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双月传奇第九九章 我欲成神(广告:兄弟的书《重生之绝色风流》,cmfu/smenhu.cn?bl_id=4251,写得蛮轻松,跟惊云这沉闷的风格不同,喜欢轻松的古装小说的兄弟们可以去看下。
)炎月一大早起来,召集所有人准备商议今天的行动事宜,等黄思秦、秦梦、齐镇东、付险峰以及三大妖王战队的队长都到齐了,却发现单单少了忆名。
炎月很不喜欢爱睡懒觉的年轻人,他认定忆名仍在蒙头大睡,心想身为大伯一定要好好管教侄儿,让黄思秦等人候在院子里,自己大步走进忆名卧房内,准备揪他起床。
炎月进屋之后,只见忆名**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床单一丝不苟,房内空无一人,心道莫非这小子早就起床了?走到床前伸指一摸床单,发现床单冰凉,不像有人睡过。
炎月正感奇怪,忽见到床头摆着两个火柴盒大小的方形黑盒。
炎月一见这黑盒,就感到莫名熟悉,正想近前看个究竟,忽见盒子里探出一个大头,炎月仔细一看,这大头不是忆名是谁?一个火柴盒大小的盒子里探出一个人头,看上去既奇诡又恐怖,但炎月本就是胆大包天之徒,一见之下,走过去揪着忆名的耳朵将他整个人从盒子里提了出来。
忆名的身体从盒子里出来后就恢复了本来大小,他苦着脸对炎月道:“大伯,能不能不要揪我耳朵?我已经不小了……”炎月嘿嘿笑道:“好小子,原来你早就造出类似乾坤箱的东西了,难怪上次跟我提要用这种东西装先进武器过来!老实交待,你一晚上呆在里面干什么?”“这个……呃,这个……”忆名吞吞吐吐地说不话来,脑子里转得飞快,心想怎样胡扯过去。
但他的小伎怎骗得过炎月?炎月见忆名不说话,将忆名一把扔出房门外,然后一头钻进了盒子里。
候在院子里的黄思秦等人见忆名大呼小叫地摔了出来,在空中一个翻转稳稳地落到地面,然后又迅若疾风般冲进房内,众人不由面面相觑,心道莫非这伯侄俩在屋里打起来了?忆名刚刚冲进房间,就见炎月提着几个人从盒子里蹦了出来。
忆名一见炎月提着的老森等人,不由暗暗叫苦,他原本想先跟炎月打声招呼再将老森等人带出来的,没想到却被炎月抓个现行。
现在炎月既已进到盒子里边,想必已经里面的玄机看了个清清楚楚,正想着怎样向炎月讨饶,就见炎月双臂一抡,被他两只手提着的老森等五个人就哇哇大叫着在空中挤成一堆向忆名撞来。
房内空间狭小,忆名避无可避,只得伸手去接,不想炎月扔出老森等人时加了一股暗劲,忆名毫无准备之下被五个人撞出了房间,连忆名在内的六个人顿时滚出房间,在院子里堆成一堆。
黄思秦、秦梦等人不由暗暗称奇,心想忆名果然不简单,一个晚上就弄出五个大活人来,其中两个还是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
老森等人为见尸王,均换了自己认为最好看的衣服,老森穿的是一套银白色的休闲装,外罩一件收腰风衣,两边腰里别着两把金色的大口径火药手枪。
他的风衣看似普通,其实是用超合金纤维制成,可挡住大口径狙击枪以下所有火药枪的子弹,里面那银白色的休闲装可反射低度激光。
泰山穿着一套充气式盔甲,平时不充气的时候看上去与普通衣服无异,只是样式非常漂亮,但充满气后,就会变成一件类似重装骑士盔甲的全身甲,其坚硬程度比普通钢铁有过之而无不及,比普通盔甲更完美的是,泰山的充气盔甲接缝处毫无破绽,且重量与普通衣服无异。
他在腋下藏了两枝三十发弹仓的微型冲锋枪,腰带里面别了一圈弹匣。
星痕身着墨绿色仿军装休闲服,也是用超合金纤维制成,具有老森的衣服同样的功能。
而他随手携带的则是两把大口径火药手枪,昔年声名远播的“沙漠之鹰”,虽然弹仓容量小,但胜在威力足,噪音大,是男人的最爱。
阿玫穿着一件浅绿色紧身短衫,下身着一条黑色紧身牛仔裤,傲人的身材曲线毕露,仅堪一握的小蛮腰上别着一柄小巧的激光手枪外加两个能量盒。
