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1 / 1)

平生欢 七堇年 10884 字 1个月前

都说高考是人生一战,回过头去看,觉得不过是人生一站。各显神通倒是真的——人生每一站都各显神通。

靠天降大运的,发挥超常,比一本线多一分,乱涂了个第二志愿的同济大学,居然被录了——那年南开、同济等名校在我们省的名额硬是没招满,只要上了一本线,就连第二志愿的都全录了。靠关系的也不少:有熟人是省招办的,凭内部消息,第一时间改了志愿,贴着分数线进了京城一个名校;当然也有亲戚是某大学院长的,没到该校录取线,直接点招进去;剩下的,便只能靠真本事了。

命运就是这样,它只是在大局上绝对公平,其间诸多善恶失衡的细节,有待时间的调剂,抱怨亦没有用。

平义康复之后花了一年时间复读,次年考入京城名校;邱天考上一所著名医科大学,读德语班,本科学制五年,比我们多一年;我成绩平平,考取了一所普普通通的学校,学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专业。父母勒紧了裤腰带,供我上学。

发榜的时候,没有欢呼雀跃,也没有失落不堪。我静静站在沸腾的人群之外,隐隐感到一种不安:平凡不是没有代价的,龙首和鼠尾各有各的混法,但中间的上不去又下不来,不好受。

踮起脚,好像够得着什么,希望貌似唾手可得,可踮久了,腿软了,一松,一切又回到遥不可及——这就是“中等生”。

在火车站,父母送我。人多嘈杂,他们的神情平静,略带一丝掩藏不住的骄傲和希望,笑容羞涩。又以一种极为担心的口吻,叮嘱我要注意身体,殷殷切切。他们竟然老了那么多,我几乎不敢多看,一直点头敷衍,匆匆拖着大行李箱上了火车。

坐在座位上,隔着玻璃窗,看着他们朴素的衣着,在喧嚷的月台,不时低头让人,但一直相互挽着胳膊,努力冲我挥手。

那一刻,那种小人物的殷切希望,那种朴素和卑微,千万个平凡日子的酸酸甜甜,叫我差点掉下泪来。

这对平凡的百姓,是我的父亲母亲。

我捏紧了拳头,目睹他们的老去,一股小小的雄心,胆怯又倔强地,像出土的新芽,犹犹豫豫地生长起来。

大学生活的新奇早已在前两年磨损殆尽。文科生没有什么专业可选,我读百无一用的英语专业。

如果说岁月如金,那么我这一生再没有比那时过得更奢侈的时候了。大把青春握在手里,一掷千金,竟毫无知觉——那是上课得看心情的日子——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整理书包待明年。

一些不冷不热的好天气里,天蓝如洗,晴得罪过,远处飞着几只看不见线的风筝,草地是暖热的。下午三四点就没了课,成群结队从教学楼拥出来,吃根冰棍,喝杯汽水,就这么无所事事,坐在草坪边上的石凳子上晒晒太阳,吹吹风,看着来来往往的青春。那些日子仿佛与外部世界的冷暖疾苦隔着一层结界,几近不真实。

也许是太闲了,做梦都做得天马行空。清晨起来觉得梦境波澜壮阔,忘记了好可惜,于是提笔开始写。就这样渐渐写成了一种势头,依稀看到除了上课和晒太阳之外,命运还有别的可能性——哪怕只是在梦里。我将奇幻作品在互联网上贴出,刚开始挣不到钱,但渐渐有了一些看客。

大学里我朋友不多,游冬最铁。他是富人家的孩子,父官,母商,生活优越,聪颖过人,长得一表人才,是天宠之命。

但极为罕见地,游冬为人还算低调,有大家风范,没什么纨绔之气,这是我们能交好的原因之一。读书的时候,游冬的父母经常邀请我到他家里度周末,几乎每个礼拜都去他们家,有时候和他女朋友一起。

