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丈夫(1 / 1)

可怜无数山 王小鹰 10611 字 7天前

一天,在《上海文学》杂志社工作的小姑子杨晓敏从河南回来,拿了一瓶杜康酒给我们,说是那里的一位青年作者送给她哥哥的。那位作者的作品我读过,可又怎么能平白受酒呢?丈夫却不问缘由地早已收下,可见是“好酒之徒”!

晓敏告诉我,他们的刊物想约写我们的家庭、我的丈夫。我思忖,有人来采访,东盘西问,会把夫妻间的私事都套去大做文章。多别扭,还不如自己写。于是,竟鬼使神差般地答应了这篇稿子。之后,真有些后悔。拿起笔无从落,太熟悉的人反而觉得没啥好写的。然而,这是非写不可的了,为了那远方的朋友,也为了那瓶杜康酒。

有一天,几个文友突然上我们家来吃饭,我丈夫打开了那瓶杜康酒,大家喝了个痛快。他这个人从小便是这样, 自家再珍爱的东西也舍得拿出来“共产”,所以,家中的阿婆管他叫“憨大”。

他大名叫王毅捷.听他父亲说,这个名字是为了悼念两位烈士而取的。两位烈士的名字分别叫钱毅、胡捷,一个人在敌人扫**时被杀害,一个人在攻城中被炮火击中。父亲曾作诗一首赠儿。 日:“……苏北敌后座战急,携子漂海归心切,取名毅捷悼烈士,长大成人要杀敌……”并有小序:深夜忆往事,枕边作小诗,书寄黄山麓,儿立松柏志。那时,毅捷在黄山茶林场劳动,因为反对过张春桥,属“内控”对象。他父亲在五七干校的牛棚里被“隔离”,即使在那时,也能写出这般“豪言壮语”的诗,可见,父亲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他的小名叫“小胖”,据说,小时候“壮实”得可以,曾荣获合肥市儿童健康比赛第一名。可惜我没眼福观赏他那时的尊容,只见过几张模糊的照片,头大头发少,傻呵呵的,一副“憨大”样。如何现在就长成1.80米的大个子了呢?高大,但并不见胖,头发竟变得又浓又密。我站在他身边,只及他胳肢窝;走在路上,倘若挽着手,熟人便笑话我是吊在他的胳膊上的。幸亏如今时兴高跟鞋了,稍稍可以弥补一下这种悬殊。

他逢人总是说:“我和小鹰从摇篮里就开始谈恋爱了,同一个小学,同一个中学,又一同上山下乡,一同上大学……

说得漂亮,在中学里你是团干部、三好学生,青年报上登过大照片,我认识你,你压根儿就不认识我;下乡时,你把头埋在你父亲最珍贵的藏书里,马、恩、列、斯、鲁迅全集、普列汉诺夫、费尔巴哈、毛泽东选集……连女友陆华也很少说话,哪儿顾及上我这个“小妹妹”?!

陆华她们11个人在山洪暴发时,为抢救粮食、化肥牺牲了,你把陆华与你的通信交给我,只身跳上竹筏,冲出六十多里,去找陆华的遗体;你把你喜爱的像章佩戴在陆华的身上,却因此成了“反革命”。他们批判你,我冲上台去哭喊:“你们怎么可以这样理解他?”就是那样,你还时时地躲着我,远离集体独自在荒凉的山顶疏伐毛竹林。你躲避我,不和我说话,我又对着你哭喊:‘.不,我偏要和你说话!”

也许,从那时起你才“注意”了我……

陈祖芬写过一篇关于他的报告文学;《当代青年》杂志上报道了他考大学——研究生——留学生的经过。读一年半大学他考上了研究生,又一年多,他出国留学,在美国又是一年半获得了硕士学位。有了这般的“三级跳”,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个雄心勃勃的人。其实,他是一个普通的人,只是爱读书,并没有很大的“野心”。

最初从农场回到上海,他在传染病院当炊事员,我以为他会怨气冲天,但他却干得卖力,乐呵呵的;后来,又当采样工,采集水样每天要走几十里路,还别出心裁,怕水样不全面,潜到水底取水样。也许因为这些,他又被调到卫生局办公室,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他则异想天开地想为民排忧解难,认真得近乎迁腐。若不是恢复了高考制度,我想他会在那些信件里干一辈子的。他终究抵挡不住读书的吸引力,考上了上海师范学院历史系,随即又考上了复旦大学历史系的研究生,再后又赴美国留学去了。