她的衣服虽然也有防弹功能,但遮盖面积比起老森等三个男性来小了许多,她选择这身打扮,自然是为了向尸王展露自己的身材。
明美穿着一条浅红色的连衣裤,右边大腿上绑着一柄微型镭射冲锋枪,左边大腿上绑了六个能量盒,她的连衣裙自然是极显身材,同样具有完美的防弹性能。
老森等人吚吚呀呀地自地上爬了起来,看到院子里有好几个人正满脸笑意地看着他们,不由一下子羞红了脸。
初次见面就被这些人看到他们的丑态,令老森等人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而在这时,炎月已经背着手,一脸沉静地了从房内走了出来。
忆名一见到炎月,脸上立刻堆满了天真无邪的笑容,一双大眼睛用最纯真最无辜的眼神看着炎月,用一种非常委屈的语调说道:“大伯,我知道错了,你饶过我吧!”老森等人听到忆名叫炎月大伯,立马醒悟过来刚刚扔他们出来的人正是他们崇拜的偶像,全都两眼放光地仔细打量着炎月。
而阿玫更是看得如痴如醉,心想这尸王看上去如此年轻,又是前所未见地英俊,比起忆名这个小白脸来更多了几番成熟的魅力,不由在心中大呼此生非尸王不嫁。
其实炎月的实际年龄算起来才十九岁多一点,比起忆名还要年轻了好几岁。
但他记忆苏醒之后,有了前世数千年的经验,整个人自然而然地就散发出一种成熟的魅力了。
听到忆名的讨饶,炎月沉着脸,看了忆名一眼,“妖族的惑心之术对我无效,你就不要白费心机了。
摆出这么可爱的小孩样,想打动我吗?难道你不知道世人对我的评价?”忆名听到炎月这句毫无感情的话,不由心中一凜。
世人对炎月的评价忆名不知道,但他知道秦梦等人对炎月的评价只有七个字——毒手,狂魂,菩提心。
菩提心三个字听起来似乎很善良慈悲,但忆名却知道,这菩提心三字背后真正的含义。
那是指,炎月总喜欢亲手“超渡”那些值得他尊重的对手。
现在忆名最担心的就是,炎月会用他的“毒手”来对老森等人昭显一下他的“菩提心”!忆名不由急道:“大伯,你不要……”“没什么好说的。”
炎月冷冷地道:“这几个家伙穿得稀奇古怪,不伦不类,你带他们去找几件适合这个时代的衣服换上。
还有,他们不过是普通人,只是身体比没有锻炼过的人好一点,既然你把他们带过来了,就要负责保护他们。
不要以为有枪有炮就了不起,这个大陆的魔法师使出的终极魔法比他们带来的最厉害的炮还要可怕,多的是高级战士不怕他们的子弹,要他们自己注意点。”
炎月这番话倒不是故意夸大事实,老森等人带过来的最厉害的镭射炮一炮能轰平一座山头,但有些圣域级别的大魔导师同样能用一个终极魔法轰平一个山头。
而像雷云儿这种半神境界的高手,和现在未达巅峰状态的炎月都有得一拼,炎月很清楚以雷云儿的实力,就算一镭射炮直接轰向雷云儿,雷云儿一样不会有事。
而忆名在听到炎月这番话之后,大喜过望,炎月这番话足以证明他对老森等人过来并无意见,反而对他们的安全颇为担心。
看样子炎月并非像传说中那样残酷无情,而炎月也没说过不允许动用他们带过来的先进武器,只不过没明言支持罢了。
忆名不由暗暗得意,他这一招先斩后奏果然有效。
其实他不知道炎月虽然有时极度残酷无情,但却极重亲情,对下属都护短至极,下属即使犯了错,他也要硬扛到底,更何况忆名这个亲侄儿了。
虽然黄思秦等人不是外人,但炎月也不能太落了忆名面子,否则他这个当大伯的也会相当无趣,传出去只会让别人笑话。
所以尽管忆名背着炎月做了一些炎月并不喜欢的事,但炎月还是决定不再追究。
忆名趁机将老森等人介绍给了炎月等人,并向老森五个人介绍了黄思秦等人,看起来所有人对老森等人既不太热情,也不太冷淡。
黄思秦等人本就是力量至上的人,见老森等人只不过是身体稍强壮一点的普通人,自然不会太过热情。
而看在忆名的面子上,他们也不能对老森等过于冷淡。
介绍完之后,忆名就要拉着老森等人去换衣服,阿玫忽然鼓足勇气对炎月道:“尸王大人,你刚刚也说了,我们只是普通人,很容易受伤,那么你就不应该让我们换衣服。
