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风卷云涌 第十章 刀剑堂之行(1 / 1)

金鹰帝国 孤月鹰 1997 字 8个月前

作者:孤月鹰

当宋玉琴代叶鹰约见自己父亲的时候,宋天的决定让宋玉琴十分意外——他将地点定在了宋家刀剑堂。

“刀剑堂是宋家的重地,一直为爹亲自掌管。至今为止,只有三个人从刀剑堂走出来,爹自己、二叔和爹的老仆宋伍,连我和大哥都从没有进去过。”宋玉琴很担心叶鹰,在客栈的房里提醒着他。

“里面是什么?看起来你爹挺看得起我的,让我成为第四个。”叶鹰没有宋玉琴想象的紧张,对于他来说,昨天的求婚是唯一能让他头疼的事情了。

“昨天晚上爹擦了一晚上那把已经很久不用的三尖云龙刀,看得出来,他是要考证你的武功。刀剑堂历来都是爹认为值得他重视的对手在里面和他较量的地方。可是一旦进入刀剑堂,除非击败我爹,否则就只有死在刀剑堂中。我本来以为爹是因为你迟这么久才来,爹一时生气的决定,本来还想让二叔说情的,二叔却告诉我,爹要和你决战,来决定是不是值得我们加入你的阵营。”

“看来,你爹是真得很给我面子啊。”叶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隐隐感觉身上的血液在燃烧。

宋玉琴有些生气他的说笑,语气有些尖厉,“你应该知道,我爹的功夫在江湖上绝对在前三之内。虽然你也很自信,但不管是你还是爹胜出,都会有一个人受伤害。我不想看到这种情况。”可能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缓了缓语气,方才继续说,“其实,爹只是多年没有遇到对手,才会这么借机会出手的。即使你不应战,我认为爹也会顾全大义,加盟秦州。你和爹无论谁受伤,都是一种损失;万一你不幸出了意外,刚刚有些起色的大陆又将陷入战乱,百姓们又要流离失所了呀。你走吧,就算我求你了?要不然,我和你一起走?”

叶鹰转过身来,嘴角动了动,却忍住了把真实想法告诉她的冲动,笑说,“这算不算私奔呢?”其实,在他心里是这样要对宋玉琴解释的:这是你爹对我的尊重,决战是一个男人必须要面对的事情。如果我走了,就不配获得宋家的支持,就不配拥有你!更重要的是,心里或许要永久的留下阴影。决战,即使是死,能死在自己尊敬的对手手中也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啊。

宋玉琴瞪了叶鹰一眼,突然“噗”的笑了起来,“不和你瞎说了,就知道你不会答应的,早知道昨天就不答应你了,害得自己担心。不打扰你了,你自己小心,明天一早二叔来接你。”

目送宋玉琴出门,叶鹰却明白,她的心里恐怕会一直紧张,直到一切都结束。那么,那时候的她,是伤心自己的受伤,还是痛恨自己伤了她的父亲?如果有人不幸丧命呢?

深夜,宋地潜入客栈,来到了叶鹰所在的屋子外。门应时而开,叶鹰一身白衣如雪,缓步而出,“有劳二当家带路。”

宋地一怔之后,才明白叶鹰已经料到自己会深夜来请,简直和自己大哥所猜测的完全一样。自己晚饭过后就被叫入刀剑堂,大哥十分沉静的在堂中打坐,让自己一直侍立在侧。直到子夜时分,大哥睁开眼睛说,“你去请叶鹰,他已经在等你了。”

“这时候?大哥,天已经黑了。”宋地有些不解。

“夜深人静,正是比武的好时候。想必他也知道,若是白天,不论结果如何,都会让玉琴难以接受;若是深夜,或可以避开她的。高手相争,只有平心静气方才能发挥自己的潜能。去吧,记得要大方一点,以免被他误认为宵小之辈误伤了你。”

