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 / 1)

偷儿的穿越 空无一物 1672 字 8个月前

按此时银子的购买力,五万两银子足够他们舒舒服服地过辈子的。要知道,大清朝的品大员的年薪也就是一百六十五两银子。凭着刘大那末等小吏的薪资,一辈子都挣不来些银子。

此时的一百两银子可以置上十几亩的良田。想让他们用这笔钱多置些良田,安安稳稳地过些平静、富裕的日子。

由于的介入,打乱他们的生活,给他们带来危险,些银子也算是对此事的歉意和补偿。只是不知刘春桃那个眼中只有功名的爹是否愿意跟着一起走。

已经做该做的,人各有命,有些事不是能完全控制的。

刘夏雨握着银票,眼中的神情惊疑不定。

他问道:“妹子,出什么事?”

我摇头笑道:“现在还没有,但不敢保以后也没有。妹妹只是想家人平安,便提前做个防范。二哥不要猜疑。”

刘夏雨半信半疑,却没再问什么。

他是个聪明人,知道执意不肯,再问也无济于事。

要出门时,却遇到刘春桃的大哥刘冬雷。哥儿几个,连同刘春桃在内,把春夏秋冬占个全。

是第一次见刘春桃的大哥。

刘冬雷见,对着我端详半天,最后道:“妹子出落得越发漂亮。看来九爷待妹子不错,而妹子也想开些,大哥见了也就放心。只是……”他迟疑下,从怀中掏出个大红色的漆雕手镯。

漆雕器是用彩色油漆层层涂刷,使漆胎厚厚的,再在上面雕刻上各式花纹而最终成器。别看材料不值钱,但好的漆雕器要经百多道工序才能完成。所以,一件上等漆雕器也价值不低。一个漆雕手镯在普通人家也是个值钱的物件儿。

刘冬雷把手镯递到手里,接着刚才的话道:“只是妹子别忘了故人!”

故人?是……

看到疑惑的眼神,刘冬雷道:“是隔壁的大年兄弟半年前托捎给我的。”

半年前?那时进九爷府已经大半年,他还让刘冬雷给捎类似定情信物的东西,难道是刘春桃的旧情人?

很有可能!

就刘春桃被抢进九阿哥府时,没准已经有心上人,不然也不会么容易就香消玉殒。定是悲伤过度,心伤再加身伤,才会含恨离去。

这只手镯的出现验证的猜测。

想知道更多情况,貌似关心地问道:“他,还好吗?”

刘冬雷叹息声,道:“妹子现在九爷府里过得快活就好,别的事,就不要再问!”

听话看来是不好。更挑起的好奇心,道:“大哥告诉,不然会更不安心。”

刘冬雷道:“他本与大哥起在丰台绿营当兵,是知道的。在妹子进九爷府后,大年就自愿报名跟着平寇营到蒙古去。半年前,在跟流寇的遭遇中,死!”

死?那镯子……

“镯子是他死前托营中兄弟带回来的。那带镯子回来的人,他死前叮嘱一定要带上它,是他答应过的,他做到了。”

我心中酸酸的。一对苦命的鸳鸯,还真是对痴情人!但愿他们能在阴间相见。

胤禟可知他抢人举动活活拆散对鸳鸯,还搭进去两条人命?

他们这些潢贵胄信奉的是有花堪折直须折,恐怕想不到些。

我把镯子收进抽屉里。虽然同情那个叫大年的痴情人,但毕竟不是刘春桃,无法替接受份情义。

明天又要以林倩儿的身份跟林凤驰出席个阿哥府的聚会,是十三阿哥府。

柳娘去过十三阿哥府,我却从没去过。心情有些兴奋、期盼,还有一些紧张。

这种心情不是因为要见到后世无数MM仰慕的十三阿哥的府邸的真貌,而是因为明天,将是我们计划的最后这桩生意的最后一盗。最后这桩大生意不是件宝贝,而是,两件!

第一件是直郡王府的纯钧,已经到手,第二件,就在十三阿哥府上!

明天是端午节,十三阿哥府要开个宴游品宝会。十三阿哥将邀请他的兄弟们和京中亲贵名流起鉴赏他收藏的名器墨宝。

十三是有名的文武双全的阿哥。论文,他诗词翰墨,皆工敏清新,且尤擅音律;论武他精于骑射,每发必中。所以,传闻他府里不但收藏许多名家字画,还有不少著名的乐器和兵器。

对他府中诸宝的传闻两甚嚣尘上,沸沸扬扬,街面市井到处都是议论和赞叹声。是因为他要开品宝会,还是有人故意为之?