我们现在穿的全都是具有防弹功能的衣服,你要是让我们换成了普通衣服,别人随随便便就能伤到我们了,那怎么成?”炎月一愣,他没想到这个人类小姑娘在知道了他身份的情形下还敢这样对他说话,不由感到有些好笑,心想我尸王在地球上消失二十多年,看样子已经镇不住场面了。
不过他心底下还是很欣赏这个小姑娘的勇气和泼辣。
炎月故意板着脸说道:“防弹衣?有盔甲厉害吗?这样子的防弹衣能抵挡住一个中阶魔法或是一个高级战士的全力一击吗?”阿玫一挺胸膛,傲人的胸部直逼炎月:“当然厉害了,不信你试试!”忆名大呼厉害,敢这么跟尸王对着干的,阿玫可算是人类当中第一人!炎月冷着脸,右手食中二指戟指一划,一道火红的指劲在空中划出一道半圆形的弧形,隔空划过阿玫小腹。
无声无息地,阿玫那件可抵挡大口径狙击枪以下的火药枪弹的紧身上衣立时破开一条整齐的口子,露出她雪白的小腹,皮肤却未被伤到分毫。
阿玫惊呼一声,仔细查看衣服破裂处,直到发现小腹之上毫发无伤之后,才松了一口气。
“这种烂衣服,有什么用了?连我轻轻一指都挡不住,如何能挡法师的魔法和战士的利剑?换了!”炎月一声令下,老森等人立刻乖乖地跟着忆名进屋换衣服去了,就连泼辣的阿玫也心不甘情不愿地进了屋里,看样子炎月那立威的一指在她心中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老森等人跟着忆名进了屋,明美立刻飞快地关上房门,拍着胸口道:“吓死我了,忆名,你的大伯好可怕!他的指头刚才根本就没碰到阿玫的衣服,超强防弹衣一下子就破了,他究竟用的什么武器?难道手指头里藏了高强度激光剑?”忆名笑道:“哪有什么激光剑了?那是用手指发出的剑气而已,这一招我也会,算起来我现在的力量比起大伯还要强一点,只是在技巧方面,比他差太多了。”
“剑气?”老森等人兴奋地围了上来:“既然你也会,那就教教我们吧!你大伯刚刚说得那么可怕,什么魔法啊,剑士啊,要是真有一天我们要和这大陆上的人肉搏的话,我们的搏击术可能派不上用场了,为了我们的安全,忆名,你就教教我们吧!”忆名有些郁闷地道:“我和大伯的战斗技术基本上是建立在力量基础上的,没有力量,技术再好也是白搭。
我可以教你们运气的方式,可是你们体内根本就没有气,哪能发出什么剑气了?”“那你教我们怎样练出‘气’吧!”泰山道:“我早前也练过一点气功的,有底子。”
忆名苦笑道:“我所说的气不是气功,比如我,用的是妖气,而我大伯用的则是尸气,大伯的运气技巧不见得适合我,而我的用气方式也不见得适合大伯。
如果你们要练气的话,嗯,我倒是可以教你们一些人类修真的方法,不过,以你们现在的年龄和体质,十年之后或可入门,三十年之后或有小成,五十年之后也许就能发出形于体外的剑气了……”老森等人当场晕倒,五十年?五十年之后他们都成老头子老太太了,练成剑气还有什么用?“你不要耍我们,有没有速成的法门?”老森咬牙切齿地道。
忆名认真想了想,道:“速成的方法倒是有,我都能让你们速成,只不过……”“只不过什么?”听说有速成法门,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星痕叫道:“快点说你的条件,要什么我们就给你什么,就算你要阿玫和明美,我们也一定会把她们剥得精光摆在你**!”“呯!”星痕被两女一人一拳打在两边腮角,仰天倒地。
“只不过你们要以人类的肉身成妖。”
忆名缓缓地说着:“我父亲当年也是以人类肉身成妖。
妖族一般都有一个原形,但我和我父亲却没有,我们的原形都是人,但我们的种族划分却归属于妖。
而你们如果想速成,就必须成妖,成妖之后,虽然原形仍是人,但你们就再也不是人类,而是妖族。
妖族有十大戒律,第一……”忆名将妖族十戒说了一遍。
“我身为妖皇之子,可以徇私舞弊,不得引诱人类成妖这一戒对我无效。
我可以将你们转变为妖族。”
本来老森等人还想以人类的肉身成妖的,但听到妖族十戒之后,他们就完全失去了兴趣。
规则太严格了,一不小心犯了其中一条,就会被干掉。
尤其是老森、泰山、星痕三个男人,让他们以后不能和人类美女交往,他们宁可死掉。