他在美国读书,我们曾经通过6次长途电话,3分钟,38.70元人民币,或者13美元。爱情比钞票价值高得多。隔着大洋,时差十几个小时,有时我下午挂电话,他那儿是半夜里,话筒里他的声音却非常清楚。

‘喂,把你从梦中吵醒了吧?”我很抱歉。

“哪里,我还没睡呢。

我这才知道他读书读得很苦,每天都要到凌晨二三点钟才睡。两年来,经常吃的是熟泡面和三明治。他从美国刚回来的时候,又瘦又黑,简直比在黄山茶林场砍柴开荒时还苍老,叫人难以相信他是从被许多人想象成天堂的美国回来的。

“我在那儿是拼命呀!”他说。他必须取得最优秀的成绩以获得最高的奖学金;他规定自己要在两年之内完成学业,结果是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获得了硕士学位;他到餐馆里打了两个月的工,攒下一些钱,便开始了横跨北美大陆的旅行。当他返回祖国,走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身无分文,连贴身穿的短裤汗衫都没有换的了。我记得他回到家的第二天,我就上街为他买短裤汗衫。不过,他带回来的东西却是够多的,有28箱书,仅寄费就花了三百多美元;还有一千多张幻灯片,真实而详尽地记录了他在美国的生活和许多有价值的资料。

回国时,过海关,海关检查人员看看他的护照问:“回来探亲?”

“不,回家了!”

“噢——”非常吃惊,就变得非常友好,行李都不检查了。自费留学回国的,很少,很少!

许多人说他傻,为什么不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为什么不把小鹰接出去伴读?为什么……还要回来?为什么……?

我知道他这个人,不是傻,也不是不想老婆,我了解他,他是个理想主义者,是个民族自尊心很强的人。

1976年唐山大地震,他是随医疗队第一批赶到唐山的,当时,他还在卫生局工作。别的救灾队员10天一轮换,可是,他去了三个10天还不回来,我急得睡不着觉吃不下饭,生怕他被余震震死。我急中生智,每天写一封信,谎说我得病了,要住院手术……他托人带回一封信,一本正经地批评我“动摇军心”。说:“唐山人民在流血流泪,你却还为个人着想,不感到羞耻吗?”

有时,我和妹妹在一起聊天,说起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常常要发些牢骚。牢骚发得过火了,他听了就会发怒,会制止我们,会和我们辩论。

“大姐夫,中国共产党不吸收你加入党组织,真是一大损失!”妹妹常常不无讥讽地说他。

从读中学起,他前前后后共打过七次入党报上匕

如今,他并不讳言自己对党组织的向往,然而,他并不着急。

他现在在交通大学社会科学及工程系任教,开“当代美国概况”的选修课。他口才好,所以,每堂课教室里总是挤得满满的,加了许多座位,窗台上、门口前都挤满了人。我去听过他的一堂课,课堂上总是笑声不断。有个学生递条子问:“‘王老师,你是共产党员吗?”

他就让同学们猜,有一半的同学举手认为他是党员,有一半的同学举手认为他不是党员。他回答:“不是。”教室里响起一阵掌声;但他接着又说:“可是,我打过七份入党报告!”教室里顿时又爆发出更热烈、更长久的掌声。

关于这些事我正在构思一篇小说,题目叫《党外布尔什维克》。我想,我也许能把它写得很生动、很感人。

他是个随和而厚道的人,爱说笑话,有点幽默感。我们和他父母住在一起,还有弟弟、弟媳、外婆、表姐,是个大家庭。凡是有他在场,家里的气氛总会很热闹。当然,他也有和家人争吵的时候。凡是一时对长辈发了脾气,过不了多久,他便会去认错。所以,阿婆总夸他:“小胖跌得倒爬得起!”

