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 1)

庆余年 猫腻 4229 字 9个月前

(一)

秋风淡淡,烟霏云散,深秋的密林中已经黄叶凋零。

秋晨,枯叶,萧索,孤寂。

木叶萧萧,霞光满天。

秋季的一天天,像一场场别离。

生命的枯竭与消逝,随着秋声挥之不去。

一棵树旁,一个红衣人。近乎固执的站在山下,带着满枝金色,在秋风中挺立。

原来,秋天也能刚强。坚持,忍耐。

他太固执。

他太冷。

那一种已经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强烈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杀过太多的人。

他掌中有剑。

当他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

名声,有时候就像一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掉的包袱。

秋日已落,落叶飘飘。

枯叶的山坡,残枝的白梧,红衣的男人,形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象。

轻风秋霜,正是公费旅游,杀人放火的好时节。红袍男子是来公费旅游的?还是来。。。

六个黑衣人,静静地站在红袍男子的身后,以扇形排开。

黑衣不是夜行衣,而是监察院的官服。六个黑衣人的出现,将这幅艳美图画抹上了污点。有种说不出的黑暗。

红袍男子依然凝视着密林深处,飘洒一地的黄叶。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了片片黄叶,随着风轻轻地卷向六名黑衣人。

六名黑衣人同时后退三步。微风掠过,黄叶摇曳着落到了黑衣人的脚边。

空气突然凝固,在红与黑之间隔出了一道无形的屏障。

杀气!无形的杀气!

从黑衣人的步调一致中,可以看出他们似乎是接受过了残酷的训练,不然如何能做到如此整齐统一?

红袍男子眼瞳微收。

监察院只有六处才会有这样的杀手!

六处的杀手像是与天地融合到了一起。整齐的抬起右手。

他们右手提剑,左手捏了个剑诀。又向前迈了三步。除了脚踏枯叶的“沙沙”声,没有一丝多余力量的外漏。在离红袍男子半丈的距离停了下来。

六人的包围圈看似松散,实在密不透风。紧紧的将背对自己的红袍男子围在当中,却谨慎地再没向前踏出半步。他们知道,虽然只有半步之遥,但现在的距离却始终没有进入红袍男子气息所及之处。

能让六处杀手如此谨慎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能够以一人之力,抵挡六处六名顶级杀手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红袍男子纹丝不动,一名杀手的小指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了一种感觉。就像炎热的夏日,他浸泡在冰凉的湖水中。一股侵入心扉的凉意,让他打了个冷战,却又说不出的爽快。

他的小指又颤动了一下,他用眼角瞄了瞄身旁的同事,突然发现身边人的脚在颤抖!

又过了半柱香的时间,这名杀手终于忍不住这种如利刃般的杀气,缓缓放下手中长剑,抱拳嘶声道:“提司大人有命,望大舅爷跟我们回去。”

听到这句话后,红袍男子终于转过身来。六名监察院的杀手大口的喘着气,就像有千斤之力从头顶移开一样。

一双秃鹫般的双眼,长在一个有三下巴的胖子脸上。这竟然是一张白痴的面孔!尤其是一身鲜红色的长袍,感觉不伦不类,可笑之极。

但是六处的杀手不敢笑。因为他们的双腿在颤抖。因为眼前的红袍男子有一种诡异,一种超乎常人的锐气,让人寒到心里。

“不用再查了。”红袍男子抚了抚落在肩头的黄叶,似乎不忍让它落地。然后用他带着银戒的粗短手指,揉了揉眉心。轻声说道。

刚刚说话的六处杀手,皱了皱眉,觉得这个动作在哪里看到过。

“太后是我杀的,皇帝是也是我杀的。”红袍胖子笑了笑,满脸肥肉全都挤到了一起,因为太过肥胖的原因,这笑容牵动着脸上的肥肉,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让见惯各种血腥场面的六处杀人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

“父亲曾经说过,监察院是不能小视的。”红袍胖子没有给六处杀手呕吐的机会,继续轻声说道,“我一直都非常小心,但是还是轻视了监察院。我那姑爷很好,很强大!”

