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第二炮兵(1 / 1)

唯我独裁 巡洋舰 1574 字 7个月前

德国海军裁掉了八十多万海军吨,主要集中在老式的战列舰、战列巡洋舰、装甲巡洋舰上面,基本上都是服役超十年以上的旧舰,德国公海舰队主力没有受到影响。不过,德国在建当中的超级战列舰被迫停工,一来德国海军没钱建造,二来海军总吨位限制,如果一定要建造,得拆解五艘服没几年的现役大型战舰,显然那是非常不划算的。因此德国海军只好忍痛割爱的将四艘船坞中在建的超级战列舰拆解。

法国和意大利海军就没有这方面的担忧了,他们的海军总吨位额度不过才45万吨和35万吨。法国和意大利两国在战前就没钱参加大规模海军军备竞赛,战后更是没钱建造超级战舰,两国海军大部分战舰都到了退役年龄,因此裁减时没有任何困难。

其中意大利海军裁减到25万吨,保留十万吨的额度以待今后建造新式战舰使用。而法国裁减的极为狠,一下子裁掉了70万吨,仅仅保留了几艘勉强划入超神弓行列的主力舰,整个法国海军总吨位不足十五万吨,剩下了三十万吨的今后发展空间。

各国在海军总吨位上达成一致后,主力舰的数量、吨位和主炮口径也做了重点规定。

由于中华帝国海军的主力舰数量最多、吨位和主炮口径也都是最大的,加上中华帝国方面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非常强硬,因此标准也就只能以中华帝国现役的主力舰作为参考。

经过一系列的博弈之后,五大常任理事国达成一致,规定各国主力舰单舰最高吨位不得超过六万吨,主炮口径不得超过十八英寸。当前各国服役的主力舰超过此标准的允许保留,但服役时间不得超过十年。此后应当退役解体。在建当中的战舰超过此标准的,如果建造进度超过三分之二则允许完工。否则将就地拆解。

按照协议规定。十年后中华帝国海军主力舰不得超过16艘,英国皇家海军主力舰不得超过8艘,德国公海舰队主力舰数量不得超过6艘,法国海军主力舰不得超过5艘。意大利海军主力舰不得超过4艘。

根据条约内容,中华帝国海军保留了三十六艘主力舰。十年内都没有多余的排水量来建造新式主力舰了。英国海军则可以建造四艘主力舰,德国海军同样十年内也无法建造新式主力舰,法国海军则可以再建造两艘四万吨级的主力舰。意大利海军可以再建造两艘三万吨级主力舰。

在航空母舰方面。由于中华帝国海军主力舰安装有强大的防空密集阵系统,加上海军舰队装备的中华神盾防空巡洋舰,舰队防空能力在中美大战中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因此巨舰大炮主义依然坚挺,其他四个常任理事国的海军高层继续奉行马汉的巨舰大炮制胜论,所以未将航空母舰列入主力舰范围加以限定。

可以说。中华帝国海军的神盾防空巡洋舰和火神密集阵系统的出现,令全球海军巨舰大炮论的观点得以延续。造成欧美各国海军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继续重视巨舰大炮制胜论而忽视了航空母舰的巨大作用,以至于在下一场战争来临时才后悔莫及。

五大常任理事国签署了限制海军军备条约,该条约虽然有相当的局限性,但是条约有效期长达十五年,连同陆军和空军的限制军备条约,合称五国公约。五国公约于19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1933年1月1日。该公约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五个强国之间的协定,虽然未能解决各国之间的根本矛盾问题,但是却保证了十五年内全世界不会爆发大规模的战争,为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五国公约正式签署后,各国政府陆续发布了削减军费开支的公告,各**方按照公约规定,在国联核查人员的监督下,陆续启动裁军计划进度表。

当然,各国都不会完完全全的按照五国公约的内容进行削减军费和裁军,其中都含有不少水分和猫腻。

对于中华帝国来说,签署五国公约仅仅是为了释放一个热爱和平的信号,让全世界各国人民承认中华帝国的崛起,以及在未来国际事务中能够坦然接受中华帝国的国际核心领导地位。

可以说,中华帝国批准五国公约是政治战略,抢占“世界和平大使”这个道义制高点。对于中华帝**方来说,海陆空三军的大裁军是非常痛苦的。虽然裁军并不影响中华帝国世界第一军事强国的地位,但长达十五年的世界军事假日,却影响了想当一批好战的中高级军官们,没仗可打令他们相当的烦躁。