瞬间的失神之后,宋地一句话不说的在前带路。他有意试探叶鹰的轻功,所以走得十分急,到最后几乎用上了十成功力,耳边虎虎生风。可是回头看时,叶鹰仍然是不紧不慢的跟在自己身后两步距离,看到自己回头,竟然对着自己微微含笑。

放弃了试探之后,宋地将叶鹰带到了刀剑堂的大门外的台阶前。“进去吧,他在里面等你。”

叶鹰点了点头,跨上石阶,一步一步的走了上去。宋地突然发现,从客栈出门,叶鹰的步子似乎一直都是现在这种节奏,一种看起来十分奇异的节奏,不快也不慢。

大堂里点满了油灯,将大堂各处照得通亮。宋天缓缓的站了起来,看着叶鹰一步一步的走进来,点头示意,“不错,无懈可击。时时保持戒备,是一个高手的必备素质。”

叶鹰在宋地面前五步停了下来,“这就是你的最佳距离了吧?岳父大人,看来你很紧张这场比试呢。”语气还是十分得轻松,没有一点郑重其事的味道。

“先让我看看你有没有资格叫我岳父再说吧!”宋地握刀在手,整个人就突然不见了,叶鹰的面前出现了一把杀机四伏的刀,其实笼罩了他的前后左右。

“这不公平呢,岳父大人,”叶鹰没有任何动作,连语气都没有丝毫改变,“我还没有熟悉这个决战的地方,你却占尽了地利,这不公平呢。你身为长辈,却要占后辈的便宜,我干脆认输好了。反正是输给自己岳父大人,也不算丢人。”

整个刀剑堂里杀气浓烈,逼得油灯的火苗越来越小,跳动却越来越厉害。宋天似乎融入了刀中,看不到人的所在,听不到任何声音回应叶鹰的声音。

叶鹰背脊发凉,感受着越来越强的杀机,手几乎有些不受控制的想要去握佩刀,却被他强行克制。他很清楚,一旦握上了刀,必将有人溅血当场,他和宋天都无法再左右一切,自己苦思的计划也就泡汤了。所以,他还在继续自己的话,“既然岳父大人摆明要占女婿我这个便宜,看在玉琴的面子上,我认输好了。我才二十出头,时间长着呢;岳父大人一生的威名可不能葬送在我手里,那样玉琴会埋怨我一辈子的。”

“算了,我认输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让人占便宜。江湖上比武没什么公平可言嘛。我在艾多斯亚特做小混混的时候,还不是一样几个人一起欺负一个小寡妇,这就是所谓的报应了吧。”

杀气突然消失,灯光重新照亮了大堂。宋天也突然再次出现在叶鹰面前,狠狠瞪了叶鹰一眼,“难道我就和地痞流氓一样?算了,不比了,我带你看看这刀剑堂好了,听了玉琴的介绍,恐怕你也很好奇吧?”

门外,凉风习习,偶尔钻进来一缕,让叶鹰深切的感受到脊背上的冷汗淋淋。暗道一声侥幸,他跟在宋天的身后来到刀剑堂大堂屏风之后,映入眼的是堂中左右两边的两架兵刃。

宋天拿起最近的一把刀,递给叶鹰。刀如秋水呈青碧之色,刀身细长,顺着刀的方向,刀中有一些看似杂乱的赤红色细线纹理。

叶鹰抚摸着刀身,浅浅的说,“秋水红云刀,七百年前铸剑大师凌铸采碧水寒潭中精铁,仿传说中的神兵秋水剑制铸刀剑各一。所铸刀长三尺六,经内功催逼可发出三尺长的红色刀芒,名曰秋水红云刀;剑长三尺三,经内功催逼可发出三尺三寸长的碧色刀芒,名曰秋水碧云剑。”

