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唐朝的百媚(七十七)第二天醒来,唤黑少,他在外面应我。
我起床来,看到门口的床角不见了。
便知道他已起了床。
早已收拾了屋子,整理了床位。
我赶紧起来,收拾打扮好,寻着他的声音去找他。
走出去,看他正站在院子中央,冬日的暖阳落在他身上,他正在那里静静的晒着太阳。
眼睛望着远处连天的荒草,在征征的发呆。
我走过去,嗨的一声,笑着跳到他面前,想吓他一跳。
他倒是笑了,问我道,睡得还好?我点点头,说道,本来有点害怕的,可是一想到你就在附近,就安心了,睡得很好。
他笑了笑,又问我,饿不饿。
他这么一问,肚子立马咕咕叫。
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他望我一眼,拿起搁在一边的长剑,说道,家里没有吃的,我们去长安城吃饭吧。
我点点头,跟着他出去。
他关好院门。
带着我往长安城走去。
走来走去,才发现其实黑少的家只是在长安的郊外,离长安城并不远。
走路半个小时就可进城了。
他问我想吃什么。
我仰头想了想,告诉他,想吃只有在唐朝才能吃到的东西。
他笑,说道,呵呵,其实吃食住行还是21世纪舒服和多样化。
吃的中餐西餐,中餐有湘菜,川菜,粤菜,满汉全席,现在还没发现呢,至于行,火车汽车飞机,不像现在。
嗯,只有唐朝才能吃到的东西?小涵,看过大明宫词没有?我点头,告诉他看过,里面的男主薛绍很好看。
说实话,黑少悲伤的时候挺像那里面的薛绍的。
那,我带你去吃太平公主吃过的馄饨怎么样?好啊,想起小太平私出宫去的馄饨摊。
立马食欲大增,激动万分。
吃了三碗,汤很好喝,肉很鲜美,就是嫌馄饨不如饺子个大实在。
嘿嘿,太丢人。
醒的时候本来就晚,再加上路上费了时间,我们是早餐当中餐一起吃。
街上开始繁华起来,我坐在摊位上边吃边看着路上来往的行人。
突然看到一个白衣的美女子经过,我不由睁大眼睛站了起来。
把烫着的馄饨吞下去,火急火燎的告诉黑少,黑少,黑少,那白衣服的小姐长得好像百媚。
也不等黑少吃完,自已匆匆付了钱,拉着黑少就追上去。
黑少在我身边说,她本来就是唐朝的百媚。
百媚的原身,木府的大小姐木素素。
我惊呆,一边跟着那个女孩,一边问黑少,真的吗?真的吗?天啊,真是不相信,我竟然看到了唐朝的百媚。
黑少点头,告我,她以前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儿,长得很纯很漂亮的,可是喜欢的男子喜欢眼神妩媚的女子,她才固执的从人变成狐的。
我望着那个女孩,看到白色裙衫飘飘,黑亮的长发垂在耳际,正慢慢的向前面行进。
步子小而慢,是典型的大家闺秀的样子。
她侧过身来,看到她的脸,好精致的五官,大眼琼鼻,樱桃小口,想起现在的百媚,现在的百媚慵懒妩媚,而面前的女孩,清纯得,却仿佛空谷幽兰。
而且她穿得白色罗裙,领口开得很高,一个盘形花钮扣在颈间就锁得严严实实,虽然和着市面上流行的坦胸露乳不协调,却更能显出她的清纯来。
想起黑少的话,小涵,你的气质不适合穿这么暴露的衣服,才知道黑少所言非虚。
这个女孩,这么漂亮,竟然就是我现在妩媚懒洋洋的院长的前身。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那个女孩已经在长安繁华的闹市中停了下来,人群在她身边挤来挤去,她却微仰着头,笑着站在一个男子面前。
那个男子一身银色锦衫,一手牵着一匹高头大马,眼神很是疑惑。
然而,他剑眉星目,真的是很好看。
那个,就是她喜欢的安公子。
黑少在代我做着解说。
啊,我明白了,怪不得她会为他去变狐,他实在是太好看了。
也依然是黑少的话,古时候的大家小姐不像现代,很少出门的。
这次也是素素不小心巧遇到的安公子。
呵呵,想起古时候的女孩子真的很可怜。
我边听着他的话,边拉着他走近,素素的小小的怯怯地话传到我们耳边来,公子,我给你绣了个荷包。
一双纯情的大眼望着那个男子,白晳修长的小手上捧着一个金丝的荷包。
这是古代女子表达爱情的方式,虽然说得委婉,可是我知道,就是说这样的话,素素也是鼓足了勇气的。
我焦急的望过去,多么希望安公子不要拒绝她,那男子却拧了拧剑眉,并没有接那个荷包,只得说道,小姐,给我绣荷包的人太多了。
可是,我,我喜欢公子。
公子能不能娶我。
是素素的声音,想起百媚的话,难得的见一面,不知道见了这次还有没有下次,所以就抓着机会表白。
不是不胆小,不是脸皮厚,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
正替素素紧张的时候,却听到安公子的声音,对不起,我喜欢身形曼妙,眼神极媚的女子,你,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种。
她的眼神立马黯了下去,垂了手,低了头,呆呆地站在那里,而那个无情的人,却跃上自已的马,一挥长鞭,策马离去。
素素,百媚?我为她心痛,看着她抬起头来,一脸的泪水。
真想冲过去抱住她。
身子却被黑少拉住,告我道,她不认得你的,还是不要过去了吧,刚被拒绝,不想让人打搅的。
我只得听了话,眼睁睁的看着百媚伤心离去。
在酒店里闲坐,想着刚才碰到素素的事,不由问黑少,百媚现在这么有本事,她干嘛不利用时空控制器回到唐朝,像杜十娘一样改变历史。
黑少笑,说道,用现代人的身份回去,无法改变过去,真的回到过去,也依然还是那个木讷的素素,并没有千年道行,并没有妖媚本事,她最终也还是得不到安公子的爱。
我想,她并不想重回去做那个温柔的木素素。
她是想用现在的本事和身份找到安公子,想证明自已,也告诉他,她成为了妖媚的狐狸精女子,她成为了他喜欢的那种人。
你明白吗?我点点头,似懂非懂。
姑且不论,为一个人改变,算不算对。
百媚爱到后来,历尽艰辛,做的却好像是一件与爱情无关的事。
可是真的与爱情无关吗,想起她的慵懒和街头的错认,又好像不是。
唉,爱情,真的是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