游冬的家庭温文尔雅,有保姆负责做饭扫地洗衣。他的母亲长发微卷,穿黑色高领羊绒衫,驼色大衣,端庄雅丽,好像她的生活中,从未有烟火。

吃完饭,保姆洗碗打扫房间的工夫,她会和我们坐在客厅说说话,看几分钟电视新闻。他的父亲则戴着眼镜,在客厅一角看报纸。他们递一杯茶,互相要说“谢谢”。

我没有见过这样相敬如宾的父母,在记忆中,婚姻是漫长的战争,琐碎而暴躁,彼此毫不留情地中伤。我私下里对游冬说:“你父母真好,真和睦。”他说:“你是没有见过他们剑拔弩张的时候。”

他父母好像总是不太喜欢游冬带回来的女朋友,对她们除了礼貌之外再没有一丝亲切,但对我却特别热情。我平时在食堂吃得很节省,不得不说,营养几乎都是他们家给补上的。临走的时候,必定还会给我塞上一大包水果、牛肉干之类。

大三的那年十二月,游冬休学即将出国,我陪他与各圈朋友吃了一顿又一顿饯行宴,还未曾单独聚过。

他离开的前一天夜里,我们找了一家清吧喝酒。已完全记不起来那家店叫什么名字,依稀记得暗红灯烛,仄仄长廊,门庭冷清。

颇有“西出阳关无故人”的味道。

从此一别,各天各地,说什么永远的好朋友,都是假话。经历的差别,必然拉开我们。想到这个,我觉得失落,便只喝酒,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半道上,有人呼叫他BP机好几次,他起身走到吧台去回电话——是个女生,与他话别,得知他在外面喝酒,说是要来。

她来了,坐下。那是我与柔山的第一次见面。

游冬向我介绍柔山的时候,是兄弟般的方式,拍着她肩膀,介绍说:“邵然,我好兄弟;这位,尹柔山,高中同学,老朋友。”

我故意上下打量他俩,眼光满是狐疑。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尴尬地大笑,直摇头,说:“想什么呢,真是普通朋友,真的。要真有什么,能让你见啊。”

我拍了他一把。

那天我们三个喝得很开心,讲荤段子她也不避嫌,“咯咯”地笑。一个不小心,我的烟烫到了她的手。

多么老套的桥段,好像烂俗电视剧——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说了一万个,柔山很包涵地笑笑,没说什么,自己拿了一块冰在手指上敷。

游冬说:“这可不行,你得请人家吃饭。”

我说:“必须的,必须的。”

次日游冬便走了,飞纽约。我送他去机场,临上飞机之前,他还特意对我说:“柔山的事儿,别当真,昨晚就那么说说而已。你千万别搭进去了。我走了,你多保重!”

那时我还不懂他的意思。

作为道歉,约柔山吃饭,在学校附近一家餐厅。卡座已满,我们两人坐一张大圆桌。

本就不熟,无话可谈,加上一张硕大的桌子,坐得相隔老远,嘈杂大厅,交谈几乎靠喊。我分明感到一顿饭吃得彼此都很煎熬,借口去上厕所的时候,对着镜子懊恼万分——和女生交际方面,我实在傻得可以。

二十岁以前,我从未有过感情生活,唯一深交的女性朋友,只有邱天。从前父母怕我早恋,来硬的:“你敢交女朋友,打断你的腿!”又来软的:“翻过高考这座山,之后的天地,都是你的。人生海海,就缺这两年?好好读书,熬过去之后,天大地大。”

他们说得在情在理,但我后来才仔细想:人生的确不缺两年时间,但人生再无第二次十七岁、十八岁……不是每一年都一样。他们那是在偷换概念。

从前我只知道读书、挣钱、成家、立业,我以为这是人生全部,人人如此。在大学,生活宽广了好些,感觉从黯淡中走出来,所有的日子都渐趋光明。

游冬一到假期便出去旅行,我原来不知道生活还可以用来旅行。他订阅好多旅行杂志、电影杂志、体育杂志,上课时候“哗哗”地在桌下翻看。我试探性问他:“你想周游世界吗?”游冬跷着二郎腿翻着书页,眼皮都未抬,摇摇头说:“那都是做梦啦。好麻烦的,没有钱……处处都要签证也烦死你。”

