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现场创作(1 / 1)

我真是大输家 羽民 1859 字 8个月前

广告公司的中年人,到认错的态度还算诚恳。

林风这边呢,也不想再派人过来,搞的太麻烦。

于是点头说道:“行,既然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但是,这也是最后一次机会,不要再有下一次了,明白吗?”

“明白,林先生您放心,我一定好好的改过自新!”广告公司的中年人,立刻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陈县长这边,本来也有了换人的心思,但是林风做出了决定,而且也明显镇住了这人,他也就不再多说。

当即歉意的跟林风说道:“林先生,实在是对不住,是我没做好工作,给你添麻烦了。既然事情已经决定了,我们就先回去,等你什么时候把歌写好了,再联系我们吧!”

林风摆摆手说道:“别啊,来都来了,等我把歌写完,你们再带走去想怎么拍MV吧,省得在来回折腾。”

“我下午还有一个会要主持,不能再这等太久啊。”陈县长苦笑着说道:“要不这样,我叫我助理过来陪着广告公司的人,在这一起等你!”

林风摆摆手说道:“不用这么麻烦,写首歌而已,不会要太多的时间,不影响你下午开会!你们再等个十分钟左右,我 就能把歌给你!”

“您是说,您十分钟要写一首歌来?”广告公司的中年人不可思议的问道。

就算他已经决定,要在林风面前夹着尾巴做人,却也是忍不住惊呼出声来。

这实在是太超出他的想象了,十分钟的时间,能写什么歌?

甚至于,就连一直对林风保持着百分之百信任的陈县长,这会儿都觉得林风是在吹牛。

觉得可能林风是太年轻了,被旁边这个不开眼的广告公司的人,给气得说出了胡话。

陈县长可是很看重林风的,把林风当成县里的骄傲,而且相处的过程中,林风也一直很尊敬他,帮了他很多忙。

现在林风因为年轻气盛,可能要自己打自己的脸,陈县长自然也是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

他也有爱才之心,所以就在旁边帮林风把话往回里圆,打着哈哈说道:“林先生……”

林风抬头看着陈县长,说道:“陈县长,你这一口一句林先生的叫,总让我觉得有点不自在。你是我家乡的父母官,又是我的长辈,咱们之间相处的也很愉快,你就不要那么见外,喊我小风就好了!”

“那行,那我托个大,就叫你小风好了。我比你爸年轻几岁,你要是不嫌弃的话,也别管我叫什么陈县长了,叫我陈叔叔就好了!”陈县长见林风这么的懂事,这心里头对他更加满意了,也是顺水推舟把彼此的关系拉近了一步。

林风倒是没想那么多,陈县长的确是他父亲辈的人,最近又跟他父亲关系处的相当不错,而且为人也不讨厌,管陈县长叫叔叔,他没有什么觉得不舒服的。

当即就点头说道:“那行,以后我就叫你林叔叔,你就叫我小风!”

“好勒!”陈县长能得到林风这么一个全民偶像,连央妈都认可的音乐家侄子,这心里更是乐开了花。

同时,也更加不忍心看着林风的脸,被旁边这个不开眼的广告公司的人落下。

当即笑哈哈的说道:“小风啊,这写歌的事情不着急,我知道你们搞创作的人,都追求灵感这个东西。灵感来了,一顺百顺,灵感没来,有时候一天都写不出只言片语!你干脆就好好在这找灵感,我们先回去,什么时候你写好了,再叫我们过来!”

说完,还用严厉的眼神,瞪了旁边的广告公司中年人一眼。

那意思像是在说,你老小子要是不开眼,非得让我侄子掉面子,我有的是办法收拾你。

广告公司的中年人,其实本来还想趁机说点风凉话,来挤兑一下林风来着。

毕竟林风刚才占着理的时候,可是一点都没顾忌他的面子,很是伤了他的自尊心。

现在被陈县长一瞪眼,再想起公司老板的叮嘱,也只能讪讪一笑,将到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

陈县长惹不起,甚至就连林风这个已经成了大气候的主,他也惹不起,没有必要去为了一时的嘴上之快,得罪这两尊大神。

然而他这边偃旗息鼓了,但林风那边却已经是低头在纸笔上写了起来,一边写也一边头也不抬的跟陈县长说道:“陈叔叔,不用等回头!我从小就在恒洲长大,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为恒洲写首歌,有的是灵感,随手就能写出来,还要等什么以后?”

听到林风这话,广告公司的中年人,心里很是不屑,但还是对陈县长扭头露出了一个无辜的笑容,那意思是在说,这可不怪我,是他自己非得较劲,我可什么都没说。

当然,心里也是暗自下定决心,待会儿不管林风写的歌是不是狗屁不通,自己绝对不指正出来,对着就是一顿硬捧。

等林风这狗屁不通的歌发出去之后,再败坏了口碑,从神坛跌落下来之后,看他还怎么神气。

已经被不忿给迷失了本心的他,根本就没有明白,林风这样的音乐大家,又怎么可能会不爱惜羽毛,又怎么可能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而他一个做个广告策划都让人有种梦回九十年代的感觉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去给林风指点迷津?