宋天赞赏的点了点头,“不错。刀传给了他的大弟子欧阳青云,剑给了他的女儿凌小云,并让二人结成了夫妻。二弟子刘三暗恋师妹凌小云,怀恨在心,叛门而出,被大师兄欧阳青云追杀,无奈远走。在大海孤岛上寻得玄铁石,铸朴刀一把,重六十二斤,名曰黑血夺命刀;另用余下的玄铁铸造了一对分水刺,名曰天罗。后来,分水刺送给了当时黑道的女罗刹南宫雪恨,二人结为夫妻。刘三凭借朴刀独自斩杀欧阳青云,却留下了秋水红云刀和怀孕在身的师妹。结果,凌小云生下一子,名曰欧阳照,拜当时的万刀门门主杜一刀为师,最后凭秋水红云刀斩杀女罗刹和刘三夫妇,夺走了黑血刀和分水刺。后来,欧阳照接任万刀门门主,挑战江湖各大门派,被尊为刀王,万刀门声势如日中天。不料就在五十岁寿辰大宴上,欧阳照突然暴毙身亡,密室中的秋水碧云剑以及黑血刀和分水刺同时被盗。三十年前,黑道枭雄刘济持黑血刀横行江湖,我追杀他七十三天,击杀于大漠之中。二十九年前,苗疆高手欧阳宏持秋水红云刀前来挑战,被我击杀在刀剑堂外。二十八年前,七花教长老梅花南宫梅潜入刀剑堂盗走黑血刀,被我追杀七天七夜,格杀于大青山上,得其天罗分水刺。八年前,炙大陆游侠可比亚携带秋水碧云剑前来挑战,被我击杀。这纠缠着两家数不清恩怨的两对武器全部留在了刀剑堂。”

叶鹰看了看架上的另三件兵刃,拿起黑乎乎的朴刀,顿时皱起了眉头,“这把刀这么重,若非天生神力之人,恐怕难以施展威力。”

宋天走向了另一边,口中说道,“武功分不同的流派,很难说得清好坏。兵刃无所谓好坏,关键在于人的使用。”说着拿起了一把很普通的钢剑递给叶鹰。

叶鹰看了看,摇了摇头,“这是把军中普通的骑兵刀,只看得出来是甘陕的青山兵工厂所制。”

“你要是能看出来才怪呢,”宋天语气终于有些轻松了,话语里也多了一些愉悦,“这是“刀剑双魔”姚笑笑的刀。当年与姚笑笑一战,使得我刀法大成,可以说从那时开始,我的刀法方才真正的登堂入室了。而他的刀,就是这把普普通通的精钢刀。”

看得出来,宋天有些缅怀当年那奠定自己基础的一战。叶鹰没有打扰他,自己一件件兵刃的看过去。

过了一会儿,宋天收回思绪,出声问,“你怎么知道距离我五步停下?”

“我猜的。”看了看宋天脸色不善,叶鹰方才挠了挠头,说:“你的气机在五步的地方不一样,外面的风到了那里就被反弹了。我就是突然感受到反弹的风才停步的。”

宋地皱了皱眉,脸色缓了下来,“没想到你的感觉这么细微灵敏,我今天才知道居然有这种察敌的方式。单从这一点我就不如你。”

“不会吧?岳父大人,你这么容易认输?我可没有赢你,你不能记恨我哦?”

“我在你心中,有那么差吗?竟然连小混混都不如?”宋天有些哭笑不得,一代高手,割据一方的首脑,竟然不如小地痞?

“那可难说,你要是不把玉琴嫁给我,恐怕真的脸小混混都不如呢?”

“看来我是非把女儿嫁给你了?”宋天脸上浮现出了笑容,看得出来,他很少这么开心了。

“你已经很占便宜了,我都提前叫了你好多声岳父了呀。”

“那照你这么说,谁叫我一声岳父,我就要把女儿嫁给他,不然我就是小混混了?”宋天难得的和叶鹰展开了理论。

叶鹰挠了挠头,“也对呀,要是那样,恐怕早轮不到我了。”

宋天觉得这样战胜叶鹰也不错,心情大好的说,“好了,咱们讨论点正事,只要你让我满意,我就同意你和玉琴的婚事。”

就这样,叶鹰险之又险的避开了和宋天的正面交锋,却又不得不面对更严峻的考验。由于关系到自己和宋玉琴的婚事,叶鹰的心又紧张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