他爱管闲事,凡有人求他办事,总是尽全力。我常常嫌他“殷勤过度”。 自从他留学归来,我们家便成了“出国留学的咨询站”。时常有人来找他,同学、亲戚、同学的同学、亲戚的亲戚,打听如何办理出国留学手续?到了国外应当注意些什么?外国人最喜欢什么样的礼品?等等。他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这类事占去了他许多时间。

他喜欢买书,我们上街,倘若我要进商店,他就说:“我在门口等你。”可一见书店,钻进去就不肯挪身了,不买几本书回来是不肯罢休的。倘若身上有20元钱,他就一定把这些钱通通用来买书,逼得我不得不控制他的零用钱。但他也有对付的办法,与书店营业员熟了,让人家把书存着,回家向我要钱.这叫“先斩后奏”。

他极爱看球赛,无论大球小球,凡球赛必看。看时全神贯注,天塌了也不管。倘若是中国的球队输了,他会气得训人,睡不着觉,好长时间不跟你说话。

他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学不会“含蓄”。我常常提醒他:“什么事什么事是不好说给人家听的。”他点头称是,然而,一出去就忘了,咕噜咕噜地兜底翻出来,有得罪人的,也有引起人家猜忌的,但他从不后悔,我却为他操透了心!

别看他到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美国去啃过两年“洋面包”,却始终有点封建主义大丈夫的派头。他不赞成我有过多的社交活动,还半真半假地说:“什么理事,就是帮我理家务事!”

最近,他写的纪实小说《信从彼岸来——一个中国学生的留美札记》在《说选刊》上转载了,许多人都说:“嗯,写得比小鹰好!”他不免得意。但却对别人说:“是小鹰帮我修改的。”

在人前,他希望我表现出对他百依百顺的样子;倘若我当着别人的面批评他,他会非常生气以至于和我吵起来。其实,他还是非常关心我的。有一次,我病了,泻肚,他急得团团转,到处找药给我吃。他拿出一瓶黄澄澄的药片,说是黄连素,止泻最有效。于是,又是倒水又是递药,哄我吃下了;还是泻,又吃了两片。我只觉得头晕目眩,牙关下颊都发麻了。他见我神色不对,再细看那药瓶,药的标签落在瓶底了,原来那药不是黄连素,而是颅痛定——一种镇静安眠药。吓得他魂飞魄散,急忙陪我去医院挂急诊。医生说不要紧,药量还不大,但他还是不放心,让我喝发苦的浓茶解药性。我对他说:“幸亏我们俩感情好,否则,人家要当你是谋害我呢!”

这就是我的丈夫,一个不称职的丈夫,却是一个称我心的丈夫!也许,我将来会为他也是为我写一部自传体小说的。写我们自己,也是写我们这一代人、这一个时代!

做了12年人妻,渐渐地发现了一个或可称之为哲理的现象:并不一定要有共同的志向、共同的理想的人才能产生爱情;夫妻之间也不一定要性格相合、情趣相投。我战战兢兢地写下这句话,生怕有人说我衰读了神圣的爱情。然而,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吗?

且不说我丈夫跟我外貌上相距多大了,他1.80米的大个,可我只有1.58米。人家“笑话”起来就说:“王小鹰,你钻到王毅捷的胳肢窝里了。”

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恋人,在兴冲冲地准备婚时,对结婚后的日子并没有周密而理智的设计,他们只是凭着感情的冲动或者顺应着自古以来的成理。俗话说一只碗不响两只碗叮当。两个活生生的人,搬到一间屋子里来生活(那屋子又往往是那样的狭小),岂有不发生摩擦之理?整天笑语娇音的日子,我想是十分难得有的。谈恋爱时,互相为了取得对方的好感,言语行为尽量投其所好,拼命把自己最美好的东西显示给对方。一旦结婚,“伪装”自然剥去,天性**无遗。所以,有人说真正的爱是连着对方的缺点一起爱的。 日复一日的白昼黑夜,单调繁琐的平常日脚,是对爱情最严峻的考验,它像一个砂轮冷酷地持久地磨砺着爱的棱角。持久的感情大概就像河底的卵石,虽然没有初时的感情那么热烈,但是,它也许更牢固。我认为能够让夫妻间的感情长久不衰的男人或女人堪称为大艺术家,当然不包括那些没有感情靠观念维持着的夫妻。生活是一种艺术,处理夫妻关系也是一种艺术,当好丈夫或当好妻子更是高超的艺术。

我是一个感情冲动、依感情处世待人的人,今天在这里一本正经地论证起夫妻间的感情问题,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伦不类。

丈夫常常皱着眉叹着气对别人说:“简直没有办法,我和她完全是两种人。她是形象思维,我是逻辑思维。”因此,他时时处处伺机抓住我的失误,亦或显示他的正确来证实他的判断。