我忽然想起幼年时那次爬山。在峰顶,风烟俱净,天山共色……我听到遥远而恍惚的广播喇叭声传来,那一定来自远处的学校。

大约旅行的魅力就是这一阵遥远而恍惚的喇叭声。原本也是风景的地方,属于了你,就不再成为风景。风景都在远处,在遥远的、恍惚的、哪怕丑陋的、别人的生活中。

我给自己报了个电脑培训班,又在学校申请了勤工俭学的活儿,按时到机房值班,天天待在机房写奇幻小说,熬更守夜。夏天天热,宿舍如蒸笼,难以入睡,我索性常常待在机房里彻夜写东西,顺便蹭冷气。

盯着屏幕看久了,眼睛刺痛,好像针扎,一年换一副眼镜。有时候是凌晨四五点,写到筋疲力尽,宿舍已门禁又回不去了,就一个人出去跑步。一圈一圈,跑跑走走,四下只剩自己的喘息声。天边微明,色清如洗,像有一只手将黑暗慢慢席卷,收藏起来。

那天清晨,我还在鬼一样地走圈,四下刚刚有“沙沙”的扫地声徐徐传来,提醒我城市即将苏醒。柔山突然呼我的BP机,叫我颇感意外。回电过去,是她电脑坏了,要我去帮她看看。

天刚亮,人影疏疏,我骑车去她的住处。

一夜未睡,从城东穿到城西,我已累得头重脚轻、头痛欲裂。帮她处理完电脑问题,我眼睛发胀,好像眼球快要蹦出来了。柔山看着我,说:“怎么眼睛红得像兔子?脸色又青?”

我说:“昨晚一宿没睡。”

她说:“不如你就在我这里好好休息,这里没有别人,吵不到你。”

我看了看表,十点半的光景。

她说:“就这样了,你睡吧,我出门去了。冰箱里面有吃的。”

我说:“好的,那我躺会儿。”

她帮我拉上了窗帘,顿时房间里有如黑夜。我和衣躺上她的床,闻到被褥枕头中的气味……一种她的身体与生活的气味。好像突然与一个陌生人赤身相对,令人想入非非。

我闭上眼,努力进入睡眠。

也许是太累,我一睡睡到下午五点。醒来的时候,一看黑暗的房间,一下子想不起来自己在哪儿,惊慌了好一阵。

终于想起来,我在她的家里。是家吗?还是一个住处?我环顾四周,一无所得,慢慢起身来,揉揉眼睛,闻到浓浓的当归鸡汤味。顺着气味走过去,房子很小,我一眼看到厨房,柔山已经在那儿煲汤。穿一身家居服,头发挽起,露出颀长的脖颈。

我下意识地走过去,她抬头看看我,很随意地说:“醒了啊?睡得好吗?”

我点头,斜靠在厨房门的边上看着她煲汤。

她也什么都不说,只是静静在那里搅拌,舀了一勺起来品尝味道。我一时间觉得相濡以沫也不过如此了,有种我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错觉。

她说:“晚上喝鸡汤吧。”

我去客厅布置了一下桌子,环顾这个租来的住处,一间小厅,一间卧室,一厨一卫,小巧玲珑,五脏俱全,也算干干净净,富有生活气息。我想象着一个人在此生活的富足与孤独,想象着两个人在此生活的琐碎和甜蜜……不由得愣在桌前许久。

窗帘沉重,很暗。灯光像一滴融化的黄油那样温厚。我忽然喜欢上这种温暖与黑暗。

我们就着一张靠墙的小方桌子,相对而坐,安安静静地喝鸡汤。从未这样与她接近,我看着她瘦削的脸,细眉细眼,险些入迷,撞上她也抬头看我的目光,顿时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又为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不好意思而感到好笑,于是又笑了一次。

她看着我,好像怜悯我的天真似的,像个母亲一样温柔地问我:“好喝吗?”