“你们好好考虑清楚,要不要以肉身成妖,想清楚了再告诉我,我会尽量满足你们的。
好了,现在换衣服吧,那里有个大衣柜,自己去找合适的衣服。”
阿诺德的衣柜里男女服饰都有,金屋藏娇的地方,没有女性服饰倒真是说不过去了。
院子里,黄思秦在老森等人进屋之后哈哈笑道:“死老鬼你过份了,今天不但学你老弟用冷脸扮酷,还仗势欺人吓唬小姑娘,你那一指莫说一件防弹衣,就算是我被你划中,也少不得在身上多出一道血口。
这世上能划出你那一指的人还有几个?我看除了这大陆的第一高手,再无其他人了吧!”炎月一直板着的脸终于松驰下来,微笑道:“吓唬他们是为他们好,不然他们过于低估亚兰古斯的高手,只会白白送命。”
炎月本就不喜欢板着脸,在他小时即使过得再苦再累,他脸上也总是挂着神气的微笑,饿了三天肚子,穿着最破烂的衣服时也能摆出捡到一块金砖的神情。
论起性格来,炎月开朗热情的性格,比起沧月大部分时间阴沉灰暗的性格要受欢迎得多。
这就是为什么炎月虽然千多年来东奔西逃,却能拥有一批忠诚的下属和几个知己好友,而沧月却只有大地苍狼为伴,浪迹天下千多年后才有了妖圣孙悟空和血族王子狄更斯两个朋友。
天下妖众虽多,但均是因为妖皇的身份和力量而服从他,敢和妖皇作朋友的,却寥寥无几了。
炎月以力量吸引人,而沧月则是靠力量服人,这其中的高下,不言而喻。
所幸两兄弟最终和解,兄弟二人的性格和处事方式互补互足,方能发挥出最大的效力。
而两人的力量联合,方能所向无敌,连使用最纯粹最彻底的毁灭力量的魔族至尊哈特斯都败在兄弟二人联手之下。
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当今亚兰古斯大陆虽然强者如云,一直隐而不露的神族虽是号称力量最强大的远古自然神,但假若炎月、沧月兄弟二人联手,相信依旧能纵横驰骋,所向披靡。
黄思秦又问:“那么你难道真的打算让他们使用来自地球的先进武器?那可是违背历史和自然的规律的。”
炎月想了想,道:“其实我们这些人今天站在这里,本就违背了历史和自然的规律。
历史和自然也是由神来控制的,现在既然亚兰古斯最大的神都已经死了,由我们来做一回控制一切,创造一切的神又何妨?天上无神,我们就是神。
那些先进的武器,我们只要运用得当,给它们披上一层神秘的外衣,一样不会有太大影响。
比如,我们就说那些武器是众神的神器,枪和炮可以说成是神的魔法杖,坦克战车可以说成神的陆行坐骑,武装直升机也可以摇身一变成为神的飞行器,这样解释起来不就可以了吗?亚兰古斯大陆现在的科技水平还无法理解那些先进武器,说成神器的话比较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普遍心理。
而无论枪炮坦克,弹药和燃料总有用尽的一天,等到枪炮弹药用尽了,我们就将它们不留一点痕迹地彻底销毁,这样在以后的史书中,至多会出现‘众神之神器喷射着灼热的光线,将毁灭与死亡带给亵渎神的罪人’之类的说法,而不会有人知道这其实是来自另一个时空的先进科技。”
炎月说这番话的时候没有想到,仿乾坤箱老森等人住着的大房子里有一个小型的兵工厂,只要能找到原料,就可以造出弹药和燃料,虽然不能大量生产,但供应一部分的武器还是足够的。
“死老鬼你可真会扯,这样的弥天大谎你都编得出来。
不过这想法相当不错,就是不知道这些武器对亚兰古斯的神会不会有效了。”
黄思秦笑道。
炎月摆摆手,“这些武器对付你都未必有效,更何况是自然神了。
我们这个谎必须得说,还要让很多人跟着一起说。
我刚刚又想到一点,如果我们把这些武器说成是神器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获得大部分的民心。
试想一下,究竟是什么人才能够拥有这么多神器?普通的被神眷顾的人类是不可能的,有一两件神器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而我们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神器’,岂不是证明我们就是神或者神的代言人?民众愚昧,我们就利用这愚昧,让他们追随我们,信奉我们,帮助我们结束这里的乱世,引导他们进入正确的发展途径。
