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1 / 1)

风流军神 石剑 1313 字 1个月前

第162章

哈哈!还真是的,少爷这辈子缺个啥?没曾拥有钱?没曾拥有枪?没曾威风过?

“啪啪啪啪”

下雨了,传来屋顶瓦片遭雨水敲打的声音。

天凉好个秋。

秋雨淅淅沥沥,滴滴答答。

荡走了尘埃,涮走了烦躁。

“嗯!钱嘛,暂时不成问题,周剥皮带来了不少钱,如果他还活着,肯定开销大。可是,你说他已经死了,那咱们三个人,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开销了。还有,我找到哥哥了,因为他也恨周剥皮占有我,所以,他不肯来我这里。明儿,我去学校找他,我会告诉他,周剥皮外出做买卖去了,然后请我哥哥到这里来。他挺瘦的,还与他的一帮同学,坐了一段时间的牢,浑身是伤,我想买点好吃的东西给他吃,给他滋补一下,然后领他去医院看看伤情。”小红闻言,甜甜地起身,也是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被陌生的男人睡了,竟然睡出情意来。

她当即松开凌南天,起身去摸床边那张长方桌上的打火石,“啪”地一声,打着火,点燃了煤油灯。

室内澄亮起来。

凌南天又咽了一下口水,忍不住赞叹出声:“小红,你很漂亮,真的,很可爱!我愿意为你留下来。”

此情此景,他就她象刚才没碰过她似的。

小红点亮火烛,回身眼望凌南天时,内心也是一阵赞叹:这个陌生又熟悉的男人真漂亮,真俊!

他行云流水般的身躯,不是很壮,却很健美,毕挺修长。

他的头发很长很乱,却难掩他那张清秀、轮廓硬朗的脸,鼻子高挺且直,嘴唇厚厚的,很讨人喜欢,很自然地流露出华贵的气息。

只是他的眼神有些忧郁。

凭女人的直觉,眼前这个男人,肯定不是一般的男人。

**很短,良辰易逝。

雨过天晴,雄鸡啼鸣。

天蒙蒙亮了。

凌南天仰躺着,呼呼大睡。

小红却是心满意足地起床,穿好衣服。

她洗漱一番,梳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便自个跑到后厨里。

她想以自己的勤快与温柔,永远地留住凌南天这个小帅哥。

“咦?这就是林鸟的破衣服?他咋穿得这么破烂呀?瞧他那个模样,不似穷人呀?怪了!难道,他是故意装模作样的这样打扮?他就象我哥哥一样,不是一般人?”小红往沐浴房里拿桶,却发现了凌南天留在那里的破衣服,不由拿起凌南天的破衣服,怔怔发呆,心思如潮。

昨夜,她与凌南天是处于**之中,恩爱之中,所以,她没有多思索凌南天身份的真假。

此时,**之后,她的脑子可就冷静下来了。

她没文化,没念过书,年纪也小,才十七岁。

她是一朵初开的花蕾,含苞已放。

可是,她好歹也当了半个月的少夫人,也在周家当了几年的丫环,见识还是有的。

再者,她的兄长黎建,可是大学生,也不是一般的大学生,逢年过节回家,便会给她讲很多很多的人生道理。

秋雨洗涮过的天空,分外澄清蔚蓝。

朵朵霞云,冉冉升起,色彩绚丽。

空气清新,一尘不染。

一场短暂的秋雨,也将昨夜周宅里外的血腥洗涮干净。

后厨大沐浴房里,小红拿起凌南天沐浴后留下的破衣服,怔怔地发呆。

此时,她对凌南天的身份开始有了怀疑。

“哦,对了,不能让张婶她们看到这些破衣服,烧了。无论这个林鸟是怎么样的人,但是,我能瞧得出,他决不会是坏人。既然,我都和他睡在一起了,那就”小红望着破衣服,怔怔发呆一会,忽然俏脸一红,便将破衣服拿出去,扔到火炉里,架上柴火,点火就烧。

厨房里立时传来一阵焦味。

她又拿了几只鸡蛋,淘了把米,便做起早餐来。

佣妇、丫环、厨子,都还没起床,闻得后厨乒乓作响,又有一阵焦味传来,吓坏了,赶紧起来,个个衣衫不整地跑到后厨来看个究竟。

他们一看,竟然是周家的八夫人在做早餐,又吓傻了。

“哎呀,少夫人,这种事,是俺们下人做的事,怎么可以让你来做呢?”张婶、丫环、厨子见状,都发慌了,赶紧劝说小红,争着抢着来做这些事情。

这几个仆人,都是小红进城之后才请来的。

虽然才相处几天,彼此不熟悉,可他们终究是下人。

少夫人早起干活,这就说明他们几个仆人不作为了,就很有可能会被周家炒掉,面临失业的危险。

他们焉何不惊?

“张婶、阿珠、来叔,不用你们来做这些事情了。老爷今儿一大早就出门做买卖去了,我也即将回乡下,咱们好聚好散,我多给你们两倍的工钱外加车马费,你们也回家吧。或者,先在外面租套房子住着先,慢慢找工作。呆会,我哥就要来接我了。来来来,每人五块袁大头,不分彼此了。主仆一场,总算有情。谢谢你们这几天对我的照顾。”小红俏脸红艳艳的,芳心也自发慌。

因为撒谎不是她的本性。

但是,她得留住凌南天,可不想白被凌南天占了一夜的便宜,而要留住凌南天,她就得听凌南天的话,只能遣散这几个人。

何况,这也不是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

遣散仆人嘛,以前在萧县的周宅里,也是常有的事情,只是没有遣散费,甚至于是克扣了大部分的工钱。

免得他们呆会瞧见“林鸟”与“萧顺风”,怀疑她偷汉子,多嘴多舌,闹得满城风雨的。

黎小红果断地从衣兜里掏出十五块银元,分别递与张婶、阿珠、来叔。

“哦,谢谢少夫人!那,我们走了。少夫人,再见!”张婶、阿珠、来叔分别接过银元,都是乐呵呵的。

他们当了周宅佣人几天,可烦周剥皮了,很不愿意呆地这样的宅子里,尤其是小丫阿珠,周剥皮每次见到她,都要捏捏她,摸摸她,搂搂她。

讨厌死了。

但是,为了讨碗饭吃,为了家人的生活,他们还是得耐着性子,呆在周宅干活。

现在,他们拿了两倍的工钱,还有车马费,又不用再呆在周宅里受周剥皮的气,还有充分的时间另找工作,可高兴了,便纷纷挥手向小红告别。

然后,他们各回佣房,收拾东西,打开铁门,走出了周宅,再也没有回头

小红随她们走出后厨,看他们没往其他房间瞧瞧,也没拿别的东西,便关上铁门,这才放心地又跑进后厨里。

她本是农家女,农活家务活,做得很麻利,井井有条的。

煎几只荷包蛋,熬一锅继,对她而言,那是小菜一碟。

很快,她就熬好了粥,煎好了几个荷包蛋,香喷喷地送到了她的厢房里来,送到凌南天的床前来。

“哎呀,真香哗!终于有碗饭吃了,太好了!”凌南天不用小红去推他,吵他,闻得香味,便会醒来。

他翻身下床,眼望桌子上的荷包蛋、白米粥,口水直咽。

这几个月来,他还真是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了。

自家破人亡至今,整整半年了。

半年来,他要么是东躲西藏,要么便是率部作战,要么就是潜伏在微山湖里养伤,哪有这么好的东西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