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双月传奇第九六章 再次出发(兄弟的书,《重生之绝色风流》,cmfu/smenhu.cn?Bl_id=4251,种马YY轻松搞笑类的,凌晨冲周榜,有票的捧个票场,没票的捧个点场啊哈,兄弟在此多谢了!)忆名乘车到了希望之城中心地带,钻进闹市里的一条小巷,在小巷中七拐八拐了一阵子,来到一扇紧锁着的,锈迹斑斑的铁门前。
忆名在铁门门锁下方三寸的位置用力连敲七下,然后后退两步,抬起头看着铁门上方一个隐藏得极好的针孔摄像头。
摄像头的镜头里射出两道肉眼不可见的光芒,对准了忆名的瞳孔,过了良久,摄像头里的光芒才消失。
再过片刻,铁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忆名和大地大步走进门里,铁门在他们身后慢慢地合上,忆名和大地立即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刷刷刷三声,三盏超亮的聚光灯打到忆名和大地身上,忆名无奈地叹了口气:“老森,不要搞这么多名堂,我找你有正经事。”
聚光灯的灯光陡然熄灭,接着一阵极为柔和的灯光亮起,将忆名和大地所处的环境照亮。
原来这是一个异常宽敞的大厅,而忆名和大地身后的铁门从里面看去,竟是一道坚固厚重的合金大门,与外面那残破样简直有天壤之别。
大厅面的墙壁和天花板都是光滑得有如镜子的合金,而地面则是由一块块边长三十公分的正方形金属地板拼成。
房间的光源不知从何而来,在这大厅里,什么东西都没有。
忆名皱了皱眉,“老森,你要再不出来,我可要拆房子了!”忆名话音刚落,一阵豪爽的笑声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忆名身前五米处的几块金属地板忽然陷落,现出一方空洞,接着一个全身穿着亮银色紧身服,身材高大的年轻男子自空洞中缓缓升起。
他身前有一个齐腰高的金属平台,平台上满是按钮,还有一面小屏幕。
“风大少,什么事情这么着急?我老森不过是和你开开玩笑,你也用不着恐吓我吧!”忆名微微一笑,对老森道:“有件事情很好玩,你要不要参加?”老森笑道:“是什么事情?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值不值得我参加呢?”忆名道:“打仗。”
老森眼睛一亮,随即又露出不以为然的微笑:“风大少,你不要骗我,如今四海升平,警察都快失业了,军队差不多都解散了,哪里来的仗打?”忆名道:“当然不是在地球。”
老森道:“不是在地球?难道是跟外星人打?风大少,拜托你好歹编一个好一点的理由好不好?我老森可不是容易上当受骗的人。”
忆名道:“你还真猜对了,我们就是要和外星人打仗,只不过,他们用的武器是冷兵器!”老森终于有些相信了:“难道你找到了一个处于冷兵器时代的星球,想要过去殖民?”忆名笑道:“我对殖民不感兴趣,其实我也是去帮别人打仗的,想到你有那么多好东西,却没处可用,就来通知你一声。
一句话,去还是不去?”老森想了想,点点头:“如果真有其事的话,我老森是一定要参加的。
只不过用我的收藏对付冷兵器时代的人,会不会太过份了一点?”忆名不屑地道:“你玩游戏还要作弊呢,能大获全胜为什么要拼死拼活之后得个惨胜?”老森终于被说动了:“那好,风大少,需要带什么东西过去你说一声,我这里应有尽有。”
忆名道:“我要枪,很多很多的枪!”老森一按他面前金属台上的一个按钮,房间左边的墙壁发出一阵轻微的响动,分为四格外向翻转开来,现出上面摆着的,密密麻麻各式各样的长短枪械。
“所有的枪,无论是古董货还是最先进的镭射激光枪,我这里都有。
高射机枪、重机枪也有。”
“还要炮,便于携带的小型炮,或便于拆散携带的重型火炮。”
老森又按了一个按钮,右边的墙壁翻转开来,露出墙壁后的一个稍小一点的大厅:“迫击炮,自走火炮,机关炮,镭射激光炮……你想要哪一种,我这里都找得到。”
“炸弹、地雷、炸药以及各种爆破专用器材。”
老森按下按钮,忆名前面的地板打开,升起一个用玻璃罩着的大型金属柜台,里面正是忆名想要的东西。
“核弹头、飞机、坦克、军舰,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绝对没有找不到的。”
忆名点了点头,非常满意。
但是,这些东西没法子全部带过去了,忆名造出的仿乾坤箱只有两个,相当于两个大型仓库。