我说:“好喝。”

她说:“以后经常来,我炖汤给你喝。”

我点头,闻见无所不在的当归之香。那种气味如此强烈、古典、浓郁,像一个作家笔下所写的,犹如“冬蝉夏艾——静与苦”。

我开始恋爱,在二十岁的时候。

封存了二十年的心,像一坛浓酒,就要打开,急于和人一饮而尽,醉己醉人。那般舍身投入,以后竟然再没有过——也许也是因为,那时的我除了感情之外一无所有。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轻言倾其所有,何等容易。

恋爱几乎叫我精神失常,因为来得突然,没想到柔山会接受我,兴奋得常常睡不着觉。半夜一两点睡着,一则梦的工夫,凌晨四点钟醒来,在**辗转反侧,吵得下铺不耐烦地用脚蹬我的床板,愤怒抗议。

深夜的宿舍,出不去又进不来,于是我常常在睡不着的时候起身去走廊打IC卡电话,半夜给寻呼台的小姐留言,留给柔山,又不知道说什么,留一个530,挂掉,一个人去厕所蹲着。折腾来回,天就亮了。

柔山在不久之后就告诉我说,要搬家了。

我问,为什么?她说,房子是前男友和她一起租的,已经分手,房租交到本月底,可能需要搬回宿舍,要我帮忙。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来看看你再说吧。”

我们一个城东一个城西,见面太不方便。我放弃骑车,坐公交一两个小时,晃啊晃,到了她那里,已是傍晚,跟着她进了屋子。

她已经收拾了一袋子东西,杂七杂八。我站在小屋里面,忽然幻想起我们一起生活的场面,种种朝朝暮暮,不由得对她说:“我们一起住吧。”

她温驯得像一只鹿,只是小声说:“隔得这么远,怎么住啊……”

我说:“找一个中间点吧,再租个房子。”

她说:“就住这里不行吗?”

我说:“住这里,全是你和前任的历史。”

她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我开始积极张罗我们俩的中间点,市中心的房子。真是贵得离谱,咬咬牙,看中了一套老房子,我呼她叫她去看,一直没有回音。

什么事都做不进去,一遍遍打电话呼她,守在公共电话机旁边,像个神经病一样一直不肯走。电话终于响起,我顾不上别人,跳上去抢过来,她回我,说:“上课呢!什么事这么急?”

我说:“看中一间房子,约你去看看。”

她说:“什么时候?”

我们见面,像小夫小妻一般,挽着手去看房子。

房子很旧,老式的实木地板,墙壁上有曾经的沙发、柜子、床留下的痕迹,从前被遮住的部分发白,露出的已暗黄,一条明显的分水岭,痕迹清晰。

我突然觉得这间房子一定很伤心,好像与所有家具都恋爱过,全都离开了它,只在房子心里留下一道道痕迹。

我们一边逡巡,中介就跟在后面亦步亦趋,什么都不便说。

她牵着我走到外面,说:“这里太亮,我不喜欢。”

“亮可以安窗帘啊……”

“太远了,我没法过来天天住……”

“……”

“而且太贵了。何况,搬家太麻烦了……我们还没有家具,一样样添置下来想想都头疼……”

“……”

我实在无话可说,走回去看看,一套空屋,毫无情感历史,家徒四壁。原来,家的最初模样,就是这样的。需要经年累月,一张床单、一个枕头、一件衣服、一本书、一只碗地添加,才具有生活的形象。

我放弃争辩,乖乖去银行取出存款,和她续租了以前那间公寓。

她眉开眼笑,我却暗暗吐酸水——不知道怎么就帮她租了一套城西的房子,距离自己的学校十万八千里,用的是父母的血汗钱——我突然想起他们在车站送别我时的情景,一股内疚像刀子一样剜着我。