假如有一天我们商量着去逛逛淮海路,兴致勃勃地穿戴整齐准备出门,我忽然想到何必特地上一趟街呢?隔几天不正好要去参加某个会议吗?顺便逛逛得了。于是,我就说:“不去了吧。”他说:“好的,我本来不想去,是陪你的。”然而,当我坐了下来,思忖,开完会一定近傍晚,下班人流拥挤,哪还能逛马路?还是今天去得了。于是,我又说:“还是去吧。”他已有不悦的神色,抑制着说:“好的。”走到门口,我看见天阴阴的,生怕下雨,又迟疑起来:“算了算了,还是不去了吧。”这一下他发熟了.吼着骂我:“你这个人怎么老是变来变去的?你怎么一点逻辑思维都没有?”我便委屈地争辩:“情况是在不断地变化的,我的主意也随着变化嘛!”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我们之间是经常发生的,常为此磨嘴皮,两个人都觉得厌烦,而我也总是果断不起来。天长日久,丈夫摸索出了一套对付我的办法,在决定做什么事之前他抢先变来变去,说:“小鹰,我们上街好吗?哦,要么不去了;要么就去吧!要么下回再去?……”弄得我忍不住发火:“你怎么老是变来变去的?”喊出这句话后突然醒悟,他是在学我的样子。于是,两个人哈哈大笑一场,化干戈为玉帛。

如果看一本推理小说,我非得翻到最后一页偷看了结局.才能安心地一页一页看下去,否则,心脏负担不了;而丈夫却最讨厌预先告诉他结局,倘若我先知道了结局忍不住要说,他就会大发雷霆。有时看扑朔迷离的侦探电影,情节刚发展.丈夫就要问我:“你推测一下谁是凶手呀?”我认认真真地找了一个很像的。他常常得出与我相反的结论,而大多时是他推测有理。于是,他便得意地说:“看看,我就说你没有逻辑思维吧?”倘若有一次被我侥幸猜对了,他便会更加得意地说:“不错,受我的影响,你稍微学会了一点逻辑思维。”

丈夫最怕跟我一起去买衣服,他说好看的我不欣赏,我欣赏的他看不上。他喜欢明亮鲜艳的色彩,大红呀、天蓝呀、嫩黄呀;而我则喜欢含蓄一点的复合色,像紫罗兰、豆沙红、秋香绿、有时,我看中了一件衣服,极想买下,问他:“你看这件如何恻他就说:“不怎么样。”于是,我就会很生气,认为他是存心不让我买这件衣服。 日后在攻击他不关心老婆的时候,每每抖落出来做例证。天长日久.丈夫怕担当这种罪名,便尽量避免与我一起上街去买衣服;免不了的时候,只要我的目光在哪件衣服上稍微逗留一下,他就大声地赞扬起这件衣服,并且拼命地摔掇我买呀买呀。他这么起劲儿,我反而不想买了。事后,丈夫忍不住透露了他的绝招:“其实,我一点不喜欢那件衣服。但我摸准了你的脾气,有意讲相反的话,果然引你上钩了。”

人说夫妻争吵常常为经济,这话有点道理。我与丈夫在对待眼下十分时髦的钱的态度上,也时有胡龋。丈夫不喜欢存钱,他打的旗号是:“要有钱,就得开源。”丈夫用钱出手十分大方,买什么东西都喜欢用整张大票子。这样一天下来,他的口袋里上上下下都是角票和硬币,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有多少。摸手帕掏香烟谁知不带出几个?然而,他从不承认。我却喜欢把皮夹子中的零票尽早用完,哪怕花大钱我也要尽量用零钱凑整。这样付钱时往往要慢一点有时在车上买票,为了找几个硬币我得把皮夹子兜底翻。丈夫便直朝我瞪眼:“大票子放着干吗?又不会生出小票子来!”我曾经被人偷去过50元钱,有了这次“劣迹”后,每次出门丈夫总是让我把钱放在他的兜里。我看他的口袋里乱糟槽的很不放心,他却说:“乱是乱,可我从来没有丢过钱呀!”话是他有理,可问题是真丢了钱他也不知道,他永远搞不清自己身上有多少钱。后来,丈夫索性把口袋里的零票统统掏给我,让我换给他整票,这样各得其好,倒也相安。丈夫买什么东西都喜欢成批地买,譬如买酒,要买就买一整箱,买药也买整瓶的,买泡泡糖买一盒百只装的,买胶水、墨水都买大瓶的。我骂他浪费,他却说:“总归要用的,有什么浪费?买一点点回来,用完了又得去买,多花时间那才是真正的浪费呢!”道理总是他对,然而,东西买了许多放在那儿总有忘了、坏了的时候,浪费是免不了的。