红袍男子无厘头的说出这么一句话,让六处杀手又想起了那位长的比闺女还要俊俏的上司。

(二)

“夺命大红袍,救世小青衣”

当四大宗师仙逝,隐归之后。这句话就成了当今高手的代名词。

青衣指的是北齐海棠,而红袍指的是庆国一名绝顶杀手。

没有人见过他长的是什么样子,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高矮胖瘦。见过他相貌的人全都回归九冥喝茶去了,而他每次出现都穿一件宽大的红袍,让人看不清他的身材。

大红袍排在小青衣之前,并不是因为青衣敌不过红袍,而是因为,青衣是救人的,红袍却只会杀人。

人是一种怪物,一种很奇怪的怪物。或许他会忘记救他的人。

但是!!绝对不会忘记向他索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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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袍是一个白痴!?”

当监察院得到从江南传回来的纸条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东夷城的那个白痴!

但是,这个推论立刻被否决了。谁到知道,红袍被称为夺命的由来。

五年前,正是因为红袍与四顾剑的那场决斗,使得东夷城在顷刻之前被夷为平地。

四顾剑败了,败得很惨。

一招之内,四顾剑败了。

剑客犹如流星,就算你成名时多么夺目,多么光辉。等到坠落的时候,突然会发现自己原来与别人没什么不同。

名利似缰锁,富贵如浮云。

再回首仰望,又有一颗比你更耀眼,更绚丽的星辰站在你原来的位置。

光芒夺目,若隐若现。

日升月落,晨昏暮浊。朝朝夕夕,星辰变幻。

四顾剑就是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消逝在茫茫尘埃之中。

半年之后,当南庆的大旗插在东夷城的墙头时,东夷人并不怨恨南庆,他们所恨的只有一个人!

夺命大红袍!

他夺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命,而是东夷城数万人的生命。

仅仅半年之后,叶流云败了。败在一个杀手的手上。

东夷城灭,四顾剑败。叶流云还需要么,叶家、秦家还能掌控兵权么?

秦家衰,叶家破。叶流云不知去向。

南庆皇帝出十万两黄金,悬赏叶流云的头颅。

几天之后,叶流云的头颅就像传国玉玺一样用黄布包裹着,由大内总管洪竹亲手交到皇帝手中。拿到十万两黄金的,正是一剑倾城的大红袍。

流星的光芒虽短暂,但天上没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璀璨,光辉。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日月都夺不去他的光芒。

当它逝去时,却比烛火还要暗淡,渺小。

四顾剑是,叶流云也是!

谁。。不是呢?

(三)

大红袍杀人,因为他是杀手。

因为他是杀手,所以请他杀人一定要给钱。

请大红袍杀人,一定要出得起价钱。

杀人,十万两黄金。

一剑是十万两黄金,第二剑当然也是十万两。可是,从没有人听说过让大红袍杀人,付过二十万两黄金。

这个杀人价码是大红袍在杀叶流云之后定下的,或许是为了炫耀,或许是为了让人们记住他的强大。

生命是无价的么?

错!生命很值钱!值十万两黄金!

只要能够出得起价钱的,人命有算得了什么?

价钱是天价,不过依然有很多人愿意出这个天价。

仇恨,妒忌,负心,疯狂!

这些东西加起来只值十万两?

可笑乎~可悲乎~

不过,只有一次杀人任务是让雇主失望的。因为他准备了五十万两黄金,可惜没有付到大红袍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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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首富明家,今夜开席设坛。老奶奶死了多年后,这等场面还是第一次出现。

族长明青达出五十万两黄金,要大红袍取下监察院提司范闲的人头。

五剑杀一个九品上?还是五十万两一剑?

大红袍默默收下票银。

招商钱庄的票银!

江南内库指定使用的招商票银!

五十万两!

大红袍笑了,明青达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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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第二天从江南传回消息,明家上下数千口人居然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

就像他们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只有依然幽幽寂静地明家大院能够证明,明家“弟弟雀雀”曾经把握过江南经济的命脉。

数千顷的明府中,只留下了一个昏迷不醒的明七爷!