战争是灾难,可是分裂导致的长期战争才是灾祸的根源,我们发起战争是为了消除战争,只有一个完全一统的天地,才能将战争彻底消除。
而神族之乱所产生的破坏力是难以估计的,或许会将这个星球整个毁灭都说不定,我们消除众神之乱,将他们的地位取而代之,也是为了大地万千生灵着想。
所以暂时欺骗一下民众是可以理解而且确有必要的。
嗯,我越说越觉得自己伟大……”“我看你是把自己当成神了。”
黄思秦在一旁冷嘲热讽。
“不啊,我觉得王说得挺对的。”
秦梦当然是支持炎月了,而齐镇东和付险峰也是一脸崇拜地道:“王的思想太深隧了,我们都有点跟不上王的节奏了,王,请你无论如何不要走得太快,等一下我们,让我们有时间追上来……”炎月看着齐镇东和付险峰这两个活宝,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们两个总能把最严肃的氛围搅得一塌糊涂,有时候连炎月都毫无办法。
“看样子,以后是不是不能对他们太放纵了?”炎月心想着,看着齐镇东和付险峰的目光中多了几分不怀好意的阴谋闪光。
说了这一阵,老森等人已经换好了衣服,由忆名带着出来了。
炎月看了老森等人一眼,满意地点了点头。
老森、泰山、星痕已经换上了大陆流行的武士服,看上去似模似样。
而阿玫和明美两个女孩则换上了一身淑女裙,打扮像极了贵族小姐。
虽然他们的随身武器还藏在身上,但这身行头已经可以融入这个大陆了。
炎月等人虽然还穿着地球上的衣服,但以他们的能力,将身上的衣服转换成为亚兰古斯流行的式样还是很轻而易举的,只是有些可惜了身上的名牌服饰,不过还好亚兰古斯大陆上的人不认得地球上的名牌,穿着再贵的名牌衣服都只会被当成奇装异服,说不定还要被当成精神病人关起来。
在亚兰古斯大陆,一身镶金边的贵族礼服和一件装饰上乘的淑女裙就已经是标志着身份和地位的名牌了,最好还配上一辆名贵马车。
看着老森等人满脸不自在的表情,炎月不由心中好笑。
但恶人已经扮了,就要继续扮到底,冷着脸盯了老森等人一阵,直盯得五个家伙心中发毛之际,炎月才冷冷地道:“衣服不错,总算有点人样儿了。”
完轻轻地一挥手,一道红光自他手掌发出,笼罩到老森等五人身上,老森等人并没有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忆名、黄思秦等人却看出,炎月在五人身上加持了防御魔法,而且是永久固定形态,即是说,加持在五人身上的防御魔法只有五人死亡后或是炎月死掉后才会失效。
而炎月现在的能力发出的防御魔法,其强度比老森等人的防弹衣不知要弹了多少倍,除非碰上圣域高手,否则寻常法师或是战士,都休想伤他们分毫。
“好了,现在我们准备进城。
我们这群人人数太多,不能一起进去,要分批进城。
火云帝都之内有超级高手,还有精通星象的奇人,不要使用遁术和飞天术,以免被其发现。
我们既然要扮这个空间的人,就要扮得彻底一点,老老实实走进城门去。
狂狮王,你带着狂妖战队扮成商队进城,货物自己想办法;怒鹏王,你带着魔妖战队扮成普通民众进城,最好扮成赶集的农民,行头同样是自己想办法。
天妖王李南,天妖战队人数太多,适合扮成贵族骑士卫队,行头也是自己想办法。
剩下的人都扮成贵族亲卫,由我来扮大贵族,你们想办法给我找辆高档马车。
进城之后用暗号联络,在我指定的地点集合。
记住,我们是来接收这个大陆的,不是来搞破坏的,能不杀人就尽量不要杀人,听清楚没有?”众人齐声回答:“明白!”音调铿锵,颇有军人风范。
商定好之后,各人分头行动。
火云帝都交通发达,公路四通八达,交织如网,狂狮王带着狂妖战队两百多妖王飞出山谷,守在通往帝都的大公路上,等了半个小时就碰到一个人数众多的商队,马上出手将商队的人都绑到路边的林子里,狂妖战队的妖王们则换上了商人和随队佣兵的衣服,大摇大摆地朝火云帝都行去。