各种中小型军械要占一个仿乾坤箱,另一个乾坤箱要留一部分空间出来设计出适合普通人类居住的环境,大型军械了不起再装几辆坦克,几架武装直升机,其它的诸如大型军舰之类的玩意儿无论如何装不下了。
“我明天给你拿两个宝物来,你要负责在其中一个中设计出适合普通人类生存三年以上的环境,其它的空间留出来装军械。
你要记住,时间只有六天,如果六天之内你无法完成,那就不要怪我不等你了。
等下你帮我通知泰山、阿玫、星痕、明美,如果他们有兴趣参加的话,让他们到你这集合,七天后我会来接你们。”
忆名和大地离开老森的军械库之后,大地忍不住问道:“忆名,你带这么多先进军械过去,难道不怕你大伯责怪你?”忆名笑道:“我来个先斩后奏,把老森他们和军械带过去之后再告诉大伯,那个时候大伯就算责怪我也没办法了。
嘿嘿,我倒很想看看,二战时波兰骑兵拿着马刀砍坦克的奇景在亚兰古斯大陆再现的样子,那一定相当有趣。”
大地闻言不由翻起了白眼,用现代军械和冷兵器时代的作战,哪里是打仗了?说屠杀还差不多!当忆名回到“许愿”酒吧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炎月等人逛了一整天街,也在这个时候回去了。
大家都聚在一起看炎月试穿新买的衣服。
炎月前世平时最爱穿的是黑色西装,现在也不例外,近二十年没穿过这种衣服,说实话炎月还是相当怀念的。
他一口气买了十套不同款式的黑色西装,连衫衣都是清一色的黑色,笔挺的黑色西装配上他已变得相当壮硕的挺拔身躯,看上去英姿勃发,帅到极点,无怪炎月被称为异类生物中头号帅哥。
而黄思秦则是买了许多长风衣,黑色、白色、灰白色都有。
黄思秦最爱风度,总认为风衣最能体现他的风度,事实也确是如此。
黄思秦本就身材偏瘦,身高比炎月还要高出半个头,穿上风衣再合适不过。
而秦梦、齐镇东、付险峰、小雅也都买了不少衣物,甚至还有大堆零食。
他们一想到到了那还处于蛮荒时代的亚兰古斯之后,什么东西都没得卖,不得不多作储备。
当然,今天买的东西还不是全部,还有六天时间可玩,有的是时间买东西。
看着一身黑衣的忆名和同样是一身黑衣的炎月站在一起,小雅忽有所感,问道:“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喜欢穿黑衣服?妖皇是这样,尸王是这样,秦梦也是一直都穿黑衣服,现在连忆名都是一样,难道黑色一直很流行吗?”黄思秦闻言正色道:“倒不是因为流行,而是因为他们都很懒,黑色衣服不容易脏,所以都爱穿黑色的。
以前王有七套黑西装,他每天穿一套,七套刚好穿一个星期,下个星期时他就从七套里挑出一件最干净的,依次穿起,到了第三个星期也是一样。
这样,他的七套衣服可以穿上一整年,一年只用洗一次衣服……”黄思秦一番话说得大家都哄笑起来,炎月也跟着笑了,他摇着头说道:“倒不是因为懒,而是以前行动的时间多是晚上,像我们这样高级的僵尸虽然不怕阳光,但是黑暗的环境对我们更加有利。
大家别看思秦平时很少穿黑衣,可是每到晚上行动时,他还是要换上一身夜行装的。”
众人笑闹了一阵,就收拾东西各自回房,准备吃晚饭了。
晚饭时炎月问起忆名今天的事办得怎样,忆名连说没有问题,炎月虽然觉得忆名的眼神有点奇怪,但也没有多想什么,他哪里知道,忆名除了三大妖王战队之外,还联系了几个军械狂人?一夜无话,第二天炎月等继续逛街,这一次风无名总算赶上了时间,和大家一起去逛了,而忆名又是一个人跑了出去,给老森送去了仿乾坤箱。
一连七天,炎月等人大肆购物,刷爆了秦梦、齐镇东、付险峰的数张金卡,买的东西堆满了酒吧的一个小仓库。
在走之前的那天晚上,炎月等人将东西整理好,向忆名索要了妖族宝物乾坤袋——就是孙猴子当年闹蟠桃会时装仙酒仙果的那个口袋,将所有的东西都装了进去。
乾坤袋虽然也能装载许多东西,但功能比起仿乾坤箱还要弱小,而且装进东西之后,东西有多重,乾坤袋就有多重,不像乾坤箱一般,就算装进去一座大山,其重量还是只有乾坤箱本身那么重。
第七天清晨,忆名凌晨三点就起床,凌空飞行到希望之城中心,接了老森等人,带着两个仿乾坤箱回来。
凌晨四时,狂狮王带着披着各式战甲的二百二十七名狂妖王来到酒吧门前,两百多名妖王都用了隐身术,在酒吧门口站成一个小方阵,早起打扫天空清洁的神族值日清洁工硬是没发现他们。
凌晨四时半,怒鹏王带着二百四十三名魔妖王齐聚酒吧门前,在清晨的寒风中站成整齐的方阵,个个站得笔直。