范提司奔马下江南,三日之后见到了自己的暗查,明七爷,明青城!

薛清不知道两人到底说了些什么,他亲自勘察过现场。没有一丝打斗的痕迹。

那夜自己睡的很香。十三房姨太让他有点力不从心。谁知道眼睛一睁开,却接到了这样耸人听闻的大事件。

明家到哪里去了?

薛清眯了眯眼睛,他想到了传说中的君山会,也想到了传说中的夺命大红袍。他摇了摇头,在有些事情面前,或许无能才是最幸福的。

半个月后,市井中流传着一句话来。一句关于明七爷与范提司对话的话。

当明七爷见到范提司后,只说了一句话:“红袍只会夺命!夺走所有人的命!”

。。。。。

。。。。。

“王启年。”范提司在马车上沉寂了良久,叫道。

“吁~~~”老王用力拉住马车,他知道小范大人一定有重要的事情交代。

自从京城外的狙杀事件后,王启年就成为了小范大人的车夫。一是为了逃避一处沐铁的苦苦规劝,二是因为自己是老江湖,碰到点事情,总比那些俗民来的强。

“我要知道夺命大红袍到底是谁!”

王启年苦着个脸,小老头般可怜巴巴的望着范闲。早在大红袍领取叶流云首级封赏的时候,监察院就无时无刻不在调查大红袍的过去,可是。。。

最后,他还是点了点。

只苦了启年小组的一群半老头们。苏文茂更是为了调查此事,三年没有入京过。

“天杀星!”

小范大人用细长的手指,沾了沾冰冷的茶水。用力在自己的眉心上揉捏着,不知不觉后背已经湿透了。

明青达找大红袍,摆明着是要对付自己的。

可是?

为什么?

怎么会?

范闲苦苦的笑了笑,明家这块大石头,他一直是无从下手。想不到,这一夜之间成了无心插柳之事。

果然,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没有任何人是能够抵抗的。这句话从来没有错过,这次依然没有错。

一想到那个一剑十万两的夺命大红袍,他不知道该说自己是幸运还是倒霉。

“等到自己回京的时候,婉儿就该生了吧。”范闲坐在马车上,遥望远方。

他和薛清一样,不敢在这件事上继续想下去。

他越想就越觉得大红袍的古怪。越想就越觉得对方的可怕。

“天杀星!”庆国皇帝停下笔,浅浅地喝了一口银耳汤,对身旁的说书先生洪竹说了这么一句话,继续埋头批阅起来。

四顾剑败了,叶流云败了。

北齐的苦荷,突然宣布让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海棠朵朵接任天一道。自己表示得到神庙的召唤,不想再过问世俗之事后,飘然离去。

两位大宗师败在夺命大红袍的手上,人们纷纷猜测,第三位大宗师苦荷是不是为了避难,才离开了天一道。

渐渐地,议论变成了批评,批评变成了鄙夷。

别人越落魄,自己就越满足。别人越辉煌,自己就越眼红。人,就是这样的生物。

瞬息击败两大宗师,吓跑一大宗师。红袍的名望到达了极点。

从江南明家后,红袍再也没有出现过。等到他出现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北齐。

莫非,他是为了海棠朵朵而去?

世人不免担忧这位青衣布裳,忧国忧民的女子。甚至在齐庙中,天天有普通民众为海棠姑娘祈福,希望她能够避开这位庆国的天杀星。

(四)

“宰相大人,二少爷资质聪慧。四岁能作诗,五岁就会对联子。恭喜大人,贺喜大人!”

宰相姓林,捧哏者乃林宰相的第一幕僚,也是他至生好友袁宏道。

“你看大宝怎么样?”林宰相并没有接过袁宏道的话语,摸着翠绿色的鼻烟壶,问了一个毫无边际的问题。

袁宏道微微锁眉,沉思半响后,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林宰相的问题。

那年林珙五岁,林大宝八岁。

林家有后了!