任何事都有成本,恋爱毫不例外。我拼命挣钱,东干西干,写稿、家教、翻译,什么都做,赚来的极其微薄,周末逛一次街就没了,但我劲头十足,不觉得累。

为了多和她在一起,我周五的那节课就翘掉,周四晚上便提上换洗衣物,去她那里。度过周五、周末,周一上午再回来。如此来回,心甘情愿。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法做事,我都憋足了劲在平时干活儿。生活突然被填塞得爆满,我头一次觉得时间不够。

其实想来,平常的恋爱不过就是和人看电影、吃饭、散步、聊天、接吻、上床,若说有什么新意,大约只是身边人不同而已。也许是因为平时太累,睡太少,我渐渐发现自己有一逛街就犯困的毛病,陪她逛街逛到昏昏欲睡的时候,哈欠打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不想让她扫兴,只能背过身忍回去。她还兴高采烈地东瞧西看,而我只想找个长凳睡上一觉。

我与柔山之间,甜蜜必然有过,可是短短不过几年,我竟然完全想不起来了。锥心的都是难过的事情,历历在目。少年时我可以出去打打球就忘记和邱天的不愉快,回来安安静静陪她,但现在我已经做不到了——又或许,邱天和柔山,那是不一样的。

柔山的异性缘极好,身边都是男性朋友,我不知道我的口味这么俗气。她那么多朋友,却像一道道墙,我一个都走不进去,靠近都不能。是什么时候开始,贫穷而乏味的恋爱令感情急速退潮,我能感到她松开了手,渐渐走远了。

手机在那时还是稀罕的东西,为了时时都能找到她,我省钱给她买了一个黑白屏的诺基亚,连自己都没舍得。

周末凌晨四点的时候,我们正睡着,有人给她打电话,她竟然接了。之后,窸窸窣窣地开始穿衣服。我背着身子,模模糊糊问她:“你要去哪儿?”

她说:“朋友喝醉了,难过,要我去陪陪他。”

我问:“男的女的?”

她说:“男的。”

我咬了咬牙,翻过身,说:“你有病?”

她也咬着牙,说:“那是我哥。”

我冷冷地说:“你哥?我最烦你这样到处认哥认弟的!你别这样好不好?我给你买手机,不是为了让你和别的男人约会!”

她淡然地说:“还你还不行吗?”

我自知再多说一句,就要再失去她一分,好像一个被掐住了软肋的赌徒,再不敢说一句话。看着她兀自摇头,一副鸡同鸭讲的表情,毅然起身出门。

我一个人躺在**,想着,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我们曾经很好。

她曾经说:“你经常来,我给你炖汤喝。”

她曾经对我眉开眼笑。我们每周见面……我们拥抱,咫尺相亲。

爱如吗啡,能止痛,可使人舒畅,但要上瘾,也能杀人。那时我对爱的剂量不能把握,一针下去,伤人伤己。

相处的日子,我发觉我简直有了一种疼爱女儿的心情:经常炖汤给她喝,像个家庭妇男那样提着保温桶给她送去学校,送去实习的公司。她格外爱美,嫌弃羽绒服臃肿丑陋,在寒冷冬天只穿一件薄毛衫,薄外套,丝袜,单靴,宁肯生病也不愿添一件衣服。

我说,我知道你美,但我只要你不冻生病。好说歹说,给她买了两件修身的毛呢大衣,轮换穿。抱着她站在风里,为这一点点绵薄的爱,自我感动到无以复加,以为一切都很完满,以为一切都可以这样下去,天长地久。

她体寒,加之吃得少又穿得少,经常感冒,犯鼻炎。我给她买药,一天三次打电话叫她吃药。柔山痛经,每次都不得不卧床,痛得呻吟,翻来覆去。我便给她用温水热敷小腹,按摩,按摩到她不知不觉完全熟睡过去,像个婴儿。

