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升龙(五)(1 / 1)

靖康志 逍遥五楼 2649 字 8个月前

第四章升龙(五)

兰德言话锋一转道:“三佛齐国与我大宋一直友好,总要给点面子。你看不如这样,你去劝说交趾与真腊立即从占城的土地上撤出来,如果成功,既显示了三佛齐国的诚意,又周全了我们大宋的面子,事情就好办多了!”

“大宋也会撤军吗?”

“本官做不了主,要禀明皇帝陛下,我想有这样的可能性!”

嘉末吒告辞而去。

大宋进入交趾,看来有人不愿意啊!三佛齐、?婆是南洋最强大的两个国家,如果他们再联合周边的一些小国,一起反对,这个事情还真难办!官家现在还不想把他们怎么样,只想赚他们的钱。而且,太多的军队陷在南洋也不符合大宋的利益,怎么办才好呢?

兰德言颇费踌躇,藏着心事来见李遮帝。李遮帝也表达了几乎同样的意思,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预先商量过了。兰德言也是一样的说辞,先给他们弄些事情做,事情现在解决不了,就先放放,等等再说。

三月二十二十五日,交趾南征军出现在升龙城南门,而李显忠那边还没有消息。刘琦来到城头,观察敌情。李天祚的部队在七万人上下,装束不一,看来有不少是临时抓来的壮丁。根据先前的情报,以及到了升龙城打探到的消息,交趾全国兵力也就在七万人上下,北部边境的部队被李显忠的神武军团杀散,西部的军队未必会到得这么快,再算上驻守京城以及其它地方的零散驻军,李天祚手下绝对不会超过五万人。南征占城,总要死伤几千人,这么算下来,李天祚部堪称能战军队最多四万五千人。

交趾军队在西南两个方向扎营,但是,东北两面已经出现了巡逻的象兵!刘琦和手下的军兵,都没有见过象兵,就是见过大象的都不多。现在看到了稀罕玩意,非常兴奋。

“我的娘啊,好大的个头啊!”

“射上一箭跟玩儿似的……”

“喂,你说,十个人能打过它吗?”

“除非是一头傻象,不还手还行!”

“滚蛋,不还手还叫打仗吗?”

“哥哥,你说这个大家伙,宰了能吃几顿啊?”

头上传来“轰隆隆”的雷声,刘琦的心情没有士兵们那么好,注视良久,回营思考对策。

原来的设计的方案是,利用火箭的超密集攻击,给予象兵巨大杀伤,神臂弓在一边配合,也许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现在新的问题来了,如果在雨中作战,火箭不能发射,如何来抗衡象兵?粗粗一看,交趾象兵超过七百头,这些家伙冲起来,难道要让士兵们用身体去抵挡?

第一天,对方没有攻城;

第二天,第二天还是没有动静。

第三天,刘琦正在地图前徘徊,军兵来到:东方爆发战斗,神武军团回来

了。

“命令:军团骑兵、蛟龙军做好出击准备,备马!”

来到东城,透过稠密的雨帘,向远方观瞧:果然有军队在厮杀,一定是神武军团回来了。

“哼,象兵是块难啃的骨头,到底有多硬,总要试过才知道!”

刘琦率领军团三千骑兵,一万步兵,出城大战。

雨,淅沥沥下个不停,喊杀声越来越响,最后在耳鼓上形成一声声重锤。三百六十步,骑兵人手一张“克敌弓”,在奔驰的骏马上,上半身稳住弓身,弓拉如满月,瞄准目标,“飕飕”射出箭矢。此弓由韩世忠发明,可射三百六十步远,威力强横,被国人称为神弓。每一张弓都由精工巧匠精心制造,装备军队的数量很少,因为,非膂力过人者不能拉开此弓。在虎翼水军能混上马骑,都是好汉中的好汉,有两下子没用,要三下子、甚至四下子才行。能开“克敌弓”,就是最低要求,否则想成为骑兵,门都没有。

弓箭射出去,声音在雨中显得很诡异,刘琦惊讶地发现,一枝雕翎箭,发自克敌弓的雕翎箭竟不能射透交趾兵胸前的藤甲。虽然绝大多数弓箭都有斩获,但是,交趾人的藤甲为何如此坚固,能挡利箭?难道在雨天,藤甲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几轮弓箭射出去,双方距离在迅速拉近,对面的箭矢飞过来,身边传来“哎呦”一声,一个小子眼睛中箭,摔落马下。“砰”地一声,砸起一篷泥水,这个鬼天气,骑兵的威力可能要大打折扣啊!

忽然,前方响起此起彼伏的叫声,眼前顿时涌现出巨箭。不,不是箭,是标枪!

近距离投掷的标枪,非常密集,刘琦大喝一声,手中大枪抡起来,上护身下护马,虎口处微微发烫,标枪到底不同于箭矢,威力要大得多呢!

“哎呀!”

“娘的!”

惊呼声想起来,身边的骑兵倒下一片。

终于接敌,大枪一个前刺,将一名敌军毙于枪下,回枪再扫,又杀两人。

“哦,哦”,沉闷的响声传来,交趾步兵闪向两边,象兵过来了。

刘琦叫道:“不要与象兵纠缠,从两边杀过去!”