京城里谁都知道,林家二少爷才华纵横,又生的俊俏。虽然只是五岁小儿,却很讨那些皇宫贵族的欢喜。

上门说亲的媒婆,天天在林府前晃悠。一见林宰相出门,就围上去。一副不成功不罢休的架势。

这些事情统统被大少爷看在眼里。

大少爷自嘲苦笑,自己的弟弟为何会如此出色?

“哥哥,昨天的那首诗做的极好!爹爹还给了块糖作为奖励呢。”二少爷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奶声奶气的说道。

大少爷笑了笑,疼爱地望着自己弟弟那张清秀的小脸。

二少爷伸出手,把糖塞在大少爷手中:“诗是哥哥做的,对联是哥哥对的。哥哥对我最好了,这块糖给你吃。”

大少爷将糖塞进了嘴里,却感觉嘴里异常苦涩。

比胆汁苦,比硝水涩。

清晨有雾,浓雾。

大少爷痴痴地望着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林珙,脸庞湿漉漉的。分不清哪里是雾水,哪里是泪珠。

林府花园就像一座小巧地山麓,有泉水,有草地,有红花,有盆景。四面花树围绕,天空一望澄蓝。

这时候浓雾渐散,太阳刚刚升起,碧绿的叶子上雾珠晶莹,大少爷的脸上也是雾珠晶莹,折射出清早特有的五彩晨光。

大少爷叹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世间最珍贵的已不再是金钱,权利,名望。

大少爷明白,最珍贵的是自己的弟弟。

浓雾能够遮掩住自己这副丑陋的皮囊,却遮掩不住如鲜花般绽放的林珙。

大少爷站在花园的中央,眼前尽是那一张张对着自己弟弟的笑脸,耳旁尽是一句句对自己弟弟的赞美。

水池中,自己的倒影让大公子觉得那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白痴,一个不应该生存在世上的畸形。

至少,在别人眼中是。

用外貌区分优劣,他们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

人生如酒,量大者视之为甘露。量浅者视之为浊液。

相貌又何尝不是?即使是绣花枕头也比满腹经论的丑八怪吃的开。

大少爷突然大笑,惹得片片绿草上的雾珠纷纷坠落。而花瓣却吸足了水分,变得异常夺目华美。

池水很浅,浅得让整个蔚蓝天空变成了淡青色,也让池中人影变的模糊不清。

大少爷收起了笑声,静静凝视池水。

良久,一个古怪的问题充斥着他的脑海:

为什么,天空是蓝的。而池水。。却是清的?

那天之后,大少爷的智力就一直停留在八岁。

他的智力真的只有八岁么?

这世上,或许只有自己的弟弟知道。

但是,自从他死后,无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了。

。。。。。。

。。。。。。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刚听到这首词的时候,大少爷真的被吓了一跳。

他想到了死去的弟弟,想到了自己。

为什么这个比闺女还要俊俏的姑爷,竟然会说出这么一句有违常理的话?

绿叶只是为了承托红花而存在的。

绿肥而红瘦?

姑爷是在贬低红花,而衬托绿叶?

肥者才华乎?肥者体态乎?此善假与物也!

父亲的红花早早的逝去,而自己的姑爷明有红花之才,却只甘心情愿的做皇帝陛下一块磨刀石。

自从林相告老以后,这个偌大的林府就一直空空荡荡的。

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没落,低潮,荒芜。

也只有自己会时常回来,看看花园,看看水池。

望着杂草丛生的绿地,望着浑浊如淤水的池子。大少爷揉了揉自己的三下巴,眉宇突然暗淡了下来。

“为何我只能做绿叶,而不能成为林府的红花?”大少爷突然吼叫着,“我也是一个人,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不是白痴!我更不是怪胎!”

“为何你只能做绿叶,而不能成为林府的红花?”一句冷冰冰的话语,刺入了大少爷的耳旁。

这句话不是回声,也不是大公子内心的呼喊。

这个花园里还有第二个人!

大少爷扭头回望。。。

他第一次见到这位蒙着黑布的瞎子,当然也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