夜深了,我也困得恹恹欲睡,眼都闭上了,还是麻木地给她按摩。她做完了一场梦,醒来,看着我,突然眼角湿润。她躺着看我,哽咽说:“邵然,这辈子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连爸妈都没有。从小到大,什么都是忍忍就过去了。我习惯了,也没觉得这些是个事儿。只有你把我当回事。”

她坐起来,突然地,抱着我哭。我也抱着她,拍着她的背,以为我们永远会这样。

时间久了,各自需求不一样的,终归还是不一样。柔山心里最想要的,并不是一个给她熬汤、生病时端茶送水、痛经时给她按摩的人。这些东西,有了也不错,但不重要。

而她认为重要的,我确实给不起。

当我以为我倾其所有的时候,完全没有想到,怀里的人,也许,需要的那种爱,完全不一样。好似我掏心掏肺为她,但她却是一个吃素的人,对着心肺做的荤菜作呕,碍于面子不敢直说,甚至还为此长期忍受——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委屈。

相形之下,我在每次吵架中,孜孜不倦地列举自己爱她的功绩,数落她的冷漠。这何尝不是一种自私:对于付出的不甘心。

年轻时,爱是占有,爱是自私。永无止息的,占有和自私。无可回避地,嫉妒,自夸,张狂……

必须,也必然经历过这样一种爱,才能抵达最终的衰老之爱。所谓恒久忍耐,恩慈……所谓的,凡事包容,凡事相信……盼望,忍耐。

到那时,这还是不是爱,或是一种世间炎凉冷暖俱已看尽的恹然,我不知道。

起码,那时的我,不知道。

柔山急于挣钱,比我还急。白天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实习,晚上在夜店做暖场,其实也就是酒水销售。每个月底,完不成酒水指标的时候,就急得四处打电话约人来喝酒。冤大头哪有那么好找,谁都不是傻子。完不成任务,提成没有不说,月底被倒扣工资,整个月都白干。她心情很坏,责怪我说:“同事们完不成任务的时候,男朋友都来捧场,轻轻松松就达标了,只有我一个人被经理骂。”

我看着她,无言以对。一夜上千的酒水消费,为了充数销售额,我承认我不愿意。我对她说:“柔山,如果是治病,一夜上万我卖肾也干,但是买酒,我不愿意。”

她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

每天夜里,骑着一辆自行车去接她。柔山好面子,不让我靠近夜店,所以我只好停在夜店前面一个路口,等她出来。卖烧烤夜宵的一对下岗夫妇,夜夜在那里摆摊儿,我把车子停在他们的摊子旁边,有时候还和他们聊聊天。

贫贱夫妻,手脚勤快,男的烤东西,女的做招待,生意极好。来吃烧烤的酒客,东呼西唤,一会儿要纸巾,一会儿要加菜,一会儿要啤酒,一会儿要埋单。忙碌至此,从未见他们不耐烦。夫妇两人笑容殷勤,奔前跑后,在客人们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中,甜甜地应着,好嘞好嘞,马上马上。

冬日里寒风刮得人头痛,夏日里炭火旁边热得人大汗如雨。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会有那么辛勤的笑容,在看上去这么辛苦和卑微的生活里。

我常常买上几根烤串,在夜店门口等着接她。都是凌晨三四点光景,见到她和“客户”们有说有笑地走出来,被人揽着腰身摸着肩膀——那些个粘在她身上的巴掌,一只只像狼蛛爬在我心上,叫我浑身汗毛竖起、血液倒流,而后又似被狼蛛腿上的毒毛给扎了一样,万箭穿心。

我就这么站在寒风或暑热里,手里拎着塑料袋裹着的几根肉串,眼巴巴望着,等着接她,却连她的目光也接不到——为了讨客户喜欢,她从来都声称自己单身,也在那样的场合保持对我视而不见。