个阿哥在府中办宴席开品宝会在亲贵圈子里成为热闹话题不足为奇,奇的是在市井中也如此热传。

商驭看着我,眼中有着询问和犹疑。

知道他想什么,他是担心十三阿哥府的宴游品宝会是个陷阱。要知道,京城连续多桩围绕着皇亲国戚的盗案,已经让些亲贵警觉起来。他们在直郡王府所设的陷阱没有达到效果,很有可能再在别处设下新的陷阱。若果真如此,明天我们行动的结果将无法预料。

成,我们的生意以圆满告终。而,我也要与大清皇室的生活再见。将带着的战利品远走高飞,浪迹涯,过向往已久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败,十三阿哥府则成为们的葬身之地,我们会输得一无所有,包括我们的生命。

明天将是一场较量,也是一场赌博!

较量的是双方的心智和计谋,赌的是双方的运气,还有,我们的生命!

赌命,我不在乎!

在陆闵桃十六岁那年决定走上这条不归路时,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和自由放在这秤的一端。秤的另一端,放的是财富。

生命、自由和财富熟重熟轻?

很多人会笑我愚蠢。重财轻生,为钱不要命!须知有命才能享受财富,没有条命,再多的财富也享用不。

这话赞同。但在十六岁那年看着母亲毫无生气地躺在医院的病**,脸色苍白,形容枯槁,在我心中的秤上,重的,便是财富。

既然当初选这条路,选以生命和自由去博取财富,也就没有回头的路。如那双拥有魔力的红舞鞋,人一旦穿上跳第一支舞,就会直跳下去,想停都停不下来。

赌命,我认!

可是,赌的是自己的命,不是别人的命。不能拿别人的命去赌。

看着商驭,我心里暗自下这个决定。

明天,切都决定于明的行动。

我的自由,我的新生活有待于明天开始。

一切也有待明天来结束。禁锢于高墙深院中锦衣玉食的生活,涉及朝政的黑暗争斗以及那些无聊的人间的争宠。

还有,就是与胤禟的朝夕相伴、亲密温存……

只有,是恋恋不舍的。

夜里,抱着刚刚回来的胤禟,把脸贴在他结实的胸膛上轻蹭。这个胸膛明天以后就不再属于我,无论结果如何。

成,我将离他远去,败,我将成为他的阶下囚。

从被他宠爱的女人,到被他厌恶、甚至憎恨的敌人,会是个什么感觉?

婚感受过他对女人的温存,却没见过他对敌人的狠辣。

会是怎样的呢?

绝不会天真地以为他是个可以随意招惹却不用承受报复的好好先生。

今天还是他的人。明天过后……

不愿想,也不敢想。这刻,是一只头埋在沙子里的驼鸟,只求一时的安逸。

以后,应该还是会怀念的吧!对于的这段情,这段不可思议地跨跃三百年的情。

法印说来到这里是为筑今世因,修后世果。和胤禟的这段情,会修成个什么样的后世果?

我主动亲吻着他的脸,深深嗅着他特有的性气息。他身上直有种好闻的木香,清新、优雅,似乎就是黄花梨的味道。

是因为他每天睡在张黄花梨大**的缘故么?

以后,怕是再也闻不到!

他翻身把压在身下,嗅吻着,声音低沉魅惑地道:“怎么,小母狼想要?”

轻吟,把头往下钻,只想多闻闻他身上的气息。想把它深深刻在记忆中,以后都能清晰地记起。

他吻住我,深情,悠长,令人迷晕。紧紧地抱着他,伸长脖颈迎接他的亲吻,他在颈窝处啃咬,让我呻吟呜咽。

难耐的欲望变成痛楚,痛楚又转化成更强的欲望。

被他占有的快乐填补欲望的深壑,与他四肢交缠,随着他默契地律动。他用力的占有让达到快乐的巅峰,发出满足的吟唱……

他躺回的我身侧,急遽地喘息。

他刚才很用力,如疯狂驰骋的野马。他没有像往常样抱着我,我感到有些冷。伸手环上他的腰肢,缩进他的怀里。我的脸贴着他的肌肤,感受着他还没退去的热度。

我会怀念在他怀抱里任他索求的感觉吧,以后都感受不到呢!更紧地缩到他怀里,汲取他身体的温度。希望他抱,可他却没有伸手。

狼人曾说,感情是危险的东西,它会让最理智的人失去判断力。所以,偷儿不需要感情!

被狼人训练得轻易不会动情,也轻易不会流泪。可人,既流了泪,情也就深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知道。只记得已不是第一次流泪。

他从热河回来,站在夕阳下,边抱着我,边戏谑地调笑时,我便流泪了。

那次,好久没见,早就相思成灾,只是在刻意的压抑下,一直保持着头脑的清明和情绪的稳定。可突然见到,又有他刻意的抱,情绪就再也压抑不住地流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