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豆大的汗珠从叶天的额头上一滴滴的渗了出来。叶天有点不甘心的说:“可是,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父亲被关在神门而什么都不做吧。”
教父拍了拍叶天的肩膀说:“我只是说让你多等几天,并没有让你放弃。我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想办法分化神门内部的组织关系,尽可能多的查出神门内部的秘密情报。最好能把他们的主要成员完全孤立,同时各个击破。不断的削弱神门的实力,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别说救你爸爸出来这种小事,就算一举消灭神门也是有可能的。”
叶天还是觉得什么事都不及救爸爸出来更重要,但是这老头一番苦心也不好反驳,叶天只好说:“教父,你放心吧,我不会轻举妄动的。如果我要进入神门,一定会提前告知你们的。”
教父盯着叶天的眼神,依稀觉得叶天有些言不由衷。但他知道父子之情乃是天性,劝也没用,只好说:“叶,就算你去了,也不要以天龙的名义去。去的人越少越好,这样才能隐蔽你们的身份。还有,你父亲现在也有可能不在麻风岛。所以你去的话最好也先探好情报,如果人不在那里,更加不要多做停留,你在神门里多待一秒钟就有一秒钟的危险。我能说的就这么多,该怎么办,你自己决定吧!”
“嗯!”叶天点了点头,与教父做了一下拥抱:“谢谢教父的指导,我一定会好好考虑的。我有点累了,这就回广场酒店休息。有空的话,我再来这里拜见你。”
教父却说:“不用了,叶。今天晚上我就换驻地了。因为神门追查的有点紧迫,所以鬼门每个月都要换一个地方。下次你想找我的话,就找夜莺吧。不过我劝你没大事不要来鬼门,毕竟现在我们都处在危险之地,见面次数越少越好。如果被死神发现我们聚在一起,那我们可能就死的惨不可言。”
“嗯,好吧!”说着,叶天与老教父告别,在鲍勃的带领下,夜莺和叶天出了酒吧。此刻天还没黑,但是叶天已经觉得非常困倦。想起现在正是华夏国的午夜时间。按照正常来说,叶天应该是在梦想中度过的。生物钟害死人啊。
夜莺见叶天哈欠连天的样子,十分暧昧的笑了出来:“怎么样!生物钟不对了吧?知道我去华夏国的时候是什么状态了吧!”
叶天摇了摇头说:“真有点扛不住,借你肩膀睡会哦!”说着,叶天也不顾夜莺的反对,身体一侧趴到夜莺的肩上。
夜莺却躲开了叶天说:“别这样!才下午而已。要不然你到我车上的后排座位先睡会,等回到广场酒店再好好睡觉。”
“行!”叶天答应着,上了车。夜莺开着车把叶天送回了广场酒店。
纽约是全世界最繁华的都市之一,而广场酒店作为纽约最为著名的地标建筑也是极尽奢华。这座十九层的大厦正对大军团广场南部,初始建造时间可以推溯到一两百年前。
一进入广场酒店的大厅,四周都是金碧辉煌的感觉,就如同来到了维也纳金色大厅,或者比金色大厅更加华贵。不过昏沉状态下的叶天已经没心情欣赏建筑艺术,只是在夜莺这个美国式大美女的搀扶下,迷迷糊糊的回到自己的房间。
夜莺给叶天定了一个单独的套间,房间内各种设施一应俱全。叶天一进入房间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夜莺一阵好笑,她帮叶天拉上窗帘,却没有走的意思。趁叶天昏睡的时候脱光衣服走进浴室洗澡。
她的头发颜色有点接近于米白色,显出一种清纯妩媚的质感。两只眸子是浅蓝色,看着犹如蓝天一样纯净。鼻梁高高的硬挺着,仿佛每次呼吸都要用很大的力气。她的嘴唇粉里透红,晶亮着一种极为性感诱人的颜色。
洗完了澡,她披上毛巾,轻轻走到叶天床头。看到叶天还沉浸在梦想里,她忽然想要恶作剧一番。于是从自己的粉红色LV包里拿出了一片药,这片药是她特地买来为叶天准备的,只是到今天才有机会用的上。
她让酒店服务送了两杯咖啡上来,把那片药碾碎了,扔进咖啡里。用搅拌棒搅的根本看不见药物了,这才把咖啡端到叶天面前。本来想直接喊醒叶天,却长了个心眼,等咖啡凉的不烫嘴了之后这才她拍了拍叶天的额头,调皮的说:“天!别睡了,再睡的话,晚上睡不着。生物钟又调不过来啦!”
叶天迷迷糊糊转过身说:“别管我!我困死了!”
夜莺说:“你可以把这杯咖啡喝进去,一会就精神啦!”