中华帝国国会批准了五国公约后,内阁财政部立即削减了军队的开支,从之前的数亿龙币开支一下子降至不足一亿,被砍掉了三分之二。不过,在帝国皇帝王辰浩的建议下,财政部专门划出一笔总额高达5亿龙币巨额资金用于提高军队福利。总参谋部将一部分资金用于研发和试验新式武器装备的上面,陆海空三军所有武器装备都有涉及。

同时,总参谋部响应帝国皇帝王辰浩的训令精神,成立了一支战略部队,取名第二炮兵。第二炮兵是一个**兵种,地位等同于海陆空三军,直属国防部调遣。

第二炮兵装备的第一款武器就是罗森博格研制的雷神3型远程大炮,该大炮的前两型号都是纯火炮结构,发射的是大口径远程炮弹。后来在王辰浩的指点下,罗森博格模仿帝国空军地狱火战斗机挂载的火箭弹,以及陆军装备的单兵火箭弹武器进行开发,最终研制出发射大口径火箭弹的雷神3型武器系统。

中华帝**方内部命名为远程火箭炮,考虑到机密问题,对外宣称是远程大炮。

实际上,罗森博格研发的雷神3型火箭炮就是对单兵火箭炮的升级版本。单兵携带的火箭炮射程短威力小,而罗森博格将火箭弹发生系统安装到了卡车上面,通过一个工字型的发射架,一次性可以挂载四枚250毫米的火箭弹,射程达到50公里,破坏力惊人。

研制火箭炮是王辰浩提出的,而且根据王辰浩的“战略指点”,罗森博格终于走出了远程火炮没有实用价值的误区,转移到火箭研制上面来。

普通火炮要想做到200mm以上口径的话,炮管等机构的重量就会很大,基本上超过一般牵引车辆的能力了,而且必须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准备才能射击,非常不方便,每发射一发要一分钟准备才能发射第二发,实用价值不大,要是用机械装填准备,体积和重量就更大了。

所以,研制了火箭炮,炮管不承受火药的爆炸力,只是定向机构,可以做的很轻,且没有吸收后坐力的装置,因为炮弹是自己飞出去的,没有后坐力,这样,一瞬间可以发射很多炮弹,并且重量轻,可以直接装在卡车上,而且可以做的很大,飞的很远。

不过,火箭炮也有缺点。缺点一个是精度不高,火箭飞行的时间比炮弹长,受风的影响大,另一个就是弹药很贵,毕竟一发弹就是一个火箭,价格昂贵,所以,要和普通火炮配合使用。

但跟火箭炮的优点比起来,造价高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因为火箭弹一次性可以发射多枚,具有发射速度快,打击面高,杀伤力惊人的优点。同样,生产一门可以发射250毫米炮弹的火炮造价更为昂贵,因此火箭炮武器相对来说还是物有所值的。

中华帝国总参谋部在研讨了雷神3型火箭炮的性能和实用价值后,立即批准总装备部进行采购。总装备部一次性采购了1000套雷神3型火箭炮系统,以中华汽车公司生产的特种卡车作为地盘,使得雷神火箭炮的机动能力大为增强,可以跟随装甲部队进行作战,为其提供强大的火力支援。

第二炮兵成立后,由于还没有王辰浩希望中的导弹武器,因此王辰浩便将雷神火箭炮作为第二炮兵的第一种主战兵器。

作为战略部队,第二炮兵原本是要进驻中华帝国各大军区的主要军事基地担任防御任务的,但是考虑到军事机密问题,最终第二炮兵被限制在北苑基地,担任拱卫京畿安全的任务。

在王辰浩看来,既然火箭炮武器已经研制成功了,那么距离导弹武器也就不远了。为此,王辰浩多次召见罗森博格和北洋兵器实验室的武器专家们商讨,专门拨款成立了飞弹研究室,罗森博格担任总指挥,领导150名来自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和武器专家一起研究飞弹武器。

当然,王辰浩也告诉了他们火箭弹和飞弹的区别主要在于制导问题。在这方面,特斯拉和马可尼拥有绝对发言权,二人研究的遥控系统和无线电系统是制导的关键,因此也参与了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