突然,身前一杆长枪,左右两侧又飞来两枝标枪,刘琦将长枪拨开,大枪回旋,“嗨”地一声,堪堪将标枪磕开。

“噗嗤”一声,左肩中箭!

“大帅!”

身边的亲兵齐声高呼,刘琦道:“我没事,杀过去!”

即使带伤,也要拼死作战,一定要与李显忠合兵一处。

骑兵从象兵两翼穿过,遭受到更大的伤亡。大象背上的骑士,全身披挂,标枪居高临下,距离又近,攻击力极强,只要命中目标,必会听到一声惨呼。即使不用标枪,使用弓箭也是异常恐怖。刘琦被亲兵们簇拥着,他的帅旗成敌军的重点打击目标,短短一刻钟,亲兵营伤亡一百多人。

刘琦生平几十战,从来没有象今天一样窝囊,不由得一声怒吼,将一枝标枪拨出去,反手两枪结果了两人,这时听到身后传来雷德通的叫声:“神臂弓,瞄准大象,射!”

蛟龙军的一千名神臂弓手,瞄准一头大象,一齐射击!已经冲到步兵面前的大象,身上插满了箭羽,血从伤口出涌出来,瞬间,大象成了血象。一枝箭正好插在大象的左眼上,大象的叫声更大,不再向前跑,而是向左侧冲了过去。象背上的骑士,使出浑身解数,想指挥大象向前冲锋,却也无济于事。两头象撞在一起,一名骑士被抛出去,恰好落在宋军的枪林中,三杆长枪将骑士的身体刺穿,鲜血溅了一脸。另一名骑士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从象背上摔下来,被大象踏了一脚。只是轻轻的一脚,前胸塌了下去,已经变成了肉饼。两头大象相撞,轰然倒地,声音震天,而随之响起的宋军的欢呼声,则更加响亮。大象也会死,神话一旦被打破,就再不是神话,只是普通话而已。

雷德通认为所有神臂弓招呼一头大象,有些浪费,立即将弓手分为两队,同时瞄准两头大象,射!

一百步之内,神臂弓的威力当真是强横无比,骑士先被消灭,大象也随着主人去了。象兵冲击的速度越来越快,一旦宋军不能保持现在的阵型,又怎样对待象兵的冲击?

“神臂弓五十人一组,先射人再射象,射!”

神臂弓不停地射击,普通弓箭手也没有闲着,朝跟随象队前进的步兵身上招呼,双方的伤亡都在迅速攀升,双方都在苦苦支撑,就看是象兵先冲垮宋军步兵,还是宋军率先汇合!

刘琦左肩中箭,右腿挂彩,索性还能坚持。雨水顺着甲叶连接的缝隙,渗入衣服里面,全身上下已经湿透,里面黏糊糊的,外面是坚硬的盔甲,非常不舒服。心急如焚,已经杀了十几人,三千骑兵减员三成,还是看不到李显忠的影子。

耳朵里“嗡嗡”作响,各中声响绞在一起,分不清什么是什么。

“大帅,在那边!”

一名听力极好的小子,指着东南方向叫着。

“随我来!”刘琦精神一震,手中大枪越来越快,“噗嗤”扎进一名交趾将领的前胸,感觉到再难前进的时候,前把一压,后把上挑,“嗨”,将敌将抛上了半空!

心中热血在燃烧,刘琦高声叫道:“虎翼虎翼,如虎添翼,杀!”

“虎翼虎翼,如虎添翼,杀!”

一句话吼出去,似乎诞生了无数的会飞的老虎,老虎会飞,威力与大象差不到哪去。将面前的敌人杀透,刘琦看到了正与交趾骑兵恶战的李显忠,心中的疑团迎刃而解。刘琦在冲锋的路上一直在想,交趾的象兵出现了,他们的骑兵呢?即使数量不多,肯定还是有骑兵的。骑兵哪里去了?原来,交趾的骑兵都用在了这个方向上,正在与神武军团的五千骑兵奋战。

前方,有二百头象兵助战,骑兵数量不少于宋军的交趾军队稳稳地占据了上风。神武军团的步兵与交趾步兵绞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

东南方,一面大旗下面,立着一名交趾大将,如果没看错,此人就是有虎狼之心的李天祚。两人似乎有着某种默契,几乎同时在互相打量着。

“虎翼虎翼,如虎添翼,跟随我,杀!”

“杀!”

李天祚身边军队不多,只有两三百骑,正是大好机会。两千骑打三百骑,不取胜毋宁死!

交趾帅旗动了,向后方退却。

刘琦大喜,暗暗松一口气,喊道:“李天祚跑了,杀啊!”