我顶怕的是丈夫上菜市场了,他总想显示出自己有非凡的经济头脑,挑剔我买回来的东西如何如何地不合算。他站在摊儿前前煞有介事地与人讨价还价,做生意的人嘴巴都甜,说:“这位同志蛮内行的,好,就给你便宜一点,看看,秤尾巴翘吧?丈夫一听好话便忘乎所以,当人家真便宜了他,乐滋滋地拿回家讨我说好。然而,往往上当,买一个鱼头是紫腮的,买一堆鸡蛋是沾壳的,只好丢进垃圾筒里。我越是不想让他上菜市场他越是要去,表明他主动帮我分担家务。我们俩一起上菜市场是要吵上一架的,幸好我终于找到了解脱的办法,逢到他自以为得意实是白丢钱的时候,我便在心中默默念叨一句:“破财免灾!”

我与丈夫12年来住着一间16平方米的屋子,人们肯定会说:“蛮好了!”是蛮好了,比比人家三代人同居一室的简直是天堂了。然而, 日积月累,房间里的东西渐渐增加,逐渐把空间一寸一寸地吞噬。最多的是书,丈夫买书成癖,经过书店不进去拣它几本出来这日子就没法过:房间里的书柜从结婚时的两个增加到8个,有两个只好搁在门外走廊里了。我母亲来看我,说:“你们这儿简直像九曲桥了!”每次房管所来打蜡,我们总是免打,因为,可供上蜡的地板已寥寥无几。说实在的,我己经适应了这拥挤的环境,人就是有这点本事,只要我的书桌能容我铺下稿纸,我便能不管周围的一切而走进自己所创造的氛围。问题在于丈夫与我的生活习惯不同,他是“夜游神”,每天晚上电视完毕便是他的黄金时刻。而我自有幸成为专业作家以后,养成了白天工作的习惯,晚上10点一过两个眼皮便往下沉。为了白天的工作效率,我希望晚上能睡得着实,可丈夫正在兴头上,灯璀璨地亮着,书页寒寒塞塞.还有袅袅的烟雾,哗哗的倒水声,每每搅坏了我的睡意。为此而产生的冲突在一段时间里几乎每天都要发生。在我的强烈杭议下,丈夫有时勉强地早早熄了灯,却无法入睡,睁着两眼通宵达旦,第二天两个眼圈黑黑的对我充满了怨气。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决定锻炼自己在灯光下入睡的能力。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已初见成效。我也有怪癖,我喜欢在幽暗的光线下写作, 白天不管窗外阳光灿烂得如何,我必要把窗帘垂下,把房间弄得昏昏然状,方可静心屏气地爬格子,就是大热天也不例外。丈夫从外面回来,连连大叫:“闷死了!闷死了!”动手去拉窗帘,我为捍卫主权与他展开斗争。丈夫便骂我:”像老鼠一样!”骂归骂,他也暗暗地锻炼自己在幽光下生活的能力,并且也颇有成效了。

丈夫虽到美国吃过两年“洋面包”,然而,短短两年西方文化的熏陶,并没有改变他从小在“学习雷锋”的歌声中,培养起来的生活态度和做人准则。我总觉得他的道德感、责任感太强,以时下的社会风尚来衡量,他显得有点“迁”。丈夫在大学教公共课“中国革命史”,这与他所学专业并不相符。我老是劝他:‘冲国革命史还用你教,学生看看历史书就知道了。随便应付一下,省点时间写自己的专业论文吧!男子汉总得有所建树,人生苦短啊!”然而,他对我的这种规劝经常表示反感,他认为自己对学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每每翻阅大量资料来备课。我笑他自作多情,把宝贵的时间用于这种无用功,学生未必爱听你讲“中国革命史”,这种公共课是最吃力不讨好的啦。我也当过大学生,逢公共课能溜则溜,不能溜则身坐课堂看别的书。丈夫被我数落得火起,梗着脖子说:“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你看得上看,看不上拉倒!”我也振振有词:“你这种甘当螺丝钉的思想早过时了,如今是竞争的时代!”我们俩谁也说服不了谁。有一回,我为了搜集大学生活的素材去听了他的一堂课,学生们热烈的情绪让我大吃一惊。整个教室座无虚席,过道里还多出许多加座。学生们与他感情贯通,时而提问,时而掌声, 自始至终保持着活跃的气氛。从那以后,我对他认认真真地备课不发表异议了,我也并没有改变我的观点,只是稍微理解了他。