叶天确实有点口渴,便坐了起来,根本没注意夜莺接近半裸的身体,顺手接过夜莺递给自己的咖啡,咕咚咚一口就喝了下去。随即又不管不顾的躺下睡觉。
夜莺看到叶天喝下咖啡,知道自己的计策成功,她坐在一旁调皮的看着叶天的反应。叶天却揽着被子再次昏昏睡去。
然而过了一会,夜莺忽然发现叶天下体那里明显支起了一大块。她不禁暗暗咋舌,暗想:“这么大的玩意怎么受得了?我可还是个处女呢……”一时又是兴奋、又是害怕。甚至已经有了打退堂鼓的想法。
夜莺悄悄的站了起来,缓慢的迈着碎步想要溜出房间。然而已经迟了。叶天不知如何居然已经醒了过来,他似乎已经失去了意识,只是满脸通红的看着夜莺,全身青筋暴涨。夜莺没想到这种药居然这么厉害,忙对叶天摆手说:“对不起,天……我不是故意的……我……”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被叶天紧紧抱在怀里。由于刚洗完澡,她根本没穿好衣服,只是潦草了披了条毛巾就出来了。
叶天的突然袭击让她有些措手不及,虽然她一直希望跟叶天有那么一次亲密接触,但却没想在这么尴尬的情况下接触。
在催情药的作用下,叶天显然已经变成了一头猛兽。他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夜莺,也不说话,粗鲁的扯掉夜莺身上的毛巾,疯狼一样把她按到床上,连热身运动都没做,不管不顾的就开始了耕耘。
一阵阵撕裂的痛触从下身传了上来,夜莺全身颤抖着,冷汗不断的流了出来。她连声喊痛,叶天却完全无视她的感受。此刻他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是谁,也忘了眼前的异国女人是谁……
一直到了晚上,叶天才渐渐的清醒过来。看着床上流下的点点殷虹,叶天连连拍打着自己的脑袋。赶忙对夜莺道歉:“对不起,夜莺……我不是有意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夜莺当然知道怎么回事,却根本不说破,只是故作委屈的流着眼泪,楚楚可怜的说:“你毁了我的贞洁……我可是个天主教徒,是不能有婚前性行为的,你得娶我!”
叶天只觉得头大不已,为嘛最近见到的女人总喜欢让叶天娶她呢?不知道叶天已经被女人缠的焦头烂额了吗?叶天有点想不通,自己一贯都是控制力极强的人,怎么今天忽然就变成了怪兽了呢?他当然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但是想想夜莺这样的女人应该不会拿自己的终身大事开玩笑。这样一来,叶天反倒有点没辙了。
夜莺只觉得下身的撕裂感仍然强烈,虽然在之前的过程中她也感受到了从未体现过的快感,但同时她也体会到了巨大所带来的痛苦。痛苦与快感的纠缠之下,她甚至有些搞不懂哪些是快感,哪些是痛苦了。
不过她能确定的是,她喜欢叶天,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为了得到叶天,她愿意付出一切。
其实她也想不到,为什么自己不喜欢那些粗犷毛重的白种人,而偏偏对叶天这个来自东方的英俊男人感兴趣。是因为他身上的毛少吗?显然不是。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应该还有一种更重要的东西在牢牢的牵引,那就是爱情。一见钟情的爱情。就因为曾经对叶天的一见倾心,导致夜莺四年以来根本没交过任何男友。她一直偏执的以为,只有叶天一个人有资格成为她的男人。但是她始终不知道自己背后的家族会不会接受叶天。算了,不管那些。就算不接受,夜莺也要来个先暂后奏。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她相信没人会把她也叶天再次分开。真要是闹的不可开交的时候,那就来一次现代版罗密欧与朱丽叶,跟叶天一起双双玩殉情。看看到底谁怕谁!
此刻,叶天正在夜莺面前诚挚的忏悔,哪里想到夜莺的脑子里胡思乱想了这么多这么长远的事情。从内心里,叶天是绝对不可能接受一个西方女人成为自己的发妻的。但是夜莺反复说着同样的话题,一个劲的要叶天娶她。只把叶天说的也有些茫然了。
叶天说:“夜莺……刚才的事,我发誓我一定会补偿你……不过你说的娶你……我觉得我恐怕做不到。毕竟……你知道我在华夏国里就有好多女人的……”
夜莺见叶天不答应自己,便说:“那好!既然你不要我,我就去找别的帅哥。我以后要每天换一个男人!”
在华夏人看来,能说出这种话的女人都属于是荡妇级别的了。而在美国,其实就有很多女人是真的这么做的。
叶天知道这种事对于欧美人来说不算什么,他在美国混了四年,不仅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所以听到夜莺的话反倒有些无动于衷,他说:“好啊!就应该那样。人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肉体和精神上的快乐呢!”
这句话说的是典型的美式享乐主义哲学,只把夜莺说的极度反感,她忽然一跺脚说:“叶天!你这个无耻的混蛋。你跟那些高傲自大、自私无礼的美国人一样的放荡无耻。算我夜莺看走了眼!”