众军士跟着大帅,高声叫喊;李显忠那边响起了“援兵到了”的声音。一边的士气在膨胀,一边的士气在消散,战场上僵持的局面被打破,宋军和兵一处,围歼交趾骑兵。

号角声响彻战场,交趾人脸色变了,向后退却。

“蛮将那里走!”李显忠郁闷了很长时间,现在终于有了报复的机会,追着一名敌将就不放。斜次里冲过来一头大象,李显忠盛怒之下,翻身站到马背上,在双方交错的刹那,腾身而起,双手握刀向上面的骑士劈去!那家伙还想放箭,速度却没有李显忠快,骑士被劈为两半,大刀的力量太大,楔入象身,入肉三寸。

“嗷嗷”大象狂叫着,不停地摇动着身子,长长的象鼻子翻上来,要把李显忠卷住,摔死!李显忠放弃了心爱的大刀,脚在象身上踢蹬几下,一把勾住破烂的吊筐,身体上扬,竟然上去了。骑在象身上,李显忠奋力拔出大刀,抡起来照着大象的耳朵就剁了下去。

“扑”,大象的耳朵掉了,血“嘀嘀嗒嗒”地往下淌;如法炮制,再将另一只耳朵劈下来。大象疼痛难忍,摔倒在地。李显忠轻飘飘地落在地上,顺手干掉两名敌军,瞅着惨呼的大象,眼睛中没有怜悯,只有疯狂的神采。

李显忠以一己之力,干掉一头大象,极大地鼓舞了宋军的士气。两军将身边的敌军杀退,回身来会蛟龙军。蛟龙军的阵型还完整,有秩序地后退,利用弓箭手、神臂弓,给与敌军极大的杀伤。特别是交趾的象兵,已经倒下了三四十头。

撤退的号角声更加响亮,交趾人撤了下去。宋军欢呼着胜利。

其实,若论起伤亡人数,双方相差不多,而宋军胜利的理由是实现了战前的预定目标——将神武军团接回城来。从这一点上来说,宋军当然是胜利了。而且,象兵表面神秘的面纱已经被掀开,象兵不可战胜的神话已经被打破,李显忠单人屠象,大家亲眼所见,怎不令人自豪,怎不令人欢笑?

刘琦也在和大家欢庆胜利,心中却暗叫侥幸!这样的胜利,其中夹杂着太多的苦涩,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胜利;今后,雨天还是避免交战为好!

或许是大战死了太多的人,阎王爷忙不过来,向昊天大神诉苦,大神震怒,连绵阴雨,不见天日。

李天祚做过几次试探性地攻城,也不知是在积蓄实力等待爆发的那一天,还是另有他图。交趾骑兵、象兵经常从城前经过,巡视东北两面,实际上城里已经与城外失去了联系。

刘琦在焦急地等待晴天,只要有连续三四个晴天,他就可以发动一次猛烈的攻击,击溃当面之敌。他一直担心,李天祚趁机分兵北上东进,攻占吉婆港以及北面的太原、北江两城,把升龙城彻底孤立起来,如果担忧变成了现实,局势将彻底改变,即使能全身而退,原来希望的一切都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话。

一天,刘琦正在巡城,忽然看到远远地来了一队军队,好像还押送着人。到了近处,看清了,都是些百姓!从相貌打扮上来看,应该是汉族人。

“城上的汉人听着,你们一天不撤出我国领土,我们就会象这样杀下去,直到把汉人杀光!”

刘琦已经想到了这可怕的结果,正要调集兵力杀出去救人,百余名汉人已经倒在了血泊中。杀完了人,交趾人大摇大摆,唱着歌走了。刘琦亲自带着人出城,将死去的人埋葬了!死者中有老人,有孩子,有妻子,有女儿,他们可能很早就来到了这片土地上,他们可能早就把自己当作了交趾人。但是,以京族、瑶族、岱依族、芒族为主的交趾人,还是把他们当成异类。

最令人痛心的就是这些无辜的人遇害,战士们的脖筋都要爆了。

“大帅,下令吧,杀光交趾人,为他们报仇!”

“大帅,您看哪,他们死不瞑目呢!”

“这些畜生,他们还算人吗?”

“杀光他们,一个不剩!”

“犯我大宋天威者,全部杀光!”

说后面这句话的家伙,一定是捧日军官学校毕业的,也肯定知道陛下说过的那句非常著名的话。他们可以热血,可以冲动,刘琦却不行!

“血债早晚要用血来偿还,只要天晴无雨,我们报仇的日子就到了。兄弟们,养好你们的身体,擦亮你们的刀枪,那一天就在前面等着我们!”

“报仇雪恨,血债血偿!”

李天祚真是个白痴,他即使有一万个理由这样做,也是不行的!看到没有,我军士气高涨,到了天晴的时候,你拿什么来抵挡我的五万勇士。

从那天以后,城墙上的士兵每天只有两件事,一件是看着远方的动静,只要交趾兵再押人过来,就杀出去救人;还有一件事情就是望天,希望太阳早些出来,希望大雨早些停下。交趾人吃过一次亏之后,学乖了,把人杀了再扔过来。半个多月的时间,不知杀了多少汉人。

有人建议,他杀一个汉人,咱杀一个交趾人,看谁手软!刘琦摇头道:“对面的军兵,尽管杀,而且我可以向大家交个实底,我们不要俘虏,抓了俘虏倒是麻烦!但是,咱们是人,不是禽兽,绝不能屠杀平民百姓!”

听到这话的人都明白了,交趾兵随便杀,但是,城内的百姓又有什么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