运气坏的时候,客户还要拉她去吃夜宵,她竟可以径直走过我身边而不理会我,和客人们去饭馆。运气好的时候不吃夜宵,客户走了,她才朝我走过来,一脸疲倦。那疲倦让我心疼得足以原谅她。她并不吃我买的烤串,只是默默坐上我的自行车后座,我“吱嘎吱嘎”地载她回家。她靠我靠得好紧,到了家才看到,原来她都已经在我的自行车后座上睡着了。

我轻轻锁了车,把她的鞋子脱下来拎在手里,然后蹲下去背她起来,上楼。柔山极瘦,约莫七十斤。我拎着她的鞋子,背着她一步一步爬上楼梯。楼梯真长,又黑又高,我背着她,真愿意就是一生。这等天真,也只那一回了。

时间长了,各有各的不甘心,我也不知道自己每天晚上等在街角,等着那份万箭穿心,是不是自虐上瘾。

骑着车载她回家,我求她:“可不可以过正常的生活?可不可以不要再做这份工?”

她说:“我本来就不想要正常的生活。你觉得我夜里做暖场,白天再上班很累吗?我是很累,但你要我像普通女生那样待在家里,还不如杀了我。”

在我的沉默中,她又砸下来一句话:“你以后都不要来接我了。算我求你,这样我们谁也不欠谁。”

夜色尽头与黎明之前,相隔一段深不可测的罅隙。我一脚跌进去,爬不起来。

不让我去接,我只能待在家里。睡不着,坐着上网,无意间看到她在一个交友网站上发布求偶信息。公布照片,年龄,喜好,居住城市,呼机,移动电话号码。情感状况,单身。

我心里一沉,怒火中烧。坐立难安挨到凌晨,她终于回来了。浓妆未卸,面容经过酒精发酵,红颊轻俏,笑容好像罂粟花。她抱着一大束香槟色的玫瑰,整整一百九十九朵,“哗啦”扑到我怀里来。我问:“谁送你的?”

她笑:“客人啊。”

“哪个客人?”

她一脸不屑,不再理我,扯掉鞋子,直接走进卫生间,卸妆,洗漱。敷上一张白色面膜,好像一张极为直白的面具,表示不想再谈。

我强行把她拉到电脑面前,指着网站上发布的求偶信息,颤抖着质问她:“为什么?”

她说:“我们广告公司要开一个婚介平台,我在做测试,看看这个网站效果好不好。”

我想痛骂,不知怎么却骂不出口,手捏着桌子一角,捏得关节作响。我低声说:“柔山,求求你了。我不该被这样对待。”

我勒令她删除网上的信息,她闷声应了。各退一步,彼此都好受。我当夜收拾了全部个人物品,搬回宿舍。走时,我本以为我要说句什么动情话,到嘴边,只是说:“我知道你烦我了。半年的房租,还差一个月到期。我以后不租了。”

回去之后,想了很久,和她说了分手。那是我们第一次分手。

我不知道,后来还有多少次分手,多得我记不清。我像一个决心戒毒的瘾君子,第一次戒毒,完全不知周折还在后面,不断复吸不断戒掉……长路漫漫。

搬回宿舍,舍友们好像看戏一样,调侃我:“哎哟喂,跟马子混得不好?回我们狗窝啦?”我苦着脸赔笑,他们拍我肩膀,说:“咳,一场酒的事儿,不就一妞儿嘛。走,你一声不吭回来也该表示下,请我们撮一顿呗?”

那晚我们吃烧烤,我估计辣椒里面放了碱,辣得我直想割舌头,眼泪都掉出来了。他们喝了三打啤酒,猜拳,输的不准上厕所。青春如此热闹,沸腾,我居然有种格外悲壮的也算爱过的感觉,感觉酒都胀到了喉咙,醉到不省人事。

次日头痛,在**睡了一天。醒来的时候,空虚像空气一样包围着我。

我昏沉沉地爬下床,脸都没洗,看到BP机里有一条留言。简简单单一句话,貌似说了点儿什么,其实什么都没说,但我反复盯着看,看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当即妥协,给她打电话回去。

听到她声音,我觉得一切都值了。骑车从城东穿到城西,只为拥抱她一下。

我想起我们曾经最好的时候,去游乐场玩。很多甩来甩去的游戏项目,失重感强烈,我兴致很高,但她玩到第二个,就开始吐。我很担心,说:“要不我们回去吧?”