凌晨五时,天妖王李南带着五百零五名天妖王来到酒吧门,与狂妖、魔妖两大妖王战队一起列队等候。
凌晨六时整,酒吧大门打开,炎月等人出现在酒吧门口。
忆名走到三大妖王战队的方阵之前,天妖王李南上前一步,大声道:“天妖战队五百零五天妖全部聚齐,参见太子!”魔妖王怒鹏王上前一步,道:“魔妖战队二百四十三名魔妖全部聚齐,参见太子!”狂妖王狂狮王上前一步,道:“狂妖战队二百二十七名狂妖全部聚齐,参见太子!”三大妖王战队,合三妖王一起总计九百七十五名妖王齐声道:“妖王战队,参见太子!”忆名冷着脸,极有气魄地一挥手:“出发!”率先凌空跃起,朝炎月与黄思秦来时的那座山头方向飞去。
三大妖王战队依次升空,跟在忆名身后飞离市区。
炎月、黄思秦、秦梦、齐镇东、付险峰、小雅同时向站在门口望着他们的红尘和大地苍狼点头致意,然后飞速升空,瞬间消失不见。
昨晚已经道过别了,该说的话已经说过,该叮嘱的已经叮嘱了,现在没有必要再多说些什么。
红尘看着忆名、炎月等人先后消失在空中,心中顿时涌上一阵失落。
这一去不知又要多少年,忆名虽然可以见到父亲,而红尘却不知多少年无法见到自己的儿子,而她终此一生,更无法再见到真正的无名。
但是,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纵然失落,却也无悔。
红尘一直盯着那已经没有一个人影的天空,直到太阳完全升起,她才幽幽地叹了口气,对蹲在门口的大地道:“进去吧大地,他们已经离开了,要很久以后才能回来了……”和大地一起走进酒吧大厅,红尘有些苦恼,该如何向风无名解释炎月、忆名等人的去向呢?编造一个天衣无缝的弥天大谎,对红尘来说实在困难了一些,可是红尘却无可奈何,有些事情,是不能让风无名知道的,现在红尘就算非常为难,也只得和大地商量着该怎样编故事了。
炎月等人飞离酒吧二十分钟之后就到达了他们从空间隧道出来时跌落的那个山头。
一行近千人落到山顶的雪地上,等候着炎月的指示。
炎月抬起头,仰望一片湛蓝的天空,指着其中一个方向道:“空间隧道就在那里,我们在这个位置看不到,非要到接近一定高度时才能看到。
入口处非常危险,随时可能遭遇万雷齐发,但只要进到入口之后,隧道里面则没有多大的危险,只是飘移速度过慢,而我们本身的能力在里面又派不上用场。
隧道里一片真空,只要避过雷电,大家身上的衣服是不会烂掉的,大家出去后不必担心要裸奔一阵。”
炎月小小地幽默了一把,接着道:“大家顺利进入隧道之后,最好马上进入入定状态,虽然我知道各位不需要空气也能生存,但如果你们不想被长达半年的无聊旅程变疯的话,最好还是作好准备。”
半年的旅程虽然无聊,但妖族可利用这半年时间入定修炼,吸收隧道中的时空乱流里蕴含的灵气,相信半年的时间可以极大地增强他们的修为。
而炎月等几个僵尸则没法子进行与妖族相似的修炼,半年得不到鲜血补充,他们几个少不得又得变一次干尸。
见众人都作好了准备,炎月深吸一口气,右手高举向天,手心冒出一片通红火焰,炎月大喝一声:“狂焰天刀!”天空中凭空生出一片通红的火云,火云涌动之时,一柄细长的,连刀身带刀柄都是火红色的,通体冒着火焰的长刀从天而降,落到炎月手中,正是旱魃尸王的专用神兵,天之神器“狂焰天刀”!前世尸王神威盖世,终其一生只在与魔王哈特斯决战之时用过一次“狂焰天刀”,如今要再赴亚兰古斯大陆,炎月决定将此天之神器也一并带去。
忆名见状哈哈一笑,“幸亏大伯提醒了我,我倒是忘了妖族的地之神器!”忆名一拳猛击在地上,地表崩裂,妖族之皇专用神兵,地之神器“大地之矛”从裂缝中飞出,旋转着落到他手上。
忆名握住大地之矛通体漆黑,无一丝瑕疵的矛柄,随手一旋,大地之矛立时变得只有钢针大小。
忆名将大地之矛化成的钢针别在衣领上,对炎月道:“大伯,天地两神器联手,估计再厉害的神也不是我们的对手!”炎月提着狂焰天刀,“你倒省事,地之神器可随意变化,可怜我还要提着这把刀上路。”
天之神器虽是三大神器中最强的一件,但因其力量最强,反而限制了其它的能力,像大地之矛这般随意变化,狂焰天刀就不可以。
一切准备就绪,炎月率先腾空而起,往那隧道口方向飞去。
身后众人陆续升空,紧随炎月。
在升到一定高度之后,一片旋涡状的乌云突然出现在众人眼前,旋涡口涌动着无数电光,看上去颇有声势。
炎月一指那漩涡乌云,大声道:“进去吧!”当先投入漩涡之中,身后众人没一个犹豫地,闪电般飞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