下去,而且会活得很好,我来养它,别说了,照我说的做。”
罗征以前有点漠视亲情的,他总是觉得,自己现在好像生活在梦中,一切都不真实,完全融入不到这个世界。罗成的千里相救让他感激,罗艺的报道护短让他感恩,彭夫人的无私母爱让他感动,可总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隔阂,直到生死之间,他见到母狼护犊子的不顾一切,生死之际他前世的亲人,罗艺,彭夫人,罗成,所有的脸一直在他脑海里闪现,最后全部化作彭夫人的泪脸,他才真正融入到了这个世界。
半年后,罗府。
“罗飞啊,罗飞!罗飞,你神经病呐,你是鹰啊,怎么老是跟罗跑跑抢肉吃?能不能有点鹰的尊严啊?罗跑跑,罗跑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让罗飞看见你的食物,它会飞的啊,你怎么这么蠢啊,我也是醉了,怎么养出来你们两个奇葩.......”一阵气急败坏的声音响起,整个罗府都开心起来。
“二少爷又在教训罗飞了!”
“哈哈,还有罗跑跑!”
“说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也真是巧了,二少爷古怪,没想到,二少爷养的宠物更古怪!”
“对呀,对呀,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一头鹰跟一只狼整天混在一起,不仅没打起来,相处还挺好,到了二少爷身边还会争宠,真是太奇特了。”
“是呀,不过也多亏有了它们,咱们北平府也多了几分欢乐,而且,罗跑跑很可爱啊,用二少爷的话,就是萌萌哒,我好喜欢它!”
“哎哟,你**啦,居然喜欢一只狼,会咬你啊!”
“罗跑跑才不会咬我咧!”
自打半年前出去打猎偶遇巨狼差点挂掉,罗一带着满身伤痕的罗征回到罗家,一到家罗一就跪在罗艺面前,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罗艺颇为动容,一来担心自己的儿子,二来没想到儿子现在这么有本事。好在彭夫人出去游玩不在家,否则非得吓死。罗艺急忙找来大夫给儿子看伤,并且吩咐专人照顾罗征,而罗征好像受了一些惊吓,一直没说几句话,罗艺鼓励了儿子几句。
罗征没忘记小狼崽,他将照顾自己的专人打发过去照顾小狼崽。正如他所估料的一样,小狼崽的生命力真的很顽强,在王府好吃好喝的照顾下,居然挺过来了。罗征好一些之后,给小狼崽取了个罗跑跑的名字,像狗一样养了起来,因为罗跑跑远比一般的狼精神,再加上应该是隔代遗传了银狼的基因,一身银毛,非常拉风,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像是会说话一样,聪明的很,会耍贱会卖萌,着实赢得了罗征的喜爱。
不过这样就得罪了罗飞,罗飞觉得罗跑跑抢走了主人对它的爱,行为表现上是极力厌恶罗跑跑。罗征很是头疼,不管罗飞听不听得懂,逮着机会就给它做思想工作。什么罗跑跑是孤儿,跟你一样,它现在是你弟弟,要好好照顾它,不要欺负它,巴拉巴拉说一大推,罗跑跑也非常奸猾,经常会抓一些野兔之类的给罗飞,久而久之,一头鹰一只狼居然混熟了。让罗征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对鹰狼组合,在他日后的沙场生涯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这半年来,除了养育罗飞,罗跑跑,他对罗艺愈发的尊重,对彭夫人相当的孝顺,对罗成也是非常热情,罗家上下都对他相当满意,感觉这小子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同时他一直苦练武艺,现在他非常明白武力值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