不过陈县长这会儿则是苦笑不已,却也没有多劝,只是想着待会儿等林风写完歌之后,再委婉的跟林风提个醒,让林风不要跟一个小角色较劲。

毕竟,抛开私人关系不说,林风可是县里几十年一出的人才,而且还是在为县里的经济发展做贡献,总不能看着他摔跟头才是。

几分钟过后,林风放下了笔,把写好词曲的歌往前推了一下,笑着说道:“写完了!”

“这……这就写完了?”陈县长越发觉得林风是在胡闹了。

旁边的广告公司中年人,则是兴奋得眼前一亮,赶忙上千拿过纸,嘴里嚷嚷着:“我看看,我看看林先生的最新大作!”

刚嚷完,就感觉如芒刺背,像是被凶兽给盯住了一样。

抬头一看,发现陈县长正在用能吃人的眼神盯着他,这让他意识到,自己好像忘记掩饰了自己的险恶用心。

便干笑着把写了词曲递给陈县长,讪讪的笑道:“陈县长,您先过目!”

陈县长这才接过了纸张,心里则是想好了,如果这首歌真的不行,那就不能泄露出去,以免影响林风的形象。

这时,林风说道:“这样吧,我弹唱给你听,我妹妹那好像有把吉他,我去找找!”

他担心陈县长看不懂谱子,又不好当着别人的面直说,就想着干脆给两人唱一遍这首歌,让他们感受一下意境,也方便考虑如何策划拍摄MV的事。

今天,林雪和柳子佩还有林母三个人逛街去了,林父则是去了莲花乡,忙养猪场的事情,所以家里只有他一个人,要找吉他,得他自己去。

在离开老家之前,林风没有什么音乐细胞,倒是林雪对音乐很有兴趣,算是个文艺少女,自学了吉他,没事的时候喜欢在家里唱两句。

找到吉他之后,拿出来一看,这吉他已经有年头了,也不是什么名牌,但是被林雪爱惜的还不错。

试了试音,也都挺准的。

于是林风就拿着吉他,回到了客厅,刚坐到沙发上,准备弹奏一曲的时候,门却开了。

原来是林母带着林雪和柳子佩回来了,林雪见林风拿出了吉他,显得比柳子佩还激动,快步走了过来,抱着林风的胳膊说道:“哥,你这是准备唱歌吗?”

不怪林雪激动,虽然林风现在是炙手可热的音乐人,也是她亲哥,但她还真没有听林风现场唱过歌。

毕竟,林风是长兄,总不能吃着饭,就让林风唱一首助助兴吧?那成什么样了?

这会儿见林风拿出吉他,准备唱歌的样子,怎么能不高兴呢?

林风笑着说道:“上次不是说了,我打算给县里的几个项目做代言人吗?但是他们拿出来的方案不太行,所以我想着干脆给恒洲写首歌,为恒洲扬名。刚写出来的歌,还没开始唱呢,你们倒是回来的是时候!”

“小风要唱歌啦?等等我,等我把菜放回去再开始唱,我也过来听,我还没听我儿子现场唱过歌呢!”林母也是很高兴,脚下生风一般,快步把手里的菜放到了厨房,然后又一阵风的走了出来。

柳子佩也在旁边,用崇拜加期待的眼神看着林风。

林风见大家都安静下来了,也没有拿捏什么,扫动了一下琴弦,弹出了节奏。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是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地自由

……

和我在恒洲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

林风轻声的哼唱着,唱完了这首,他用赵雷的《成都》改编成的《恒洲》。

把一些地名改动了一下,就符合了现实。

一曲完毕,掌声雷动,其中陈县长拍得最起劲。

“这是民谣,好多年都没听到这么好听的民谣了,我有预感,民谣要重新崛起了啊!这首歌好听,还有小清新的文艺范,只要一发出去,绝对能火,不仅歌能火,咱们恒洲也能火啊!”

陈县长这会儿激动得都站了起来,激动的拳头都握紧了。

倒是一心想要挑刺的广告公司中年人,直接傻眼在了当场。

他倒是没有陈县长那么专业,能听出那么多弯弯绕来,但以一个路人的角度,甚至是一个对林风有先入为主负面情绪的路人的角度来看,都觉得这首歌很好听。

这也让他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和林风在这较劲,是多么愚蠢的做法。

林风是什么人?那是央妈七点新闻都大篇幅报道过的音乐家,自己又算什么东西,又什么资格去跟林风较劲?

人林风要收拾自己,甚至不需要用任何的龌龊手段,只需要表现出一个态度来,他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不说别的,至少他们家老板,肯定会选择把他开了,来讨林风一个欢心,想到这里,先前还得满心不忿的他,冷汗顿时打湿了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