她说:“不用,你玩得这么高兴,一定要陪你。”

就这样她吐了三次,为了陪我玩那些游戏项目。我看她吐得脸青面黑,那么可怜,我执意要回去。她坚持不肯,说:“没有大碍,不要扫了你的兴。”

折中一番,她不再乘坐器械,只是拿着我们的包,和一大票守着小孩玩的母亲和外婆一起,坐在下面等我,为我排队。我一遍遍地玩,整整一天。

我坐在云霄飞车上,闭着眼俯冲来去,“嗷嗷”地痛快大叫,想象柔山在下面等着我看我的样子,觉得全世界都这么美好,再无他求。

我相信她爱过我。

但人是会变的。多么简单的道理,人,是会变的。

刚复合时的风平浪静,不过是昙花一现。她上班,给我BP机留言说:“发烧了,真难受。”我立刻一颗心倒提起来,急得团团转。外面是下着薄雪的天气,冷得骨头都痛。我赶紧买了中西药,连冲剂都加开水冲好,心切切地端着送去她公司,到头来却发现她不在。

打电话问她在哪里,她说她在机场,接老板出差回来。

她素来和那个老板暧昧,深夜里短信、电话仍然不断,推说是工作,我不好说什么。此番情形,我气得快要晕过去,心里打翻了一盆火,忍无可忍,跟她针锋相对地吵:“你都病成这样了,还接老板,你到底有没有珍惜一下你自己?连你自己都不珍惜自己,我还这么心疼你……还有没有一点意义?换作是我现在要你来接我,你肯来吗?!”

她提高声音,说:“他是我老板,什么叫老板你懂不懂?老板让你去接你不接吗?我不像你,没有老板,自由来去。等你有了老板再来和我吃醋!等你当了老板,有本事养我了再来管我接不接谁!”

我被伤到骨子里,大吼一声:“你这是什么话!你可是我女朋友!”

她不甘示弱:“你也好意思,你堂堂男朋友不是最应该理解我、包容我吗?何况我还是为了工作!我自己工作是因为什么?你要是够强,我还用得着工作吗?我还不够累吗?老板、客户和你我一样吗?客户、老板,今天错过了,以后就永远见不着了!今天不来,以后就永远别来了!你我是这样吗?你我今天非见不可吗?你我今天不见就没有下回了吗?!”

我被她掐着痛处说话,感觉身心像被什么东西硬生生折成两段,只能放低声音,挽救说:“柔山,老板、客户是真心疼你、为你好的人吗?你全心全意都给了场面上的人,留给我的,什么都没了。可我才是真心真意疼你,为你好,你觉得这样公平吗?你把最好的留给并不在乎你的人,把最坏的留给最在乎你的人,你觉得自己这样做,划算吗?”

她长久沉默,然后冷冷地说:“我就是讨厌你这种幼稚。”

话已至此,无言以对。吵架最怕的就是,每个人都有一半对,每个人都不相让。

我默默站在发臭发灰的河边,人们骑着自行车面无表情地从我身边经过,时间流动照旧:在这个世界上,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上演分分合合、生生死死,一个人的事,算什么。

我黯然,将药全倒进河里,再次一个人回到学校。

说起来,不过是两个人彼此价值观不一样。柔山以为,最爱她的,就应当做她生活序列之中的最后一个,为她垫底。老板,家人,朋友,最后才是爱人。爱人应当理解这个序列,爱人是不争朝夕的。

而我以为的序列,恰恰与她相反。老板、客户之类,没了就没了,还有下一个。最爱的人,错过这个,也许就真的再也见不着了。

没有一朝一夕,哪来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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