丈夫还保持着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 自他从美国留学归来,找他咨询出国注意事项的人三四年间从未间断,有朋友、有亲戚、有朋友的朋友、有亲戚的亲戚,还有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回答这些咨询占用了他许多时间。我又忍不住数落他:“可以推掉的尽量推掉嘛,你回来都三四年了,就说不了解现在美国的情况。真要来了,简单地说说也就行了,何必那么详尽备至?临走还加一句有什么问题再来呀!再来你吃得消吗?人家开咨询公司赚大钱呢,你还倒贴茶水香烟,十三点兮兮的。”丈夫听我哆嗦总是敷衍地“嗯嗯”应付着,下回再来人,照样热情接待,详细介绍,从如何填写入学通知书直至临走该带些什么衣物和礼品。这真叫做本性难改呀!有些来咨询过的人到了国外给他写信,送他满纸感激的话,他便高兴得如获至宝似的。我虽然恼恨他,却也不忍心打击他的情绪了。

回想我们12年来的日子,充满了种种差异引起的摩擦和相撞,似乎我们的感情便是由这些摩擦和相撞连接着的。有时细细琢磨,倘若没有了这些摩擦和相撞,那日子必定是单调了许多,黯淡了许多。

丈夫这个人是忠厚的,为人平等决没有大学教师的架子,无论是达官显贵亦或是平民百姓他都一视同仁。他与马路对面修理厂的工人、弄堂口修锁的个体户、烟纸店的老师傅都能混得熟稳,递一支烟,谈天说地,家里遇到急难求人家帮忙,都两肋插刀,有求必应。在整个世界上他只对一个人摆架子,那人就是我,他让我时时刻刻都记住他是我的丈夫。吃饭的时候明明饭锅就在他手边,他也要把碗递过来,让我替他盛饭。越是当人面他越是要显示出他对我的主宰地位。有一点是绝对忌讳的,那就是我当着别人的面数落他的不是。曾经有一次我犯了忌,引他真正动怒,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争吵。以后,我便聪明了,背着人说他几句,他听得进,也不生气。有一次,我们俩应邀去一所大学参加校庆活动,主持人说:“欢迎王小鹰和她的丈夫上台来!”我上去了,他坐着没动。我只好老老实实地对主持人说:“你们称他王小鹰的丈夫,他不会上台来的。”主持人连忙道歉,并对着话筒重新发出邀请:“请交大的王毅捷老师到台上来。”于是,他稳稳地站起来,走了上来。今年“三八”妇女节前,电视台“女性世界”专栏邀请我参加一个活动。由男性公民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女强人”和“贤妻良母”。节目中每个女性公民都要表演一个节目或干一件家务活儿。我对编导说:“我最拿手的是烧牛奶鸡蛋,因为,我每天早晨都烧给丈尖吹的。”编导说:“很好,那就烧牛奶鸡蛋。”回家后,我把情况对他一说,他立即下达命令:“不准去参加这个活动!什么‘女强人’又是‘贤妻良母’的,世上哪有这么十全十美的人?”我怎么解释都说不通他.最后只好跟编导说了一个谎,说我得了甲肝,不能参加了。后来,编导写了一篇文章在《上海电视》上发表了,仍把我的那段话加进去。文中说王小鹰每天早上给丈夫烧牛奶鸡蛋,生怕丈夫说她出了名而看不起他了。丈夫读到这段文字,大怒,逼问我:“你究竟跟人家怎么说的?我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吗?”随后,他“刷”地一声把这本杂志撕了。我无可奈何地对他说:“王毅捷,你的大男子主义要改改了。”他却说:“这点大男子主义是我的保留节目,你让我留着吧,省得你翘尾巴!”我前前后后反反复复地想过了,想丈夫对我尽心尽意的时候。我的每篇小说的第一个读者都是他,他总是替我把错别字通通拣出来,用铅笔打上记号。有一回,我外出回来晚了,他担心我出事,骑着自行车把整条武康路上的小弄堂都钻遍了。……诸如此类的事或许也能写成一篇文章。于是,我慷慨地答应了他:“好吧,这点大男子主义就让你留着吧!”