怒鹏王带着魔妖战队的妖王们守在另一条大路上,大肆劫掠了一通,最后统统换上了五花八门的平民服饰,推着装满蔬菜水果的小车,牵着驮着野味的毛驴马匹,三五成群地向着帝都慢悠悠地走去。
天妖战队选了一条大道,等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才看到一辆只有五十个骑士护卫的贵族马车晃晃悠悠地行来,天妖王李南一声令下,五百多天妖王一窝蜂般冲了出去,三两下就解决了贵族卫队,李南将马车内一个吓得浑身发抖,胖得犹如一头肥猪,怀里搂着一个足够当他孙女的少女的贵族一把拖出马车,将那老贵族和少女一起绑了扔到路边,命五十个妖王暂时换上骑士盔甲,剩下的继续埋仗。
一直守到日正中天,天妖战队才算勉强抢到了足够的骑士盔甲和马匹。
他们一共打劫了五个贵族,抢到了十来辆马车,只留了一辆看上去最高档的,其余的全都砸了扔进林子里。
下午一点左右,穿着自己变化的豪华贵族服饰,用易容术改变了相貌,变成一个稍有点人样的大贵族,粘上了两撇小胡子的炎月施施然钻进了豪华马车里,在五百多衣甲鲜明的骑士护卫下,浩浩荡荡地向帝都行去。
炎月现在的身份是火云帝国湛卢行省的赫连勃候爵,此次进京是去拜会他的岳丈大人,王爵毛里求斯。
一切手续和证明身份的文件应有尽有,甚至连毛里求斯的女儿,赫连勃的老婆都有,当然,是由秦梦改扮的。
至于证明文件和礼物,则全都是天妖王们抢劫得来的。
直到此刻,炎月还是不知道火云帝国当今的形势,他仍认为火云帝国如今还是当年那个大陆第一强国。
炎月甚至还在盘算着,在杀掉雷风大帝之后,有哪些皇子可杀,哪些皇子可留,如何才能制造最大的混乱,令火云帝国四分五裂。
近百里的路程,在炎月下令加速赶路之下,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
抢劫得来的马匹自然没有半小时跑百里的本事,多亏了众妖王用他们的妖气刺激马匹,令它们增强了耐力,提高了速度。
当然,他们没有妖皇的本事,没办法用妖气刺激使得马匹妖化,否则亚兰古斯大陆上新生的妖族,铁定是马妖最多了。
在炎月等人到达亚兰古斯东城门高大的城门前时,先出发的狂妖、魔妖两大妖王战队已经顺利进城了,现在他们正在亚兰古斯大陆的街道上分成数十拨四处闲逛着,一边逛一边感慨终于又看到了他们年轻时所看到过的中世纪的情景。
宽阔的街道上有许多行人,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小摊小贩无数,衣着华丽的贵族公子小姐们三五成群地闲逛,身后跟着衣甲锃亮,腰挎刀剑的近卫骑士。
不时有装饰华丽的马车从街道上慢悠悠地碾过,一队队的骑士跟在马车后面,战马迈着小碎步踏出清脆的蹄声。
装扮神秘的魔法师裹着深色长袍,头脸藏在风帽里,拄着镶着宝石的魔法杖在街上慢慢行走着,普通平民对魔法师既恭敬又畏惧,而骑士们在看着魔法师们总露出异常复杂的神情,嫉妒和不屑兼而有之……狂狮王现在的身份是一名来自南部行省的大粮商,他穿着华丽的衣袍,手拿着一个鼻烟壶,身后跟着三名打扮成随从的妖王,一边逛街一边感慨:“想我年轻的时候,这样的情象也看过不少。
那个时候,嘿,长安城比这里还要热闹,只是城没这么大罢了。
长安城里道士多,经常碰到头脑发热想要降魔除妖的,每天总要打上几架,看这些所谓的魔法师,估计就是道士一类的角色了。”
狂狮王说话时用的是标准的火云官话,在横渡暴虐之洋的时候,炎月将大陆最流行的通用语火云官话教给了地球上来的众人,妖王们都是聪明绝顶的生物,否则也不会修炼到如此境界,而秦梦等高级僵尸也是本领非凡,学起来又快又准,一个月的时间就都掌握了标准的火云官话,甚至还有数地方言。
现在走在火云帝都里,狂狮王当然要迫不及待地表现一下自己的外语水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