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多评论家直言,这本书就小说而言结构显得松散,充满了天马行空的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的长篇大论,流于炫耀的嫌疑。但这些与作者熠熠生辉的写作才华相比,实在微不足道了。
她写失恋,是如此写的:
至杰已不爱,我而不相信,岛屿南北,奔波求证。渐渐,冀望于背叛者的良心。但良心,竟比水中之月可捞拾。
我仍有杰的房屋钥匙,几番不请自入,不过是得到一次比一次更大羞辱。我简直成了被虐待狂。只要他还肯跟我讲一句话,哪怕一句恶毒咒骂,都好。终至,我恳求他,亲吻我一下,最后一吻,我就走了,永远,永远,不再来找他。
我讲到永远二字,凛于其字之真实,泫颤不已。
杰把头一偏向墙,眼睛望地,连不屑或轻蔑都不给我。
我上前抱住他,抱着一具僵冷尸体发狂要把他抱活热回来似的,枉然。
大理石大卫啊,我抱住他腿一路滑跪于地,乞吻他淡蓝筋脉的脚丫板,爱人,永别了。我履行诺言没有来找他。
又读她十六岁到二十岁早年时写的书,没有后来的《荒》等等这么好。果然,“酒的秘密是时间,一切的秘密都是时间。”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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