丈夫眼中的小鹰

我想对未婚的男人说,千万不要娶女作家当老婆、作家总是生活在她的小说里,有时候,她要求生活按照她的小说那样发展, 因此,无论你如何努力都无法让她称心;有时候.她又认为小说就是生活,于是,你就没有了隐私权,甚至两个人说的悄悄话都会赫然地出现在她的小说里。在写小说的日子里,她自己神魂颠倒也一定要把你弄得神魂颠倒。比如,听到某人说的一句什么话很有意思,她就命令我:“你帮我记着,回家讲给我听!”又比如,深更半夜地她想到一个好细节就推醒你,唠唠叨叨地讲给你听,讲得你兴致来了,睡意全无,想跟她商讨,她却又奸声雷动地睡着了。写小说的女人满脑子形象思维而没有一点逻辑思维,有时候她想象你做了怎样怎样的坏事然后跟你发难,逼着你认错,让你哭笑不得。好在我现在已经“久经锻炼”,而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王小鹰写第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们还没有结婚,她连续改了七八稿都没有成功,十分苦恼,找我帮着出主意,那时,我正好生病住院,她来探望,拿着稿子给我看,毕恭毕敬地听我讲,那度诚的样子让人十分感动 现在可大不相同了,我要对她的小说发表什么意见,她就说:“不要干扰我的思路,创作要自由嘛。不过,她的一些比较“得意”的小说的名字都是我帮着起的,比如《一路风尘》、《你为谁辩护》、《仟女逆子》等, 男人毕竟有提纲罕领的本事!

1988年,整整一年的时间, 小鹰完成了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你为谁辩护》;之后,便开始孕育她的最伟大的作品——女儿,那时我们都41岁了。开始有人说,怀孕期间不要太累,她便不敢多写东西;后来又听人说,怀孕的时一候多动动脑筋时胎儿的智力有帮助,于是,她就开始写第二部长篇小说了。她一投入小说创作便不能自拔,每次到医院检查身体,都带着稿纸。因为,医院里要排队、要等时间。,她是高龄产妇,医生重点保护的对象。医生让她每天按时测胎动,她总是诺诺,回来却忘得一干二净。待下回检查,医生要看胎动记录,她就胡诌几个数据搪塞。第二部长篇小说《件女逆子》是随胎儿一起长大的, 离预产期还有三个星期的时候,小说也接近尾声,只剩下三千多字了《那天她照例带着纸笔去医院检查,医生一按肚子,胎儿怎么不动了?马上叫她住院,要立即进行剖腹产,否则,胎儿就有窒息的危险。她还傻呵呵地求医生:“晚两天住院行吗?让我把结尾写完, 只剩下三千多字了呀!”是久经沙场的丈母娘当机立断签了字,将她送上了手术台,才保得母女平安。 当天晚上我下了课,从阂行校区匆匆赶到医院看她,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口述,你帮我记录好吗?只剩下三千多字了”

小鹰生了女儿以后,生活似乎变得非常简单,简单得只有两个命题,一是照顾女儿,二是写小说.现在,她在写她的第三部长篇小说 每天早晨6点钟起床,先给女儿讲几个故事,然后,替女儿穿衣、洗脸,吃早饭,送女儿去托儿所,回来后便坐下来写她的小说,一直写到下午3点半。女儿从托儿所回来了,她又开始陪女)匕唱歌、画画、讲故事。虽然小鹰自己说,在她的心中女儿第一、可是,我不以为然,我想小说和女儿在她心中各占一半。如果女儿生病不能去托儿所,小鹰一连几天不能写小说,她就烦躁不安,自然不会朝女儿发火,那气就全出在我的头上,

连日阴雨,女儿吵着要一件花雨衣——只有女儿能把她从小说中唤醒,于是,她放下笔冒着雨上街,转了两个小时, 自己淋得湿渡渡的替女儿买回了花雨衣:

小说和女儿把小鹰的心挤满了,我这个丈夫只好屈居第三,而且几乎被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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